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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饰工程主材确定质量要求

2024-07-12 阅读 4546

装饰工程主材的确定与质量要求

(一)主材的确定

1.凡是设计发包方已经选定,在议标文件中已规定产地、品牌、规格的材料原则上按设计要求选用。实样经送审封存后才能采购使用。

2.方式设计发包方已在议标文件和设计图纸中规定的材料因采购供货时间等原因而改为代用产品的必须待设计首肯后,送实样供发包方封样,经审核批准后再采购使用。

3.送审的材料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材料质量标准,国家尚无标准的,也须符合行业或地方相关标准。

4.普通材料的使用,应先由设计确认,然后送审至发包方,待其认定后方可采购使用。

(二)主材质量要求

本项目施工质量目标为一次性验收合格,各主要分项工程质量均需达到上海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总站规定的优良标准,执行《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规定,拟以下述质量目测标准控制过程施工。

1.轻钢龙骨(吊顶、隔墙)质量标准。

A.吊杆外观顺直、无弯曲、无变形。

B.吊筋内填充料:用料干燥,铺设厚度符合要求,且均匀一致。

C.龙骨外观:角缝吻合、表面平整、无翘曲、无锤印、接缝均匀一致,

周围与墙面密合。

2.石材、饰面砖质量标准

A.饰面板表面平整、洁净、颜色协调一致。饰面板接缝、填嵌密实、平直、宽窄一致,颜色一致,阴阳角处的板压向正确,非整砖的使用部位适宜。

B.突出物周围的板套割:用整砖套割吻合,边缘整齐,墙裙、贴脸等上口平顺,突出墙面的厚度一致。

流水坡和滴水线:滴水线顺直,流水坡向正确。

3.油漆工程质量标准

混色油漆(高级油漆)质量标准:

A.流皱缀皮:大小面均无。

B.光亮和光滑:光亮足,光滑无挡手感。

C.分色裹棱:大、小面均无。

D.装饰线:分色线平直。

E.颜色、刷纹:颜色一致,无刷纹。

F.五金、玻璃:洁净。

清漆工程(高级油漆)质量标准:

A.木纹:棕眼刮平,木纹清楚。

B.光亮和光滑:光滑柔和,光滑无挡手感。

C.裹棱、流坠、皱皮:无。

D.颜色、刷纹:颜色一致、无刷纹。

E.五金、玻璃:洁净。

4.涂料工程(高级薄涂料)质量标准

A.掉粉、起皮:无。

B.漏刷、透底:无。

C.返碱、咬底:无。

D.流坠、疙瘩:无。

E.颜色、刷纹:颜色一致,无砂眼,无刷纹。

F.装饰线、分色线直(5m拉线,检查不足5m拉通线):偏差不大于1mm。

G.门窗、台具等:洁净。

5.细木制品质量标准

A.细木制品的制作:尺寸正确,表面平直光滑,楞角方正,线条顺直,不露钉帽,无戗槎,刨痕、毛刺、锤印等缺陷。

B.细木制品的安装:安装位置正确,割角整齐、交圈,接缝严密,平直通顺与墙面紧贴,出墙尺寸一致。

6.板块面层地面质量标准

板块面层的表面质量:表面洁净,图案清晰、色泽一致,接缝均匀,周边顺直,板块无裂纹、掉角和缺楞等现象。

7.玻璃工程安装质量标准

A.硅胶填抹:硅胶饱满,硅胶与玻璃、裁口粘结牢固,边缘与裁口齐平,四角成八字形,表面光滑,无裂缝、麻面和皱皮。

B.固定玻璃的橡胶垫或泡沫条:数量符合规范规定,规格符合要求。

木压条螺钉:木压条与裁口边缘紧贴齐平,割角整齐,连接紧密,不露钉帽。

C.橡皮垫镶嵌:橡皮垫与裁口、玻璃及压条紧贴,整齐一致,不露在压条外。

D.玻璃砖安装:排列位置正确、均匀整齐,无位移,嵌缝饱满,密实,接缝均匀、平直。

E.彩色、压花玻璃拼装:颜色、图案符合设计要求,接缝吻合。

F.玻璃安装后表面:洁净、无膏渍、浆水、油漆等斑污,有正反面的玻璃,安装朝向正确。

8.木门安装工程质量标准

A.门框与墙体间需填塞保温材料:填塞饱满、均匀。

B.门安装:裁口顺直,刨面平整光滑,开关灵活、稳定、无回弹和倒翘。

C.小五金安装:位置适宜,槽梁一致,边缘整齐,尺寸准确。小五金安装齐全规格符合要求,木螺丝拧紧卧平,插销关启灵活。

D.披水、盖口条、压缝条、密封条安装:尺寸一致,平直光滑与门窗结合牢固严密,无缝隙。

9.木门制作质量标准

A.木料的死节与虫眼处理:死节和直径大于5mm的虫眼,用同一树种木塞加胶填补。清油制品的木塞色泽、木纹应与制品一致。

B.表面质量:平整光洁、无戗槎、创痕、毛刺、锤印和缺棱、掉角。清油制品色泽、木纹近似。

C.裁口、起线、割角、拼缝:裁口、起线顺直,割角准确,交圈整齐,拼缝严密,无胶迹。清油制品两块拼缝的木材色泽、木纹一致。

D.涂刷干性底油:门制成后,及时涂刷干性底油,并涂刷均匀。

10.涂膜防水层施工质量标准

A.材料:材料品种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B.材料检验:进场材料必须有出厂合格证、质保书,有专门检测机构测试的合格检验报告。

C.涂层质量:涂膜防水层必须平整、均匀、无脱皮、起鼓、裂缝等现象,与基层粘结牢固。

涂层检测:24h盛水试验无渗漏现象。

篇2:装饰工程主材确定质量要求

装饰工程主材的确定与质量要求

(一)主材的确定

1.凡是设计发包方已经选定,在议标文件中已规定产地、品牌、规格的材料原则上按设计要求选用。实样经送审封存后才能采购使用。

2.方式设计发包方已在议标文件和设计图纸中规定的材料因采购供货时间等原因而改为代用产品的必须待设计首肯后,送实样供发包方封样,经审核批准后再采购使用。

3.送审的材料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材料质量标准,国家尚无标准的,也须符合行业或地方相关标准。

4.普通材料的使用,应先由设计确认,然后送审至发包方,待其认定后方可采购使用。

(二)主材质量要求

本项目施工质量目标为一次性验收合格,各主要分项工程质量均需达到上海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总站规定的优良标准,执行《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规定,拟以下述质量目测标准控制过程施工。

1.轻钢龙骨(吊顶、隔墙)质量标准。

A.吊杆外观顺直、无弯曲、无变形。

B.吊筋内填充料:用料干燥,铺设厚度符合要求,且均匀一致。

C.龙骨外观:角缝吻合、表面平整、无翘曲、无锤印、接缝均匀一致,

周围与墙面密合。

2.石材、饰面砖质量标准

A.饰面板表面平整、洁净、颜色协调一致。饰面板接缝、填嵌密实、平直、宽窄一致,颜色一致,阴阳角处的板压向正确,非整砖的使用部位适宜。

B.突出物周围的板套割:用整砖套割吻合,边缘整齐,墙裙、贴脸等上口平顺,突出墙面的厚度一致。

流水坡和滴水线:滴水线顺直,流水坡向正确。

3.油漆工程质量标准

混色油漆(高级油漆)质量标准:

A.流皱缀皮:大小面均无。

B.光亮和光滑:光亮足,光滑无挡手感。

C.分色裹棱:大、小面均无。

D.装饰线:分色线平直。

E.颜色、刷纹:颜色一致,无刷纹。

F.五金、玻璃:洁净。

清漆工程(高级油漆)质量标准:

A.木纹:棕眼刮平,木纹清楚。

B.光亮和光滑:光滑柔和,光滑无挡手感。

C.裹棱、流坠、皱皮:无。

D.颜色、刷纹:颜色一致、无刷纹。

E.五金、玻璃:洁净。

4.涂料工程(高级薄涂料)质量标准

A.掉粉、起皮:无。

B.漏刷、透底:无。

C.返碱、咬底:无。

D.流坠、疙瘩:无。

E.颜色、刷纹:颜色一致,无砂眼,无刷纹。

F.装饰线、分色线直(5m拉线,检查不足5m拉通线):偏差不大于1mm。

G.门窗、台具等:洁净。

5.细木制品质量标准

A.细木制品的制作:尺寸正确,表面平直光滑,楞角方正,线条顺直,不露钉帽,无戗槎,刨痕、毛刺、锤印等缺陷。

B.细木制品的安装:安装位置正确,割角整齐、交圈,接缝严密,平直通顺与墙面紧贴,出墙尺寸一致。

6.板块面层地面质量标准

板块面层的表面质量:表面洁净,图案清晰、色泽一致,接缝均匀,周边顺直,板块无裂纹、掉角和缺楞等现象。

7.玻璃工程安装质量标准

A.硅胶填抹:硅胶饱满,硅胶与玻璃、裁口粘结牢固,边缘与裁口齐平,四角成八字形,表面光滑,无裂缝、麻面和皱皮。

B.固定玻璃的橡胶垫或泡沫条:数量符合规范规定,规格符合要求。

木压条螺钉:木压条与裁口边缘紧贴齐平,割角整齐,连接紧密,不露钉帽。

C.橡皮垫镶嵌:橡皮垫与裁口、玻璃及压条紧贴,整齐一致,不露在压条外。

D.玻璃砖安装:排列位置正确、均匀整齐,无位移,嵌缝饱满,密实,接缝均匀、平直。

E.彩色、压花玻璃拼装:颜色、图案符合设计要求,接缝吻合。

F.玻璃安装后表面:洁净、无膏渍、浆水、油漆等斑污,有正反面的玻璃,安装朝向正确。

8.木门安装工程质量标准

A.门框与墙体间需填塞保温材料:填塞饱满、均匀。

B.门安装:裁口顺直,刨面平整光滑,开关灵活、稳定、无回弹和倒翘。

C.小五金安装:位置适宜,槽梁一致,边缘整齐,尺寸准确。小五金安装齐全规格符合要求,木螺丝拧紧卧平,插销关启灵活。

D.披水、盖口条、压缝条、密封条安装:尺寸一致,平直光滑与门窗结合牢固严密,无缝隙。

9.木门制作质量标准

A.木料的死节与虫眼处理:死节和直径大于5mm的虫眼,用同一树种木塞加胶填补。清油制品的木塞色泽、木纹应与制品一致。

B.表面质量:平整光洁、无戗槎、创痕、毛刺、锤印和缺棱、掉角。清油制品色泽、木纹近似。

C.裁口、起线、割角、拼缝:裁口、起线顺直,割角准确,交圈整齐,拼缝严密,无胶迹。清油制品两块拼缝的木材色泽、木纹一致。

D.涂刷干性底油:门制成后,及时涂刷干性底油,并涂刷均匀。

10.涂膜防水层施工质量标准

A.材料:材料品种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B.材料检验:进场材料必须有出厂合格证、质保书,有专门检测机构测试的合格检验报告。

C.涂层质量:涂膜防水层必须平整、均匀、无脱皮、起鼓、裂缝等现象,与基层粘结牢固。

涂层检测:24h盛水试验无渗漏现象。

篇3:室内装饰工程施工项目经理承包协议

室内装饰工程施工项目经理承包协议

  甲方:和县***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公正、利益共享、诚实守信的原则,就乙方承包甲方承接的室内装饰工程施工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⒈ 负责承接室内装饰业务及施工图纸设计、工程预(决)算。

  ⒉ 负责提供与客户签定合同中理应由甲方提供的施工材料。

  ⒊ 监督乙方做好工程质量和施工现场的环境与安全管理。

  ⒋ 负责按时、按工地与乙方进行帐款的内部结算工作。

  二、乙方责任和义务

  ⒈ 负责所属人员的自主招聘和自主管理。

  ⒉ 负责人员组织、材料组织、计划安排,确保按时进场。

  ⒊ 负责施工质量管理,现场安全和环境管理,工期控制。保质保量按时顺利完成施工任务。

  ⒋ 按时催交工程二期款和尾款。

  ⒌ 在工程完工后壹个月内与客户结清工程款。

  ⒍ 负责施工人员的工资核定与按时编制和提交工人工资报表。

  ⒎ 负责所做工程的二年(水电工程为5年)免费维修服务。 ⒏服从甲方质量管理和行政管理。

  三、关于人员管理

  ⒈ 乙方所属人员自主招聘和自主管理,但乙方人员严重违反甲方管理制度或施工水平不能满足甲方要求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给予辞退。

  ⒉ 乙方下属施工人员必须去劳务公司办理登记手续,并在员工到岗后20日内向甲方书面汇报,如不汇报,造成的所有责任及费用由乙方承担。

  ⒊ 乙方必须将所有施工人员的身份证原件送交甲方核对和登记。

  ⒋ 辞退人员也必须及时以书面形式汇报给甲方,如不汇报,造成的所有责任及费用由乙方承担。

  ⒌ 乙方新聘用的人员在十天试用期满后被留用的,若无上岗证的应及时主动和甲方联系,由甲方安排培训取得上岗证。无上岗证的员工不得上岗作业。

  ⒍ 乙方以工程为单位编制工人工资表报甲方审批。员工持身份证原件到甲方财务核对身份证原件后,为乙方代发工资。

  ⒎ 乙方和乙方人员所发生的安全事故与劳动纠纷等由乙方负责解决。

  四、关于材料管理

  ⒈ 为规范材料品牌和等级,保证材料质量,甲方实行材料统一管理规定,乙方不得擅自更改材料。

  ⒉ 乙方所用的装饰材料以工程为单位,根据合同及图纸编制材料单交甲方审核后送给甲方指定材料商配货,材料运输费由乙方自理。

  ⒊ 乙方所用装饰材料(含主材)在外采购的,凭甲方核准的材料名称、数量、等级、品牌的采购单,到甲方指定的材料供应商处提货,由甲方与材料供应商在一周内结算帐款。否则甲方不结算乙方材料款,并按有关规定处罚。

  ⒋ 客户自购材料由乙方跟踪进度。乙方不得擅自陪同客户采购客户自备的材料。若拿材料商回扣,则该工程另加收5管理费做为处罚。

  ⒌ 无论甲方提供或客户采购的材料,乙方认为材料品牌、质量等级有问题时,必须在施工前和甲方或客户协调确认,否则所导致的经济损失及责任由乙方承担。

  ⒍ 瓦工在施工前必须检查瓷地砖的质量,若有问题应及时与业主联

  系,通知其找商家调换。若施工前没有仔细检查,而在施工中发现瓷地砖本身具有质量问题的,责任由乙方负责。

  五、关于费用核算管理

  ⒈ 乙方负责施工的工程项目全部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甲方按工程直接费的72与乙方结算,管理费由甲方全额收取,给客户优惠多少与乙方无关。

  ⒉ 甲方与乙方结算的工程费用主要包含:材料费、工人工资和工人福利待遇、材料运输费、机械折旧费、进(退)场费、乙方管理费、售后维修基金及乙方利润等。

  ⒊ 以完工一家结算一家为结算原则。乙方所有工程必须在合同规定工期完工后一个月内与客户结清所有帐款。甲方保证在乙方与客户结清尾款10日内和乙方结算,决不拖延乙方理应得到的工程款项。如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完工二个月后尾款仍未和客户结帐时,甲方有权按工程决算单与乙方结算。同时,该工程视为未结工程(特殊情况必须由甲方签字,说明原因并存档备案)。

  六、关于工程项目押金的管理

  ⒈ 乙方向甲方一次性交纳肆万元人民币作为工程项目押金。工程项目押金主要用于承担乙方所负责工程项目工程保修期内的维修、工程项目人员的劳动报酬的支出、有关赔付款的支出等。当乙方所负责工程项目出现上述各项支出的情形时,乙方在甲方指定的时间内未承担或未支付的,甲方有权直接从工程项目押金中支付。

  2.乙方不再承做甲方的工程达六个月即为与甲方自动解除此协议,但工程项目押金必须待乙方最后一个施工工程满贰年且扣除甲方直接从工程项目押金中已支付的部分(用于工程售后服务用),工程项目押金的剩余部分甲方保证一次性返还乙方。

  ⒊ 乙方交纳的工程项目押金不计利息。

  ⒋ 乙方若连续有三个工程出现亏损,若乙方愿意补足亏损,可以继续派单开工;若乙方不愿意补足亏损,甲方有权用工程项目押金来补足亏损,但不再安排开工。

  七、其它

  ⒈ 乙方若累计五个工程尾款未按时结清工程款的,甲方不再安排乙方开工,待乙方结算帐款后才能派单开工。

  2. 乙方不得以甲方客户名义私接工程。否则,甲方有权立即解除协议,同时处罚壹万元人民币。

  3. 乙方不得侵占或挪用甲方工程款或材料。否则,甲方有权立即解除协议,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还工程款或材料,同时处罚壹万元人民币。

  4.甲方与甲方客户的《施工工艺标准》、《质量自检标准》、《工程管理处罚条例》、《监理部管理条例》及《售后部管理条例》等管理制度为本协议的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如乙方变更通信地址必须书面告知甲方。否则,甲方要按员工登记表上的通信地址进行的各项告知均视为有效告知。

  九、此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和县***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身份证):

  负责人(签名):

  乙方(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