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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卖店人事管理制度

2024-07-12 阅读 7787

人事管理的作用是什么知道人事管理六大模块吗为了方便大家,本站为大家整理了一则专卖店的人事管理制度,供各位阅读,仅供参考。

一、人员招聘程序

1)专卖店需要增补人员时向人事部递交“人员增补申请单”,由人事部统一规划招聘工作。

2)人事部收集相关应聘资料并进行初步筛选,然后将资料转交到相关部门安排面试。

3)专卖店店长/柜长由区域主管/店铺督导进行面试考核,由总公司营运经理复核决定是否录用。店长/柜长以下员工由店长/柜长进行面试考核,由区域主管/店铺督导复核决定。填写“应聘申请表”。

4)试结果和人事资料交到人事部,人事部通知入选人员办理到职手续。

5)职培训——正式上岗

6)公司以外的区域由人事部授权委托区域主管/店铺督导进行招聘工作。受聘者人事资料需交到人事部门,区域存底一份。

二、招聘原则

1)公司招聘员工的主要原则是依据应聘者是否适合应聘岗位的素质和培养潜力,并以该职位人员应具有的实务知识和操作技能作为考核准则。

2)聘者的综合素质和个人理念是否与公司要求相符——是培养潜力的重要衡量标准。

3)特殊情况下,若应聘者实际工作经验缺乏,但个人综合素质良好又具备培养潜力的,可以录用。相反,就算应聘者有一定的工作经验,但素质和培养潜力不符合公司要求的,不可录用。

4)应聘者必须如实填写“应聘申请表”,经面试、笔试、复试考核后方可聘用。

5)加盟店由加盟商按照公司招聘要求及程序代表公司实施员工招聘,并可通知公司提供协助。

三、入职手续

1)应聘者必须在公司指定的时间到公司报到、办理入职手续,否则取消录用资格。

2)报到时,需向公司提供以下有效证件方可办理入职

a.身份证/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

b.学历证书/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c.计划生育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专卖店聘用本地员工视政府规定)

d.小______寸免冠彩色照片______张

e.健康证原件和复印件(可于入职______月内补交)

3)职员工必须保证向公司提供的个人资料真实无误,不得隐瞒传染病。个人资料更改后必须立即通知人事部,如,地址、电话、教育程度、婚姻状况等。

4)虚报、伪造资料和隐瞒一经公司发现立即无条件辞退。

四、入职培训

1)专卖店培训分为“新晋培训”、“正职培训”以及“店长培训”等。“新晋培训”为店长根据新入职的店员的实际情况来进行的专业素质的培训,“正职培训”为区域督导或店长定期对本店的店员组织的专业素质的培训,“店长培训”为公司组织或区域督导定期为区域市场内的店长的培训。

2)店铺督导、店长入职需经过______天的培训期,其他岗位为______天,由公司人事部、培训部门安排培训,培训后经考核合格正式上岗。

3)培训期的新入职人员不享有提成和各种奖金,培训期间自行离开的人员无工资计发。

五、试用期

1)凡新员工入职一般需经过______—______个月的试用期(包含培训期)。

2)若新员工表现优异,其部门主管可报请公司批准,将试用期酌情缩短。有必要时,也可将试用期酌情延长(但延长期不超过______个月)。

3)员工在试用期间表现不合公司要求的,公司有权随时辞退。

4)试用期满,由员工所在部门和人事部进行考核,填写《转正申请及审核表》,经相关部门批准。合格员工将转为正式聘用员工,不合格者将立即辞退。

六、考勤管理制度

1.工作时间

1)专卖店员工实行轮班工作制,每周工作______天。所有专卖店由店长/柜长编排每月《排班表》,各员工需按表上班,不得擅自更改。(加盟店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另行调整)

2)专卖店营业时间为早上______至晚上______,专柜按商场要求执行。特殊地区的营业时间报公司批准后执行。营业时间不得擅自更改,如有调整,服从公司安排。(加盟店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另行调整)

3)任何人不得在节假日和周六、日换班休息。员工每月换班不能超过______次,店长不得与店员换班。

4)换班需填写《换班单》,经店长同意并签字,否则视旷工处理。

2.签到

1)员工应于营业时间前______分钟到达专卖店,并签到,否则按迟到处理。准时于上班时间穿着整齐制服,全情投入工作。

2)员工上下班都须签到,不得弄虚作假,不得替他人签到。

3、迟到、早退

1)迟到、早退______分钟以上的,给予每分钟______元的行政处罚,每月累计迟到(早退)______次作旷工处理。

2)工作时还未穿着整齐制服及未能整理好个人仪容者作迟到而论。

3)若因为前一天加班时间太长而引起的迟到,店长应视情况处理,在适合范围内的可不计迟到。

4、旷工

1)未按规定程序办理请假手续和无故不上班者,按旷工处理。

2)迟到超过______分钟作旷工论处。

3)旷工______天扣罚______天工资和提成,当月累计旷工______天者,作自动离职处理,不于计发当月工资和提成等。

4)因旷工或自动离职为公司带来损失者,公司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七、假期及请假制度

1.假期诠释及管理细则

1)事假:员工因私而不能上班的。请事假一般不得连续超过______天,或累计全年超过______天,否则公司有权辞退。事假期间不计发工资。

2)病假:员工因病而不能上班的,包括自然假和工伤。请病假须出示区级或以上“医院证明”,因工伤休假在半个月以内的公司保留其职位并支付基本工资。其余病假不计发工资,假期超过______天的,公司有权实施解聘。

3)吊唁假:员工为______代以内的直属亲戚奔丧可享有______天吊唁假。

4)婚假:员工及配偶达到法定结婚年龄并按法律手续结婚者可享有______天婚假。凡在公司工作满______年的员工可享受有薪婚假。

5)产育假:女性员工因产育所必须的假日。产育假为______个月,凡在公司工作满______年的员工可享受有薪产育假。凡是违反《婚姻法》和《计生法》等国家政策规定的不享有婚假和产育假的相关待遇,并且公司有权作辞退处理。

6)其它假期:请参照公司相关通知和规定。

2.请假程序

1)员工请假必须事先填写《请假单》,按程序批准后方可离职。

2)无论任何假种,员工请假在______天或以内的,由店长批准同意。______天或以上的必须经区域主管/店铺督导批准同意。一周以上的必须经上级总监批准。《请假单》与当月《考勤表》一同上交人事部门。

3)请假在______天以上的必须提前______周递交书面申请,请假______天以上需提前______个月。

4)休假前必须完成手头工作,并做好工作交接后方可离职。因交接不周给公司带来损失的必须承担相应责任。

5)员工因特殊事件或急病不能及时提前请假的,应在3小时内打电话通知上级,返回后于当天补办请假手续。

八、辞职、调职与解聘

当重要岗位的员工离职时,行政部门必须在其离职当天向相关部门和单位发文,告知相关事项及职务接替人。如:商场经理、加盟商以及公司内部等。

1.辞职

1)试用期员工辞职需提前______周递交《辞职申请表》,正式员工需提前______天申请。

2)辞职员工在未离职前必须同样专心工作。当辞职申请按程序获得批准,并完成工作等交接后才可离职。

《辞职申请》批复——店长批准——区域督导——营运经理——人事部

3)若员工因为学习或留学深造而提出辞职的,公司可保留其工龄,并欢迎该员工以后再回公司工作。

4)辞职者工资于公司规定的发薪日发放。

2.调职

1)公司基于工作需要可调动任何员工的职务或工作地点,被调员工应主动配合不得借故推委。

2)奉调员工接到调任通知后,应于通知所限的时间内办妥移交手续并与新任接替者作好工作交接。奉调员工在新任者未到职前,其所遗职务可由直属主管代理负责。

3.解聘

解聘包括:开除、辞退、劝退、自然解聘

1)开除:因员工严重违反公司各项管理制度、经营理念,公司可视情况给予开除处理。因违反操作规章为公司、客户或其他方带来损失的,必须给予相应赔偿。被开除者,公司将扣发工资和奖金,待事情解决无遗留问题并签定《确认书》后才可发放。并于全公司通告。

2)辞退:员工在试用期间明显不符合要求,或在正职期间不努力工作,表现越来越差者公司可即时予于辞退而不需作任何补偿。如因公司经营问题而需辞退员工的,公司将提前一个月通知被辞退员工,并给予一个月的工资作为补偿。

3)劝退:若员工在职期间不符合岗位知识、技能等要求,虽然努力工作但仍不见成效的,公司将规劝其辞职。

4)自然解聘:公司与员工签定的劳动合同到期,而任何一方无续签意向,当该员工办理清交接手续后,双方的雇佣关系终止。

九、晋升制度

公司注重内部人员的培养,管理人员平时应注重对人才的培养,特别是有潜力的培养对象。当有职位空缺时,用人部门和单位应优先考虑内部员工。任何人员的职位升迁都必须经过该职位的培训,并须通过______个月的试用期,经考核合格后正式升任该职位。考核不合格的,可根据评核实行延长试用期或调回原职位的方式,被调回员工应再接再励,争取下一次机会。

晋升标准

新店员入职,试工______天,试工合格后被录取为试用员工。试用期为______—______个月不等,视其工作能力而定。试用期后为正式店员。

店员在本公司任职期间,工作积极、尽职尽责,上进心强,能吃苦耐劳,服从安排。具备一定的管理能力与执行能力,积极协助店长工作。由店长书面申请,经公司批准后即可晋升为助店。

助店在本公司任职期间,工作积极度、尽职尽责,上进心强,具备成熟的管理能力,积极向公司提出相关有利于公司发展的意见与建议。由公司区域主管书面申请,经总经理批准后即可晋升为店长。

店长在本公司任职期间,工作积极、尽职尽责,上进心强,有成功的管理经验,使店铺业绩非常突出(包括销售业绩、店员的专业素质和专卖店的综合形象等方面)。由公司经理书面申请,经总经理批准后,即可晋升为区域主管。

上述几项,如有员工成绩显著、自身素质高,可以越级提升。

范文

篇2:某某电器工厂规章制度:人事制度

某电器工厂规章制度:人事制度

第五章人事制度

第一节员工的招聘

第一条各部门因生产需要增员时,应由部门组长口头申请或者填写《增员申请表》,报部门部门主管核定生产量情况批准后,再经公司核准,由人事部统一组织招聘。

第二条普通员工由人事部按规定核实身份证等有关证件,已便安排适当的工作,再进行技能测试。

第三条技术人员、文员、各级管理人员的招聘,除进行上述普工考试程序合格后,报总经理或经理面试批准。

第四条年龄不满18周岁的为童工,本厂不允许招请或使用童工和不支持招请或使用童工。

第五条凡来应聘人员须真实填写应聘申请表,本厂会先对所填写内容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才可录用。

第二节员工的录用

第一条凡被我厂聘请的职员工必须有本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无传染病及不良嗜好,需交免冠2寸/1寸照片1张、清楚了解我厂的厂规并无任何异议后方可办理入厂手续。

第二条被录用的员工,凭人事部的录用通知书到人事部领考勤卡、安排住宿等上班手续

第三条新录用的员工一律采用试用制,普通员工的试用期为二个月,技术人员、文员、各级管理职员试用期为三个月,并签订试用合同。

第四条试用期满合格者,员工可继续留厂工作者,必须与厂方签订劳务合同。

第五条被公司开除的员工,未得到公司总经理的特许,一律不准重新录用。

第六条辞职员工要求重新回厂工作的,由部门主管同意后,报公司或人事部批准,并按程序重新办理入厂手续;从本厂辞工次数达两次及两次以上者一律不得录用。

第三节员工证件办理

第一条员工进厂后试用合同、劳务合同、厂牌、劳动保险、考勤卡等证件手续由人事部统一办理。

第二条员工厂牌、考勤丢失或损坏时,应即刻到人事部补办。

第三条员工故意损坏,丢失厂牌和考勤卡的,要自费缴纳对应卡工本费,并据情节严重程度相应处罚

第四节员工培训

第一条凡经录用的员工,统一由人事部发放此规章制度。

第二条各部门必须根据情况对刚上班的员工进行岗位责任、安全规程、产品质量基础知识进行严格的岗上辅导培训,造就一支技术过硬、工人纪律观念强的职工队伍。

第三条试用培训期内的员工享有正式员工同等待遇。

第四条在职员工必须按人事要求,参加各种培训,促进企业管理不断升级进步。

第五条在职员工表现良好者,申请参加本厂技术工程培训的(电焊工、油漆工、车床工)等,经厂方批准后,在厂方提供带薪金培训条件下,必须双方签订技术培训、服务合同。

第五节人员调动

第一条公司因工作需要对人员进行调动时,任何部门和个人都必须服从,手续由人事部办理。

第二条部门主管可根据本部门的生产需要对所属进行工种或班组调动,组长、员工必须服从安排,并报人事更改人事资料。

第三条跨部门调动,必须填写《人员调动申请表》,经双方部门负责人同意,再报公司批准,呈人事部办理调动手续。

第六节考勤打卡规则

第一条员工必须自行打卡记录上下班时间,包括上下班因公因私离开厂的时间。

第二条上班时间一天内(不含一天)因公或因私离开厂的,要在《员工上班离开时间登记表》上注明离开时间和事由,并有部门主管的签名同意,主管人员外出由考勤员签名确认。

第三条上班时间超过一天(含一天)因公或因私离开厂,要在《员工上班离开时间登记表》上注明天数和事由,部门主管签名同意;部门主管需经厂级领导签名同意。若厂级领导外出无法报告,应向办公室考勤员请假备案。

第四条每月底考勤员提交考勤表若与办公室收取的《个人电脑打卡钟专用表》出现不相符情况时,则按照《考勤制度》处理。

第五条考勤员每月底要认真核对本部门管理人员上班离开时间登记表与打卡牌的情况,发现违反厂有关考勤机使用规定以及厂的考勤制度应如实记录在《考勤表》上,并经主管或领导签名,才能交至办公室。如有意或无意将矛盾上交,不在本部门《考勤表》上记录的违纪情况,由办公室或其它部门发现的每次则以双倍扣罚当事人。

第六条打卡机真实记录员工出勤、外勤(或因私外出)时间,上至总经理、下至一般人员上、下班要打卡,回厂后外出(无论因公因私,也无论时间长短)也要打卡,否同,轻者作忘记打卡处理(本部门自报每次扣50元,抽查发现每次扣100元),重者视为早退或离岗。

第七条各级管理人员应以身作则遵守以上规定,各部领导有责任指导考勤员执行考勤制度,若考勤员徇私失责,则酌情另行处理。

第八条因公外出或其它特殊情况未打卡的,可由部门主管核实报人事部补签卡,其余未打卡者不准补卡(签卡)。

第九条补卡事宜一律需由签卡部门或部门主管送人事部专职办理,禁止任何非职能部门和个人代签,违者除将代签卡作废外,人事部应对违章部门有关人员进行教育批评。

第十条工卡应保持整洁完好,禁止涂改、弄脏、盖贴任何标识或折叠。

第十一条员工迟到或早退者给予书面警告,警告无效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二条凡无故旷工一天者,通知后仍未到岗,作警告、检讨教育处理,连续旷工十五天者通告后仍未到岗的作自动离厂处理,若有意外事故不能到岗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

第十三条本规定自实行打卡制之日实施。

第十四条本规定由人事部负责解释及修改,并由人事部负责安排检查与考核。

第七节请假规则

第一条员工请假需经该部门主管批准后,再到人事部办理签章、放行手续,部门主管级请假需经公司领导批准,再到人事部办理签卡、放行手续;假期七天以上者,一律需经公司领导批准方可有效。

第一条新员工在试用期内,同样可请七天以睥探亲假。

第一条任何人在上班期间请短假外出,必须经人事部相关程序和放行手续。

第一条员工请病假,未提前提出请假,第二天可补假或电话请假。时间较长者须持医生证明补假。

第一条员工试用期满合格转正可请婚假,婚假期要和部门主管或公司领导协商,婚假期满回厂需到人事部消假。

第一条在厂工作满两年的所有女性员工享有90天的产假。

第八节员工投诉规则

第一条员工在尊重事实的前提下,可用书面形式向公司或人事部投诉,任何人都有投诉的权利。

第二条员工投诉书可直接递交有关部门负责人受理,也可交与公司领导。

第三条接诉部门原则上二日作出调查处理答复,对特大事件二日内无法落实,可以另议。

第四条对滥用职权、损害公司集体利益、徇私

篇3:某某服装品牌公司人事管理规章制度(2)

某服装品牌公司人事管理规章制度(2)

第三十一条有下列事情之一者,予以奖金或晋级:

(一)研究发明,对公司确有贡献,并使成本降低,利润增加者。

(二)对公司有特殊贡献,足为全公司同仁表率者。

(三)一年内记大功2次者。

(四)服务每满5年,考绩优良,未曾旷工或受记过以上处分者。

第三十二条员工惩罚分为五种:

(一)警告:每次减发3天奖金,并于年终奖金时一并减发。

(二)记过:每次减发10天奖金,并于年终奖金时一并减发。

(三)大过:每次减发一个月奖金,并于年终奖金时一并减发。

(四)降级:降级使用,相应核减薪资。

(五)开除:予以解雇。

第三十三条有下列特殊事情之一者,予以警告:

(一)未经许可,擅自在公司内推销物品者。

(二)上班时间,躲卧休息,擅离岗位,怠忽工作者。

(三)因个人过失致发生工作错误,情节轻微者。

(四)妨害生产工作或团体秩序,情节轻微者。

(五)不服从主管人员合理指导,情节轻微者。

(六)不按规定穿着服装或佩挂规定标志或穿拖鞋上班者。

(七)不能适时完成重大或特殊交办任务者。

第三十四条有下列事情之一者,予以记过:

(一)对上级指示或有期限命令,无故未能如期完成,致影响公司权益者。

(二)在工作场所喧哗、嬉戏、吵闹,妨碍他人工作而不听劝告者。

(三)对同仁恶意攻击或诬害、伪证,制造事端者。

(四)工作中酗酒致影响自己或他人工作者。

(五)因疏忽致机器设备或物品材料遭受损害或伤及他人者。

(六)未经许可携带外人入公司参观者。

第三十五条有下列事情之一者,予以记大过:

(一)擅离职守,致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

(二)在工作场所或工作中酗酒滋事,影响生产、业务、事务等团体秩序者。

(三)损毁涂改重要文件或公物者。

(四)怠忽工作或擅自变更工作方法,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

(五)不服从主管人员合理指导,屡劝不听者。

(六)轮班制员工拒不接受轮班者。

(七)工作时间内,作其他事情,如睡觉、玩弄乐器、下棋、阅读、炊煮……等(干部连带处分)。

(八)一个月内旷工达5日者。

(九)机器、车辆、仪器及具有技术性工具,非经常使用人及单位主管同意擅自操作者(如因而损害并负赔偿责任)。

(十)其他重大违规行为者(如违反安全规定措施,情节重大者……)。

第三十六条有下列事情之一者,予以开除(不发资遣费):

(一)对同仁暴力威胁、恐吓、妨害团体秩序者。

(二)殴打同仁,或相互殴打者。

(三)在公司办公区、宿舍内赌博者。

(四)偷窃或侵占同仁或公司财物经查事实者。

(五)无故损毁公司财务,损失重大或第二次损毁涂改重大文件或公物者。

(六)未经许可,兼任其他职务或兼营与本公司同类业务者。

(七)在公司服务期间,受刑事处分者。

(八)一年中记大过满2次功过无法平衡抵消者。

(九)无故连续旷工3日或全月累计旷工6日或1年旷工达12日者。

(十)煽动怠工或罢工者。

(十一)吸食*或其他毒品者。

(十二)散播不利于公司的谣言者或挑拨劳资双方感情者。

(十三)伪造或变造或盗用公司印信者。

(十四)携带刀枪或其他违禁品或危险品入(公司)者。

(十五)在工作场所制造私人物件或唤使他人制造私人物件者。

(十六)故意泄漏公司技术、营业上的机密致公司蒙受重大损害者。

(十七)利用公司名誉在外招摇撞骗,致公司名誉受损害者。

(十八)明示禁烟区内吸烟者。

(十九)参加非法组织者。

(二十)擅离职守,致生变故使公司蒙受损害者。

(二十一)其他违反法令或劳基法或本规则规定情节重大者。

第三十七条员工功过抵消规定

(一)嘉奖与警告抵消。

(二)记功1次或嘉奖3次,抵消记过1次或警告3次。

(三)记大功1次或记功3次,抵消大过1次或记过3次,员工功过抵消以发生于同一年度内者为限。

*考核

第三十八条员工考核分为:

(一)试用考核:员工试用期间(职员3个月,作业员40天)由试用部门负责考核,期满考核合格者,填具"试用人员考核表"报经总经理核准及公布后,方得正式雇用。

(二)平时考核:

1.各级主管对于所属员工应就其操行、学识、经验、能力、工作效率、勤惰等,随时作严正的考核,凡有特殊功过者,应随时报请奖惩。

2.人事单位应将员工假勤奖惩随时记录,以为办理年度考核参考。

(三)年度考核:其办法另订。

第三十九条考核成绩分为优、甲、乙、丙、丁五种。

第四十条员工年度考核定每年元月举行,由直属单位主管考核并由考核小组核定。

第四十一条办理考核人员应严守秘密,不得循私舞弊或贻误。

*加班

第四十二条本公司如因生产或业务需要,可于办公时间以外指定员工加班,被指定的员工,除因特殊事故经主管核准者外,不得拒绝,违者以不服从主管人员领导论处。

第四十三条作业员加班,事先由单位主管代为申请,呈该部门主管核准后方得加班,并须按规定打卡,否则不发给加班费。

第四十四条加班费计算,作业员依平日加班每小时工资加给三分之一;例假日加班加给假日工资,但假日工作时间未满8小时,按比例加给工资。

第四十五条作业员如在加班时间内擅离职守者,除不发给加班费外,就其加班时数予以旷工论处。

第四十六条员工加班情况,由管理单位按月统计备查。

*出

第四十七条员工出差分"长程出差"与"短程出差"二种,凡当天能往返者,称为"短程出差";一天以上者,称为"长程出差"。

第四十八条长程出差及短程出差(其办法另订)。

*训练

第四十九条本公司为陶冶员工品德,提高其素质及工作效率,应举办各种教育训练,被指定参加员工,非有特殊原因,不得拒绝参加。

第五十条员工训练分为:

(一)职前训练:新进人员应实施职前训练,由人事单位统筹办理,内容为:

1.公司简介及人事管理规则的讲解。

2.业务特性、机器性能、作业规定及工作要求说明。

3.指定资深及专业人员辅导作业。

(二)在职训练:员工应不断研究学习本职技能、相互砥砺;各级主管尤应相机施教,以求精进。

(三)专业训练:视生产或业务需要,遴选优秀干部至各职业训练机构相关班次,接受专业训练,或邀请专家学者来本公司作系列专题演讲,以增进其本职学术技能,使利于任务的完成。

*迁调

第五十一条本公司基于业务上需要,可随时调动任一员工职务或服务地点,被调员工应予配合。

第五十二条各单位主管应就所属人员依其个性、学识、能力,调配适当工作,务使人尽其才,才尽其用。

第五十三条员工接到调职通知书后,单位主管应于7日内,一般员工应于5日内办妥移交手续,前往新职单位报到。

第五十四条员工调职,如驻地远者,可比照出差规定支给差旅费,其随行直系眷属,可凭乘车证明支给交通费。

第五十五条调任员工在接任者未到职前,其所遣职务由原直属主管指派职员暂行代理。

*留职停薪

第五十六条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签请留职停薪:

(一)久病不愈,逾30天者。

(二)因特殊事故,呈请核准者。

第五十七条留职停薪期间以1年为限,但经公司总经理特准者除外。

第五十八条留职停薪期间年资不计,但服兵役者不在此限。

第五十九条留职停薪期满后未办理复职者,视为离职。

第六十条员工于留职停薪期间擅就他职经查明属实者,予以免职。

*福利

第六十一条员工婚丧、住院,致赠礼金、奠仪或慰问金,其给与标准另订

第六十二条本公司依劳动基准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发给员工年终奖金,员工在同一年度内所有功过经抵消后,增减其年终奖金。

*保险

第六十三条员工一律参加劳工保险,于雇用时由人事单位办理。

第六十四条员工参加劳工保险后,除依法享受各项权利及应得的各种给付外,不得再向本公司要求额外赔偿或补助。

*抚恤

第六十五条员工因公而致残废或死亡时,依劳工保险条例向劳保局申请给付,始尚未参加劳保者,其津贴及辅助事宜悉依劳工保险有关规定予以补偿。

*退休

第六十六条员工退休,依劳工基准法工人退休规则及有关规定办理(办法另订)。

*资遣

第六十七条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予资遣:

(一)停业或转让时。

(二)亏损或业务紧缩时。

(三)暂停工作在一个月以上时。

(四)业务性质变更,有减少劳工必要,又无适当工作可安置时。

(五)劳工对于所担任工作确不能胜任时。

第六十八条员工资遣先后顺序:

(一)历年平均考核较低者。

(二)曾受惩诫者较未受惩诫者。

(三)工作效率低者。

第六十九条员工资遣,通知日期如下:

(一)在公司服务3个月以上未满一年者,于10日前通知。

(二)在公司服务1年以上未满三年者,于20日前通知。

(三)在公司服务3年以上者,于30日前通知。

第七十条员工接到前条通知后,为另谋工作可于工作时间请假外出,但每星期不得超过2日工作时间,请假期间工资及津贴照给,如未能依照前条规定通知而即时终止雇用者,依前条规定预告期间工资及津贴照给,如经预告,发给预告期间工资。

第七十一条员工因受惩罚而开除或自行辞职者,不以资遣论。

第七十二条员工资遣,依下列规定发给资遣费:

(一)在公司连续服务每满1年者,发给相当于1个月平均工资的资遣费。

(二)在本公司工作年资满3年以上者,每满1年加发相当于10天本薪的资遣费,但剩余月数,或工作未满1年者,以比例给予,未满1个月者以1个月计。

*安全与卫生

第七十三条本公司各单位应随时注意工作环境安全与卫生设施,以维护员工身体健康。

第七十四条员工应遵守公司有关安全及卫生诸规定,以保护公司及个人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