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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业作业一般安全措施要求

2024-07-12 阅读 8575

1、禁止利用任何管道悬吊重物和起重滑车。

2、生产厂房内外工作场所的井、坑、孔、洞或沟道,应覆以与地面齐平而坚固的盖板。在检修工作中如需将盖板取下,应设临时围栏。临时的孔、洞,施工结束后,应恢复原状。

3、所有升降口、大小孔洞、楼梯和平台,应装设不低于1050mm高的栏杆合不低于100mm高的护板。如在检修期间需将栏杆拆除时,应装设临时遮拦,并在检修结束时将栏杆立即装回。临时遮拦应由上、下两道横杆柱组成。上杆离地高度为1050~1200mm,下杆离地高度为500~600,并在栏杆下边设置严密固定的高度不低于180mm的挡脚板。坡度大于1:22的屋面,临时遮拦应高1500mm,并加挂安全立网。原有高度1000mm的栏杆可不作改动。

4、厂房内设备、材料的堆放应整齐、有序,标识应清楚,不妨碍通行。门口、通道、楼梯合平台等处,不准放置杂物,一面阻碍通行。电缆及管道不应敷设在经常有人通行的地板上,以免妨癌通行。地板上临时放有容易使人绊跌的物件(如钢丝绳等)时,应设置明显的警告标志。地面由灰浆泥污,应及时清除,以防滑跌。

5、、生产厂房内外工作场所的常用照明,应该保证足够的亮度。在装有水位计、压力表、真空表、温度表、各种记录仪表等的仪表盘、楼梯、通道以及所有靠近机器转动部分和高温表面等狭窄地方的照明,应光亮充足。

在操作盘、重要表计(如水位计等)、主要楼梯、通道等地点,应设有事故照明。

此外,还应在工作地点备用相当数量的完整手电筒,以便必要时使用。

6、生产厂房及仓库应备有必要的消防设备,例如:消防栓、水龙带、灭火器、砂箱、石棉布和其他消防工具等。消防设备应定期检查和试验,保证随时使用。不准将消防工具移作他用。

7、禁止在工作场所存储易燃物品,例如:汽油、煤油、酒精等。运行中所需少量的润滑油和日常需用的油壶、油枪,应存放在指定地点的储藏室内。

8、所有高温的管道、容器等设备上都应有保温,保温层应保证完整。当室内温度在25℃时,保温层表面的温度一般不宜超过50℃。

9、生产厂房内外的电缆,在进入控制室、电缆夹层、控制柜、开关柜等处的电缆孔洞,应用防火材料严密封闭。

10、各生产场所应有逃生路线的标示。

11、工作人员的工作服不准有可能被转动的机器绞住的部分;工作时应穿着工作服,衣服和袖口应扣好;禁止戴围巾和穿长衣服。禁止工作服使用尼龙、化纤或棉、化纤混纺的衣料制作,以防工作服遇火燃烧加重烧伤程度。工作人员进入生产现场禁止穿拖鞋、凉鞋、高跟鞋,禁止女工作人员穿裙子。辫子、长发应盘在工作帽内。做接触高温物体的工作时,应戴手套和穿专用的防护工作服。

12、任何人进入生产现场(办公室、控制室、值班室和检修班组除外),应正确佩带安全帽。

13、运行和检修人员巡检过程中,身体不得碰及转动部件,保持与带电设备的安全距离。

14、机器的转动部分应装有防护罩或其他防护设备(如栅栏),露出的轴端应设有护盖,以防绞卷衣服。禁止在机器转动时,从靠背轮和齿轮上取下防护罩或其他防护设备。

15、在机器完全停止以前,不准进行检修工作。修理中的机器应作好防止转动的安全措施。如:切断电源(电动机的开关、刀闸或熔丝应拉开,开关操作电源的熔丝也应取下);切断风源、水源、气源;所有有关闸板、阀门等应关闭;上述地点都应挂上安全标示牌。必要时还应采取可靠的制动措施。检修工作负责人在工作前,应对上述安全措施进行检查,确认无误后,方可开始工作。

16、禁止在运行中清扫、檫拭和润滑机器的旋转和移动的部分,以及把手伸入栅栏内。清拭运转中机器的固定部分时,不准把抹布缠在手上或手指上使用,只有在转动部分对工作人员没有危险时,方可允许用长嘴油壶或油枪往油盅和轴承里加油。

17、禁止在栏杆上、管道上、靠背轮上、安全罩上或运行中设备的轴承上行走和坐立,如必须在管道上坐立才能工作时,应做好安全措施。

18、应尽可能避免靠近和长时间停留在可能受到烫伤的地方,例如:汽、水、燃油管道的法兰盘、阀门,煤粉系统和锅炉烟道的人孔、检查孔、防爆门、安全门以及除氧器、热交换器、汽包的水位计等处。如因工作需要,必须在这些场所长时间停留时,应做好安全措施。

设备异常运行可能危及人身安全时,应停止设备运行。在停止运行前除运行维护人员外,其他清扫、油漆等作业人员以及参观人员不准接近该设备或在该设备附近逗留。

19、一般电气安全注意事项

(1)所有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均应有良好的接地装置。使用中不准将接地装置拆除或对其进行任何工作。

(2)任何电气设备上的标示牌,除原来放置人员或负责的运行值班人员外,其他任何人员不准移动。

(3)不准靠近或接触任何有电设备的带电部分。

(4)湿手不准去触摸电灯开关以及其他电气设备(安全电压的电气设备除外)。

(5)电源开关外壳和电线绝缘有破损不完整或带电部分外露时,应立即找电工修好,否则不准使用。电工修理时不得改动电源开关和安全保护装置。

(6)发现有人触电,应立即切断电源,使触电人脱离电源,并进行急救。如在高空工作,抢救时应注意防止高空坠落。

(7)遇有电气设备着火时,应立即将有关设备的电源切断,然后进行救火。对可能带电的电气设备以及发电机、电动机等,应使用干式灭火器、二氧化碳灭火器灭火;对油开关、变压器(已隔绝电源)可使用干式灭火器等灭火,不能扑灭时再用泡沫式灭火器灭火,不得已时可用干砂灭火;地面上的绝缘油着火,应用干砂灭火。扑救可能产生有毒气体的火灾(如电缆着火等)时,扑救人员应使用正压式消防空气呼吸器。

(8)在靠近带电部分作业时,应保持与不停电设备的安全距离大于下表的规定。

设备不停电时的安全距离

电压等级(KV)

安全距离(m)

10及以下(13.8)

0.70

20、35

1.00

63(66)、110

1.50

220

3.00

330

4.00

500

5.00

(9)现场的临时照明线路应相对固定,并经常检查、维修。照明灯具的悬挂高度应不低于2.5m,并不得任意挪动;低于2.5m时应设保护罩。

20、一般工具使用

(1)使用工具前应进行检查,机具应按其出厂说明书和铭牌的规定使用,不准使用已变形、已破损或有故障的机具。

(2)大锤和手锤的锤头应完整,其表面应光滑微凸,不得有歪斜、缺口、凹入及裂纹等情形。大锤和手锤的柄应用整根的硬木制成,不准用大木料劈开制作,也不能用其他材料替代,应装得十分牢固,并将头部用楔栓固定。锤把上不可有油污。不准戴手套或用单手抡大锤,周围不准有人靠近。狭窄区域,使用大锤应注意周围环境,避免反击力伤人。

(3)用凿子凿坚硬或脆性物体时(如生铁、生铜、水泥等),应戴防护眼镜,必要时装设安全遮栏,以防碎片打伤旁人。凿子被锤击部分有伤痕不平整、沾有油污等,不准使用。

(4)锉刀、手锯、木钻、螺丝刀等的手柄应安装牢固,没有手柄的不准使用。

(5)砂轮应进行定期检查。砂轮应无裂纹及其他不良情况。砂轮应装有用钢板制成的防护罩,其强度应保证当砂轮碎裂时挡住碎块。防护罩至少要把砂轮的上半部罩住。禁止使用没有防护罩的砂轮(特殊工作需要的手提式小型砂轮除外)。砂轮机的防护罩应完整。

使用砂轮研磨时,应戴防护眼镜或装设防护玻璃。用砂轮磨工具时应使火星向下。不准用砂轮的侧面研磨。

无赤锯应符合上述各项规定。使用时操作人员应站在锯片的侧面,锯片应缓慢地靠近被锯物件,不准用力过猛。

(6)砂轮机的旋转方向不准正对其他机器、设备。

(7)安装砂轮片时,砂轮片与两测板之间应加柔软的垫片,禁止猛击螺帽。

(8)砂轮片有缺损或裂纹者不准使用,其工作转速应与砂轮机地转速相符。

(9)砂轮机应装设托架。托架与砂轮片地间隙应经常调整,最大不超过3mm;托架的高度应调整到使工件的打磨处与砂轮片中心处在同一平面上。

(10)砂轮片的有效半径磨损到原半径地三分之一时应更换。

21、电气工具和用具

(1)电气工具和用具应由专人保管,每六个月应由电气试验单位进行定期检查;使用前应检查电线是否完好,有无接地线;坏的或绝缘不良的不准使用;使用时应按有关规定接好漏电保护器和接地线;使用中发生故障,应立即找电工修理。

(2)不熟悉电气工具和用具使用方法的工作人员不准擅自使用。

(3)使用金属外壳的电气工具时应戴绝缘手套。

(4)在金属容器(如汽包、凝汽器、槽箱等)内工作时,应使用24V以下的电气工具,否则应使用戴绝缘外壳的工具,并装设额定动作电流不大于15mA、动作时间不大于0.1s的漏电保护器,且应设专人在外不间断的监护。漏电保护器、电源连接器和控制箱等应放在容器外面。

(5)使用电气工具时,不准提着电气工具的导线或转动部分。在梯子上使用电气工具,应做好防止感电坠落的安全措施。在使用电气工具工作中,因故离开工作场所或暂时停止工作以及遇到临时停电时,应立即切断电源。

(6)用压杆压电钻时,压杆应与电钻垂直,如压杆的一端插在固定体中,压杆的固定点应十分牢固。

22、使用手持行灯应注意下列事项:

(1)手持行灯电压不准超过36V。在特别潮湿或周围均属金属导体的地方工作时,如在汽包、凝汽器、加热器、蒸发器、除氧器以及其他金属容器或水箱等内部,行灯的电压不准超过12V。

(2)行灯电源应由携带式或固定式的隔离变压器供给,变压器不准放在汽包、燃烧室及凝汽器等金属容器的内部。

(3)携带式行灯变压器的高压侧,应带插头,低压侧带插座,并采用两种不能互相插入的插头。

(4)行灯变压器的外壳应有良好的接地线,高压侧宜使用三线插头。

23、电动的工具、机具应接地或接零良好。

24、电气工具和用具的电线不准接触热体,不要放在湿地上,并避免载重车辆和重物压在电线上。

25、移动式电动机械和手持电动工具的单相电源线应使用三芯软橡胶电缆,三相电源线在三相四线制系统中应使用四芯软橡胶电缆,在三相五线制系统中宜使用五芯软橡胶电缆。连接电动机械及电动工具的电气回路应单独设开关或插座,并装设漏电保护器,金属外壳应接地;电动工具应做到“一机一闸一保护”。

26、长期停用或新领用的电动工具应用500V的绝缘电阻表测量其绝缘电阻,如带电部件与外壳之间的绝缘电阻值达不到2MΩ,应进行维修处理。对正常使用的电动工具也应对绝缘电阻进行定期测量、检查。

27、在潮湿或含有酸类的场地上以及在金属容器内使用24V及以下电动工具时,应采取可靠的绝缘措施并设专人监护。电动工具的开关应设在监护人伸手可及的地方。

28、空气压缩机

(1)空气压缩机应保持润滑良好,压力表准确,自动启、停装置灵敏,安全阀可靠,并应由专人维护;压力表、安全阀、调节器及储气罐等应定期进行校验和检验。

(2)禁止用汽油或没有洗刷空气滤清器以及其他空气通路的零件。

(3)输气管应避免急弯。打开进风阀前,应事先通知作业地点的有关人员。出气口处不得有人工作,储气罐放置地点应通风,且禁止日光曝晒或高温烘烤。

29、潜水泵

(1)潜水泵应重点检查下列项目,且应符合要求:

1)外壳不得有裂缝、破损;

2)保护线连接应正确、牢固可靠;

3)电源线应完整无损;

4)电源插头应完整无损;

5)电源开关动作应正常、灵活;

6)机械防护装置应完好;

7)转动部分应灵活、轻快、无阻滞现象;

8)电气保护装置应良好;

9)校对电源的相位,通电检查空载运转,防止反转。

(2)潜水泵工作时,泵的周围30m以内水面不准有人进入。

30、风动工具

(1)不熟悉风动工具使用方法和修理方法的工作人员,不准擅自使用或修理风动工具。

(2)风动工具的锤子、钻头等工作部件,应安装牢固,以防载工作时脱落,禁止将带有工作部件的风动工具对准人。工作部件停止转动前不准拆换。

(3)风动工具的软管应和工具连接牢固。连接前应把软管吹净。只有在停止送风时才可拆装软管。

(4)在移动的梯子上使用风动工具时,应将梯子固定牢固。

篇2:电业作业保证安全技术措施

在热力和机械设备上工作,为确保安全作业,停电;应采取隔离,泄压,通风,吹扫与冲洗,检测,加锁、悬挂标示牌与装设遮拦(围栏)等七项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

——停电

(1)断开停运检修设备的电源(断开其动力电源和控制电源)。

(2)断开与检修的设备、系统相连的管道、烟道、风道上的电动(气动、液动)截门、调整门、挡板以及电磁阀、电液阀的动力电源。切断热机控制设备执行元件的操作能源。

(3)应在设备停止运行后方可执行停电措施。

——隔离

(1)转动机械设备的检修,应关闭所有应关闭的阀门、闸板、挡板,切断所有可能的动力源(气、水、油等)。并做好防转的措施,必要时还应采取可靠的制动措施。

如控制回路与其他设备设有联动、联锁关系的,还应将联动、联锁回路解除。

(2)汽、水、烟、风以及公共排污、疏水等热力系统检修,应关严所有应关闭的截门、闸板、挡板。如关闭不严,应关严前一道截门或采取其他安全措施。

(3)在下水沟(含除灰沟)、疏水沟或敷设有汽、水等管道、阀门的地下沟道和井下进行检修工作,应关闭向工作地点流入蒸汽或水等介质的有关截门或闸板。工作中如需冲洗沟道,应先将工作人员从沟道内撤离并清点人数无误后,再开启有关阀门或闸板。

(4)在设备内部工作,如设备下部有与系统连接的管口、孔洞等,应对这些管口、孔洞采取封闭隔离措施。

(5)在压力管道上进行长时间的检修工作时,检修管段应用带尾巴的堵板与运行中的管段隔断,或将它们之间的两个串联,严密不漏的阀门关严,两个串联阀门之间的疏水门或放水门应予打开。关闭的阀门和打开的疏水门或放水门应上锁,并挂标示牌。

——泄压

(1)设备检修前,应放尽系统内的汽、水、油等介质,确认已泄压和温度符合工作条件后,方可开始工作。

(2)做泄压措施前,应先检查确认检修的设备和系统确与运行部分可靠地隔离,然后方可缓慢开启有关阀门进行泄压。泄压操作时,人员不得正对压力释放的方向。

(3)检修的设备和系统是否已安全泄压,可通过阀门机械指示位置、热工仪表指示以及现场实际情况(如有汽、水流动声音等)进行综合分析确定。

(4)如果热工仪表显示有压力,或压力表指示虽在“零”位,但泄压阀处仍有汽、水等介质流动的声音,应对设备的隔离和泄压措施以及压力表进行检查,在未查明原因前,应认为设备和系统内部有压力,不能擅自开始工作。

(5)为泄压所开启的有关阀门,在检修过程中应一直保持在可靠的全开位置,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的标示牌,同时加挂机械锁。

(6)若无专门的阀门进行泄压,可通过拧松管道或阀门的法兰盘螺丝进行泄压。泄压时,应先把法兰盘上远离身体一侧的螺丝松开,再略松近身体一侧的螺丝,使存留的汽(气)、水等从对面缝隙排出,以防尚未放尽的汽(气)、水伤害工作人员。附近如有电气设备,应加以遮挡,以防汽(气)、水喷到电气设备上面。

——通风

(1)在有火灾、爆炸、中毒、窒息、灼烫伤等危险以及粉尘危害的地点或设备内工作,应做好通风措施。

(2)进入各式箱、槽、罐、热交换器等容器内部工作前,应打开各孔口进行通风换气。如系盛装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的在用容器,应先冲洗置换,再用通风或吸尘装置进行通风换气,把易燃易爆或有毒有害气体排除干净。如在容器内工作过程中须接触过敏性的物质,应采取强力通风措施。

(3)进入地下井、坑、孔、洞、管沟、排水沟、电缆隧道和地下维护室等处工作前,应事先了解清楚这些地段的工作环境,做好通风措施。如系高温、有毒有害气体、粉尘等地下场所,应在工作人员下去之前,使用检测仪器进行检测,同时设置通风或除尘装置进行彻底的通风换气,以及做好其他安全措施。

(4)在箱、槽、罐、塔、器、炉、机、筒仓、地坑(沟)、隧道等限定空间内作业,禁止用输送氧气的方法通风换气。

——吹扫与冲洗

(1)在盛装易燃易爆和有毒有害介质的设备上工作,应做好吹扫与清洗的置换措施。

(2)吹扫、冲洗前,应先将与吹扫无关的部分关闭或加堵板(盲板),并注意选择吹扫介质。对瓦斯、氢气、油系统及其他设备、管道中未排尽的易燃、有毒液体(气体),一般采用以蒸汽或惰性气体进行吹扫的方法清除,不得用压缩空气吹扫。采用蒸汽进行吹扫和清洗时,受蒸汽喷击的管线、导电物体都必须与油罐或设备进行接地连接。

——检测

在禁火区域内动火或在可能有有毒有害气体的场所内作业,应做好检测与分析的技术措施。

——加锁、悬挂标示牌和装设遮拦(围栏)

(1)设备检修需要断开电源时,应在已拉开得开关、刀闸和检修设备控制开关的操作把手上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的标示牌。

在显示屏上进行启动、停运的设备或者需要进行开度调节的截门、闸板、挡板等,应切除所有可能造成其联锁动作的开关,并在其操作面板上将操作按钮方式设置为“检修”状态,或者在操作处用其他方式设置“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的标示牌。

(2)汽、水、烟、风系统,公用排污、疏水系统因检修需要所关闭的截门、闸板、挡板,应加锁、悬挂“禁止操作,有人工作!”的标示牌。

如有多级串联,在危险介质来源处的截门、闸板、挡板已可靠关严并加锁、悬挂“禁止操作!”标示牌的情况下,检修系统隔离范围内的截门、闸板、挡板可不重复加锁。因检修系统需要调整开启这些截门、闸板、挡板时,须暂停系统其他处的工作,以防伤人,确认无泄漏后方可继续工作。

锁由热机设备运行管理部门配备管理,要一把钥匙开一把锁,钥匙要编号并妥善保管。

(3)施工现场临近高温、陡坎、深坑及高压带电区等处所均应设置临时遮拦及“止步,危险!”、“止步,高压危险!”的标示牌;危险处所夜间应设红灯示警。

因检修施工打开的坑、沟、孔洞等均应铺设与地面平齐由放滑措施的盖板或设置可靠的遮拦、挡脚板及“止步,危险!”标示牌;因检修施工破坏的常用楼梯、通道等,危险的出入口处应设置临时遮拦并悬挂醒目的“止步,危险!”标示牌,临时遮拦应符合标准要求,并采取上锁、用铁丝绑扎等加固措施,使之不易移动,必要时派专人看守,夜间设红灯示警。

(4)如工作地点始终由人工作时,允许使用绳子制作的遮拦,但应规范制作成网状,染成红色。用于防止外人接近、进入或通过的,均应挂“禁止通行,施工现场!”的标示牌,标示牌应朝向外面;用于防止工作人员接近周围危险环境的,标示牌应朝向里面。

(5)任何人禁止跨越遮拦,不得随意移动、变动合拆除临时遮拦、标示牌等设施。工作人员如确因工作需要必须移动、变动和拆除时,应征得工作许可人的同意。在拆除遮拦、标示牌的情况下,工作人员进行工作时,检修工作负责人应特别甲监护。当工作完成后,应立即恢复原状。

(6)在工作地点设置“在此工作!”的标示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