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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火电结构技术措施要求

2024-07-12 阅读 4826

概述

《火力发电厂土建结构设计技术规定》DL5022(以下简称《土规》)刚刚完成了送审稿编制,应广大设计人员和本刊物的邀请,就修编的主要内容做简要介绍,由于新标准尚未审定,所涉及内容仍有修改的可能,仅供设计人员参考。

《土规》修编的依据为国家建设主管部门颁布和修订的最新建筑标准,并总结和吸收了行业多年来的工程经验和科研成果,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由国内多家电力设计院合作编制完成。新标准与DL5022-93相比,标准适用范围扩大到1000MW级发电厂土建结构;增加了直接空冷器支架、干灰库、封闭煤场、脱硫烟气的烟囱防腐等内容和章节;荷载、动力机器基础、管道支架、主厂房抗震等章节均有较大的修改,同时送审稿编制及时引入汶川地震震害资料和国家抗震标准修订的重要内容。下面就送审稿修编的主要内容做简要介绍。

1发电厂建(构)筑物的安全等级

新标准对发电厂建(构)筑物安全等级的规定作较大修改,规定:高度200m及以上的烟囱、主厂房悬吊煤斗、汽机房屋盖等主要承重结构安全等级为一级,其余建(构)筑物均为二级(黑体字为送审稿正文原文,以下同)。烟囱的安全等级提高为一级,考虑到与国标《烟囱设计规范》GB50051-20**的一致性。主厂房悬吊煤斗、汽机房屋盖安全等级的确定吸取了征求意见的建议,较原《土规》提高了一级。钢筋混凝土炉架、筒仓的安全等级则调整为二级。

原《土规》对“钢筋混凝土煤斗、筒仓、悬吊锅炉炉架、屋架、托架安全等级定为一级”。考虑到《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中3.2.2条修订时,因新增了由永久荷载效应控制的组合,使承受以恒载为主结构的安全度有所提高;取消了混凝土弯曲抗弯强度fcm,统一取用抗压强度fc,使以受压为主混凝土结构的安全度有所提高,取消了有关钢筋混凝土屋架、托架和承受恒载为主的柱安全等级应提高一级的规定。新标准调整时予以采用。

2钢筋混凝土框架温度伸缩缝的最大间距

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纵向温度伸缩缝的最大间距,维持原《土规》不变:现浇结构不宜超过75m,装配式结构不宜超过100m。当机组单元长度超出温度伸缩缝间距限值较多时,为保证结构的安全及经济性,宜在机组单元中部增设一道伸缩缝。

按照工程实践经验,75m长度的主厂房纵向结构,当施工中采取必要的措施,或结构设计增加适量的温度钢筋,能够满足设计标准要求。针对1000MW级主厂房机组单元长度达90-120m,超出75m较多的实际情况,通过对工艺布置的分析认为,在机组单元中部增设一道伸缩缝是最有利的选择。目前,行业正在开展温度应力计算和工程措施的研究工作。本次修编在附录中提出了温度作用的计算原则。

3地基基础设计等级

新标准地基基础设计为甲级的类型,区分开重要电厂与一般电厂,一般电厂部分适当放宽,详见下表:

地基基础设计等级

设计等级?建筑和地基类型?

甲级?规划容量为800MW或单机容量300MW及以上电厂的主厂房(包括汽轮发电机基础、锅炉构架基础)、主(集)控制楼、网络控制楼、通讯楼、220kV及以上的屋内配电装置楼、高度大于等于200m的烟囱、直接空冷器支架、跨度大于30m的厂房建筑、场地及地质条件复杂的建筑物、高边坡。?

地基基础设计分类与电厂的重要性相关联,主要采纳了征求意见的建议。新标准在发电厂甲级设计等级中增加了直接空冷器支架、场地及地质条件复杂的建筑物、高边坡;对原规定“跨度大于30m的干煤棚及其他厂房建筑”明确为“跨度大于30m的厂房建筑”。

4动力机器基础下地基土的承载力验算

动力机器基础下地基土的承载力验算时,地基承载力的动力折减系数αf的取值:对框架式基础,当地基为密实的中粗砂、碎石土、基岩或端承桩时可采用1.0,其余取0.8。大块式基础应取0.8,新标准对地基承载力的动力折减系数αf的调整,吸取了征求意见的建议,主要针对框架式汽轮发电机基础的设计。考虑到框架式基础底板的振动影响较小,地基承载力的动力折减系数αf,可针对不同的地质条件和地基处理方案区别对待。当框架式基础位于低压缩性土,如密实的中粗砂、碎石土、基岩或端承桩时,可忽略振动对地基的影响,即αf取1.0;当框架式基础地基为中高压缩性土,如中密或稍密的粉细砂、粘土或摩擦桩时,应慎重对待振动可能引起的附加变形导致基础的不均匀沉降,这种情况下αf仍应取0.8。对大块式基础维持原标准αf取0.8不变。

新标准同时规定:钢球磨煤机的大块式和墙式基础可不作动力计算。但计算基础底面净压力时,除基础自重、回填土重、设备自重及基础上其他荷载外,还应考虑作用在磨煤机每端轴承中心线处的定向水平当量荷载px。

5汽轮机组基础底板的厚度

汽轮机组基础的平板式底板的厚度或井式、梁板式的梁高应根据地基土的性质而定,在满足基础柱崁固的前提下,可取基础相邻柱之间净距的1/3.5~1/5。

随着机组容量的增大,基础纵向长度相应增大,原《土规》的底板厚度限值1/15不尽合理;《动力机器基础设计规范》GB50040底板厚度限值为1/15~1/20。本次修编修改为相邻柱之间净距的1/3.5~1/5。

6汽轮发电机基础底板和柱的最小配筋率

汽轮发电机基础底板板顶和板底的钢筋最小配筋率不宜小于0.1%~0.15%。汽轮发电机基础柱配筋应按计算确定,柱全部纵向钢筋的最小配筋率不宜小于0.5%,直径不宜小于25mm。

本次修编新增了汽轮发电机基础底板、柱的构造配筋规定。由于汽轮发电机基础结构的特殊性,如简单照搬钢筋混凝土框架房屋框架结构、筏板基础的配筋构造是不合适的。基础底板的最小配筋率为0.1%和柱的最小配筋率0.5%,参考了美国《大型汽轮发电机基座设计导则》的取值。基础底板的最小配筋率定为0.1%~0.15%的范围值,设计人员可根据底板的厚度选择取上限或下限。

7高、变转速设备基础的振动控制标准

原规范中机器转速只限于3000r/min。新标准补充了工作转速大于3000r/min的高、变转速设备基础的振动控制标准。对于工作转速大于3000r/min的汽动给水泵、电动给水泵等高转速、变转速设备基础顶面扰力作用点(或控制点)的最大振动速度应小于5.0mm/s。补充了转速大于3000r/min的机器的扰力计算公式,以及多个不同频率的扰力作用时,对验算点所产生的振动速度的计算公式。

8圆形封闭煤场的结构

圆形煤场的侧壁可采用扶壁柱加挡煤墙结构,屋顶网架支承于壁柱。侧壁也可采用连续竖拱组成的筒壳结构。混凝土挡煤墙应根据煤质的不同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以减少因煤的自燃对混凝土挡煤墙结构的影响。圆形封闭煤场设计应考虑堆煤荷载对基础及上部结构的不利影响。

为防范自燃损坏,可在堆煤高度范围内设置防火内衬;另外在挡煤墙设置测温设施实施监控也是有效的措施。圆形结构的下部筒壁,受环境影响的温度应力较高,需在施工阶段采取一些措施。

9脱硫烟气防腐标准

新标准作出明确规定,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处理后的烟气应按强腐蚀性等级考虑;半干法、干法(水介质)脱硫处理后的烟气应按中等腐蚀性等级考虑;循环硫化床锅炉(CFB)或其它干法脱硫处理后的烟气应按弱腐蚀性等级考虑。

新标准吸收了国外的研究成果和国际设计标准,以及国内大型的技术交流会的经验,明确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处理后的烟气为强腐蚀性等级。在对陆续投运机组的烟囱下集水坑、烟道冷凝液排液管及其与工艺主烟道连接处的冷凝液搜集和腐蚀情况调查证明,烟道冷凝液PH可达3以下,验证了强酸腐蚀性的结论。一般安全等级越高或同一安全等级机组容量越大,防腐标准也应相应提高;有正压烟气运行工况的应加强防腐措施和防脱落措施;结露腐蚀严重(如不设置GGH),防腐应采用较高的标准;需要采取更严格的防腐隔离措施。

10脱硫烟气排烟筒的选型

当排放强腐蚀性烟气时,一般应采用套筒式或多管式烟囱。即把承重的钢筋混凝土外筒壁与排烟内筒分开,避免承担安全作用的钢筋混凝土外筒壁结构与排烟内筒可能渗漏的强腐蚀性烟气直接接触。钢筋混凝土外筒壁与排烟内筒间留设的间隙应考虑人员巡查和维护检修的条件。

对于排放强腐蚀性烟气的烟囱,强调留有巡查和维护检修的条件,套筒式或多管式烟囱可以提供方便的检修维护条件,单筒式烟囱检修维护条件较差。排烟筒需增强其密闭性,以防止钢筋混凝土外筒壁结构腐蚀,应尽量规避可能出现严重腐蚀危害和大工作量的检修。

本次修订考虑到与《烟囱设计规范》GB50051的衔接,对于排放中等腐蚀性烟气,也把套筒式烟囱作为首选。

11直接空冷器支架结构

通过国内已建的几十个直接空冷器支架结构的调查搜资和整理对比研究,以及对工程设计经验数据的总结,对应用较多和比较成熟的钢桁架-支柱结构、钢框架-支撑结构和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等三种形式列入了新标准的技术规定。

钢桁架矢高可按柱距的1/3~1/5。焊接钢梁的矢高按1/7~1/9。钢筋混凝土管柱的直径宜按实际柱高度的1/10~1/12取用,管柱壁厚按外径的1/12~1/8。

在空冷平台整体结构分析计算时,平台(即步道、风机桥步道)活荷载标准值检修及安装时可取3.5kN/m2,正常运行时可取2.0kN/m2。设备和管道荷载取值由工艺提供。挡风墙迎风侧风荷载体型系数不小于1.4。

对钢桁架-钢筋混凝土管柱结构规定:基础沉降差容许值为L/1000;支柱柱顶的容许侧移值为H/500和钢桁架的容许挠度为L/500;管柱计算长度一般宜取(1.75-1.5)H。标准还在制定了相应的构造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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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直接空冷支架结构的防火措施和钢结构防腐

当空冷支架结构的下方布置有变压器等电器设备时,必须采取可靠的消防措施,结构设计应符合防火要求。变压器外轮廓5m范围内空冷支架柱及柱间支撑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4h。国内投产的大多数空冷支架下方都布置有变压器等电气设施。本条文提出了邻近变压器的柱及柱间支撑的防火措施。发生火灾时,变压器顶部与钢桁架或钢梁的防火间距尚无试验数据,本标准强调必须采取可靠的消防措施防护,注意与消防相关专业加强设计配合。

主要承重钢结构构件宜采用热浸镀锌、热喷镀锌或冷喷镀锌防腐。空冷钢桁架采用油漆等涂料防腐时,维护难度较大,采用镀锌方案耐久性可达30年以上。当有充分论证,也可选择采用重度防腐型的涂料防腐,耐久年限不得少于15年。

13管道支架结构

本次修编参照行业标准《化工、石油化工管架、管墩设计规定》HG/T20670-2000,结合火力发电厂的特点,补充了纵梁式管架结构,增加了管道荷载计算、有振动的管道支架内容,修定了荷载及荷载取值、容许变形、结构计算长度和容许长细比,以及基础设计等规定。

有振动的管道支架,其管道的垂直荷载和水平推力的标准值应乘以动力系数,动力系数应由工艺专业提供。当管道支架上敷设的振动管道重量占全部管道重量的30%以上时,管架可定义为有振动的管道支架。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定义为振动管道:(1)直径大于或等于200mm的蒸汽管道;(2)往复泵送液体的管道;(3)时停时开,扫线频繁的管道;(4)活塞式压缩机输送气体的管道;(5)生产过程中突然升温增压的管道(如紧急放空管道);(6)使用“快速切断阀”的管道;(7)温度大于200℃的高压管道。

14建(构)筑物抗震设防标准

各设防类别建(构)筑物的抗震设防标准,均应符合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50223中3.0.3的要求。规模很小的乙类工业建筑,当采用了抗震性能较好的结构体系时,允许按标准设防类设防。

标准修编时,取消有关丁类建筑“对于损坏后不影响生产,不造成较大损失,且易于修复的建筑物可不设防”的条文;取消“抗震等级为一级还需要提高一度设防时,抗震等级仍为一级”的规定。修改后抗震设防标准整体有所提高。标准明确,规模很小的乙类工业建筑一般指单层建筑且高度不超过12m的配电室、转运站配电室、屋内配电装置室、网络控制室、继电器室等,当采用了钢筋混凝土结构时,可按本地区设防烈度采取抗震措施。

集中控制楼、屋内配电装置楼及筒仓仓顶建筑等取消砖混结构选型。

15主厂房抗震结构选型

新标准吸收了多方的意见,增加了主厂房结构选型的规定:发电厂主厂房宜优先选用抗震性能较好的钢结构。常规布置的主厂房结构选型可按以下原则确定:(1)主厂房采用钢筋混凝土结构时,7度Ⅱ类场地及7度以下宜采用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7度Ⅲ类场地及以上宜采用钢筋混凝土框架--抗震墙结构,也可采用钢结构。(2)8度Ⅱ类场地及8度以上时,主厂房宜采用钢框架--支撑结构。(3)单机容量1000MW及以上时,主厂房宜采用钢框架--支撑结构,当采用钢筋混凝土结构时应进行专门论证。

钢结构具有结构延性好、抗震性能优和材料可再生利用的优势,主厂房应鼓励选择钢结构,也与国际惯例相协调。上述条文制定主要依据《火力发电厂主厂房结构抗震设计技术》项目研究成果和震害调查资料。标准中的“常规布置的主厂房”指前煤仓布置的钢筋混凝土双框架结构,目前大型机组的抗震试验研究和震害调查研究仅限于双框架结构,其它形式的结构尚缺乏研究。以单机容量为600MW发电厂钢筋混凝土主厂房双框架结构为原型的研究和汶川地震江油电厂的震害调查显示,双框架结构能够设防烈度7度、Ⅱ类场地条件的设防要求。

工程实践和计算分析研究证明,7度Ⅲ类场地及以上时,主厂房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需要增设抗侧力构件(如抗震墙)。由于受工艺布置的限制,导致抗震墙布置一般难以满足抗震性能要求,结构空间计算遇到了超限的技术难题,结构选型是宜进行专门研究。

1000MW级主厂房结构的总高度、层高以及设备荷载增大,结构单元长度达100~120m,结构温度作用尚在研究中,考虑到结构本身的特点,选择钢结构是必要的。鉴于主厂房6度区采用钢筋混凝土结构,有在建工程但无投运经验,因此标准提出进行专门论证后确定。

16主厂房框架-抗震墙的布置与抗震等级

新标准明确了:主厂房框架-抗震墙结构的抗震墙设置应满足《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中6.1.3和6.1.5条的规定。主厂房框排架结构应合理设置抗侧力构件,使结构刚度均匀,减小两个主轴方向结构动力特性的差异。主厂房抗震墙宜采用双向、均匀布置,纵向抗震墙不宜设置在厂房的一端。

主厂房框架--抗震墙结构的抗震墙设置不能满足标准要求时,主厂房框架的抗震等级只能按框架结构确定。需要说明的是:主厂房框架设防烈度9度、高度超过25m时,标准提出应进行专门论证,此处设防烈度是按照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50223中3.0.3的强制性规定调整后的烈度。当重要电厂8度区的主厂房选择采用钢结构,才能满足国家标准的要求。

抗震研究表明,单方向、一端设置抗震墙的结构,结构刚度横向偏小造成两方向差异较大,结构前几阶振型多以扭转为主振型和扭转侧移较大,表明结构不规则严重,应采取增加结构的横向刚度,调整纵向刚度,如双向设置抗震墙(抗震翼墙),纵向抗震墙或支撑设置在厂房中部或对称布置等。汕头海门发电厂单机容量1000MW煤仓间(侧煤仓),8度地震区采用了双向、分散布置的框架--抗震墙结构,改善了结构的抗震性能。

17主厂房框架结构的抗震布置

新标准吸收了多方的意见,增加了主厂房框架平面布置的规定:地震区主厂房框架布置,应控制平面局部凹凸变化,不宜采用集中控制楼插入框架的平面布置;不应采用局部单排架布置。主厂房不宜采用错层结构。尽可能避免采用错层导致的短柱结构。地震区不应采用钢筋混凝土超短柱结构。新标准强调重视概念设计,工艺布置应考虑结构布置的基本要求,减少平面的缩进和楼板不连续布置,楼层标高对齐避免错层,支承煤斗的楼层应设置现浇钢筋混凝土楼板,增强楼层的整体刚度等,不应采用严重不规则结构。引用了《主厂房钢筋混凝土超短柱抗震性能研究》科研项目成果:地震区不宜采用错层导致的钢筋混凝土短柱结构。剪跨比小于1.5的钢筋混凝土超短柱,不应在抗震设计中采用。

主厂房结构与锅炉钢架宜采用各自独立的结构体系。主厂房与锅炉本体间的炉前平台结构,当6、7度区运转层以上采用轻型结构时,允许采用滑动或滚动支座连接,支座构造应满足防震缝宽度的要求。8度时应分开独立布置。《火力发电厂主厂房结构抗震设计技术》科研项目的“钢结构抗震设计技术研究”指出,主厂房钢结构与锅炉刚架相互连接,其地震反应的相互影响作用规律目前尚未掌握,而锅炉和主厂房结构大多相互独立、各自设计。只有完整建立主厂房和锅炉炉架的协同工作模型,才能真实地反应出联合结构的动力特性;考虑与锅炉制造厂的合作和可操作性问题,采用近似模拟锅炉炉架的动力特性的方法,目前还存在技术困难,需要进一步研究。

18主厂房空间网架屋面结构

汽机房屋盖结构选型中增加了空间网架结构。汽机房空间网架结构在国内发生过垮塌事故,专题调查研究表明,主要存在以下问题:网架结构计算模型与实际出入较大,未考虑与厂房结构变形协调,造成网架支承结构杆件内力偏差;网架结构计算缺少温度附加应力影响的考虑;杆件截面满应力设计没有留出必要的余度;材料采购与安装环节管理疏漏;未考虑在地震作用下,杆件拉杆内力变号的影响,造成结构整体失稳。

通常的正放四角锥网架结构长宽比在1.5:1.0以内比较合适。汽机房屋盖平面长宽比一般为3:1,两端开口不能实现四边支承,结构受力经济性和合理性有局限性,以满足建筑美观需要为主。

19主厂房结构分析

新标准对主厂房结构分析提出了空间分析的要求:主厂房结构宜采用空间体系进行结构整体分析。整体结构宜连同主厂房外侧柱、汽机房平台(非独立布置时)、除氧煤仓间框架等结构进行联解。钢筋混凝土主厂房结构采用三维空间分析法时,宜选择荷载较大的代表性框架进行平面分析验证。

针对主厂房结构体系和荷载分布的复杂性,采用空间杆系模型进行结构内力分析,能够更准确反映结构实际的受力和变形特征。钢结构主厂房结构空间分析应用相对成熟,传统的钢筋混凝土主厂房结构,在空间分析应用中暴露出的一些技术难题需要进一步研究,如结构体系及布置需要优化、软件及其成果的正确分析应用等,特别是地震作用和变形的分析。因此,尽管对“平面分析验证”的提法有争议,送审稿仍暂时保留该规定。

20地震作用计算和变形验算

新标准对多遇地震下的补充计算要求做了放宽调整:8度Ⅱ-Ⅳ类场地和9度时,单机容量为600MW及以上的主厂房,除按本条二款计算水平地震作用外,应采用时程分析法进行多遇地震下的补充计算,可取多条时程曲线计算结果的平均值与振型分解反应谱法计算结果的较大值。考虑到主厂房结构不规则性,高烈度区的大容量机组进行多遇地震下的补充计算是必要的………。

新标准明确了多遇地震下的弹性变形和罕遇地震作用下薄弱层的弹塑性变形验算的要求。主厂房符合下列情况之一,应进行罕遇地震作用下薄弱层的弹塑性变形验算:

(1)7-9度时楼层屈服强度系数小于0.5的钢筋混凝土结构;(2)9度时乙类建筑中的钢筋混凝土结构和钢结构;(3)采用消能减震设计的结构。

21主要抗震措施

新标准关于主厂房钢结构柱长细比、梁和柱的板件宽厚比、中心支撑杆件的长细比和板件宽厚比等限值,根据国内外发电厂主厂房结构工程设计经验,采用《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中钢结构“不超过12层”的规定标准。

新标准有关主厂房钢筋混凝土框架的抗震措施计算,提高到了与《建筑抗震设计规范》第六章第二节一致的要求,取消了原《土规》“框架的抗震等级可按未调整的抗震等级采用”的规定。对于8、9度时,还增加了异型节点核芯区抗震验算及构造措施规定。关于钢筋混凝土框架的构造措施的修编如下:

(1)主厂房框架采用高强混凝土时,轴压比一级不应超过0.7,二级不应超过0.8。高强混凝土研究成果表明,对于高强混凝土柱在高轴压比下,构件滞回曲线的骨架曲线下降段坡度较陡,构件延性差,在同样配筋率下,需要改善配箍特征值。高强混凝土框架柱在0.7~0.8的设计轴压比时,可以基本满足有限延性(μΔ≤3)的要求,框架柱截面不宜减小,避免“强梁弱柱”问题加重。混凝土强度等级C60以下时,主厂房框架柱轴压比的限值仍沿用了原《土规》的规定。

(2)主厂房梁端钢筋加密区加长,考虑到大断面梁以受剪控制为柱,加密区长度改为按抗震规范确定;箍筋最小直径仍保留高于抗震规范的规定。主厂房梁柱箍筋肢距不变,仍保留较抗震规范有所放宽。

(3)对于剪跨比小于1.5的钢筋混凝土超短柱,应采用型钢混凝土柱或钢套管约束钢筋混凝土柱的加强措施。本次修编引用了东北电力设计院完成的《主厂房钢筋混凝土超短柱抗震性能研究》科研项目的研究成果。

22直接空冷支架结构抗震

新标准规定:8度区不宜采用风机、冷凝器悬挑布置的结构形式。8度及以上跨度大于21m、9度区跨度大于18m的钢桁架(或钢梁),以及布置风机、冷凝器和排气管道的悬挑结构应计算竖向地震作用。

空冷支架结构有多种结构形式,由于设备质量主要集中在平台上部,在水平地震作用下,结构变形主要表现为整体平动与扭转,考虑到结构的抗震性,空冷支架尽量避免出现单侧悬挑或转角悬挑空冷凝器的布置形式,防止地震作用下对支架结构产生不利的扭转和变形。工程设计数据显示,布置风机、冷凝器和排气管道的悬挑结构,垂直计算变形较大,考虑到冷凝器和排气管道设备的重要性,标准对竖向地震作用计算提出了较高的要求。

23防爆压力取值

主厂房煤粉仓上设置防爆门时,防爆压力取不小于40kN/m2。当储存褐煤或易自燃的高挥发分煤种时,……煤筒仓应采取有效泄爆措施,仓内泄爆压力应由工艺专业提供。

为减轻发电厂因粉煤斗煤粉爆炸的事故损坏,原《土规》根据专家会议的建议,粉煤仓要能承受10kN/m2的爆炸压力。《火力发电厂煤和制粉系统防爆设计技术规程》DL/T5203-2005和《火力发电厂与变电站设计防火规范》GB50229-2006修订时,参考国外标准,在粉煤斗上设置防爆门的条件下,将爆炸压力提高到40kN/m2。爆炸压力的提高增加了结构设计的难度。

贮煤筒仓仓体结构承受的泄爆压力不应小于泄爆门动作压力,动作压力应由工艺专业提供。《火力发电厂煤和制粉系统防爆设计技术规程》DL/T5023有相关规定,但考虑结构本身的特点,一般不宜大于10kN/m2,据了解一些工程中泄爆门动作压力控制在4kN/m2以下,也是可行的。

24大型干煤棚风荷载体型系数

在附录中,标准提供了6种网壳干煤棚的风载体型系数取值,分别取自中南电力设计院提供的湖南益阳电厂、江西丰城电厂、汉川电厂、嘉兴电厂、鸭河口电厂和黄石西塞山电厂等工程研究成果,可供设计参考。

结束语

上述内容远不能涵盖新标准修编的全部内容,笔者系根据个人的理解,试图将目前共同关心和经常探讨的内容摘录于此。标准的制定往往立足于成熟的技术和经验,广大设计人员对新标准的出台寄予了更高的希望,这次标准修编过程中也遗留一些需要进一步研究的项目,如1000MW级主厂房楼屋面活荷载取值、框架式汽轮发电机基础的抗震措施、超长主厂房钢筋混凝土的温度作用和工程措施、1000MW级直接空冷支架结构设计、高大建(构)筑物风振参数计算、主厂房弹塑性时程分析、动力机器基础设计标准研究等,《土规》将随着研究的进展不断修编。

篇2:小火电结构技术措施要求

概述

《火力发电厂土建结构设计技术规定》DL5022(以下简称《土规》)刚刚完成了送审稿编制,应广大设计人员和本刊物的邀请,就修编的主要内容做简要介绍,由于新标准尚未审定,所涉及内容仍有修改的可能,仅供设计人员参考。

《土规》修编的依据为国家建设主管部门颁布和修订的最新建筑标准,并总结和吸收了行业多年来的工程经验和科研成果,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由国内多家电力设计院合作编制完成。新标准与DL5022-93相比,标准适用范围扩大到1000MW级发电厂土建结构;增加了直接空冷器支架、干灰库、封闭煤场、脱硫烟气的烟囱防腐等内容和章节;荷载、动力机器基础、管道支架、主厂房抗震等章节均有较大的修改,同时送审稿编制及时引入汶川地震震害资料和国家抗震标准修订的重要内容。下面就送审稿修编的主要内容做简要介绍。

1发电厂建(构)筑物的安全等级

新标准对发电厂建(构)筑物安全等级的规定作较大修改,规定:高度200m及以上的烟囱、主厂房悬吊煤斗、汽机房屋盖等主要承重结构安全等级为一级,其余建(构)筑物均为二级(黑体字为送审稿正文原文,以下同)。烟囱的安全等级提高为一级,考虑到与国标《烟囱设计规范》GB50051-20**的一致性。主厂房悬吊煤斗、汽机房屋盖安全等级的确定吸取了征求意见的建议,较原《土规》提高了一级。钢筋混凝土炉架、筒仓的安全等级则调整为二级。

原《土规》对“钢筋混凝土煤斗、筒仓、悬吊锅炉炉架、屋架、托架安全等级定为一级”。考虑到《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中3.2.2条修订时,因新增了由永久荷载效应控制的组合,使承受以恒载为主结构的安全度有所提高;取消了混凝土弯曲抗弯强度fcm,统一取用抗压强度fc,使以受压为主混凝土结构的安全度有所提高,取消了有关钢筋混凝土屋架、托架和承受恒载为主的柱安全等级应提高一级的规定。新标准调整时予以采用。

2钢筋混凝土框架温度伸缩缝的最大间距

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纵向温度伸缩缝的最大间距,维持原《土规》不变:现浇结构不宜超过75m,装配式结构不宜超过100m。当机组单元长度超出温度伸缩缝间距限值较多时,为保证结构的安全及经济性,宜在机组单元中部增设一道伸缩缝。

按照工程实践经验,75m长度的主厂房纵向结构,当施工中采取必要的措施,或结构设计增加适量的温度钢筋,能够满足设计标准要求。针对1000MW级主厂房机组单元长度达90-120m,超出75m较多的实际情况,通过对工艺布置的分析认为,在机组单元中部增设一道伸缩缝是最有利的选择。目前,行业正在开展温度应力计算和工程措施的研究工作。本次修编在附录中提出了温度作用的计算原则。

3地基基础设计等级

新标准地基基础设计为甲级的类型,区分开重要电厂与一般电厂,一般电厂部分适当放宽,详见下表:

地基基础设计等级

设计等级?建筑和地基类型?

甲级?规划容量为800MW或单机容量300MW及以上电厂的主厂房(包括汽轮发电机基础、锅炉构架基础)、主(集)控制楼、网络控制楼、通讯楼、220kV及以上的屋内配电装置楼、高度大于等于200m的烟囱、直接空冷器支架、跨度大于30m的厂房建筑、场地及地质条件复杂的建筑物、高边坡。?

地基基础设计分类与电厂的重要性相关联,主要采纳了征求意见的建议。新标准在发电厂甲级设计等级中增加了直接空冷器支架、场地及地质条件复杂的建筑物、高边坡;对原规定“跨度大于30m的干煤棚及其他厂房建筑”明确为“跨度大于30m的厂房建筑”。

4动力机器基础下地基土的承载力验算

动力机器基础下地基土的承载力验算时,地基承载力的动力折减系数αf的取值:对框架式基础,当地基为密实的中粗砂、碎石土、基岩或端承桩时可采用1.0,其余取0.8。大块式基础应取0.8,新标准对地基承载力的动力折减系数αf的调整,吸取了征求意见的建议,主要针对框架式汽轮发电机基础的设计。考虑到框架式基础底板的振动影响较小,地基承载力的动力折减系数αf,可针对不同的地质条件和地基处理方案区别对待。当框架式基础位于低压缩性土,如密实的中粗砂、碎石土、基岩或端承桩时,可忽略振动对地基的影响,即αf取1.0;当框架式基础地基为中高压缩性土,如中密或稍密的粉细砂、粘土或摩擦桩时,应慎重对待振动可能引起的附加变形导致基础的不均匀沉降,这种情况下αf仍应取0.8。对大块式基础维持原标准αf取0.8不变。

新标准同时规定:钢球磨煤机的大块式和墙式基础可不作动力计算。但计算基础底面净压力时,除基础自重、回填土重、设备自重及基础上其他荷载外,还应考虑作用在磨煤机每端轴承中心线处的定向水平当量荷载px。

5汽轮机组基础底板的厚度

汽轮机组基础的平板式底板的厚度或井式、梁板式的梁高应根据地基土的性质而定,在满足基础柱崁固的前提下,可取基础相邻柱之间净距的1/3.5~1/5。

随着机组容量的增大,基础纵向长度相应增大,原《土规》的底板厚度限值1/15不尽合理;《动力机器基础设计规范》GB50040底板厚度限值为1/15~1/20。本次修编修改为相邻柱之间净距的1/3.5~1/5。

6汽轮发电机基础底板和柱的最小配筋率

汽轮发电机基础底板板顶和板底的钢筋最小配筋率不宜小于0.1%~0.15%。汽轮发电机基础柱配筋应按计算确定,柱全部纵向钢筋的最小配筋率不宜小于0.5%,直径不宜小于25mm。

本次修编新增了汽轮发电机基础底板、柱的构造配筋规定。由于汽轮发电机基础结构的特殊性,如简单照搬钢筋混凝土框架房屋框架结构、筏板基础的配筋构造是不合适的。基础底板的最小配筋率为0.1%和柱的最小配筋率0.5%,参考了美国《大型汽轮发电机基座设计导则》的取值。基础底板的最小配筋率定为0.1%~0.15%的范围值,设计人员可根据底板的厚度选择取上限或下限。

7高、变转速设备基础的振动控制标准

原规范中机器转速只限于3000r/min。新标准补充了工作转速大于3000r/min的高、变转速设备基础的振动控制标准。对于工作转速大于3000r/min的汽动给水泵、电动给水泵等高转速、变转速设备基础顶面扰力作用点(或控制点)的最大振动速度应小于5.0mm/s。补充了转速大于3000r/min的机器的扰力计算公式,以及多个不同频率的扰力作用时,对验算点所产生的振动速度的计算公式。

8圆形封闭煤场的结构

圆形煤场的侧壁可采用扶壁柱加挡煤墙结构,屋顶网架支承于壁柱。侧壁也可采用连续竖拱组成的筒壳结构。混凝土挡煤墙应根据煤质的不同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以减少因煤的自燃对混凝土挡煤墙结构的影响。圆形封闭煤场设计应考虑堆煤荷载对基础及上部结构的不利影响。

为防范自燃损坏,可在堆煤高度范围内设置防火内衬;另外在挡煤墙设置测温设施实施监控也是有效的措施。圆形结构的下部筒壁,受环境影响的温度应力较高,需在施工阶段采取一些措施。

9脱硫烟气防腐标准

新标准作出明确规定,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处理后的烟气应按强腐蚀性等级考虑;半干法、干法(水介质)脱硫处理后的烟气应按中等腐蚀性等级考虑;循环硫化床锅炉(CFB)或其它干法脱硫处理后的烟气应按弱腐蚀性等级考虑。

新标准吸收了国外的研究成果和国际设计标准,以及国内大型的技术交流会的经验,明确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处理后的烟气为强腐蚀性等级。在对陆续投运机组的烟囱下集水坑、烟道冷凝液排液管及其与工艺主烟道连接处的冷凝液搜集和腐蚀情况调查证明,烟道冷凝液PH可达3以下,验证了强酸腐蚀性的结论。一般安全等级越高或同一安全等级机组容量越大,防腐标准也应相应提高;有正压烟气运行工况的应加强防腐措施和防脱落措施;结露腐蚀严重(如不设置GGH),防腐应采用较高的标准;需要采取更严格的防腐隔离措施。

10脱硫烟气排烟筒的选型

当排放强腐蚀性烟气时,一般应采用套筒式或多管式烟囱。即把承重的钢筋混凝土外筒壁与排烟内筒分开,避免承担安全作用的钢筋混凝土外筒壁结构与排烟内筒可能渗漏的强腐蚀性烟气直接接触。钢筋混凝土外筒壁与排烟内筒间留设的间隙应考虑人员巡查和维护检修的条件。

对于排放强腐蚀性烟气的烟囱,强调留有巡查和维护检修的条件,套筒式或多管式烟囱可以提供方便的检修维护条件,单筒式烟囱检修维护条件较差。排烟筒需增强其密闭性,以防止钢筋混凝土外筒壁结构腐蚀,应尽量规避可能出现严重腐蚀危害和大工作量的检修。

本次修订考虑到与《烟囱设计规范》GB50051的衔接,对于排放中等腐蚀性烟气,也把套筒式烟囱作为首选。

11直接空冷器支架结构

通过国内已建的几十个直接空冷器支架结构的调查搜资和整理对比研究,以及对工程设计经验数据的总结,对应用较多和比较成熟的钢桁架-支柱结构、钢框架-支撑结构和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等三种形式列入了新标准的技术规定。

钢桁架矢高可按柱距的1/3~1/5。焊接钢梁的矢高按1/7~1/9。钢筋混凝土管柱的直径宜按实际柱高度的1/10~1/12取用,管柱壁厚按外径的1/12~1/8。

在空冷平台整体结构分析计算时,平台(即步道、风机桥步道)活荷载标准值检修及安装时可取3.5kN/m2,正常运行时可取2.0kN/m2。设备和管道荷载取值由工艺提供。挡风墙迎风侧风荷载体型系数不小于1.4。

对钢桁架-钢筋混凝土管柱结构规定:基础沉降差容许值为L/1000;支柱柱顶的容许侧移值为H/500和钢桁架的容许挠度为L/500;管柱计算长度一般宜取(1.75-1.5)H。标准还在制定了相应的构造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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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直接空冷支架结构的防火措施和钢结构防腐

当空冷支架结构的下方布置有变压器等电器设备时,必须采取可靠的消防措施,结构设计应符合防火要求。变压器外轮廓5m范围内空冷支架柱及柱间支撑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4h。国内投产的大多数空冷支架下方都布置有变压器等电气设施。本条文提出了邻近变压器的柱及柱间支撑的防火措施。发生火灾时,变压器顶部与钢桁架或钢梁的防火间距尚无试验数据,本标准强调必须采取可靠的消防措施防护,注意与消防相关专业加强设计配合。

主要承重钢结构构件宜采用热浸镀锌、热喷镀锌或冷喷镀锌防腐。空冷钢桁架采用油漆等涂料防腐时,维护难度较大,采用镀锌方案耐久性可达30年以上。当有充分论证,也可选择采用重度防腐型的涂料防腐,耐久年限不得少于15年。

13管道支架结构

本次修编参照行业标准《化工、石油化工管架、管墩设计规定》HG/T20670-2000,结合火力发电厂的特点,补充了纵梁式管架结构,增加了管道荷载计算、有振动的管道支架内容,修定了荷载及荷载取值、容许变形、结构计算长度和容许长细比,以及基础设计等规定。

有振动的管道支架,其管道的垂直荷载和水平推力的标准值应乘以动力系数,动力系数应由工艺专业提供。当管道支架上敷设的振动管道重量占全部管道重量的30%以上时,管架可定义为有振动的管道支架。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定义为振动管道:(1)直径大于或等于200mm的蒸汽管道;(2)往复泵送液体的管道;(3)时停时开,扫线频繁的管道;(4)活塞式压缩机输送气体的管道;(5)生产过程中突然升温增压的管道(如紧急放空管道);(6)使用“快速切断阀”的管道;(7)温度大于200℃的高压管道。

14建(构)筑物抗震设防标准

各设防类别建(构)筑物的抗震设防标准,均应符合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50223中3.0.3的要求。规模很小的乙类工业建筑,当采用了抗震性能较好的结构体系时,允许按标准设防类设防。

标准修编时,取消有关丁类建筑“对于损坏后不影响生产,不造成较大损失,且易于修复的建筑物可不设防”的条文;取消“抗震等级为一级还需要提高一度设防时,抗震等级仍为一级”的规定。修改后抗震设防标准整体有所提高。标准明确,规模很小的乙类工业建筑一般指单层建筑且高度不超过12m的配电室、转运站配电室、屋内配电装置室、网络控制室、继电器室等,当采用了钢筋混凝土结构时,可按本地区设防烈度采取抗震措施。

集中控制楼、屋内配电装置楼及筒仓仓顶建筑等取消砖混结构选型。

15主厂房抗震结构选型

新标准吸收了多方的意见,增加了主厂房结构选型的规定:发电厂主厂房宜优先选用抗震性能较好的钢结构。常规布置的主厂房结构选型可按以下原则确定:(1)主厂房采用钢筋混凝土结构时,7度Ⅱ类场地及7度以下宜采用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7度Ⅲ类场地及以上宜采用钢筋混凝土框架--抗震墙结构,也可采用钢结构。(2)8度Ⅱ类场地及8度以上时,主厂房宜采用钢框架--支撑结构。(3)单机容量1000MW及以上时,主厂房宜采用钢框架--支撑结构,当采用钢筋混凝土结构时应进行专门论证。

钢结构具有结构延性好、抗震性能优和材料可再生利用的优势,主厂房应鼓励选择钢结构,也与国际惯例相协调。上述条文制定主要依据《火力发电厂主厂房结构抗震设计技术》项目研究成果和震害调查资料。标准中的“常规布置的主厂房”指前煤仓布置的钢筋混凝土双框架结构,目前大型机组的抗震试验研究和震害调查研究仅限于双框架结构,其它形式的结构尚缺乏研究。以单机容量为600MW发电厂钢筋混凝土主厂房双框架结构为原型的研究和汶川地震江油电厂的震害调查显示,双框架结构能够设防烈度7度、Ⅱ类场地条件的设防要求。

工程实践和计算分析研究证明,7度Ⅲ类场地及以上时,主厂房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需要增设抗侧力构件(如抗震墙)。由于受工艺布置的限制,导致抗震墙布置一般难以满足抗震性能要求,结构空间计算遇到了超限的技术难题,结构选型是宜进行专门研究。

1000MW级主厂房结构的总高度、层高以及设备荷载增大,结构单元长度达100~120m,结构温度作用尚在研究中,考虑到结构本身的特点,选择钢结构是必要的。鉴于主厂房6度区采用钢筋混凝土结构,有在建工程但无投运经验,因此标准提出进行专门论证后确定。

16主厂房框架-抗震墙的布置与抗震等级

新标准明确了:主厂房框架-抗震墙结构的抗震墙设置应满足《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中6.1.3和6.1.5条的规定。主厂房框排架结构应合理设置抗侧力构件,使结构刚度均匀,减小两个主轴方向结构动力特性的差异。主厂房抗震墙宜采用双向、均匀布置,纵向抗震墙不宜设置在厂房的一端。

主厂房框架--抗震墙结构的抗震墙设置不能满足标准要求时,主厂房框架的抗震等级只能按框架结构确定。需要说明的是:主厂房框架设防烈度9度、高度超过25m时,标准提出应进行专门论证,此处设防烈度是按照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50223中3.0.3的强制性规定调整后的烈度。当重要电厂8度区的主厂房选择采用钢结构,才能满足国家标准的要求。

抗震研究表明,单方向、一端设置抗震墙的结构,结构刚度横向偏小造成两方向差异较大,结构前几阶振型多以扭转为主振型和扭转侧移较大,表明结构不规则严重,应采取增加结构的横向刚度,调整纵向刚度,如双向设置抗震墙(抗震翼墙),纵向抗震墙或支撑设置在厂房中部或对称布置等。汕头海门发电厂单机容量1000MW煤仓间(侧煤仓),8度地震区采用了双向、分散布置的框架--抗震墙结构,改善了结构的抗震性能。

17主厂房框架结构的抗震布置

新标准吸收了多方的意见,增加了主厂房框架平面布置的规定:地震区主厂房框架布置,应控制平面局部凹凸变化,不宜采用集中控制楼插入框架的平面布置;不应采用局部单排架布置。主厂房不宜采用错层结构。尽可能避免采用错层导致的短柱结构。地震区不应采用钢筋混凝土超短柱结构。新标准强调重视概念设计,工艺布置应考虑结构布置的基本要求,减少平面的缩进和楼板不连续布置,楼层标高对齐避免错层,支承煤斗的楼层应设置现浇钢筋混凝土楼板,增强楼层的整体刚度等,不应采用严重不规则结构。引用了《主厂房钢筋混凝土超短柱抗震性能研究》科研项目成果:地震区不宜采用错层导致的钢筋混凝土短柱结构。剪跨比小于1.5的钢筋混凝土超短柱,不应在抗震设计中采用。

主厂房结构与锅炉钢架宜采用各自独立的结构体系。主厂房与锅炉本体间的炉前平台结构,当6、7度区运转层以上采用轻型结构时,允许采用滑动或滚动支座连接,支座构造应满足防震缝宽度的要求。8度时应分开独立布置。《火力发电厂主厂房结构抗震设计技术》科研项目的“钢结构抗震设计技术研究”指出,主厂房钢结构与锅炉刚架相互连接,其地震反应的相互影响作用规律目前尚未掌握,而锅炉和主厂房结构大多相互独立、各自设计。只有完整建立主厂房和锅炉炉架的协同工作模型,才能真实地反应出联合结构的动力特性;考虑与锅炉制造厂的合作和可操作性问题,采用近似模拟锅炉炉架的动力特性的方法,目前还存在技术困难,需要进一步研究。

18主厂房空间网架屋面结构

汽机房屋盖结构选型中增加了空间网架结构。汽机房空间网架结构在国内发生过垮塌事故,专题调查研究表明,主要存在以下问题:网架结构计算模型与实际出入较大,未考虑与厂房结构变形协调,造成网架支承结构杆件内力偏差;网架结构计算缺少温度附加应力影响的考虑;杆件截面满应力设计没有留出必要的余度;材料采购与安装环节管理疏漏;未考虑在地震作用下,杆件拉杆内力变号的影响,造成结构整体失稳。

通常的正放四角锥网架结构长宽比在1.5:1.0以内比较合适。汽机房屋盖平面长宽比一般为3:1,两端开口不能实现四边支承,结构受力经济性和合理性有局限性,以满足建筑美观需要为主。

19主厂房结构分析

新标准对主厂房结构分析提出了空间分析的要求:主厂房结构宜采用空间体系进行结构整体分析。整体结构宜连同主厂房外侧柱、汽机房平台(非独立布置时)、除氧煤仓间框架等结构进行联解。钢筋混凝土主厂房结构采用三维空间分析法时,宜选择荷载较大的代表性框架进行平面分析验证。

针对主厂房结构体系和荷载分布的复杂性,采用空间杆系模型进行结构内力分析,能够更准确反映结构实际的受力和变形特征。钢结构主厂房结构空间分析应用相对成熟,传统的钢筋混凝土主厂房结构,在空间分析应用中暴露出的一些技术难题需要进一步研究,如结构体系及布置需要优化、软件及其成果的正确分析应用等,特别是地震作用和变形的分析。因此,尽管对“平面分析验证”的提法有争议,送审稿仍暂时保留该规定。

20地震作用计算和变形验算

新标准对多遇地震下的补充计算要求做了放宽调整:8度Ⅱ-Ⅳ类场地和9度时,单机容量为600MW及以上的主厂房,除按本条二款计算水平地震作用外,应采用时程分析法进行多遇地震下的补充计算,可取多条时程曲线计算结果的平均值与振型分解反应谱法计算结果的较大值。考虑到主厂房结构不规则性,高烈度区的大容量机组进行多遇地震下的补充计算是必要的………。

新标准明确了多遇地震下的弹性变形和罕遇地震作用下薄弱层的弹塑性变形验算的要求。主厂房符合下列情况之一,应进行罕遇地震作用下薄弱层的弹塑性变形验算:

(1)7-9度时楼层屈服强度系数小于0.5的钢筋混凝土结构;(2)9度时乙类建筑中的钢筋混凝土结构和钢结构;(3)采用消能减震设计的结构。

21主要抗震措施

新标准关于主厂房钢结构柱长细比、梁和柱的板件宽厚比、中心支撑杆件的长细比和板件宽厚比等限值,根据国内外发电厂主厂房结构工程设计经验,采用《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中钢结构“不超过12层”的规定标准。

新标准有关主厂房钢筋混凝土框架的抗震措施计算,提高到了与《建筑抗震设计规范》第六章第二节一致的要求,取消了原《土规》“框架的抗震等级可按未调整的抗震等级采用”的规定。对于8、9度时,还增加了异型节点核芯区抗震验算及构造措施规定。关于钢筋混凝土框架的构造措施的修编如下:

(1)主厂房框架采用高强混凝土时,轴压比一级不应超过0.7,二级不应超过0.8。高强混凝土研究成果表明,对于高强混凝土柱在高轴压比下,构件滞回曲线的骨架曲线下降段坡度较陡,构件延性差,在同样配筋率下,需要改善配箍特征值。高强混凝土框架柱在0.7~0.8的设计轴压比时,可以基本满足有限延性(μΔ≤3)的要求,框架柱截面不宜减小,避免“强梁弱柱”问题加重。混凝土强度等级C60以下时,主厂房框架柱轴压比的限值仍沿用了原《土规》的规定。

(2)主厂房梁端钢筋加密区加长,考虑到大断面梁以受剪控制为柱,加密区长度改为按抗震规范确定;箍筋最小直径仍保留高于抗震规范的规定。主厂房梁柱箍筋肢距不变,仍保留较抗震规范有所放宽。

(3)对于剪跨比小于1.5的钢筋混凝土超短柱,应采用型钢混凝土柱或钢套管约束钢筋混凝土柱的加强措施。本次修编引用了东北电力设计院完成的《主厂房钢筋混凝土超短柱抗震性能研究》科研项目的研究成果。

22直接空冷支架结构抗震

新标准规定:8度区不宜采用风机、冷凝器悬挑布置的结构形式。8度及以上跨度大于21m、9度区跨度大于18m的钢桁架(或钢梁),以及布置风机、冷凝器和排气管道的悬挑结构应计算竖向地震作用。

空冷支架结构有多种结构形式,由于设备质量主要集中在平台上部,在水平地震作用下,结构变形主要表现为整体平动与扭转,考虑到结构的抗震性,空冷支架尽量避免出现单侧悬挑或转角悬挑空冷凝器的布置形式,防止地震作用下对支架结构产生不利的扭转和变形。工程设计数据显示,布置风机、冷凝器和排气管道的悬挑结构,垂直计算变形较大,考虑到冷凝器和排气管道设备的重要性,标准对竖向地震作用计算提出了较高的要求。

23防爆压力取值

主厂房煤粉仓上设置防爆门时,防爆压力取不小于40kN/m2。当储存褐煤或易自燃的高挥发分煤种时,……煤筒仓应采取有效泄爆措施,仓内泄爆压力应由工艺专业提供。

为减轻发电厂因粉煤斗煤粉爆炸的事故损坏,原《土规》根据专家会议的建议,粉煤仓要能承受10kN/m2的爆炸压力。《火力发电厂煤和制粉系统防爆设计技术规程》DL/T5203-2005和《火力发电厂与变电站设计防火规范》GB50229-2006修订时,参考国外标准,在粉煤斗上设置防爆门的条件下,将爆炸压力提高到40kN/m2。爆炸压力的提高增加了结构设计的难度。

贮煤筒仓仓体结构承受的泄爆压力不应小于泄爆门动作压力,动作压力应由工艺专业提供。《火力发电厂煤和制粉系统防爆设计技术规程》DL/T5023有相关规定,但考虑结构本身的特点,一般不宜大于10kN/m2,据了解一些工程中泄爆门动作压力控制在4kN/m2以下,也是可行的。

24大型干煤棚风荷载体型系数

在附录中,标准提供了6种网壳干煤棚的风载体型系数取值,分别取自中南电力设计院提供的湖南益阳电厂、江西丰城电厂、汉川电厂、嘉兴电厂、鸭河口电厂和黄石西塞山电厂等工程研究成果,可供设计参考。

结束语

上述内容远不能涵盖新标准修编的全部内容,笔者系根据个人的理解,试图将目前共同关心和经常探讨的内容摘录于此。标准的制定往往立足于成熟的技术和经验,广大设计人员对新标准的出台寄予了更高的希望,这次标准修编过程中也遗留一些需要进一步研究的项目,如1000MW级主厂房楼屋面活荷载取值、框架式汽轮发电机基础的抗震措施、超长主厂房钢筋混凝土的温度作用和工程措施、1000MW级直接空冷支架结构设计、高大建(构)筑物风振参数计算、主厂房弹塑性时程分析、动力机器基础设计标准研究等,《土规》将随着研究的进展不断修编。

篇3:钢结构工程施工合同书

钢结构工程施工合同书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名称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第二条 工程承包范围

  第三条 合同工期加工制作日期:从收到发包人拨付的工程全额预付款次日起至年____月____日, 总日历天数:____日历天; 工程安装日期:从发包人发出书面开工令且工程具备施工条件之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总日历天数____日历天。

  第四条 质量标准

  工程施工及质量验收执行标准:《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20** 工程质量满足上述规范标准规定的合格工程质量要求。

  第五条 合同价款与支付

  一、合同价款:

  二、工程量增加:

  1、工程施工期间若发生设计变更或发包人追加工程量,在施工前发包人与承包人就发生原因、追加金额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认;

  2、追加的合同价款与工程款同期支付。

  三、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之日起三日内,发包人拨付合同总价款的30%,作为材料预付款;

  2、 材料进场之日起三日内,发包人拨付合同总价款的40%

  3、竣工经验收合格之日起三日内,发包人拨付至工程总造价(含工程量增加)的95%

  4、留5%作工程质保金,保修期(工程竣工之日起壹年)满十四日内付清。

  第六条 发包人工作

  (1)发包人办理三通一平,使施工场地完全具备施工条件;将施工所用水、电从施工场地外接至施工现场半径30米内,并承担承包人施工发生的全部水电费;

  (2)确定水准点与座标控制点,以书面形式交给承包人,进行现场交验;

  (3)办理施工许可证及其他施工所需证件、批件及其他申请批准手续;

  (4)发包人按合同约定时间按时向承包人拨付足额工程款。

  第七条 承包人工作

  (1)根据合同约定时间完成施工项目。工程质量应当达到协议书约定的质量标准;

  (2)向发包人提供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进度统计报表;

  (3)做好施工场地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的保护工作;

  (4)遵守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的管理规定,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

  第八条 工期顺延

  因以下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工期按实顺延。

  1、发包人未能协调准备好开工条件;

  2、发包人未能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3、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

  4、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造成停电或累计超过8小时;

  5、不可抗力因素。

  第九条安全责任

  1、承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发包人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承包人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发包人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发包人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第十条 工程竣工

  1、承包人必须按照合同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发包方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2、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合同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发包方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3、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竣工验收通知后3天内不组织验收或验收后3天内不提出意见视为竣工验收报告已被认可。

  4、工程未经验收或竣工验收未通过后,发包人不得使用,发包人强行使用时,由此造成的质量问题及其他问题由发包人承担责任。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承包人承担返工或采取加固措施发生的全部费用;

  2、因承包方原因导致延误工期,按工程总造价的万分之三/天赔偿发包人;

  3、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进度款),双方又未达成延期付款协议,导致施工无法进行,承包人可停止施工,由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并按工程总造价的万分之三/天赔偿承包人;

  4、若发生本合同未约定事项,参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1999―0201)通用条款协商解决;

  5、若双方就经济纠纷协商不成,可依法向起诉方住所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__ 年__ _ 月__ ___ 日

  合同订立地点:____发包人办公室_______

  本合同双方约定 签字、盖章后生效。

  本合同一式四份,签字盖章有效。

  发 包 人:(签字、盖章):

  承 包 人:(签字、盖章)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邮箱: 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