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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项目销售主管负责制管理规范

2024-07-11 阅读 5600

房产项目销售主管负责制管理规范

一、现场销售主管的产生

每上一个新项目之前,每一位销售员可就本项目的定位、策划、销售方式、销售员的管理提出自已的意见和建议,公司就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择优选取项目主管。项目主管非终身制,并且实行考核制度,充分体现竟争、平等。

二、现场销售主管待遇

每一位项目确定了现场销售主管后,其基本工资可由原来的销售员工资调升到部门业务主管,享受现场主管津贴,另可享受销售提成。

三、现场销售主管职责

1、严格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检查销售员每天的工作情况,组织现场销售工作,发现纠正销售过程中存在的不足,激发销售员销售激情,保证销售员以饱满的热情投入工作,对现场销售工作的组织、人员的管理负有责任。

2、实行目标管理制,每一位现场销售主管上岗前需向销售经理提交一份项目销售方案及管理草案,销售经理以此并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制定出本项目的销售目标,并经公司批准,作为本次对现场销售主管的考核标准(如因公司原因调整销售计划,按调整后的销售计划执行考核)。

3、现场销售主管可根据销售经理的安排参加项目前期的准备工作,包括项目定位、项目命名、项目市调、销售政策、销售口径、销售价格等和销售过程中与广告、策划中心衔接工作。

4、现场销售主管要根据公司的管理制度对销售员进行严格的管理,拥有对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销售员提出处罚建议的权力。

5、妥善处理好现场的日常事务,不能处理的及时上报。

6、将每天的销售情况(客户访谈记录、电话接听记录,回访客户记录)总结后上报销售经理。并完成每天的销售日记。

7、安排销售员轮流值班和轮休,每周一报表报销售经理,如有变动,应提前一天通知销售经理。

8、掌握销售进度,提出销售策略。

9、现场销售主管绝不允许将本公司的业务转给其他公司,若确实因特殊原因需和其他公司合作,可向销售经理上报,由销售经理上报公司并由公司负责签订相关合同。

10、维持售房处的正常销售秩序,维护售房处的整洁,接受销售经理的监督与管理。

四、项目主管奖惩

1、若在考核期内未能达到销售经理和本人既定的目标,销售经理有权撤销该现场主管并另外选取主管。

2、项目封盘以后,若完成公司制订的总销售任务,则以该项目总销售额的万分之二奖励现场主管。

3、项目销售提前完成,将会作为下一个项目现场主管或销售经理的优先候选人。

4、项目结束后,现场主管的一切权力即告终止,其工资待遇即降为销售员同级(优秀项目主管除外)。

5、在项目进行过程中,如现场主管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视其情节轻重,可给予警告、降级、停职、开除等处分,如给公司造成名誉及经济损失,应承担相应的法律及经济责任。

6、一个月本现场销售部销售人员违纪事件超过三次(以处罚单为准),给予该现场主管销售部内部通报批评,并处以100元罚款,一个月内本销售组销售人员违纪事件超过六件,全公司通报批评。自动解除现场主管职务,并处以300元处罚。

7、销售部如未完成当月销售任务,销售部当月销售提成中项目系数降一档以示处罚。

篇2:乡镇卫生院首诊负责制

乡镇卫生院首诊负责制

一、门诊首诊负责制

(一)凡门诊患者就诊前,一般均应进行分科挂号,遇重危抢救患者,预检护士或接诊人员先通知有关科室医师进行抢救,再办理挂号手续。

(二)患者一经挂号,明确应诊科别后,首诊医师应接诊负责对患者问清病史、详细体检,必要的化验及辅助检查,明确诊断,做出处理,绝对不允许任何推诿或变相推诿现象,即使预检、挂号有误(包括门、急诊挂错号等),亦应在作了必要的检查、处理及记录后,再请他科会诊作进一步处理。

(三)门诊医师遇到需要急诊抢救的重危患者,应就地抢救治疗;如设备、条件有限,抢救困难的,应亲自护送患者到急诊,并会同急诊医急诊医师。

(四)经治医师遇重危、疑难患者处理困难时,应及时向上级医师请示汇报或请其他科会诊,以免延误病情。

(五)凡涉及二个或二个以上科室业务的患者,原则上首诊科室先处理,必要时请其他科协同处理。各有关科室经治医师都应详细记录处理经过。

(六)几门诊患者因病情需要而住院或急诊观察室留观、补液的,必须与有关科室的医师取得联系并作好交代,防止互相推诿和无人管理情况。

二、急诊首诊负责制

(一)急诊病人来诊时,接诊护士应认真作好分、预诊,并及时通知有关科室医师进行诊治和抢救。接诊护士有权做出首诊科的有关决定,任何科室和个人接到通知后应及时投入工作,不得拒绝。急诊按科进行分诊。急诊病人由急诊科的医师负责首诊。

(二)对危重病人或多科“临界病人”,首诊医师必须进行必要的检查、抢救或处理,并做好记录,同时请有关科室会诊。

(三)对病情复杂和两种以上疾病的病员,除坚持首诊制外,被邀有关科室医师应随叫随到。在处理中应以影响病人生命安全的主病为依据,由有关科接诊;若需共同抢救治疗,应通力合作,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诿。

(四)为了保证急诊抢救工作顺利进行,各有关科室均应积极配合,凡在处方和各种申请检查单上注明有“急”或“抢救”标志的,均应及时、准确地进行处置。

(五)急诊值班医师应严格执行急诊工作制度,对急诊病人应以高度的责任心及时、认真、准确地进行检查、救治,对需留观的病人应严密观察病情,并做好各项记录。

(六)急诊工作人员必须坚守工作岗位,严格执行各项医疗制度。

三、重危患者转诊、住院或观察,均需有专人护送。

四、因病情需要转外院治疗的患者,均需有专人护送。

五、患者、家属自动要求转院的,应把情况写清楚并由家属签字。

篇3:医院核心制度之首诊负责制

医院十三项核心制度之首诊负责制

(一)首诊负责制

1.各科室对非本科室范畴疾病患者和边缘性疾病患者,首诊医师均不得拒诊。

2.门诊病人:首诊科室在接诊后,应详细询问病史,若判断为非本科疾病患者,做好必要的相关检查并认真书写门诊病历后,再建议其应去相应科室就诊。

3.急诊重病危病人:重危患者如非本科室范畴,首诊医师应首先对患者进行应急处理,并马上通知有关科室值班医师,在接诊医师到来后,向其介绍病情及抢救措施、做好有关移交手续后方可离开;如提前离开,在此期间发生问题,由首诊医师负责。

4.本院皮肤科接待首次就诊的传染病(如性病、艾滋病、麻风病等)患者后,首诊医师应认真询问病史,进行常规体检,书写门诊病历,然后作转科处理,引导患者到相应科室就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