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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集团法律顾问单位管理规定(3)

2024-07-11 阅读 1349

某商业集团法律顾问单位管理规定(三)

一、目的

为了加强公司总部及其下属各公司律师顾问单位的管理,充分发挥律师顾问单位的服务功能,结合公司总部及其各下属公司的实际情况和管理要求,特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

公司总部及下属各公司。

三、基本原则

1.行政管理中心法务部负责,下属各公司行政负责人协助相结合。

2.律所整体实力、团队负责人双评估。

3.定期汇报,随机抽查相结合。

四、管理主体及其职责权限

以行政管理中心法务部为主开展法律顾问单位管理、考核工作,下属各公司行政负责人负责所属单位法律顾问单位日常沟通管理、及法律类信息数据的收集整理工作。

五、法律顾问单位的选聘、解聘、续聘

1.选聘流程

A、行政管理中心法务部或下属各公司根据业务需求,需要聘请法律顾问单位提供法律服务的,根据公司总部审批流程发起立项。

B、立项完成后,需求单位行政负责人在当地寻找符合公司需求的律师事务所(不少于3家)作为候选单位,对其发出邀请,并负责收集整理候选律师事务所的相关资料(包括律所简介、律所所获荣誉、服务团队介绍、服务方案、服务报价等)。

C、行政管理中心法务部根据需求单位提供的资料对候选单位进行考察、评估、分析,并出具律师顾问单位评估意见。

D、需求单位根据行政管理中心法务部评估意见及公司总部审批流程发起聘用审批。

E、需求单位根据聘用审批结果与拟聘用律师事务所签署《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合同》。

2.选聘原则

A、法律顾问单位原则在当地的实力排名在前五位。

B、法律顾问单位需具有一定的外部资源,能与相关部门进行有效沟通。

C、对候选单位的考察除对律所整体实力进行评估外,同时需对服务团队进行评估,必须律所整体实力与服务团队实力同时满足需要。

D、对候选单位的考察以现场面试为原则,如确实不具备现场面试条件,可通过电话、视频等方式进行面试。

E、同一地区选择同一律师事务所提供服务,顾问服务费打包计算。

3.解聘条件

已聘请法律顾问单位的,在下列情况下可提前解除《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合同》:

A、根据实际经营情况无须再行聘请法律顾问单位。

B、已聘请的法律顾问单位的服务质量无法满足需求。

4.解聘的处理

A、对拟解聘的法律顾问单位应向行政管理中心法务部提起解聘申请,并根据公司总部审批流程提起《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合同》解约审批。

B、经审批同意后,根据《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合同》约定正式向法律顾问单位正式发出解约通知。

C、《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合同》终止后及时与法律顾问单位办理服务费结算。

D、如解聘现有法律顾问单位后仍需法律顾问服务的,须与解聘审批完成后立即进入法律顾问单位选聘流程。

5.续聘流程、原则

A、已聘请法律顾问单位的下属各公司在当期《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合同》到期前1个月,如拟继续聘用原法律顾问单位,应向行政管理中心法务部提起续聘申请,并根据公司总部审批流程提起《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合同》续聘审批,在审批时应提交如下材料:

■年度法律顾问服务工作总结(由律师顾问单位提供)

■年度法律顾问单位服务工作评价(由需求单位提供)

■历次《法律顾问单位(季度)工作总结》(详见附件一)

■历次《律师顾问单位评估考核表》(详见附件二)

■续聘服务期服务团队构成、服务方案、服务费价格表

B、需求单位的续聘审批完成后,于原《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合同》到期前10个工作日内完成续聘签约工作。

C、续聘原则:

■需求单位因运营需要仍需法律顾问服务

■原律师顾问单位经评估考核通过

■续聘期服务质量及服务价格不低于原服务期

六、法律顾问单位的评估、考核

1.评估、考核主体

行政管理中心法务部负责法律顾问单位评估考核工作,下属各项目公司行政负责人负责所属单位法律顾问单位聘雇考核工作的落实及信息资料收集工作。

2.评估、考核频率及流程

A、律师顾问单位考核每季度进行一次(每一个服务季度第三个月的25日前向总部提交《法律顾问单位(季度)工作总结》(详见附件一)、及《法律顾问单位评估考核表》(详见附件二),并于第四季度的第二个月对整个服务期工作进行年度评估考核。行政管理中法务部可根据实际需要对法律顾问单位进行抽查评估,该抽查评估计入年度评估考核成绩。

B、评估、考核流程

■法律顾问单位就考核期内的服务质量提交工作总结报告

■需求单位行政负责人根据工作总结报告编制《法律顾问单位评估考核表》并提交需求单位负责人审批

■需求单位行政负责人将经需求单位负责人审批后的《法律顾问单位评估考核表》提交行政管理中心法务部

■行政管理中心法务部对于季度评估考核出具最终评估考核成绩,年度评估考核需提交总部分管副总裁审批

■需求单位行政负责人将行政管理中心法务部或总部分管副总裁的评估考核结果向法律顾问单位进行反馈,并予以存档。

3.评估、考核依据

就法律顾问单位服务质量根据如下方面进行评估考核,并以各项得分综合作为该次评估考核成绩:

■服务态度及响应及时率

■非诉法律事务处理准确性及有效性

■诉讼类案件代理成功率

■外部关系沟通维护

4.评估、考核后的处理

A、评估考核得分不足70分为不合格,70分至80分为合格,80分至90分为良好,90分以上为优秀。

B、季度考核不合格或连续两季度考核为合格启动解聘程序。

C、全年每季度考核全部为良好以上,可就该法律顾问单位予以续聘。

七、附则

本规定由行政管理中心法务部负责解释。

附件一:法律顾问单位(季度)工作总结

篇2:茶业公司法律顾问制度

茶业有限公司法律顾问制度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公司行为,加强公司对法律事务的管理,防范、化解各类矛盾纠纷,有效降低公司经营活动中的风险,切实维护公司合法权益,特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办公室内设法律顾问室,负责法律顾问的组织联络和日常工作。公司办公室通过召开论证会、座谈会,听取法律顾问意见,也可以直接请法律顾问就有关事务提供书面法律意见。需要委托法律顾问代理案件的,由公司法制办代表公司办理有关委托手续。公司办公室应当为法律顾问履行职责提供必要条件。

第三条公司法律顾问由公司外聘法律专家、律师和法律事务人员组成。公司聘任的法律顾问,应当具有法律专业知识,并在所从事的法学教学、法学研究、律师、司法、仲裁等专业领域享有较高的社会知名度。具体人选由办公室提出建议,公司办公会审定。

第四条法律顾问的具体工作职责如下:

1、为公司各部门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信息。

2、根据需要协助起草、修改、审查合同、协议、章程、声明、函件等法律事务文书,出具法律意见书。

3、协助聘请方处理各类纠纷,与相关部门交涉、发表声明,代理诉讼、仲裁及申请强制执行案件等。

4、根据需要办理或协助办理有关非诉讼(仲裁)法律事务。

5、根据需要对公司职工进行法律培训,协助公司开展法制宣传教育。

6、协助公司健全合同管理制度。根据需要参加经济、贸易、科技等项目考察、论证、商务谈判、签约。接受委托,参与经济合同及商务谈判,维护公司合法权益。

7、根据需要参与经营项目的立项、调研、资信调查、可行性法律分析、起草合同等法律文件、商务谈判、调处纠纷等工作;

8、协助清理公司债权、债务,并提供风险评估及解决方案;

9、提供最新法律法规信息,并针对国家新颁布法律、修订法律,就公司经营活动中可能涉及的问题出具《法律建议(意见)书》;

10、参与公司兼并与收购、股权转让、资产出售、重组、改制等事务;

11、在公司授权范围内,参与有关的涉外法律事务的谈判、签约活动,在授权范围内,参加招标、开标、见证和代理各种商务活动;

12、接受公司委托,办理其它法律事务。

第五条公司各部门相关工作人员因工作需要可以文字或口头的方式随时(当面或电话)向法律顾问提出法律咨询要求,法律顾问提供的解答、咨询意见或法律信息仅供咨询人参考。

第六条法律顾问履行前述第四条2、3、4、6、7、8、10、11项工作职责,各部门须通过公司办公室向法律顾问交办。对于有关法律事务,如有公司办公室的书面文件统一部署或授权,各部门可以直接与法律顾问联系。

第七条凡须经法律顾问审查的合同文本或其他文书,均应在该文本签字生效之前送审,除紧急情况外,一般应适当提前,为法律顾问留有必要合理的工作时间。

第八条法律顾问办理任何法律事务须在公司授权范围内进行,不得越权处理。法律顾问的任何审查意见均为参考意见,有关人员应当认真考虑,如认为不妥或不符合实际情况,可以不予采纳,并提出建设性意见共同探讨。

第九条法律顾问可因履行职责之需要享有下列权利:

1、应邀参加有关会议,了解情况,主动提供咨询意见。

2、调阅、复制有关关联性档案资料。

3、要求有关人员如实反映情况,无保留地提供相关背景、技术、往来函件等资料。

4、声明保留自己的不同意见、观点。

第十条法律顾问履行职责应当遵守公司工作纪律,保守公司商业秘密,不得以公司法律顾问名义从事与本制度所定职责无关的活动。

第十一条法律顾问应确保履行职责所需要的工作时间。

第十二条对于诉讼、仲裁案件,如因受诉法院或案情等因素,需要另行委托律师担任代理人的,由法律顾问提出建议人选供办公室、有关部门负责人参考,共同协商确定。

第十三条法律顾问室应建立健全登记、备案制度,适时梳理分析并根据需要提供分析意见。

第十四条法律顾问室可根据工作需要购置有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汇编等法律书籍、资料,订阅相关法律报刊杂志。

第十五条法律顾问办理公司法律事务所发生的诉讼、仲裁费、代理费,交通、住宿费,根据事务的归属,由发生该事务的有关部门审查承办,公司根据实际发生额给予解决。外聘法律顾问因公出差,差旅费报销按照公司部门经理标准执行。

第十六条本工作制度经法律顾问室批准后生效实施。

篇3:企业法律顾问岗位职责范本

企业法律顾问岗位职责(五)

岗位名称:法律顾问

主要职责:

1、协助企业领导人正确执行国家法律、法规,依法对企业重大经营决策提出法律意见;

2、参与起草、审核企业重要的规章制度;

3、参与企业对外合同的谈判和起草工作,参加合同评审并提出法律意见;

4、参加企业的合并、分立、破产、投资、租赁、资产转让、招投标及改制等涉及企业权益的重要经济活动,处理有关法律事务;

5、接受企业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企业的诉讼和非诉讼活动;

6、开展与企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

7、对企业工商登记以及商标、专利、商业秘密保护等事务提供法律服务;

8、负责日常公证、鉴证等非诉讼法律事务联系、协调管理工作,负责企业外聘律师的选择、联络及相关工作;

9、配合企业有关部门对职工进行法制宣传教育;

10、应由法律事务部门承办的其他法律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