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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办证作业指导书范例

2024-07-11 阅读 9642

1.目的

1.1.为清晰、透切了解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

2.适用范围

2.1.适用于本部门的售后服务专员。

3.定义

3.1.无

4.职责

4.1.营销部经理/主任对任务工作的下发及审核。

4.2.售后服务专员对办证工作的及时性负有责任。

5.作业内容

5.1.受理部门:市房地产交易登记管理所商品房交易股。

5.2.一、商品房交易登记程序:

5.3.登记备案股备案--->财政局缴交契税--->商品房交易股登记办证--->收费发件股缴税领证

6.二、办证所需资料

6.1.商品房交易登记申请表(1份)

6.2.购房发票原件;

6.3.契税完税凭证;

6.4.已鉴证的《广东省商品房买卖合同》或《商品销售登记备案表》(见办证须知1);

6.5.1:1万位置示意图(1份)、房产平面图(2份)、实测用地宗地图(2份);

6.6.国土证复印件;

6.7.商品房产权权属证明书复印件(1份);

6.8.①属个人购买的提供有效身份证复印件(1份,其中未成年人见办证须知2)。②属企业构买的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和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1份);③属机关、事业单位及社团组织购买的提供代码证复印(1份)及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

6.9.法院强制转移的,见办证须知3。

7.预售抵押转现楼抵押办证时需另外提供:

7.1.商品房抵押登记申请表(1份);

7.2.《商品房合同抵押登记备案权属证明书》或《商品房抵押登记备案证明》(见办证须知4);

7.3.抵押贷款合同(见办证须知4);

7.4.抵押权人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和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1份);

7.5.抵押权人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8.以下资料需在第一次办证时提交:

8.1.商品房产权权属证明书原件;

8.2.国土证原件;

8.3.办事员委托书(注明委托期限、委托事项及受托人姓名)。

9.税费项目及标准:

9.1.(一)土地证

9.2.买方:印花税(代税局收)……….5元

9.3.工本费………..20元/本

9.4.土地权属调查、地籍测绘费:

A、党政机关、团休:2000M2以下(含2000平方米)200元/宗

每超500M2加收25元/宗(最高不超700元)

B、企业:1000M2以下(含1000平方米)100元/宗

每超500M2加收40元/宗(最高不超40000元)

C、差额预算事业单位:5000M2以下(含5000平方米)300元/宗

每超500M2加收25元/宗(最高不超10000元)

D、城镇居民:100M2以下(含100平方米)13元/宗

每超50M2加收5元/宗(最高不超30元)

10.(二)、房产证(以产价计征)

10.1.卖方:土地增值税(代税局收)………0.7%

10.2.合同印花税(代税局收)………0.03%

10.3.交易手续费………3元/M2

10.4.买方:合同印花税(代税局收)………0.03%

10.5.印花税(代税局书)………5元

10.6.交易手续费………3元/M2(住房免收)

10.7.房地产权共有(用)证………10元/本

10.8.房地产产权证明费:150M2以下……………50元

150M2至800M2………100元

800M2以上……………200元

11.契税………3%(2005年8月20日前备案的普通住宅税额减半征收;2005年8月20日起备案的普通住宅按3%征收,如达到以下条件可减半征收:

1)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以上;

2)单套住房套内建筑面积120平方米以下或单套住房建筑面积144平方米以下;

3)实际成交价格低于住

房平均套内建筑面积交易价格(城区为3900元/平方米;镇区为2330元/平方米)的1.44倍以下;

注:2007年4月5日起第三项调整为:城区3970元/平方米,镇区为3175元/平方米)的1.44倍以下(2007年4月5日起备案的普通住宅);

12.(三)他项权利证

12.1.买方:房屋所有权登记费…………………80元/套

12.2.印花税(代税局收)…………………5元

12.3.土地权属调查、地籍测给费

A、党政机关、团休:2000M2以下(含2000平方米)200元/宗

每超500M2加收25元/宗(最高不超700元)

B、企业:1000M2以下(含1000平方米)100元/宗

每超500M2加收40元/宗(最高不超40000元)

C、差额预算事业单位:5000M2以下(含5000平方米)300元/宗

每超500M2加收25元/宗(最高不超10000元)

D、城镇居民:100M2以下(含100平方米)13元/宗

每超50M2加收5元/宗(最高不超30元)

13.四、办理时限:

13.1.从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有预售抵押转现楼抵押的18个工作。

14.五、办证须知:

14.1.2006年4月1日前备案的商品房申请办理房地产权属证书(即土地证及房产证),提供已鉴证的《广东省商品房买卖合同》,上述日期之后备案的商品房申请办理房地产权属证书则提供《商品销售登记备案表》

14.2.购买方为未成年人的,由其监护人申请办证。申请人须提供未成年人户口簿或其它有效身份证明、监护人身份证明及监护证明(除父母作为法定监护人只需提供关系证明外,其余还须提供由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委会、村委会出具的监护关系证明,也可以是法院指定监护人的裁决书)。

14.3.法院强制转移的房地产申请办证,除提供第一项办证所需资料外,还须提供法院生效的法律文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

14.4.2006年4月1日前已办抵押登记的商品房申请办理他项权证,提供《抵押贷款合同》及《抵押权属证明书》,上述日期之后办抵押登记的商品房申请办理他项权证则提供《商品房抵押登记备案证明》。

14.5.购房发票不能涂改。

14.6.如属外文资料(含身份证明、委托书)须经有资质的翻译公司翻译。

14.7.住宅与车房不在同一楼栋楼的,须分别申请办理房地产权属证书,他项权证亦须分别申领。

14.8.2006年4月1日前备案的商品房,销售合同涉及多套商品房交易的,各套商品房须同批申请办理房地产权属证书;2006年4月1日(含4月1日)后备案的商品房,销售合同涉及多套商品房交易的,各套商品房只能申请共同办理一份房地产权属证书。

15.相关文件

15.1.相关记录

篇2:办证换证管理制度

1、办证

(1)凡公司职工必须持证上岗,资格证书分为井上、下一般工种资格证书和井上下特殊工种资格证书。

(2)井下一般工种和地面关键工种必须经公司职工培训中心进行严格的安全知识培训,考试成绩合格,方可办理岗位操作资格证书,地面后勤人员经职工培训中心指导,由所在单位进行岗位责任制,岗位应知应知识的培训,考试成绩合格,并将学习记录、点名册、试卷、试题答案、教案一并交职工培训中心存档备查后,方可到职工培训中心办理资格证书。

(3)井下特殊工种资格证书的办理,需由职工培训中心组织到具有国家三级以上资质的培训中心培训,成绩合格,由长治煤矿监察办事处办理资格证书。

(4)办证前办证人员需持有效“身份证”原件、“毕业证”原件,近期免冠一寸彩照三张到职工培训中心进行查验方可办理。

2、换证

(1)一般工种资格证书的有效期为二年,到期的必须经职工培训中心进行严格的岗位知识,安全知识复训,成绩合格方可换证。

(2)特殊工种资格证书的有效期为六年,每两年复训一次,成绩必须合格,否则将吊销资格证书。

(3)对于在换证时有工种变动者,必须在换证前一个月持单位证明,分管领导签字到职工培训中心接受调岗培训,否则不予换证。

(4)特殊工种人员的变动,必须提前三个月由所在单位提出申请,由分管领导签字,及时报职工培训中心以便及时与上级部门联系办理相关事宜,否则,责任由所在单位负责。

(5)资格证书到期后,职工培训中心将进行集中办理,逾期不换者,视为无效资格证书,按“三违”处罚。

篇3:施工安全管理办证规定

为了保障饭店内部改扩建工程项目能“按时、优质、经济、安全”地圆满完成,根据公安、消防部门对改扩建工程施工中要加强安全管理的要求,结合饭店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安全管理规定:

1.饭店内部改扩建工程施工安全管理贯彻“谁主管,谁负责”和“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施工单位必须对所属人员进行严格管理和安全教育,并指定施工现场安全负责人负责施工中的安全工作。

2.饭店有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的义务及进行安全检查和安全监督的权利。施工人员必须遵守饭店有关规章制度和施工单位的规章制度,服从饭店和公安、消防部门的安全管理。

3.施工单位应向饭店提供“施工人员登记表”,并凭本人身份证由饭店保安部核发临时出入证后,方能进店施工。

4.饭店核发的临时出入证仅作施工人员本人进出本店使用,不得转借他人使用;进出饭店须从指定的大门进出,不准翻越围墙或使用其他非正式途径进出饭店。

5.施工人员不得随便进入宾客的住宿场所和主要活动场所。

6.施工人员禁止在施工场地和禁烟区内吸烟,不准乱扔烟头。

7.讲文明、讲卫生、讲秩序。施工场地不乱牵乱挂、不乱停乱放、不随地大小便。

8.施工中不准乱接乱拉电线,插头、插座应保持完好,防止发生触电、跳火等意外事故。每天施工结束,务必切断电源。

9.电工、电、气焊工及其它重要设备的操作人员应有有效操作证,禁止无证操作。

10.施工中需动用明火(如电焊、气焊作业;烧柏油等等)应到饭店保安部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不准擅自动火。

11.进行电、气焊作业及动用其它明火时,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定,采取有效的防火安全措施,配置相应的灭火器材,指定现场监护人,清理操作场地后,用石棉板、石棉布或其它防火材料进行遮挡,方能进行操作。

12.油漆、香蕉水、汽油及其它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危险品应设专库存放,专人保管,专人使用。

13.施工现场的一切物资不准私自送人或进行其它违法活动。

14.个人的贵重物品、现金及各类施工工具、设备、物资材料应自行妥善保管,仓库应由专人负责,防止发生丢失,一旦发生丢失,责任自负。

15.施工现场应配备必要的灭火器材,施工人员应爱护施工现场的各类灭火器材,并掌握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和灭火性能。

16.及时清理施工现场的废物(如木屑、刨花、废纸等),保持施工现场整洁。

17.禁止在饭店内进行赌博活动。

18.施工单位所使用的厨房灶具、燃料(含液化气)、火源应由专人负责,按操作规程操作,禁止违章操作。非厨房工作人员不准操作。每餐工作结束应详细检查安全情况,熄灭火源,切断电源、气源。

19.严格遵守饭店和公安、消防部门的其它安全规定。

20.对违反有关规定的施工人员,饭店有权给予警告、罚款,责令离店等处罚。违反禁烟规定的,每人每次罚款100元;违反文明卫生规定,随地大小便的每人每次罚款100元;违*火审批规定的,每次罚款500元;偷窃公、私财物的,按所偷窃物品价值的十倍予以罚款;违反禁赌规定的,没收赌资,并处于罚款每人500元。违反其它安全规定的,每人每次罚款100元至1000元。所有罚款,均以现金的形式兑现。

21.因违反有关安全规定及违反本规定而造成事故和其它损失的,施工单位和直接责任者应承担全部经济赔偿责任并加重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