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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高空坠落作业指导书

2024-07-11 阅读 3731

施工防高空坠落作业指导书

1.目的

为确保指挥部对施工过程的高空坠落打击对人体伤害的有效控制,符合公司管理手册的要求,特制定本作业指导书。

2.范围

本作业指导书适用于公司施工生产全过程对高空坠落打击的控制。

3.术语和定义

采用GB/T28001/20**标准及公司《管理手册》中的有关术语和定义。

4.职责

4.1安全质量监察处负责编制本作业指导书并组织实施。

4.2指挥部、项目部负责对施工中的高空坠落进行控制。

5.工作程序

5.1准备阶段

5.1.1高处作业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及专业考试合格,持证上岗,并必须定期进行体检。

5.1.2施工中对高处作业的安全技术设施,发现有缺陷和隐患时,必须及时解决,危及人身安全时,必须停止作业。

5.1.3施工作业现场所有可能坠落的物件,应一律先行撤除或加以固定。

5.1.4雨天和雪天进行高处作业时,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滑、防寒和防冻措施,凡水、冰、霜、雪均应及时清除。

5.1.5防护棚搭设与拆除时,应设警戒区,并应派专人监护,禁止上下同时拆除。

5.2临边与洞口作业的安全防护

5.2..1对临边高处作业,必须设置防护设施,并符合下列规定:

5.2.1.1基坑周边、尚未安装栏杆或栏板的阳台、料台与挑平台周边,雨蓬与挑檐边,无外脚手的屋面与楼层周边及水箱与水塔周边等处,都必须设置防护栏杆。

5.2.1.2无外脚手的高度超过3.2m的楼层周边,必须在外围架设安全平网一道。

5.2.1.3分层施工的楼梯口和梯段边,必须安装临时护栏。顶层楼梯口应随工程结构进度安装正式防护栏杆。

5.2.1.4井架与施工用电梯和脚手架等与建筑物通道的两侧边,必须设防护栏杆。地面通道上部应安装防护棚。双龙井架通道中间,应予分隔封闭。

5.2.1.5各种垂直运输接料平台,除两侧设防护栏杆外,平台口还应设置安全门或活动防护栏杆。

5.2..2搭设临边防护栏杆时,必须符合下列要求:防护栏杆应由上、下两道横杆及栏杆柱组成,上杆离地高度为1.0-1.2m,下杆离地高度为0.5-0.6m。坡度大于1:2.2的屋面,防护栏杆应高1.5m,并加挂安全立网。除经设计计算外,横杆长度大于2m时,必须加设栏杆柱。

5.3洞口作业进行洞口作业以及在因工程和工序需要而产生的,使人与物有坠落危险或危及人身安全的其他洞口进行高处作业时,必须按下列规定设置防护设施。

5.3.1板与墙的洞口,必须设置牢固的盖板、防护栏杆、安全网或其他防坠落的防护设施。

5.3.2电梯井口必须设防护栏杆或固定栅门,电梯井内每隔两层并最多隔10m设一道安全网。

5.3.3钢管桩、钻孔桩等桩孔上口,杯形、条形基础上口,未填土的坑槽,以及人孔、天窗、地板门等处,均应按洞口防护设置稳固的盖件。

5.3.4施工现场通道附近的各类洞口与坑槽等处,除设置防护设施与安全标志外,夜间还应设红灯示警。

5.4攀登与悬空作业的安全防护

5.4..1攀登作业

在施工组织设计中应确定用于现场施工的登高和攀登设施。现场登高应借助建筑结构或脚手架上的登高设施,也可采用载人的垂直运输设备。进行攀登作业时可使用梯子或采用其他攀登设施。

5.4.2悬空作业

5.4.2.1悬空作业处应有牢靠的立足处,并必须视具体情况,培植防护栏网、栏杆或其他安全设施。

5.4.2.2悬空作业所用的索具、脚手板、吊篮、吊笼、平台等设备,均需经过技术鉴定或验证方可使用。

5.4.2.3模板支撑和拆卸时的悬空作业,必须遵守下列规定:支模应按规定的作业程序进行,模板未固定前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严禁在连接件和支撑件上攀登上下,并严禁在上下同一垂直面上装、拆模板。结构复杂的模板,装、拆应严格按照施工组织设计的措施进行。

5.4.2.4钢筋绑扎时的悬空作业,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5.4.2.4.1绑扎钢筋和安装钢筋骨架时,必须搭设脚手架和马道。

5.4.2.4.2绑扎圈梁、挑梁、挑檐、外墙和边柱时,应搭设操作台架和张挂安全网。悬空大梁钢筋的绑扎,必须在满铺脚手板的支架或操作平台上操作。

5.4.2.4.3绑扎立柱和墙体钢筋时,不得站在钢筋骨架上或攀登骨架上下。3m以内的柱钢筋,可在地面或楼面上绑扎,整体竖立。绑扎3m以上的柱钢筋,必须搭设操作平台。

5.4.2.5混凝土浇筑时的悬空作业,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5.4.2.5.1浇筑离地2m以上框架、过梁、雨蓬和小平台时,应设操作平台,不得直接站在模板或支撑件上操作。

5.4.2.5.2浇筑拱形结构,应自两边拱角对称地相向进行。浇筑储仓,下口应先行封闭,并搭设脚手架以防人员坠落。

5.4.2.5.3特殊情况下如何无可靠的安全设施,必须系好安全带并扣好保险钩,或架设安全网。

5.4.2.6悬空进行门窗作业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5.4.2.6.1安装门、窗,油漆及安装玻璃时,严禁操作人员站在樘子、阳台栏板上操作。门、窗临时固定,封填材料未达到强度,以及电焊时,严禁手拉门、窗进行攀登。

5.4.2.6.2在高处外墙安装门、窗,无外脚手时,应张挂安全网。无安全网时,操作人员应系好安全带,其保险钩应挂在操作人员上方的可靠物件上。

5.4.2.6.3进行各项窗口作业时,操作人员的重心应位于室内,不得在窗台上站立,必要时应系好安全带进行操作。

5.5操作平台与交叉作业的安全防护

5.5.1操作平台移动式操作平台,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5.5.1.1操作平台应由专业技术人员按现行的相应规模进行设计,计算书及图纸应编入施工组织设计。

5.5.1.2操作平台的面积不应超过10m2,高度不应超过5m。还应进行稳定验算,并采取措施减少立柱的长细比。

5.5.2交叉作业

5.5.2.1支模、粉刷、砌墙等各工种进行上下立体交叉作业时,不得在同一垂直方向上操作。下层作业的位置,必须处于依上层高度确定的可能坠落范围半径之外。不符

合以上条件时,应设置安全防护层。

5.5.2.2钢模板、脚手架等拆除时,下方不得有其他操作人员。

5.5.2.3钢模板部件拆除后,临时堆放处离楼层边沿不应小于1m,堆放高度不得超过1m。楼层边口、通道口、脚手架边缘等处,严禁堆放任何拆下物件。

5.5.2.4结构施工自二层起,凡人员进出的通道口(包括井架、施工用电梯的进出通道口),均应搭设安全防护棚。高度超过24m的层次上的交叉作业,应设双层防护。

5.5.2.5由于上方施工可能坠落物件或处于起重机把杆回转范围之内的通道,在其受影响的范围内,必须搭设顶部能防止穿透的双层防护廊。

篇2:工程施工现场预防高空坠落事故安全制度

1防坠落安全制度

(1)所有高空作业人员要接受高空作业安全知识教育;特种高空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上岗前应根据有关规定进行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并在作业前实行安全技术交底签字手续。

(2)高空作业人员应经过体检,合格才可上岗。项目部应作业人员提供合格的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等安全劳动保护用品及相关安全防护用具。

(3)参加施工的工人(包括学徒工、实习生、代培人员和民工)要熟悉本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在操作中应监守工作岗位,未经领导许可,不准擅自将自己的工作交他人代管,不准做与工作无关的杂活。

(4)注意劳逸结合,严禁酒后操作,严禁工作时间或工作面打闹、打瞌睡等不安全行为。

(5)进入施工现场,作业人员应按规定必须佩戴安全帽,使用有规定的有关安全用品或用具,禁止穿拖鞋、高跟鞋、光脚及夏天女同志穿裙子。在没有防护设施的高空,悬臂或陡坡施工,必须系安全带,作业面距离地面2m以上时,作业层面临边要有防护栏杆、挡板或安全网、钢板网作防护。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等安全防护用品、用具要定期检查,对于检查不合格的严禁使用。

(6)工作人员在高于2m以上的高处作业时,所佩带的安全带必须将绳头挂在坚实的建筑物或结构坚实的的部位上,禁止穿硬底鞋,严格遵守高空作业纪律,睡眠不足或有精神病、高血压病者,均不得从事高空作业。

(7)高空作业时,一切建筑物的脚手架、跳板和作业台面,必须事先检查,确保脚手架,建筑架和跳板等结构坚实后再作业。禁止在建筑架、跳板上站立、打闹、睡觉以及超过定额人数。

(8)遇有恶劣天气如:风力在六级以上,影响施工安全时,禁止进行露天高空作业。

(9)梯子不得有缺陷,不得垫高使用,梯子横挡间距以30cm为宜,使用时上端要扎牢,下端要采取防范措施;平面梯与地面的夹角以60~70度为宜;人字梯脚要拉牢,在通道处使用梯子,应有人专门监护或设置围栏。

(10)如果没有安全防护设施,禁止在屋架上弦支撑杵条,悬挑梁和固定的构件上行走或作业,高空作业与地面联系,应设通讯设备,并专人负责。

(11)乘人的外用电梯、吊笼,必须有可靠的安全装置及防坠落装置及超载自动报警装置,有防坠落实验报告,出厂合格证及检验报告和准用证,严禁工人在电梯顶乘坐电梯,严禁电梯超载运行,除指派的专业人员驾驶操作外,无关人员严禁驾驶外用电梯。

(12)塔吊,除指派的专业人员驾驶操作外,严禁其他人员攀登及驾驶;禁止攀登起重臂、绳索及随同运料的吊篮,吊装物上下。

(13)整体提升架,要有建设部的特批准用证明、相应的资质等级、施工方案、设计计算、安全等级证明、防坠落装置及方案、安全监管部门准用证。

2登高作业十不准

作业人员从事登高作业,要从三个方面加强安全管理。

一是建立登高审批制度,二是建立登高用具管理制度,三是建立登高作业人员安全操作制度。

建筑登高十不准:

①患有登高禁忌者,如患有高血压、心脏病、贫血、癫痫等的工人不登高。

②未按规定办理高处作业审批手续的不登高。

③没有戴安全帽、系安全带,不扎紧裤管和无人监护不登高。

④暴雨、大雾、六级以上大风时,露天不登高。

⑤脚手架、跳板不牢不登高。

⑥梯子撑脚无防滑措施不登高。

⑦穿这易滑鞋和携带笨重物件不登高。

⑧石棉瓦和玻璃钢瓦上无牢固跳板不登高。

⑨高压线旁无遮拦不登高。

⑩夜间照明不足不登高。

3?高空坠落事故伤亡处理程序

发生坠落伤亡事故后,负伤人员或最先发现事故的人,立即报告领导。企业对受伤人员歇工满一个工作日以上的坠落事故,应填写伤亡事故登记表并及时上报。

施工项目发生高空坠落事故造成重伤或重大伤亡事故,必须立即将事故概况(包括伤亡人数、发生事故的时间、地点、原因)等,用最快速的方法分别报告项目、企业主管部门、行业安全管理部门和当地公安部门、人民检察院。发生重大坠落伤亡事故,各有关部门接到报告后应立即上报上级的主管部门。

对事故的调查处理,必须坚持“事故原因查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设置防范措施不放过;有关事故责任人没受到处分不放过。”的“四不放过”原则,按照以下步骤进行:

3.1迅速抢救伤员并保护好事故现场

高空坠落事故发生后,现场人员不要惊慌失措,要有组织、听指挥,首先抢救伤员和排除险情,制止事故蔓延扩大,同时,为了事故调查分析需要,要保护好事故现场,确实因要抢救伤员和排险,而必须移动现场物品时,应做出标识,因为事故现场是提供有关物证的主要场所,是调查事故原因不可缺少的客观条件。要求现场各种物件的位置、颜色、形状、及物理、化学性质等尽可能保持事故结束时的原来状态。必须采取一切可能的措施,防止认为或自然因素的破坏。

3.2组织调查组

在有关单位领导接到坠落事故报告后,应立即赶赴现场组织抢救,并迅速组织调查组开展调查。

①轻伤、重伤事故,由项目部、企业负责人或指定人员组织生产、技术、安全等部门及工会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②伤亡事故,由项目部、企业主管部门会同企业所在地区行政安全部门、公安部门、工会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③重大伤亡事故,按照项目部、企业的隶属关系,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企业主管部门或者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行政安全管理部门、公安部门、监察部门、工会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死亡和重大死亡事故事故调查组应邀请人民检察院参加,还可邀请有关专业技术人员参加事故调查。与发生事故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人员不得参加调查。

3.3现场勘查

在坠落事故发生后,调查组应迅速赶到现场进行堪查。现场技术性很强的工作,涉及广泛的科学知识和实践经验,对事故的堪察必须及时、全面、准确、客观。现场堪察的内容包括:

3.3.1现场笔录

①发生坠落事故的时间、地点、气象等。

②现场勘察人员的姓名、单位、职务。

③现场勘察起止时间、勘察过程。

④能量失散所造成的破坏情况、状态、程度等。

⑤设备损坏所造成的破坏情况及坠落事故前后的位置。

⑥坠落事故发生前劳动组合、现场人员的位置和行动。

⑦散落情况。

⑧重要物证的特征、位置及检查情况等。

3.3.2现场拍照

①方位拍照:能反映坠落事故现场在周围环境中的位置。

②全面拍照:能反映坠落事故现场各部分之间的关系。

③中心拍照:能反映坠落事故现场中心情况。

④细目拍照:能提示坠落事故直接原因的痕迹物、致害物等。

⑤人体拍照:能反映坠落事故现场伤亡者和造成死亡伤害的部位。

3.3.3现场绘图

根据事故类别和规模以及调查工作的需要绘出下列示意图:

①建筑平面图、剖面图。

②事故时人员位置及活动图。

③破坏物立体图或展开图。

④涉及范围图。

⑤设备或工、器具构造简图等。

4坠落事故原因分析

①通过全面的调查,查明事故经过。弄清造成事故的原因,包括:人、物、生产管理和技术管理等方面的问题,经过认真、客观、全面、细致、准确的分析,确定事故的性质和责任。

②事故分析步骤,先整理和仔细阅读调查材料,受伤部位、受伤性质、起因物、致害物、受害方法、不安全状态和不安全行为等七项内容进行分析,确定直接原因、间接原因和事故责任者。

③分析事故原因时,应根据调查所确定的事实,从直接原因入手,逐步深入到间接原因。通过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的分析,确定事故中的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再根据其在事故发生过程中的作用,确定主要责任者。

④事故性质类别

A.责任事故:由于人本身过失造成的事故。

B.非责任事故:由人们不能预见或不可抗力的自然条件变化造成的事故,或在技术改造、发明创造、科学实验活动中,由于科学技术条件的限制而发生的无法预料的事故。但是,对于能预见并可以采取采取措施加以避免的伤亡事故,或没有经过认真研究解决技术问题而造成的坠落事故,不包括在内。

C.破坏性事故:为达到预定目的而故意制造的事故。对确定为破坏性事故的,应由公安机关认真追查破案,依法处理,追究其刑事责任。

5.坠落事故医疗救护

5.1医疗救护处理程序

①项目部、公司机构和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接到有关突发事件、重大事故或特大事通知后,应立即组织救护力量或专业防治队伍迅速赶赴现场进行救护和疾病防治。同时向上一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当地政府报告。

②项目部、公司医疗机构,省、地一级卫生行政部门接到报告后,应立即派出有关负责人和根据需要组织有关专家赶赴现场参加救治和组织协调并将有关情况上报当地政府和卫生部。

③重大事故在组织救治的同时,要组织专家尽快到现场查明原因,并提出报告。如属破坏性事故,应及时报告当地公安等部门。

④项目部、公司和卫生部门按规定迅速将有关情况上报国务院和将中央及国务院领导的有关批示迅速传达到有关部门贯彻落实。

5.2医疗救护组织协调

1)项目部、公司机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组织辖区内突发事件、重大事故医疗救护工作;与有关部门联系解决药品、生物制品、医疗器械及消、杀药械和急救用交通工具的联系。

2)按国务院规定由卫生部负责协调和指导医疗救护工作。卫生部接到伴有人员伤亡的突发事件、重大事故,如发生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提出需由卫生部予以协调,将指定有关司局派出人员和组织专家赴现场协助当地卫生部门共同做好医疗救护和领导组织及技术指导工作。

3)卫生部有关司局对应急工作的分工:

①办公厅负责组织联络和传递信息工作。

②医政司负责对突发事件和重大事故的医疗救护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有关专家的选派。

③防疫司、地病司负责有关传染病的应急处理的组织领导和有关专家的选派。

④卫生监督司负责对重大中毒事故和理化因素所致事故应急处理的组织领导和有关专家的选派。

⑤药政局负责生物制品的储备和供应及国外无偿援助的救援药品检验工作,负责与国家医药管理局研究编制常用应急医疗抢救用药目录,落实生产计划和供应单位。按国务委员李铁映的指示,急救用药品、医疗器械由国家医药管理局负责储备、调拨和供应。

⑥爱卫会负责急需的消、杀药品的联系工作。

⑦重大事故的疫情发布和公开报导由卫生部按有关规定归档处理。

6.专业队伍训练与演习

应急救援训练是指通过一定的方式获得或提高应急救援技能;演习是指按一定程式所开展的救援模拟演练。目的是为提高救援人员的技术水平与救援队伍的整体能力,以便在事故的救援行动中,达到快速、有序、有效的效果。经常性地开展应急救援训练或演习应成为救援队伍的一项重要的日常性工作。

6.1应急救援训练

1)训练指导思想应急救援训练的指导思想应以加强基础,突出重点,边练边战,逐步提高为原则。针对突发性工业事故与应急救援工作的特点,从现有装备的实际出发,严格训练,严格要求,不断提高队伍的救援能力和综合素质。

2)训练的基本任务训练的基本任务是锻炼和提高队伍在突发事故情况下的快速抢险、营救伤员、正确指导和帮助群众防护或撤离、有效消除危害后果、开展现场急救和伤员转送等应急救援技能和应急反应综合素质,有效降低事故危害,减少事故及人员伤亡损失。

3)训练的基本内容主要包括基础训练、专业训练、战术训练和自选课目训练四类。

①?基础训练。基础训练是救援队伍的基本训练内容之一,是确保完成各种救援任务的前提基础。基础训练主要指队列训练、体能训练、防护装备和通讯设备的使用训练等内容。训练的目的是救援人员具备良好的战斗意志和作,熟练掌握个人防护装备的穿戴,通讯设备的使用等。

②专业训练。专业技术关系到救援队伍的实战水平,是顺利执行救援任务的关键,也是训练的重要内容。主要包括:专业常识、堵源技术、抢运和清消,以及现场急救等技术。通过训练使救援队伍具备一定的救援专业技术,有效地发挥救援作用。

③战术训练。战术训练是救援队伍综合训练的重要内容和各项专业技术的训练和分队战术训练。通过训练,使各级指挥员和救援人员具备良好的组织指挥能力和实际应变能力。

④自选课目训练。自选课目训练可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选择开展综合演练等项目的训练,进一步提高救援队伍的救援水平。在开展训练课目时,专职性救援队伍应以社会性救援需要为目标确定训练课目;而单位的兼职救援队应以本单位救援需要,兼顾社会救援的需要确定训练课目。

⑤训练的方法和时间救援队伍的训练可采取自训与互训相结合;岗位训练与脱产训练相结合;分散训练与集中训练相结合的方法。在时间安排上应有明确的要求和规定。为保证训练有术,在训练前应制定训练计划,训练中应组织考核、验收和评比。

6.2应急救援演习

应急救援演习是为了提高救援队伍间的协同救援水平和实战能力,检验救援体系的应急的应、救援综合能力和救援工作运作状况,以便发现问题,及时改正,提高救援的实战水平。

1)演习的分类:

①室内演习。又称组织指挥演习。主要检验指挥部门与各救援部门之间的指挥通讯联络体系,保证组织指挥的畅通。

②现场演习。即假设性的实战模拟演习,其中又可根据任务、要求和规模分为单项演习、多项演习和全面综合性演习。在一般情况下,只有搞好单项演练,才能顺利进行下一步的多项或全面综合演习。

a.单项演习。单项演习是针对完成应急救援任务中的某一单科项目而设置的演练,如应急反应能力的演练、救援通讯联络的演练、工程抢险项目的演练、现场救护演练、侦检演练等。单项演习属于局部性的演习,也是综合性演习的基础。

b.多项演习。多项演习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单项组合演练,其目的是将各单项救援科目有机结合,增加项目间的协调性和配合性。通常多项演习要在单项演练完成后进行。

c.综合演习。综合演习是最高一级的演习。其目的是训练和检验各救援组织间的协调行动和综合救援能力。

2)演习的要求:

演习的准备与基本要求为了达到演习的预期效果,在演习前应认真做好演习的准备工作。特别是综合演习,由于涉及多项科目和各救援队伍的协同演练,更应做好周密计划和准备。演习的准备工作主要有以下几项:

①制定演习计划;

②编制演习方案;

③做好演习前的动员;

④开展分项演练;

⑤实施综合预演。

在每一次的项演练和综合预演后,均应根据演练的实况开展讲评,做好总结工作,并根据演练中出现的问题,及时调整演习方案,以保证演习的成功。

五、高空坠落事故应急机构的组成及职责

项目部成立应急指挥部,负责项目高空坠落事故的抢救工作。

篇3:高空坠落物品安全管理规定

1、正确佩戴安全帽;

进入工地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穿工作鞋。

2、严禁高空抛扔物品;

3、高空物品链接牢靠;

高空物品应放置妥当并连接牢靠,防止大风引起物品掉落如油漆桶等。一定要有临时固定绳索。

4、高空作业区下方不得停留;

必要时应通过喊叫告知,得到允许后方可通过。必须及时疏导非工作人员、甲方、监理、业主等进入施工现场,并要求带好安全帽,并不在施工多级区域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