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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地施工道路修筑措施

2024-07-11 阅读 8382

工地施工道路修筑

1进场道路

进场道路利用现有红旗路东延段。该道路为沥青混凝土简易铺装道路,因年久失修,路面己有部分破损。为保证进场路全天候正常通行,施工中应贮备一定数量钢碴以便及时整修。

2场内施工道路

1、施工道路设计

(1)、根据施工中交通运输需要,并兼顾污水厂正式设计道路的施工,场区内主要施工临时道路在设计道路位置上修筑。

(2)、场内施工道路按全天侯通车设计,道路宽度,转弯半径,路基承载力等按30t汽车和60t平板拖车通过考虑。道路路面宽度6m,转弯半径12m,路基承载力标准50t。路顶面标高控制在2.5m(绝对标高),留出永久路的结构层高度0.5m。

(3)、施工道路采用素土压实路基,上铺400mm钢碴路面结构。路基压实自场地自然地面请除300mm表土开始(黄海高程0.9m),路基开糟宽度8m,路基土压实度首层92%,首层以上95%,钢碴路面6m满铺。

(4)、施工道路平面布置及构造要求见SZJ-02《施工道路及场区排水平面图》

2、场区施工道路修筑

场区施工道路于第一期场区填土后开始修筑。

(1)、路基施工

先进行路基开槽和基槽凉晒,然后用小型推土机进行平整、碾压;

用已凉晒好的基槽土分层回填,每层虚铺厚度250mm,平整后先用小型推士机排压,然后用8t压路机压实三遍,取样检验密实度,合格后进行下步施工。

路基压实过程中若遇局部翻浆,进行局部戗灰处理,然后再按上述做法重新填筑。

(2)、路面施工

基槽土方填筑至规定标高(黄海高程2.1m)进行钢碴路面铺设。

路面钢碴粒径不宜大于100mm,并不应有尖锐点向上露出。路面铺设后用小型推土机平整、压实,人工配合拾出外露大块和向上尖锐钢碴。

篇2:工地施工道路修筑措施

工地施工道路修筑

1进场道路

进场道路利用现有红旗路东延段。该道路为沥青混凝土简易铺装道路,因年久失修,路面己有部分破损。为保证进场路全天候正常通行,施工中应贮备一定数量钢碴以便及时整修。

2场内施工道路

1、施工道路设计

(1)、根据施工中交通运输需要,并兼顾污水厂正式设计道路的施工,场区内主要施工临时道路在设计道路位置上修筑。

(2)、场内施工道路按全天侯通车设计,道路宽度,转弯半径,路基承载力等按30t汽车和60t平板拖车通过考虑。道路路面宽度6m,转弯半径12m,路基承载力标准50t。路顶面标高控制在2.5m(绝对标高),留出永久路的结构层高度0.5m。

(3)、施工道路采用素土压实路基,上铺400mm钢碴路面结构。路基压实自场地自然地面请除300mm表土开始(黄海高程0.9m),路基开糟宽度8m,路基土压实度首层92%,首层以上95%,钢碴路面6m满铺。

(4)、施工道路平面布置及构造要求见SZJ-02《施工道路及场区排水平面图》

2、场区施工道路修筑

场区施工道路于第一期场区填土后开始修筑。

(1)、路基施工

先进行路基开槽和基槽凉晒,然后用小型推土机进行平整、碾压;

用已凉晒好的基槽土分层回填,每层虚铺厚度250mm,平整后先用小型推士机排压,然后用8t压路机压实三遍,取样检验密实度,合格后进行下步施工。

路基压实过程中若遇局部翻浆,进行局部戗灰处理,然后再按上述做法重新填筑。

(2)、路面施工

基槽土方填筑至规定标高(黄海高程2.1m)进行钢碴路面铺设。

路面钢碴粒径不宜大于100mm,并不应有尖锐点向上露出。路面铺设后用小型推土机平整、压实,人工配合拾出外露大块和向上尖锐钢碴。

篇3:道路轻微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协议书

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协议书(正面)

时间__________

地点__________

天气__________

当事人姓名__________

驾驶证号及身份证住址__________

机动车牌号__________

车型__________

保险公司名称及保单号

a:___________________

b:___________________

事故形态:

a驾驶上述车辆,沿出事路段由__________向__________行驶,b驾驶上述车辆,沿出事路段由__________向_____行驶,因__________,致使a车_____部位与b车_____部位相撞,造成车物损坏的交通事故。

协议赔偿数额及处理方式:

□1、不需要保险理赔的,由_____方当场赔偿_____方人民币_____(大写)_____仟_____佰_____拾_____元(¥:______)完结此案。

□2、事故各方需要办理保险索赔的,立即向保险公司电话报案,并持本《协议书》按照保险公司的指引,马上或在保险公司约定的时间内,共同到就近的交通事故保险快速理赔服务中心服务点办理定损等理赔事宜。

当事人签名a:当事人签名b: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备注:

1、本协议书适用于快处快赔的道路交通事故。所谓适用于快处快赔的道路交通事故,是指机动车在道路上发生没有人员伤亡,过失造成机动车轻微碰凹、刮花、机件损坏等损失,且当事人对事实和成因无争议的交通事故。

当事人故意制造交通事故骗取钱财的,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发生适用于快处快赔的道路交通事故后,各方当事人应当立即将车辆移至安全和不影响交通的地点,互相查验驾驶证、行驶证、身份证、保险凭证后,根据事故基本事实如实填写本《协议书》,自行协商事故损害赔偿数额和赔偿方式。当事人故意填写虚假信息的,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背面)

《当事人自行协商处理交通事故责任确定指引》

(一)一方当事人有以下交通违法行为的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1、追尾碰撞前车的;2、变更车道发生事故的;3、倒车、溜后发生交通事故的;4、从路外或非机动车道驶入机动车道发生碰刮的;5、绿灯放行或没有信号灯控制的路口转弯车未让直行车的;6、进入环行路口的车未让驶出或在环行路口内行驶的车辆的;7、跨越道路中心实线或者隔离实线发生事故的;8、逆向行驶的;9、右侧超车发生交通事故的;10、超越前方正常掉头、左转弯、超车的车辆时发生碰刮的;11、冲红灯发生交通事故的;12、有禁止掉头标志、标线的地方以及在人行横道、桥梁、陡坡、隧道掉头发生交通事故的;13、碰撞依法可以暂停、停放的车辆的;14、开关车门造成交通事故的;15、机动车进出停车场或停车泊位时与正常行驶的车辆发生事故的;16、单方发生交通事故。

(二)双方当事人都有上述违法行为或没有证据证实一方当事人负事故全部责任的,各方当事人承担事故同等责任。

注意事项:

(一)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应当立即报警,保护现场并等候交通警察到场处理:

1.机动车无号牌、无机动车交强险保险标志或无检验合格标志;

2.驾驶人不能出示机动车驾驶证的;

3.机动车驾驶人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嫌疑的;

4.碰撞建筑物、公共设施或者其他设施的;

5.发生交通事故后有一方当事人逃逸的;

6.机动车在外省市保险公司投保交强险的;

7.当事人自行协商处理交通事故时,发现对方有故意撞车或持有假牌、假证嫌疑的。

(二)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受伤、死亡或车辆不能移动的,当事人应当立即报警,保护现场,做好现场安全防护措施,并按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九条规定组织车上人员撤至安全地点等候交通警察到场处理;车辆驾驶人受伤无法行动的,车上其他乘员应自行组织撤离。

(三)本《协议书》可复印使用,自行协商时当事人各自保留一份。无本《协议书》的,可按本《协议书》的内容自行协商并做好文字记录。

(四)三方以上当事人自行协商处理交通事故时,可参照本《协议书》的内容进行记录。

(五)自行协商处理轻微交通事故时,当事人需要办理保险索赔的,按有关保险快速理赔的规定立即向车辆所投保的保险公司电话报案,并立即共同前往现场附近的保险快速理赔服务点办理索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