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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施工现场周围环境地下管线保护措施

2024-07-11 阅读 1917

对施工现场周围环境及地下管线的保护措施

1、工程开始前必须对场地附近的建筑物和地下各种管线调查清楚,绘制基坑四周相关建筑和管线的剖面图。

2、经过调查绘制好的剖面图,必须与这些管线的主要单位取得联系,核对正确,并按当地市政当局的规定,由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保护对象的主管单位共同成立监护领导小组,研究并确定监测方案和防护方案。

3按监护方案加强对施工全过程的监护,及时整理信息。监护领导小组应有明确的专职人员按检护方案控制施工,在施工全过程中保证各保护对象的变动在安全范围内,一旦出现异常,要及时采取第二次保护措施。

4、建议选择合适的桩种,采取合适的打桩方法,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5、控制打桩速度,以免过速打桩,土体大量隆起变形。

6、设置排水系统,使孔隙水顺利排放流走,可以大大减少土体挤动。

7、对基础施工过程中进行全面监控,发现异常,立即进行加强。

8、待基础施工完毕,尽快对基坑进行土方回填。

9、按监控方案对周围环境进行测定,如测定的位移、沉降等数据超出认可的范围,除停止或调整施工速度外,对保护环境应采取以下应急措施,以便施工能继续进行。

⑴邻近建筑物如为低层的简陋砖木结构,可以采用临时的可调顶撑加固,保证施工阶段的安全,施工结束后进行修理;如为砖石结构或钢筋混凝土结构多层建筑,可用就地浇筑的树根桩或其他短桩加固,使基础荷载传到不受影响的深层地基。对于打桩的高层建筑,一般不会产生影响。

⑵临近的电缆、煤气、上下水管道等,在可能情况下应挖开暴露,特别是煤气管。外露的管线可以及时了解有否渗漏情况,也可以增加支承措施,保证其变形在许可限度之内。

⑶准备一定数量的顶撑横梁、板桩、砂袋等,以备基坑施工有紧急情况是急用。

⑷对邻近建筑物如产生裂缝等险情时,应组织专门监测小组进行不分昼夜监测,并及时动员有险情的建筑物内工作人员或居民暂时撤离,待险情处理加固后再行搬回。

篇2:小区环境配套工程管线保护措施

住宅小区环境配套工程管线保护措施

进场后进行现场管线踏勘,深入了解情况,在存在地下管线的地方应做好明显的标志:管线用途、走向、标高等,并一律备案。在施工前对地下管线和其他障碍物,应尽可能采取措施及时迁移,在无法移动的情况下需采取保护措施。

1.管线的拆除必须遵循先建后拆的原则,未经同意,不得擅自拆除管线。

2.所有在土方内的管线,当开挖揭露出来后,立即通知业主、监理、管线主管部门在现场确认,并共同研究拆除施工措施和土方开挖应注意的事项。

3.在开挖时应对现场指挥人员做好交底工作,在开挖时小心谨慎。管线暴露后,采取吊、托等加固措施,对于不同的管线均要求绘制不同的保护方案示意图。

4.在开挖揭露出是给水管时,严禁用坚硬的铁器碰撞管道,以免发生渗漏。

5.在开挖揭露出是天然气管道时,严禁用坚硬的铁器碰撞管道,以免发生渗漏,在基坑作业的人员严禁携带火种,严防意外事故的发生。

6.管线保护从开挖到施工完成,均落实到人,将现场监护的措施和责任一并转交。

7.制定文明施工,安全作业的详细规章制度,奖优罚劣,坚决杜绝质量安全事故的发生。

篇3:现场地下管线地上设施周围建筑物保护措施

现场地下管线、地上设施、周围建筑物保护措施

1.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信息,拟建筑物下无任何地下管线,地上无任何设施。

2.如由于地下管网不明或走向变化情况,在施工过程中确有地下管线、地上设施时,应采取如下措施:

2.1在施工前详细了解地下管网情况,高压、通信电缆和燃气管道情况,依据建设方提供的图纸,以人工横向挖沟,确定标高位置,并记录留出数据,绘出平面图,待中标后布置与之交叉和保护的具体措施。工地相应配备消防器材和各部门的通信联络。(煤气,电业部门)作好应急措施。

2.2如有距现场较近或距隔墙边较近的管线都要有防护措施。在其上不允许堆放施工器材。对于高压输电线路,要通知有关电业部门,按安全施工防护操作规程搭设符合《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的高压防护架体,防止发生影响线路的事故。

2.3具体工作范围由现场项目经理部制定相关的措施报请有关部门办理。

3.拟建建筑物距原有建筑距离较近时,施工期间采用在新建筑物与原建筑物相邻处的外脚手架上封挂双层密目安全网方法,并在新建筑物主体结构施工高度超过原建筑物时,搭设悬挑防护棚方法,保护原有建筑物。

4.现场临时水电线路在敷设时要求埋深,临水埋深800mm,临电埋深600mm。穿越道路时要在其上部铺设防护盖板,防止碾压破坏。

5.信息施工:基坑开挖前做好支护结构信息施工前的基点设置,开挖过程中设专人随时监测基坑变化,同时做好临近建筑沉降观测记录,防止意外事件发生。如基坑支护变形速度快,项目部应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的同时,采取果断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