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室外下水道施工技术操作细则

2024-07-11 阅读 5496

1.严禁扰动槽底土壤,如发生超挖,严禁用土回填,可采用碎石回填夯实至标高。

2.槽底不得受水浸泡或受冻。

3.管道铺设时,管道必须垫稳,管底坡度不得倒流水,缝宽应均匀,管道内不得有泥土、砖石、砂浆、木块等杂物。

4.承插口或企口多种接口应平直,环形间隙应均匀、灰口应整齐、密实、饱满、不得有裂缝、空鼓等现象。

5.承插排水管和管件的承口应与水流方向相反。

6.检查井井壁必须垂直、不得有通缝,必须保证灰浆饱满、灰缝平整、抹面压光,不得有裂缝、空鼓等现象。

7.井框、井盖必须完整无损、安装平整、位置正确,井身尺寸安装允许偏差20mm,井盖高程允许偏差20mm,路面部分井盖高程允许偏差3mm,井底高程D≤1000mm,允许偏差10mm。

8.雨水进水口连管必须顺直、坡度一般为3-5%。

9.污水管、雨污水合流管必须作闭水试验。

10.沟槽回填时,在管顶500mm内,不得回填大于100mm的石块、砖块等杂物。

11.沟槽回填时,槽内应无积水,不得回填淤泥、腐植土、冻土及有机物质。

12.沟槽回填应分层夯实,每层铺筑厚度为30mm。

篇2:下水道工程施工安全技术操作规定

1?一般规定

1.1?下水道施工前应制定切实可行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并报上级公司及现场监理审批后实施。

1.2?开工前应办好掘路执照,摸清管线的走向和深度以免在开挖时产生人身以外伤害。

1.3?开挖沟槽前应对全体施工人员作详细的安全交底,避免违章作业。

1.4?沟槽两侧应设置可靠、稳固、高度大于1.2m的防护栏杆和路栏,大型沟槽施工现场应设置符合标准的围档,实施封闭施工。

1.5?现场各类材料堆放应符合安全和文明施工要求。

1.6?各类施工人员应穿戴符合标准的劳动保护工作服、鞋、帽。

1.7?从事对原管道须开、拆封管头的工作,开工前应实施报告制度,预先开启井口,强制性进行通风,检测硫化氢等有毒、有害气体浓度,确认无害后方可下井施工。

2?冲拔井管

2.1?冲拔井管前应进行明确分工,指定专人指挥。操作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帽。

2.2?冲打井管前应详细了解地下管线的情况。井架高度与起拔管子要注意架空电线,并与其保持安全距离。

2.3?冲枪与皮管接头必须绑扎牢固。

2.4?冲枪打入土后,如碰到障碍物,不得突然提升,查明原因后慢慢提升。

2.5?放井管时应用溜绳。

2.6?吊放井管,如井管长度超过吊杆,需分二次起吊时,其吊点选择必须在井管重心上。

3?打拔钢板桩

3.1?作业前应对卷扬机制动器、桩锤、钢丝绳、卸扣、夹头、葫芦等零部件的状况进行检查。

3.2?桩架应放平摆稳,缆风绳要拉匀,桩架下跑道要垫平。

3.3?吊桩时要用溜绳,操作时要有专人指挥。打拔钢板桩现场应设警戒区,非专业人员不得进入。

3.4?移动桩架时应与架空电线保持安全距离,桩锤应放置在底层。应根据绳子的松紧程度慢慢放缆风绳,收绳应系在牢固处,余绳不少于5m,缆风角度一般30°~45°,并注意避开车道。

3.5?卷扬机的位置,应设置在能够观察到打桩场地的地方,锚桩或地陇应有足够锚固力,操作人员应服从专人指挥,在机旁进行操作。

3.6?跨越沟槽进行打桩时,应垫钢板、路基箱板或方木大梁。

3.7?电动打桩机的电线应架空,操作人员离开时应切断电源。

3.8?用联合制动开关打桩时,应注意排档,严禁吊桩与打桩混合。

3.9?遇坚硬物,桩入土困难时,应注意装锤跳高而碰撞顶架。

3.10用人字把杆或拔桩架拔桩时,把杆上部应绑紧,下部固定好,两头缆风绳系在可靠桩基上。拔钢板不能同时起拔两块。

4?沟槽开挖

4.1?在地下埋有电缆、自来水管及煤气管等公用管线的地区,挖掘基坑或沟槽必须开挖样洞或样槽,深度不得少于1m。如样洞深度已达1m还未发现管线时,必须与有关单位及时联系,探明情况后,才能动工。

4.2?施工时发现事先没有掌握的地下管线应立即停止工作,并报告施工负责人,联系有关单位派人处理后方可继续施工。如发现辨别不清的物品,应立即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处理,不得任意敲击和玩弄。开挖沟槽,如要拆除、搬移测量导线木桩、水准基点等标志时,应经测绘单位处理后方能进行。搬移树木应与园林局绿化部门联系。

4.3?人工面对面翻挖,必须保持三公尺的间距。

4.4?开挖沟槽,在接近原有旧沟管或靠近地下煤气管线时,工作人员不准吸烟、动用明火。

4.5?各种管线在未固定牢固时,不得在管线下挖土,以防管线下沉折断压伤。

4.6?人工挖土深度超过1.2m,机械挖土深度超过2m时必须开始撑板,如土质松软应及时撑板,出现裂缝等现象要注意加撑板,防止坍方。撑板撑柱损坏、弯曲不得使用。

4.7?沿沟槽或基坑边缘堆放土方,距沟边不少于0.8m,高度不超过1.5m。

4.8?开挖前应对地质、水文和地下管线做好必要的调查和勘察工作,并针对不同的具体情况制定专项安全技术措施。深度5m以上的沟槽施工专项安全技术方案应报送市政工程安全监督站备案;深度大于等于7m的沟槽施工专项安全技术方案,应通过专家评审后备案。施工中应严格按专项安全技术方案实施。

4.9?工程使用的管材、砖、砂等材料均堆放应整齐,与沟槽边距离大于2m。若堆放场地受限制,在沟槽边土质必须满足要求条件下,堆放位置与沟槽边距离可适当放宽至不小于0.8m。

4.10沟槽两侧和交通道口应设置隔离栏和明显的安全标志,夜间应设置红灯示警。

4.11沟槽距房屋或电杆等较近时,应预先对其进行加固以免发生倒塌事故。

4.12开挖前,施工单位应组织技术交底,交底内容包括挖槽断面,堆土位置,地下设施情况,作业环境或岗位危险源及施工的安全技术要求等内容。

4.13沟边一侧或两侧堆土与沟槽边距离应大于1m(遇软土地区不得小于2m),高度不得超过1.5m,顶部应向外侧作流水坡度。并预留施工便道。

4.14堆土不得影响周围构筑物或公用设施正常使用。

4.15机械开挖应严格控制中线和边坡,不得超挖,并保持沟槽的直顺和沟壁的稳定性。

4.16机械挖土应遵守各项安全技术操作规范。挖土前,应发出信号,在挖土机臂杆回旋半径范围内不得从事其它工作或停留;在有地下设施区域作业时,应有专人指挥,操作人员应掌握地下设施的种类、位置、走向、高程以及危害程度等情况;在有支撑的沟槽内作业时,不得碰撞支撑,槽内施工人员未离开挖土机臂杆回旋半径范围内,不得进行挖土作业。

4.17跟机修坡清底作业,操作人员与铲斗应保持一定安全距离,必要时先停机后操作,并及时采取支撑和沟边翻土以减轻沟壁压力。外运车辆机械装土作业时,人员不得在车辆附近停留。

4.18挖土作业必须自上而下分层开挖,严禁采用挖空底脚的操作方法,并做好排水、防水等安全措施。两槽相交处或拐角处,必须将阳角挖成纯角或圆角。

4.19沟槽开挖深度达到2m时应及时支撑,支撑应具有足够的刚度和强度,支撑点用木板衬垫,防止滑移,支撑两端必须牢固。

4.4.20跨越沟槽的跳板宽度不应小于0.6m,两端用铅丝绑扎固定,并采取防滑措施。沟槽内运送材料不得扔抛,必须传递或吊运。

5?支撑装卸

5.1?沟槽的支撑必须随挖土的深度面逐步进行,不可全部挖好后再加支撑,以防坍方。开挖深度大于3m的沟槽,禁止采用横列板支撑。

5.2?在沟槽进行操作时,不得将工具或等物料自地面掷至沟槽基坑内,必须用绳索吊卸。

5.3?铁撑柱要撑紧,两头高低要平,撑脚要用铅丝扎牢。撑柱螺牙应经常加油。

5.4?装、卸铁撑柱时,应用绳子扎牢吊好后再装上或卸下。

5.5?装、卸下一道撑柱时,应将上几道撑柱绞紧,防止撑柱落下伤人。

5.6?铁撑柱如有弯曲,必须绞直后方可使用。基坑顶头板四角要用剪刀撑或八字撑加固。

5.7?回填土及拆除支撑应根据土质情况,由上而下逐级拆除支撑围囹。

6?排管

6.1?管子堆置高度大于0.5m时,两侧管底应采取防滚动措施。

6.2?滚动大型管子要有专人指挥,滚动到沟槽脚手板时,顶头要用板垫塞,防止滑下伤人。

6.3?卸管架的缆风绳必须牢固,放溜绳应缓慢。

6.4?吊放管子前,应通知下面人员避让。在管子距地面小于0.5m时,方可扶手就位;吊放管子时,不要碰撞周围的撑板与撑柱;在沟槽内滚动管子时,应预防肢体受伤害。

6.5?在沟槽内进行排管及校正高低时,不得将手放在管子边口。

6.6?卸管时应设专人指挥,作业人员严禁在吊机回转半径范围内或吊物下方停留。

项目部交底人:?被交底人:

?年?月?日

篇3:清理下水道安全工作规定

1、公用工程凡进入坑、池、罐、釜、沟以及井下管道作业的,施工、维修、清理作业过程中,作业前必须进行危害辨识,未经通风置换和有害气体进行检测,严禁作业人员进入有限空间及有害场所作业,有限空间及有害场所清理作业实行安全许可证制度。

2、项目清理作业前,必须对作业人员有针对性安全培训教育,掌握作业场所的危险有害因素特性和技术防范措施,现场应配备符合标准的通风设备、检测、照明、通讯、应急救援设备和个人防护用品。

3、作业人员作业前应穿戴好个人保护用品及防护用具,必须安排专业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监护,做到作业项目预前应急处置预案技防措施到位。

4、掀开盖板时用撬杆撬开时慢起、慢放,防止砸伤手脚。掀开盖时先检查废气浓度,当废气浓度超标时,先进行通用处理,未进入井时先检查水深和爬梯是否牢固,路面作业井口周围应设置路障,放置“此处施工不得靠近”的警示牌及防护设施。

5、下井池作业人员必须系安全带、戴安全帽、穿安全鞋,安全带必须和井口放置粗木棒或钢管相连并牢固。检查井或排水沟向外排污水泵抽排合理情况,电源由电气部门安装接线,防止触电,疏通管道时人员站立位置需高于管道口0.5米。

6、清洗危化品污水池沟,必须佩戴防毒面罩、防护鞋、帽、眼镜、手套等,施土场地严禁烟火,井池上的监护人不得离开,发现可凝情况,立即撤离人员,并将情况报告主管负责人,有限空间内发生险情后,监护人员应及时报警,救援人员应在做好自身安全防护进行施救。

7、有限空间清理作业人员,应根据现场作业情况确定作业轮换时间,夏天应避开高温期,作业完毕需拆除路障、警示牌并盖好井盖板,搞好个人卫生,保障清理作业安全防范措施到位。

8、本清理作业安全规定未尽事宜,按照国务院《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浙江省化工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程》的规定遵守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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