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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协调制度范本

2024-07-11 阅读 2233

工程协调制度

1、监理工程师如果能较好地进行组织协调,影响参与工程建设各有关方面有机配合,可使监理工作的实施和工程项目的施工顺利进行,有利于达到预期的目标。

2、监理工程师的重要工作之一就是组织好协调工作,在工程项目施工之前,即需明确各专业监理工程师的协调责任,分层次、分类别进行协调,总监理工程师做总协调一般需协调的关系可分为以下二类:

(1)项目监理部内部的协调:包括人际关系、组织关系、需求关系的协调。

(2)工程项目参建单位之间的协调:包括业主、总承包商、各分包商、设计单位、监理工程师及政府有关部门的关系协调。

3、工程项目有多家承包商进行施工时,监理工程师应督促业主、总承包及分包商签订现场施工配合协议,要求各相关单位相互协作。

4、监理工程师应对施工现场出现的质量、进度、投资、安全文明施工、交叉作业中的相互配合、成品保护等问题进行积极的协调。

5、监理工程师组织协调时应提前明确要协调的内容、需协调单位、需采取的措施等。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在现场作出协调后,有关结果及形成的文件应报总监理工程师或总监代表审核、确认。

6、监理工程师应定期对协调工作的方式和效果进行总结和调整,以使协调工作收到更好的效果。

7、监理工程师可采用以下几种协调方式,也可以结合使用:

(1)会议协调,有以下几种会议方式:

a、开工准备会议:对工程开工前各方准备工作是否就绪、需要继续完成的准备工作进行协商与明确,各方相互熟悉,确定联络方式,工作程序等,会后形成会议纪要。

b、工程例会:由总监理工程师或总监理工程师代表主持,一般参建各方均参加,定期召开(一般每周一次),对工程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投资、进度、安全文明施工、协作等工作进行检查与安排,会后形成会议纪要。

c、专题会议:由总监理工程师或总监理工程师代表组织召开,对工地出现的各种紧急情况进行讨论、协调。例如:专业工程分包商进场协调会、成品保护的协调等,业主代表及施工的相关方参加会议,会后形成会议纪要。

d、项目监理部工作会议:由总监理工程师主持,定期召开,对监理工程师的人际关系、组织关系和工作需求进行安排与协调,对项目监理工程师的监理工作实施情况进行检讨,交流监理工作和施工现场情况,消除工作中的矛盾和冲突,统一意见,形成会议纪要。

(2)交谈协调:属于非正式的方式,适用于小范围的、频率较高的交流。

a、采用面对面交谈和电话交谈的方式,可以保持信息畅通、及时,更容易在工作中得到别人的协作和帮助。

b、走访或邀方外部单位:与工程外部的政府有关部门、相关单位进行沟通,介绍工程情况,了解他们的意见,甚至邀请到现场参观或指导,以统一意见。

(3)书面协调:不需要或不适合会议方式和交谈方式进行协调时,又需要准确地表达意见时,采用以下几种书面方式:

a、书面报告、指令、监理工程师通知等比较正式严肃的书面文件。**

b、信函、备忘录、情况通报、工作联系单书面文件等。

c交谈后的记录或口头指令的书面确认。

(4)情况介绍:通常配合以其它方式,作为其他协调方式的辅助手段,使别人提前了解情况,使之能提前做好相关的准备。

篇2:车站施工协调会制度

1、施工协调会的参加对象。根据施工等级派出相应的干部参加或主持车站组织的施工协调会。其中,需要接触网停电的配合施工,Ⅰ级施工由段主管领导、主任和科长参加,Ⅱ级施工由车间副主任及以上的干部参加,Ⅲ级施工由车间技术员及以上的干部参加。不需接触网停电配合施工、施工内容相对简单的施工,由配合工区派员参加。对于需要接触网停电的施工,必须要求施工单位派出项目总工或项目副经理及以上的管理干部参加施工协调会并全程跟班,如施工单位未做到,可要求施工单位整改;如施工单位拒不整改,可向施工单位发停工通知书停止配合。

2、会前的准备工作。参加施工协调会前,必须全面掌握当天的封锁范围、作业范围、作业内容、作业人员、轨道车的运行径路、关键卡控点、施工方案和安全措施,并在会议记录本上列好发言提纲。

3、会议内容。协调会上,参会人员应根据实际情况提出施工要求和施工注意事项。有不明白的事项,必须及时询问;有不同的意见,必须及时提出;施工单位违背有关规定时,我方必须坚持原则予以制止;施工单位和其他配合单位提出的合理要求,我方必须认真大力进行配合。

4、会议记录。施工协调会要做好会议记录。会议记录本以车站为单位设置,一个工区辖内对应几个车站,就必须设立几本记录本。

5、会议内容的传达。参加施工协调会的人员,必须在分工会前一小时将会议的内容传达给当天的工作领导人。

篇3:K矿防冲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制度

为促进防冲工作的有序开展,保证矿井冲击地压防治工作顺利进行,制定本制度。

组织协调分为防冲日常工作组织协调,与上级主管部门、科研单位、供货厂家等的组织协调,冲击地压事故处理组织协调。

1.防冲日常工作组织协调

(1)防冲日常工作由防冲办负责组织协调,各相关单位必须严格按防冲规定和防冲措施执行。

(2)防冲人员在工作面进行冲击地压数据收集、冲击地压治理施工时,所在区队要积极配合,提供方便,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挠。

(3)工作面的防冲设备,除专业防冲人员外,其他人不得随意挪动、损坏,不得用作他用。

(4)防冲人员要注意保持施工地点卫生,做到施工地点干净、无积水、无垃圾、无污水、无杂物等。

(5)进行防冲检查时,防冲办、生产技术科、安全监察处和相关责任区队要按时派人参加,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参加。

(6)召开防冲专业会议时,由防冲办负责召集,相关单位接通知后必须按时参加,不得迟到与早退。

(7)各种防冲资料,各单位要及时报送防冲办,由防冲办负责整理、保存。

2.与上级主管部门的组织协调

(1)防冲相关工作需要与上级主管部门进行协调时须事前向矿分管领导汇报。

(2)应充分了解、掌握防冲各项规定和上级主管部门的相应办事程序,在沟通协调前要提前做好相应的准备工作(如:文件、资料和涉及到的问题)。

(3)充分尊重上级主管部门的办事程序、要求,必要时要进行事先沟通。

3.与科研单位、供货厂家的组织协调

(1)与科研单位、供货厂家之间的关系协调应贯穿施工项目管理的全过程。协调的目的是促进协作,协调的方法是执行合同,协调的重点是资金、质量和进度问题。

(2)防冲办在施工准备阶段应要求科研单位、生产厂家按规定的时间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保证工程顺利开工。防冲办应在规定时间内承担合同约定的责任,为开工后连续施工创造条件。

(3)防冲办应及时向科研单位、生产厂家提供有关的生产计划,统计资料,工程事故报告等。科研院校、生产厂家应按规定时间向防冲办提供技术资料。

(4)防冲办应在设计、图纸会审、设计洽商变更等环节中与设计单位密切配合,同时应接受科研单位、供货厂家对双方的协调。

(5)与供货厂家的协调应依据供应计划,在内部市场办公室指导协助下进行。

(6)防冲办与科研单位、生产厂家关系的协调按合同中的有关技术关系、经济关系执行,正确处理项目进度控制、质量控制、安全控制、成本控制、项目生产要素管理和现场管理中的协作关系。防冲办还应对科研单位、生产厂家的工作进行监督和支持。

4.冲击地压事故处理组织协调

当发生冲击地压事故时的处理组织协调按《兴隆庄煤矿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中冲击地压事故应急预案相关规定执行。

5.其他防冲工作组织协调

未尽事项由总工程师或防冲副总工程师召集防冲办及其相关单位以专业会议的形式进行组织协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