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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务中心遗留物品保管工作程序

2024-07-11 阅读 4121

房务中心遗留物品保管程序

部门:房务中心

纲目:遗留物品保管程序

审核人:

1、上交

客房服务员检查走客房或酒店公共区域内拾到客人物品时,应上交房务中心。

2、登记

在遗留物品本上清楚地填写好(拾者姓名、地点、物品名称、日期)各项栏目。

同时在物品上用标签纸贴好,以防混乱。

3、保管

由房务中心文员使用专柜对遗留物品进行保管,贵重物品(手饰、现金)必须分柜保管。

4、发放

1)客人来领取物品时,要认真核对(物品名称、房号、遗留时间),在确认客人所丢物品无误时,请客人在遗留物品本上认领栏中签字。发防止冒领,做到有备可查。

2)根椐酒店对遗留物品保质期为:贵重物品保存期为1-2年,一般物品3-6个月,食品3天-1个月。

3)当宾客用电话或其他方式问起有关遗留物品事宜,要在1天内给客人答复,做好信息的及时反馈。

4)当客人遗留物品已查实,要求邮寄,我们应在三天内寄出,为客人提供满意的服务。

5)遗留物品过期无人认领,可经部门经理签字同意,发放给拾物者本人,贵重物品(100元以上)经部门经理提出意见报总经理审阅后做相关处理,并将总经理的批复存档,做到有备可查。

5、拾遗处理方法:在客人结帐时,如果发现客人的物品在房内,就立即通知前台,看客人是否还在,如果在,马上告知客人,及时还给客人,如果客人已走,必须将此遗留物品收好并将名称、数量登记在做房表上通知主管。下班交给客房办公室,如果是贵重物品,立即交给办公室并告知领班,其中如有证件、飞机票、火车票,由楼层主管交值班副经理保管,以便值班副经理同客人尽快取得联系。

6、拾遗规定:任何人不得私自拿遗留物品,一定要在当天上交,如有违反将视为盗窃。

篇2:矿石筛选分拣遗留民用爆炸物品管理制度

为切实加做好矿石筛选分拣遗留民用爆炸物品工作,维护矿井安全生产秩序,制定本制度。

1、井下人员在装运矿石时,从源头将矿石及矿渣分离,同时注意对残留民用爆炸物品的挑拣,对挑拣出的民用爆炸物品及时上交管理员。

2、井口信号工要做好矿石与矿渣辨识与沟通,禁止矿石与矿渣混倒。

3、走口工要注意矿车内矿石、矿渣是否夹杂民用爆炸物品,发现爆炸物品及时告知安全员。

4、各采区要根据公司挑拣废石相关规定,定期组织挑拣废石,保证矿石质量。同时挑拣民用爆炸物品,上交安全员。

5、选矿厂在选矿石,要注意对民用保证物品的挑拣,确保民用爆炸物品残留不进入选矿系统,对挑拣的民用爆炸物品及时上报安全员。

6、各采区及选厂安全员收集的民用爆炸物品及时上报公司保卫科,保卫科根据公司相关制度进行奖励。

7、保卫科对上报的民用爆炸物品,要及时上报派出所备案,并对上报的民用爆炸物品进行销毁。

篇3:酒店客人遗留物品管理程序

酒店客人遗留物品的管理程序

一、程序:

1、在酒店范围内发现遗留物品,应设法交还客人,同时尽快通知总台。如客人已离店,应交房务中心登记,给予总台保管。

2、请拾获物品人员将物品交给房务中心,对物品的登记监督。拾获贵重物品(手机、钱包、手表)给予现金奖励,一般每次30元。

3、由客房中心负责登记后,前台人员领到前台保险箱保管。领取时应与客人核对并办理手续复印客人证件,进行登记。

4、客人询问有关失物情况,应积极协助查询给予答复。

5、遗留物品视情给予定期处理,处理时应有手续和记录,处理前经总经理批准。

6、遗留物品应受到监督,经常性进行物品与登记表核查,

二、标准:

1、有专用的遗留物品储存室或储存柜。

2、遗留物品由专人负责登记、保管。

3、遗留物品储存室或储存柜每月由专人清点,整理一次。

4、员工在客房内拾到物品应在3分钟内上交,并通知总台。

5、接到客人询问时,应在5分钟内给予答复。

6、无法确定的应及时上报,请上级给予客人答复。

客房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