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人民医院产房工作制度
人民医院产房工作制度
一、产房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值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二、产房应备齐产程中所需要物,药品和急救设备,固定位置,专人保管,定期检查、维修,及时补充和更换。
三、工作人员进入产房时,必须穿专用衣、裤、鞋,戴好工作帽、口罩,接生和手术时,应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规程。
四、值班人员应热情接待产妇,严密观察产程。产妇在待产和分娩过程中如有异常情况,应及时报告值班医生。
五、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交接班者要按要求测血压、听胎心、观察宫口开放情况,并做好各种记录。
六、产房应保持清洁,定期做好清洁工作、消毒工作和细菌培养。可疑患有传染病的产妇,分娩时应采取隔离措施,产后及时消毒处理。
七、接生后,接生人员应及时、准确地填写产程、临产、新生儿和出生证等记录。
八、产妇在产后一般留观1-2小时,无特殊情况才可送回病房。
九、出生后的新生儿须作全身检查,测体重,验留脚印、系手圈、滴眼药等,然后送母婴室。
十、每次分娩结束后,及时整理用物、产床、被服,行常规清洁消毒,各种物品归还原位。
十一、保持产房清洁,每日清扫并行紫外线照射,每周大清扫一次,每月空气培养一次,各种消毒物品每周定期灭菌一次,各种消毒液按规定更换。
十二、产房应有浸泡手消毒液,保持浓度,定期更换。
篇2:乡镇卫生院产房工作制度
乡镇卫生院产房工作制度
一、产房应24小时值班,值班者不得私自离开岗位。
二、产房应常备产程所需物品、药品和急救设备,固定位置,专人保管,定期检查、维修,补充更换。未经科室领导同意,不得外借。
三、工作人员进入产房,必须穿专用衣、裤,换拖鞋,戴好工作帽、口罩。待产妇也应更换衣、裤、鞋方可进入产房。
四、产包打开1小时,产妇未分娩者,应更换产包再进行接生。
五、严密观察产程。产妇在待产和分娩过程中如有异常情况不能处理时,应及时报告上级医师。
六、严格交接班制度。接班者要测血压、听胎心、观察宫口开放情况等,做好各种记录。
七、产妇产后留观2小时,无特殊情况方可送回病房。新生儿处理完毕应抱给产妇辨认性别、全身检查、验留脚印、手圈、点眼等,及时进行母婴皮肤接触,30分钟后送至母婴同室,护士及时进行母乳喂养指导。
八、接产后,接产人员应及时、准确填写产程、临产、新生儿和出生证等记录。
九、每次分娩结束,均应及时整理用物,产床、被服行常规清洁消毒,各种物品归原位。
十、保持产房清洁,每日紫外线消毒,每周大清扫1次,产后及时消毒处理。
十一、各种消毒灭菌物品每周定期灭菌1次。敷料简、无菌镊罐、无菌器械盒每周清洗消毒并更换消毒液。泡手消毒液每日更换1次。
篇3:附属医院产房工作制度
附属医院产房工作制度
1、产房工作人员应认真严肃,有高度责任感。不得在产房、待产室内闲谈,对产妇做到态度和蔼、关心体贴,对精神紧张的产妇要耐心解释,做好心理护理。
2、保持产房环境安静、清洁、光线充足、空气流通,避免冷风直接吹入,室内冷暖设备保持20-26℃,湿度55-65%左右。
3、产程中所需的用品、药品、急救设备齐全,做到专人保管、定期检查、补充更换,不得影响使用。
4、工作人员进入产房要穿工作衣、戴帽子、口罩、换鞋,严格执行无菌操作规程和消毒隔离制度。
5、严格执行护理常规,认真观察产程,定时观察母婴适时准备助产,做好产程记录,如有异常不能处理,值班者应及时报告医生。
6、新生儿处理后,要抱给孕妇辨认性别,戴手圈、胸牌,并根据新生儿情况及时帮助早接触、早吮吸,母婴于分娩室观察1-2小时无特殊情况后,即可送母婴室。
7、每次接生后,用消毒液擦产床,更换褥单,将器械放入消毒液内浸泡15分钟,然后用清水刷洗擦干,再灭菌,并整理好一切用物。
8、产房每天二次用消毒液拖洗地面,接生后随时拖洗,每日用紫外线照射二次,每周大扫除一次,并定期进行空气消毒和作细菌培养。
9、助产器械包内备断脐专用剪及无菌纱布、棉签、无菌手套等,禁止断脐器械与其他助产器械混用;新生儿吸痰管一婴一管一用一灭菌;可重复使用的新生儿复苏设备,每次使用后要进行消毒或灭菌;吸引器、吸引瓶及吸引管等以及手术后的手术器械应及时清洗干净后,送消毒供应室统一清洗、消毒或灭菌处理。
10、各类物品如体温表、毛刷、洗手桶等,均按常规进行浸泡消毒处理。持物筒、持物镊、敷料缸、器械盘等冲洗用品,每周进行二次压力蒸汽灭菌;消毒液按规定时间进行更换。
11、接生后所产生的医疗垃圾,必须按照《医院医疗废物管理办法》规定收集、转运和最终处置,禁止与生活垃圾混放,避免回流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