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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建四局工程材料采购招标文件

2024-07-10 阅读 4650

中建四局工程材料采购招标文件

我单位因工程施工需要,现欲订购,为了保证工程工序的顺利衔接,确保按时、按质、按量供应所需物质,经研究决定,采取招标方式选择分供方。

一、工程名称

二、建设单位

三、承建单位(招标人)

四、工程概况

五、所需物资情况

物资名称规格型号需用数量质量要求备注

六、招标方式

邀请招标

七、投标须知

1、招标人发出招标文件,任何非书面变动通知均无效。若有夸动将以书面形式及时通知投标人,

2、投标文件应整洁,字迹清晰,并装订成册。投标内容如有涂改、不详和无公章者无效。

3、投标人确需对己送达的投标文件进行更正,必须在投标截止日期前用正式函件提出。

4、甲方有权不接受任何一家的报价。

5、中标人依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有关市场行情与招标人签订物资采购合同。

6、投标人应于年月日前将招标文件送达招标人指定地点,年月日在招标人指定地点开标。逾期概不接待。

7、招标人指定地点(招标地点)为:

联系人:

联系方式:

八、投标文件应包含的内容: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2、生产许可证或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3、该施工项目所在地建筑主管部门颁发的准用证(复印件);

4、产品检测报告(复印件):

5、介绍本企业的宣传资料:

6、与哪些有影响的单位有过合作,有哪些主要的业绩:

7、提供产品样品:

8、提供适当的产品报价单:

9、对招标人的结算方式和付款条件有何要求:

10、提供详细的联系人、联系地址、联系方式:

11、详细说明供货方式和期限、质量保证措施和服务承诺。

九、投标文件一式二份,不论中标与否,投标文件均不退还。

招标人:(公章)

年月日

篇2:原材料采购验收制度

一、本公司主要原辅料为:

原料:木材坯板、胶合板、中高密度纤维板

辅料:胶粘剂、油漆、纸箱

二、本公司原辅料验收标准及内容:

1.木材坯料:

无虫眼、树皮、腐烂等现象,含水率在允许范围内;材种、等级、品质、材积应符合采购要求,含水率在允许范围内:国内南方水份11~15%,北方水份9~11%,国外依客户要求确定(均不高于15%)。

2.胶合板、中高密度纤维板:

种类、等级、品质、数量应符合采购要求.

用做出口的原料应符合国标GB18580-20**中规定的E1级标准。首次采购时应经成品验证甲醛释放量符合进口国要求后方可投入批量使用。

用做内销产品用的原材料可采购符合E2级标准的产品。但成品应符合E1级标准。

3.胶粘剂

本公司采购胶种均为脲醛胶,粘剂为环保型;品种、质量应符合采购要求,首次采购时应要求供应商提供符合国标GB18583-20**的检测报告。

4.油漆

采购的油漆型号、品种、质量应符合采购要求;首次采购时应要求供应商提供符合国标GB18581-20**的检测报告。用作出口产品的原料应经成品验证油漆涂层中总铅量≤600ppm方可投入批量使用。

三、验收程序

1.原辅料凭厂家的合格凭证及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型式检测报告(首次采购时必需)进厂进行签收后转品管部。

2.品管部验收人员根据《买卖合同》及《来料检验规范》中的要求对来料进行检验。

2.1验收合格的原辅料,在送货单上签字归还仓库管理员,做入库台帐。

2.2验收不合格的原辅料,单独存放固定区域,坯板由统计员整理清点数量后的通知采购退回供应商,辅料由负责的仓管人员安排退货或退换手续。

3.仓库管理员与统计员对进出库的原辅料做详细的验收,如实填定进出台帐,同时注明来料的批次号,台帐符合溯源要求。

三、引用相关文件

《来料检验规范》

篇3:酒店食品原材料采购验收制度

酒店食品原材料采购与验收制度

1了解供应商的企业资质信用情况。主要审核的资质材料包括: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一般纳税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集团化酒店有其所属分、子酒店使用集团组织机构代码的情况);卫生许可证;企业执行标准;生产许可证。

2进口商品在国内未进行商标注册的,进口商要出示承诺书,注明该类商品今后涉及的一切侵权、冒用商标等行为均由进口商承担。

3供应商为进出口贸易酒店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或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生产商生产许可证;自有品牌需提供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委托加工备案申请书。

全部资质材料应查看正本或清晰的正本复印件,同时留存企业盖章复印件。

4供应商经营范围应在资质材料中限定的有效范围内。商标注册人应与营业执照注册人一致、如不一致则需核准转让注册商标证明。

5采购前对所要采购的产品进行抽检,确保产品的理化、卫生、感官等质量指标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并定期抽检。

6按进货批次索要检疫证明和进货票据,并详细记录进货来源、品名、数量、日销售量,做到一旦发现问题,可以迅速追溯到生产源头。

7商品的质检报告必须是经省、地(市)局以上政府部门授权认可的计量认证/审查认可的检测部门出具的质检报告,检测项目必须是按照商品的执行标准进行全项检测。资质材料中注明有效期的以注明期限为终止日期。

8供应商的送货车辆应保持清洁;商品堆放科学合理,避免造成食品的交叉污染;如对温度有要求的商品应确定商品的温度,记录送货车辆温度,并记录存档。

9商品的检验

1)商品包装检查

核对订货汇总单,所送商品是否和所定商品一致;纸箱标示是否和商品一致,包装有无损坏和受潮;外包装应清洁、形状完整,无严重破损;内包装应无破损,商品的形状完好无损;外包装名称和包装内商品名称一致。

2)商品质量的基本检查

商品应清洁,并符合企业相关验收标准;商品应无损伤、腐烂现象,无寄生虫或已受虫害现象;对温度有要求的商品应确定商品的温度与包装上指示温度一致,冷冻商品没有曾经解冻痕迹。

3)定型包装食品的验收

门店收货时,对定型包装的熟食卤味、豆制品等食品应索取产品检验合格证和专用送货单;对运输工具、包装日期和产品进行检查、验收,同时做好记录;检查食品的保质期,确保其在允收期限范围内;确保包装完好并符合相关要求,数量、批次和送货单一致。

4)非定型包装食品(包括生鲜食品)的验收

门店收货时,非定型包装产品根据需要应索取产品检验合格证明,专用送货单据,国家或地方执法机构规定的相关证明文件,如屠宰、加工、检疫、销售的许可证明,相关载具的清洁消毒证明等。对运输工具、加工日期和产品进行验收,同时做好记录。

检查商品的剩余保值期,确保在允收期限内。对保质期较短的生鲜产品须根据实际情况提高允收期要求。

确保包装和运输条件(如温度、湿度、卫生状况等)符合法定要求,无交叉污染危险,数量、批次和送货单一致。

检查食品的相关质量指标,包括但不局限于外观、颜色、气味、新鲜度、中心温度等指标。

对高风险产品建议根据产品特点进行定期的理化及微生物检验。

建议有条件的超市建立区域性配送中心,统一食品的验收、存储和配送。

5)预包装商品标示检查

●国产商品标示检查应至少具有以下独立信息(对于最小销售包装表面积小于10平方厘米的产品,可以仅标注:产品名称、生产者名称和生产日期):

a)食品名称;

b)配料表;

c)净含量及固形物含量(固液两项产品)制造者;

d)生产者和经销者的名称和地址;

e)日期标志和储藏指南(产品保质与储藏条件有关的产品);

f)质量/品质等级(国家,行业标准中明确规定质量/品质的产品);

g)产品的标准号。

●进口商品标示检查应至少具有以下独立信息:

a)食品名称;

b)配料表;

c)净含量及固形物含量;

d)进口食品必须表明原产国、地区名;

e)总经销者的名称和地址;

f)日期标志和储藏指南(产品保质期与储藏条件有关的产品);

g)进口商品应有中文标识,中文标识应大于外文标识。

保证冷藏食品脱离冷链时间不得超过20分钟,冷冻食品脱离冷链i)时间不得超过30分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