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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建筑公司工程质量问题处理制度

2024-07-10 阅读 9338

建筑公司工程质量问题处理制度

1.目的

对工程项目在施工全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予以有效控制和处置,保证不流入下工序。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承建的工程项目在施工全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的控制。

3.相关文件

3.1《物资采购管理程序》

3.2《标识和可追溯控制管理程序》

3.3《纠正措施控制管理程序》

3.4《预防措施控制管理程序》

3.5《记录控制管理程序》

4.定义

4.1质量问题

不满足合同规定及施工规范和质量标准要求的工程产品。

5.职责

5.1责任领导

本制度的责任领导为生产副经理,其职责为:负责本制度实施的监督、指导;组织严重质量问题的调查评审,对处置方案进行审批。

5.2责任部门

本制度的责任部门为工程部,其职责为:负责质量问题控制工作的监督管理;参加严重质量问题的调查评审并对处置结果进行验证。

5.3执行层

本制度的执行层为项目部,其职责为:

5.3.1项目经理:

参加本项目发生严重质量问题的调查评审,负责处置方案的具体实施;组织一般质量问题的评审,审批处置方案,组织实施处置;组织对质量问题的整改。

5.3.2项目专职质检员:

参加一般质量问题的评审,对处置结果进行验证;对质量问题发现后及时通知项目经理,并对整改结果进行验证。

5.3.3项目施工员:

参加一般质量问题的评审,制定处置方案;负责制定质量问题的处置方案。

5.3.4项目材料员:

参加物资质量问题的评审,负责实施处置措施。

6.工作程序

6.1质量问题的判定

分项、分部和单位工程不符合国家质量验评标准的。

6.2工程质量问题控制程序

6.2.1严重质量问题发生后,项目经理应立即上报公司总经理、生产副经理,并在24小时内写出书面报告,报告如下;

6.2.1.1发生的时间、地点、工程名称、不合格范围、数量等。

6.2.1.2简要经过,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及原因的初步判断。

6.2.1.3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现场控制情况。

6.2.2对严重质量问题,项目部应派专人监护,保护好现场。

6.2.3严重质量问题由生产副经理组织工程部、项目经理进行评审,工程部制定处置方案,生产副经理批准后,项目部实施并做好记录,工程部对处置结果进行验证.

6.2.4一般质量问题发生后,由项目经理组织施工员、质检员及施工班组长进行评审,施工员制定处置方案,项目经理批准后实施并记录。

6.2.5轻微质量问题由专职质检员下发《质量问题整改通知单》,施工员制定整改方案,项目经理批准后组织实施,质检员对整改结果进行验证并保存有关记录。

6.2.6工程质量问题处置方式通过下列一种或几种途径:返工、返修、让步接收(此种必须经业主的许可)、报废等。

6.4出现严重质量问题、一般质量问题及频繁发生的质量问题,执行本制度的同时,还应执行《纠正措施控制管理程序》。

6.5当在交付给业主使用后,发现质量问题时,工程部应采取与不合格的影响或潜在影响的程度相适应的措施。制定处置方案(如采取返工返修、赔偿、道歉等方式),以达到业主的满意。

6.6工程质量问题的等级划分

工程质量问题:工程质量按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达不到合格标准必须返工、返修、加固或报废的。

6.6.1严重质量问题:指造成重伤2人以上(含2人)或直接经济损失3000元以上者及单位工程验收为不合格的。

6.6.2一般质量问题:指直接经济损失500元以上(500元),3000元以下(不含3000元)者及分部、分项工程验收为不合格的。

6.6.3轻微质量问题:指直接经济损失500元以下的质量缺陷。

篇2:车辆维修质量责任事故处理办法

为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提高维修质量,增强企业竞争力,真正树立主人翁的责任感,将责、权、利有机结合,特制定本办法。

一、质量保证条件

(1)整车大修或发动机总成大修,保修期为100天或行驶里程不超过20000公里(两者超一不可,下列条款同等)。

(2)二级维护:保修时间为30天或行驶里程为5000公里。

(3)一级维护及重点修理保修时间为10天或行驶里程为2000公里。

(4)合同修理以签订合同为准,特殊事项须约定。

二、维修质量保证范围

(1)在质量保证期内(时间和里程范围须同时具备)可保修,否则不予保修,但可提供有偿服务。

(2)只对维修项目内的质量事故进行保修。

(3)只对早期出现的维修质量进行保修,对于用户判断失误等人为因素而导致损失扩大部分,不予保修。

(4)对质量事故出现后,用户应及时与维修厂联系,用户不得自行处理,并保持原始现场,否则维修厂不予处理。

(5)对于总成大修,一、二级维护,涉及转向,制动方面的重点修理,

必须检验而用户未让检验自行出厂的车辆,出现一切事故,责任自负。

(6)因用户自购料修理而引发的质量问题,保修厂概不负责(须以合同约定)。

三、维修质量责任事故处理权限及要求

1.维修质量责任事故处理权限

(1)损失在500元以下,以过程检验鉴定为准。

(2)损失在501-1000元之内,由主管技术科长鉴定为准。

(3)损失在1000元以上,由主管厂长组织召开安全质量领导小组会议,分析鉴定及处理决定。

2.具体要求

(1)维修质量事故发生后,生产科和技术科应立即安排主修工及技术检验人员前往现场,主修工应积极配合,服从调动,对无故不去者,每次处罚50元,从当月工资中扣除。另外根据技术鉴定结果还应承担相应质量事故责任。

(2)积极索取原始技术资料,保存损坏件,技术检验人员返回后应出出具书面技术报告,上报主管厂长,根据责任损失情况,按权限处理。

(3)技术科应定期组织召开技术检验人员质量会,总结前期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分析原因,吸取经验教训,从而提高维修质量。

四、维修质量责任事故的划分及处理办法

1.属维修人员的责任事故处理办法

(1)维修质量责任事故发生后,经有关技术人员或质管会鉴定属维修人员不按技术规范要求,或漏保、漏修、作业项目不彻底而引发造成维修质量事故(或经济损失),过程检验人员未履行职责的,维修人员除无条件返工外,不得二次计提工时收入,且承担质量事故损失费用(主要为材料费)的30%-40%,检验人员承担10%-20%,主管技术科长承担10%。

(2)对于出现的车辆回修或未造成大的质量事故,对用户不积极处理、推诿、隐瞒情况不报的,致使后期失去用户,经用户投诉或之后出现情况证实,由厂长办公会议制定,每次处罚主修工50元,过程检验30元,技术科长(正、副)20元/人。从工资中扣除。

2.属技术、检验人员的责任事故处理办法

因技术、检验人员责任心不强,工作过失,指挥失误,主修工提出疑议而不听劝阻引发的质量事故,技术、检验人员承担主要责任,按总损失费用30%-40%处罚,情节严重者调离工作岗位;主管技术科长承担10%,主管厂长承担5%。

3.因维修工失误,检验人员责任心不强,漏检而造成的安全责任事故,

除按上述责任划分处罚外,还应承担上级部门的处罚,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4.属材料质量问题的处理办法

(1)因用户自购料修理而引发的质量问题(修理合同应约定),均由用户承担一切责任。

(2)若系材料采购人员不负责任,购买伪劣产品而造成质量事故,应对其处罚总损失费用的30%-40%,主管领导承担10%。

(3)若材料系正宗厂家生产的产品所引起的质量问题,视需要技术部门协助配件供应部门出具技术鉴定(按规定由三包鉴定员鉴定),向厂家要求索赔,配件部门应垫付维修劳务费。

5.上述各责任事故的处罚均从本人工资中扣除。

篇3:安全质量检查跟踪处理制度

一、安全管理组织

1、安全生产管理系统:矿长为第一责任者,安全矿长为直接责任者,统管全矿安全生产;下设生产技术科、井、队、班、组,实行分级负责,层次管理。形成安全生产管理网络体系。

2、安全生产监察系统:矿设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矿设安检科、井口设安全小组,设安全员,形成安全生产监察网络体系,对全矿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实行监察工作。

3、安全生产监督系统:以矿委会为主体,矿设安全生产监督委员会,井口有监督员,形成安全生产监督网络体系,对全矿安全生产实行监督,发动职工及家属参加管理,参加监督。

4、安检科,是矿和“矿委会”的具体管理职能机构,负责全矿安全生产的监察指挥组织,指挥全体安监系统和检查全矿安全生产管理系统,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5、井设安检小组,抓本井的全面安全工作,对本井安全生产负责,组织指挥所属安全员做好安全工作。

6、班组安全员负责本班组的安检工作,监督执行《安全规程》,检查不安全因素,组织全班人员及时妥善处理,防止事故发生。

7、安全工作,要专人抓,要层层抓,全员都把关,全员都有责,全员都要抓,互相监督,共同抓好安全生产。

二、安全管理基础工作

1、安全生产记录。井队班设安全生产记录,记录要记清,写明执行规程情况,有无事故因素,险情和事故,采取哪些安全措施方案,和作业场所安全状况等。

2、安全检查记录。井和安检科设安全检查记录,在日常检查中,分别抽查和集中大检查时,把检查项目,发现的问题采取措施和处理意见等写清。

3、安全会议记录。包括安全工作会,安全专题分析会和事故调查处理会等。写明议题,意见和决议等内容。

4、安全工作统计报表,安全工作情况,要按系统逐级统计上报。有日报表,月报表和统计图表。报表由统计资料管理系统人员负责登记,填报;图表设在井队和安检科,由井队和安检科统计、登记。各报表、图表都要如实的按矿规定填报项目,日期和格式填报。

5、事故处理档案,轻伤填“轻伤登记表”表式写明伤者情况,受伤部位,原因,责任和处理意见或结果等。重伤以上事故档案,要有事故调查报告,诊断证明,事故处理报告和事故处理决定等。事故处理档案由矿安检科或矿组织的专职人员搞好,办公室存档管理。

6、安全工作文书档案。包括安全工作计划、决定、通报、总结和报告等,矿内形成的材料都要立案管理。过程由安检科管理,年末由办公室统一整理立卷,存档,上级有关文件,经由办公室管理。

7、事故发生要加强思想组织工作,及时组织恢复生产,保证生产正常进行,尽量减少影响。

三、安全管理实际工作

1、树立“安全第一”思想,把安全工作列为头等大事,抓部署工作,检查工作,总结工作,都要把安全工作贯彻在一切工作之中,并坚持始终。

2、贯彻安全法规,上好安全课,搞好安全教育,从懂得安全知识,个个都知道安全法规、制度、规程、条例,处处都做安全工作,尤其新工人不经安全教育不上岗。

3、每月10、25日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专门检查安全工作,讲安全工作,研究安全工作,解决安全工作中的问题,改变安全工作中的不足。

4、安全工作立足于防,工作做在形成过程前,问题解决在萌芽之中,必须加强日常的检查,督促工作,工作要实,要求要严,发现隐患及时排除,不留隐患,不能拖延,处理不了的,立即报告,并负责催办,解决为止。

5、认真执行“法规”、“规程”、“制度”执行要严,惩罚严明,发现问题,追究责任,该罚的处罚,以严纪保安全。

6、不断完善安全制度,按“规程”、“制度”要严格执行。还要发现问题,分析情况,研究政策,结合需要,制定相应的制度,加以制约,予以防范,从而不断建立健全安全制度,使其更完善、适用。

7、安全工作要问责,问题发生在哪里,就由哪里负责,轻则批评教育,重则给予经济处罚或下岗。故意造成损失的追其刑事责任。

四、安全事故跟踪处理

1、发生事故,立即按系统登记,报告,各有关单位接到报告必须认真处理不得拖延。

2、搞好抢救工作。发生事故首先要救人,必须及时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做好受伤人员的抢救,护理和治疗,同时做好灾区治理防范工作,把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

3、搞好事故调查,凡是发生事故,都要及时进行调查,必须把发生事故的情况,原因和责任查清。一定实事求是,从实际出发,准确、搞实、搞清,写出调查报告。

4、搞好事故分析,进行安全教育,本着“四不放过的原则”凡发生事故,查明情况后,都要在一定范围内,搞事故分析,讲明事故情况,原因,找出防范措施,使大家都能从中得到教育,责任人得到处理,从而引起重视。

5、搞好事故现场处理,事故现场的恢复。按批准权限进行,一经批准立即组织恢复生产,制定安全措施,确保生产安全,及时恢复正常生产。无安全措施,不得生产。

6、搞好事故责任人的处理。对发生事故的责任人,应区别不同情况,做出实事求是的结论。特别是对可预见事故严惩责任人。

7、事故处理,按轻重分级管理。轻伤由安检科,井长会同医院处理。重伤则由矿安检、生产技术科等单位处理。重伤以上事故,上报上级部门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