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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下电气安全技术规定

2024-07-10 阅读 7272

1从事电气操作的人员应持有效上岗证书,并应熟悉水下电气操作规程和作业,持证上岗,禁止无证人员电气作业。

2从事电气操作的人员应配备必须的安全防护用品和工具,包括:防护眼镜、绝缘手套、绝缘垫、绝缘凳或绝缘鞋、工作服、绝缘良好的工具等。

3进行水下电气作业时,应由二人进行,在一人工作时,另一人负责监护。

4电气作业前,应切断电源,并安排专人员进行现场守护,以防其它人员误操作开关送电造成触电事故。

5应严格遵守电气作业操作规程,带电作业时,应戴绝缘手套,使用绝缘工具进行,禁止触摸带电设备和装置。

6电气作业结束后,应清理现场,经确认无误后再恢复供电。

7应经常检查电气设备是否存在漏电或短路现象,接地是否可靠,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确保用电安全。

8应保证供电线路与电气开关绝缘良好并可靠固定,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

收货部制度

篇2:水上水下施工安全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维护水上交通秩序,保障船舶、排筏航行、停泊和作业的安全,保护水域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水上水下施工作业通航安全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令1999年第4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对福平、南龙铁路建设的水上水下施工作业安全管理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依法管理的原则。

第三条福平、南龙铁路建设的水上水下施工作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上水下施工作业通航安全管理规定》有关规定以及福建省相关要求执行。

第二章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公司安全质量部负责福平、南龙铁路建设的水上水下施工作业安全有关工作的归口管理。

公司各现场指挥部全面负责本项目水上水下施工作业安全的有关工作。

第五条公司的主要职责

1.制定《水上水下施工作业安全管理暂行办法》,完善公司建设工程安全管理保证体系。

2.督促各参建单位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开展水上水下施工作业,确保安全。

3.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对福平、南龙铁路建设的水上水下施工作业安全的检查,确保各项管理活动规范有序。

第六条现场指挥部主要职责

1.全面负责本项目水上水下施工作业安全管理有关工作。

2.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对福平、南龙铁路建设的水上水下施工作业安全的检查。

3.督促各参建单位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开展水上水下施工作业,确保安全。

4.重大问题及时向公司报告。

5.公司安排的其他事项。

第七条施工单位主要职责

1.对本标段的水上水下施工作业安全负责。

2.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开展水上水下施工作业,认真落实各项安保措施,确保施工安全。

3.接受和配合各级管理部门对本标段水上水下施工作业开展的各类检查,及时整改检查提出的各类问题。

4.定期向公司及现场指挥部报告水下施工作业安全管理情况。

第八条监理单位主要职责

1.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开展水上水下施工作业,认真落实各项安保措施,确保施工安全。

2.接受和配合各级管理部门对本标段水上水下施工作业开展的各类检查,及时整改和督促整改查出的问题。

3.根据公司及指挥部安排,完成其它相关工作。

第三章管理制度

第九条定期检查制度

公司、现场指挥部、监理单位定期对水上水下施工作业进行检查。公司每半年不少于一次,现场指挥部每季度不少于一次,监理单位每月不少于一次。

施工单位的检查不低于上述频次。

第四章检查考核

第十条公司及现场指挥部、监理单位对水上水下施工作业情况的检查,参照《日常安全质量管理检查实施细则(暂行)》有关程序办理。

第五章附则

第十一条本办法未尽事项,按照国家及地方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二条本办法由公司安全质量部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篇3:港湾工程水下爆破安全制度

港湾工程公司水下爆破安全制度

1、操作人员的上岗证书配备齐全,符合标准,做好安全交底工作。

2、开工前办理好航行通告及水上、水下施工作业许可证等有关施工手续。

3、在施工期间应尽量减少施工船舶的相互干扰。建立工程信息管理系统,对工程船舶进行即时动态管理。根据施工现场船舶航行情况,借助海上专用通讯频道,对施工船舶进行合理调度,及时做出避让措施,以免海损事故的发生。

4、工程船舶要按规定悬挂信号,并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5、施工中认真执行海上安全监督局颁发的《船舶安全检查规则》的有关规定,做好各项安全检查工作,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和值班制度,正确使用各种安全防护用品。

6、在炸礁工程开工前,向工程师代表提交炸、清礁开工报告,并取得业主和海事部门及有关单位的许可,开工前需由海事部门发布航行通告,通告内容包括:爆破钻孔作业船施工位置、施工起止时间、钻孔作业船信号和抛锚情况、爆破临时浮标位置、爆破封航时间和开航时间、通航船舶须知、避让和联系信号、爆破施工的安全措施等。并保证在任何情况下有关的各种标志和信号的安全可靠性。

(7)做好安全警戒防护措施,并提交工程师代表审查。爆破前15分种派出悬挂红旗的巡逻艇前往爆破区上下游担任警戒,以防任何过往船舶接近爆破区,即将爆破时,悬挂红旗的爆破作业船鸣笛三次,每次历时3秒。爆破结束时发出信号,鸣笛10秒,并降下红旗。

(8)抓好季节性防范措施,现场项目经理部须制订详细的安全避风措施,选择避风锚地,并落实到专人,布置到各船。夏天高温季节认真布署降温工作,保证施工正常进行。

(9)按时收听气象预报,做好记录,特别是在接获突发性灾害天气时,项目经理和各船长应加强现场值班,并有应急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