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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营业线施工卡死制度

2024-07-10 阅读 4741

为强化施工安全管理,防止发生行车及人身安全,确保安全生产,特制定营业线施工安全卡死制度:

1、开工前,必须按规定与行车、工务、电务、水电、供电、铁通等营业线设备管理单位签订《安全协议》,并办理好《营业线施工安全审批表》和《施工许可证》后,方可开工,否则严禁开工。

2、施工前必须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技术措施》,并经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批准后方可实施。《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必须明确安全预防重点,确定负责人,制定防范措施,否则严禁开工。

3、施工前必须进行全员安全教育培训并经考试合格方可上道作业,否则严禁上道作业。

4、安全防护员、道口员和巡道员、驻站联络员必须经有关部门培训考试合格,经公司授权后持证上岗,并配齐安全防护用品。

5、在营业线进行养护维修作业或在营业线附近进行相关施工作业、营业线封锁及慢行作业时,必须配备合格的防护员进行安全防护,否则严禁进行作业。

6、在营业线附近的各种机具、材料堆码必须牢固,机具、材料、设备严禁侵入限界。临近营业线进行机械作业时,必须设定好安全警戒线,配备专职安全防护员进行防护,并配齐相应的防护用品,否则严禁作业。

7、凡在营业线进行影响设备稳定、设备使用和行车安全的施工、维修作业,必须纳入“天窗”,严禁利用列车间隔进行作业。未纳入方案或经请示未经许可的相关作业,严禁进行。

8、需进行封锁施工的作业,必须于上月10日前提报施工封锁计划并附有安全协议和安全措施。计划批准后,要严格履行施工例会制度,施工例会时,必须提供施工方案示意图、施工作业流程计划图、安全关键卡控表。例会未通过的严禁作业。

9、进行基础施工时必须提前72小时(或相关协议规定的时间前)与工务、电务、水电、供电、铁通等设备管理单位联系,共同确认施工现场地下隐蔽设施的准确走向和位置,并绘制设备走向图,施工时必须请设备管理单位安全监护员到场监护,必须挖探沟确定设备准确位置和走向后方可进行相关作业。对相关设施未排迁或未确认准确位置时严禁使用机械进行作业。未达到上述要求和标准的严禁作业。

10、在带有轨道电路的线路上进行维修养护作业时,施工器具必须有绝缘装置,否则严禁作业。

11、轨道车要配齐各种备品,要在营业线上运行时,必须到行车部门办理有关手续,纳入列车运行计划,调度命令下达后方可运行。运行时要严格按调度命令行车,停车时必须做好防溜逸,同时要严格执行登销记制度。

12、电气化区段施工必须严格执行电气化铁路有关《电气安全规则》,若不能满足安全距离要求的作业,必须先停电后施工,严格履行好相关手续;跨电网进行架设施工时,必须设立隔电板,作业人员必须穿高压绝缘鞋。否则严禁施工。

13、施工中需铺设临时道口时,必须按规定向铁路局有关部门申请,批准后方可进行道口铺设。铺设的道口,必须符合有关规定,设立好相关防护设施,道口防护房必须配备相关的防护用品(如报警器、通讯设备、防护旗、信号灯、响墩、火炬等),道口员必须经过培训并考试合格持证上岗。否则严禁开通道口。道口员必须认真做好接车及相关记录。

14、高大建筑物、桥梁、风雨棚等高处作业,必须戴安全带、挂安全网,双层作业必须戴安全帽,否则禁止施工。

15、临时用电必须采用“三相五线制”,用电设备必须采取“一机、一闸、一器”,高大设备必须安装避雷和接地装置。

16、封锁施工、慢行、区间作业施工,必须指派驻站联络员到车站办理施工封锁、慢行等手续,按调度命令指定的范围和时间进行作业,进行施工慢行准备时,严禁超范围作业;封锁施工时必须按《铁路技术管理规程》的规定设置好各种施工作业标及慢行地点标等,并配足合格的安全防护员;封锁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施工封锁方案,配齐配足作业人员;线路开通前必须达到规定的放行列车条件,必须与工务监护员共同确认线路状况并签字认可,否则严禁开通;开通后必须安排足够的人员进行线路养护维修,同时,必须设置慢行房测速仪昼夜测速,并配齐安全防护用品,防护员必须是经培训考试合格的人员,防护员必须持证上岗,按时接车并做好相关记录。

17、使用的劳务工必须经相关的安全培训并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时必须有正式员工带领作业,严禁劳务工单独上道作业;严禁劳务工担任防护员、道口员、爆破工等重要岗位工作。

18、在营业线附近动土作业前,必须签定安全协议、明确地下设施走向,挖探沟,设专人监护,并在有关单位派人监控下方可施工。

19、在区间步行上下班时,应在路肩或路旁走行,在双线区间,应面迎列车方向。在站内按规定路线行走,并在其前后设专人防护。

20、施工作业时每天必须召开碰头会及早点名会,总结、研究、安排、布置工作,严禁无计划施工作业。

21、施工封锁开通(每日收工)前,严格执行联合检查验收制度(确保达到开通条件、物料堆码整齐、不侵限),形成记录,严禁盲目开通线路(撤离现场)。

22、严格执行持证上岗制度,未经培训和考试不合格者,严禁上岗。

23、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作业标准作业,严禁违章盲目乱干;严肃职工作业纪律,严禁令行不止,纪律松弛。

24、在营业线或临线、站内作业必须设专人防护,严禁在邻线和两线间避车。并指派驻站联络员,严禁通讯联络不畅及监护不到位。

25、动用机动车辆作业必须经施工负责人许可,并由专人指挥及监控,严禁私自动用及盲目乱干。

26、对司机要进行安全教育(外雇机动车要签定租用协议),严禁非专职司机动用车辆、酒后驾驶、疲劳驾驶。

27、通过桥梁、道口或横越线路时,必须做到“一停、二看、三通过”,严禁来车时抢越。

28、严禁作业人员跳车、钻车、扒车和由车底下、车钩上传递工具材料。绕行停留车辆时其距离应不少于5m,并注意车辆动态和邻线开来的列车。

29、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对三新人员(新入路员工、重新转岗位、上岗的职工、新招收的临时工)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后上岗。

30、电气化区段,作业人员所携带物件与接触网的带电部分保持2m以上距离。

31、在营业线上严禁使用齿调式起道机。

32、各种用电设备,必须严格执行一机、一闸、一保护制度,各种机械设备要有安全操作规程,做到定人、定机、定管,厂内车辆禁止出厂作业。

33、施工封锁前一小时,驻站联络员必须到车站申请施工封锁的手续;严禁扩大施工封锁准备工作范围,按规定的施工时间、里程、慢行速度准时更换慢行牌等标志。开通前经联合检查达到放行条件后方可放行列车。

34、施工封锁慢行,轨枕盒内及轨枕头部道碴不少于1/3。道钉或扣件,R≤800m地段接头2根轨枕齐全,其他地段每隔1根钉1根或每隔2根拧紧1根,接头螺栓每个接头至少拧紧4个(每端2个)。

35、在营业线线上严禁利用列车间隔跨线抬运钢轨、轨枕等作业,必须纳入“天窗”计划,按施工计划,指定专人负责监控,并配置足够人员,并设防护员及驻站联络员。

36、施工机械、材料堆码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侵入铁路的建筑接近限界(直线限界:距离线路中心2440mm),堆码放置牢固。在线路旁堆码枕木,必须派专人看守。

37、当列车通过时,框构桥施工严禁顶进作业,对便梁基础及线路状态经常检查。雨季施工应随开挖随顶进,对两侧路基做好覆盖防护,防止冲刷塌方。

38、各种基坑、基础开挖中必须有支护,开挖施工后及时回填夯实。

39、施工机械邻近线路作业,必须设置防护,来车及时停止作业。运输车辆频繁通过道口,必须设置防护。并派专人监控指挥。

40、严禁利用施工机械在营业线上吊运、拖拉钢轨、轨枕等物料。

篇2:轨道车作业员安全十项卡死制度

1.车未停稳不准人员上下车、装卸物料和作业;

2.轨道车在运行中,必须关闭车门;运送施工人员的轨道平车必须设置端板、侧板和防护栏,禁止人员在平板车上站立和坐在侧板、端板、连接处或倚靠防护栏杆;

3.复线区段不准从相邻线路一侧上下人员、装卸物料和作业,作业过程中不得侵入邻线限界;

4.在电气化区段作业时,人员及携带物品要与附近带电设备保持规定的安全距离;停电作业时,没接好地线,工作领导人没宣布作业开始,不准作业人员登上作业平台;

5.车移动或作业平台升降、转向时,不准人员上、下作业平台;

6.不准没有关好作业平台防护门就进行作业;作业人员出防护栅栏外作业时,必须使用安全带;

7.作业时,车移动的速度不准超过10公里/小时;

8.作业平台未归位,人员未撤离工作台,不准撤地线消令。

9.装有空调的轨道车要定期检查电气绝缘情况,确保用电安全。

10.轨道车在沿线各站停车过夜时,必须严格按规定设置防护。

篇3: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卡死制度

1目的

为了加强营业线施工安全的控制,防止和减少安全不符合事件的发生,保证公司生产经营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本部及所属各分子公司、项目经理部,在施工、生产全过程的安全管理与控制。

3引用标准

3.1GB/T28001-20**《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规范》

3.2铁办[2004]29号《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规定》

3.3中铁九局程发[2004]115号《安全生产管理办法(试行)》

3.4中铁九局程发〔2004〕66号《铁路营业线施工管理办法(试行)》

3.5?第一公司人发[2004]第60号《施工生产安全奖罚规定》

4术语与缩写

4.1中铁九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4.2公司所属各分、子公司、各项目经理部以下统称为各单位。

4.3营业线施工:指既有线增建线路、新线引入、技术改造施工,线路、桥隧大中修、机械化维修施工,信、联、闭设备大中修、维修施工,牵引供电设备、电力贯通线、供水管线大中修、维修施工,影响路基稳定及侵入建筑接近限界的各类施工。

4.4引用ZJYGS/SC02-2004《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手册》中的术语与缩写。

5职责

5.1公司主管安全副总经理是本规定的主管领导。

5.2安全质量部是本规定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本规定的监督检查与实施。

5.3?施工技术部负责施工审批手续的办理及与外单位安全协议的签订,负责施工安全措施的编制与交底。

5.4物资设备部负责施工现场各类施工机具、设备、施工材料的安全管理,对使用的机械、车辆、各类设备进行安全检查。

5.5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各类人员的安全培训工作及持证上岗,并负责检查落实。

5.6各单位的安全质量机构是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检查部门,负责营业线施工安全卡死制度的检查与控制工作。

6管理内容与控制要求

6.1营业线行车设备施工,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把安全工作摆在首位。对影响行车和施工安全的每个环节,都必须强化管理,认真落实各项防范措施,确保行车和施工的绝对安全。

6.2营业线施工要坚持领导安全包保责任制,包保干部要坚守工地,要牢固树立行车,特别是旅客列车无小事的观念。

6.3各单位在组织营业线施工前,应广泛及时收集工程项目所在铁路局关于营业线施工的相关文件,并熟悉掌握其内容,严格按相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6.4坚持安全教育培训,落实班前安全教育制度,提高全员安全生产意识;严格过程监督检查,严控违章违规行为。

6.5强化对安全防护部位的控制和监督,认真落实责任制度,明确具体责任,做到责任到人。不能保证安全施工和安全防护不到位的严禁施工。

6.6严格执行施工管理卡死制度

6.6.1严禁盲目施工。开工前,必须按铁办29号文及中铁九局程发〔2004〕66号文办理有关安全审批手续,签定施工安全协议,按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技术措施组织施工。

6.6.2加强营业线施工专业工程分包管理,分包给运营单位零小、过渡工程时,必须与运营单位签定施工配合协议,明确责任。

6.6.3严格执行项目干部安全包保制度,深入现场监控关键部位。

6.6.4严格执行技术交底及安全交底制度,施工作业前下达至班组。没有安全措施,不向职工交底,严禁施工作业。

6.6.5施工作业时每天必须召开碰头会及早点名会,总结、研究、安排、布置工作,严禁无计划施工作业。

6.6.6严格执行持证上岗制度,未经培训和考试不合格者,严禁上岗。特别是防护员、巡道员、道口员必须进行必要的施工安全培训、技能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持培训合格证上岗。

6.6.7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作业标准作业,严禁违章盲目乱干;严肃职工作业纪律,严禁令行不止,纪律松弛。

6.6.8机动车辆动用作业必须经施工负责人许可,并由专人指挥及监控,严禁私自动用及盲目乱干。

6.6.9对司机要进行安全教育考试(外雇机动车要签定租用协议),严禁非专职司机动用车辆、酒后驾驶、疲劳驾驶。厂内车辆禁止出作业现场。

6.6.10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制度,按施工要求由相应级别的负责人组织施工作业,严禁越级指挥及第一责任人离岗。

6.7严格执行施工行车安全卡死制度

6.7.1既有线附近动土作业前,必须签定安全协议,并经设备管理单位人员到场确认地下设施位置(走向、深度),在示意图上明确范围互相签认,严格执行“两图一表”制度,挖探沟时,设专人监护指挥。施工前通知设备管理单位,严禁设备管理单位人员应到场监护而未到时就进行动土作业。

6.7.2施工机械、车辆在既有线附近作业时,必须设置防护员,并有专人指挥监控。严禁侵入限界,来车时必须提前停止作业。

6.7.3严禁私设临时道口。必须经路局审批后加强管理,按标准设置临时道口,并备齐防护用品。在临时道口设置期间设经过培训的道口看守员看守,并按规定日期拆除。

6.7.4当列车通过时,框构桥施工严禁顶进作业,对便梁基础及线路状态经常检查。雨季施工应随开挖随顶进,对两侧路基做好覆盖防护,防止冲刷塌方。

6.7.5既有护锥或端翼墙拆除未分段进行,做好支护;各种基坑、基础开挖中必须有支护,开挖施工后及时回填夯实。

6.7.6在带有轨道电路的线路上作业,线路加固设备必须有绝缘装置,并定期测试。撬棍、压机棒、单轨小车手柄等施工机具必须有绝缘套管。

6.7.7工料具必须随作业人员同时提前下道避让列车,严禁工料具侵限;施工机械、材料堆码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侵入限界,堆码放置牢固。下班前带班人必须检查、清理现场,确认无侵限工料具后,方准撤离现场。

6.7.8施工封锁慢行前一小时,驻站联络员必须到车站申请施工封锁的手续;严禁扩大施工封锁准备工作范围,按规定的施工时间、里程、慢行速度及时更换慢行牌等标志,坚持每日检查防损坏或丢失,保证测速仪工作状态良好,填写慢行测速记录。

6.7.9施工封锁开通前,严格执行(公司监察、项目安质员、工务安全检查员)联合检查验收制度(确保达到开通条件、物料堆码整齐、不侵限),形成记录,严禁盲目开通线路。

6.7.10工务、电务等单位配合施工,必须提前做好通知,与其明确施工范围,并将通知到的对方负责人姓名、时间等做好记录。进行线路及道岔维修作业时,车站设驻站联络员;道岔上进行任何作业,必须有电务人员到场监护。

6.7.11在既有线上施工,严禁未在车站登记,动用行车设备或各种小车。使用单轨小车时,必须有指定使用负责人,并配置足够人员,能随时将小车撤出线路以外,并设工地防护员及驻站联络员。

6.7.12在未开通线路上使用小车或捣固机等自轮运转设备有溜逸侵限危险的,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溜逸措施。在未开通线路上设置简易车挡或防溜枕木,防溜枕木必须两端锁在钢轨上,坚持专人定期检查。防溜枕木为贯通式,材质良好,端部涂成红色,夹角30°其规格可按斜口,深100mm,宽90mm。

6.7.13轨道车在既有线上行驶,必须有登销记录,各种备品齐全完好,与行车部门办妥一切行车手续。运行中,严格执行不间断了望、呼唤应答制度及站停检查制度,停车时必须做好防溜措施。运载路料、机具设备等,必须捆绑牢固,并经严格的检查,运行中加强监控。

6.7.14工程列车卸碴必须安排足够人员配合作业,管理人员进行监控。严禁单侧卸车或K车卸碴车门卡住造成偏载,严禁轻、重车混卸。

6.8严格执行施工人身安全卡死制度

6.8.1班前充分休息,严禁饮酒,班中各种施工(电焊、硫磺锚固、高处、双层、电气等)作业人员必须配戴劳动保护用品,否则严禁施工作业。桥梁施工现场及其它双层作业人员必须配戴安全帽,高处作业扎好安全带并挂好(特殊困难时,必须设置挂安全带的栏杆或绳索)。

6.8.2在区间步行上下班时,应在路肩或路旁走行,在双线区间,应面迎列车方向。在站内按规定路线行走,并在其前后设专人防护。

6.8.3严禁横越线路。必须通过桥梁、道口或横越线路时,设专职防护员,并必须做到“一停、二看、三通过”,严禁来车时抢越。

6.8.4,严禁在邻线和两线间避车,在铁路限界内休息。严禁作业人员跳车、钻车、扒车和由车底下、车钩上传递工具材料。绕行停留车辆时其距离应不少于5m,并注意车辆动态和邻线开来的列车。

6.8.5既有线作业必须设专职防护员,必要时并指派驻站联络员,严禁通讯联络不畅及监护不到位。

6.8.6对三新人员(新入路员工,重新转岗、上岗的职工,新招收的临时工)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后上岗。

6.8.7严禁民工单独上道作业,上道时必须有正式员工带领。

6.8.8起道机应由有经验的员工操作,做到人不离机、手不离把。使用撬棍翻动钢轨,由有经验人员操作统一指挥、动作一致,其他作业人员必须远离撬棍和钢轨翻动方向。

6.8.9各种用电设备,必须严格执行一机、一闸、一保护制度,电工作业必须执行2人制。各种机械设备要有安全操作规程,做到定人、定机、定管,严禁无证操作。

6.8.10严禁高空抛物,跳板接头应在脚手架上绑牢,严禁悬空。

6.9严格执行电气化区段作业安全卡死制度

6.9.1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技术交底时,均要切合实际的把电气化安全知识纳入其中。

6.9.2电气化区段施工,必须进行电气化安全知识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后上岗。

6.9.3电气化区段,所有职工和所携带物件(如长杆、导线、皮尺、钢尺等)与接触网带电部分必须保持2米以上的距离。技术人员严禁使用铝制塔尺进行测量,必须使用木塔尺。

6.9.4严禁职工在任何情况下登上机车车辆顶部或翻越车顶通过线路,严禁在支柱上搭挂衣物、攀登或在支柱旁休息。

6.9.5发现接触网导线断落时,人员要必须远离10米以上,并将该处加以防护,立即通知供电部门、车站值班员处理。

6.9.6在距离接触网支柱及带电部分5米以内的钢脚手架、施工机具等必须装设良好的接地线和“高压危险”明显标志。

6.9.7起道作业;单股不得超过30毫米;拨道作业:线路中心位移范围不得超过30毫米。确需超出时,通知接触网工区,与供电部门协同施工。

6.9.8下列作业必须事先通知供电部门采取安全措施后在接触网工区配合下方准进行:更换带有回流线的钢轨时;于同一地点,同时更换两股钢轨及钢轨上的夹板时;更换整组道岔时;更换单根钢轨或带有轨端绝缘的钢轨时。更换完毕,经供电人员配合检查合格后方准撤除防护设施。

6.9.9在养路施工中,要防止撞坏和禁止拆开接地线,如需拆开要由接触网工进行。

6.9.10在带电接触网下,禁止以下作业:禁止站在车辆高手闸制动他台上拧闸,在敞车、平车装载货物上面坐立或装卸货物、捆绑篷布;在轨道车上装卸料具时,所用工具禁止超过头顶;禁止使用胶皮软管冲刷机车车辆上部。

6.9.11用水或一般灭火器浇灭距接触网带电部分不足4米的明火时,接触网必须停电;超过4米时,水流严禁向接触网方向喷射。

6.9.12通过道口的汽车,禁止其装载高度超过4.2米,并严禁在装载高度2米以上的货物上坐人。

6.10严格执行营业线施工安全例会制度

6.10.1施工安全例会程序

6.10.1.1由公司副总经理组织,施工前在工地召开,参加人员,项目经理部、公司施工技术部、安全质量部、物资设备部、公安派出所、社会事业管理中心等有关部门派员。

6.10.1.2由项目经理按照运营部门组织例会后,按例会决定汇报。

1、施工准备、作业程序、影响范围,组织结构。

2、配合单位的相关工作,配合要求、时间日程、联络方法、开通时间,以及信息沟通反馈工作。

3、安全组织、安全措施、施工联络、施工防护、开通或列车放行前安全质量检查,慢行防护,养路维修。

4、人员配备、机具、设备准备。

5、后勤保障,现场治安维持及防范。

6、应急事件的准备和处理(编制应急予案)

6.10.1.3各部门按各自分工负责落实公司领导的部署和要求。

6.10.2由安全质量部负责落实和具体工作

6.10.2.1营业线施工许可证,安全协议是否符合文件要求;

6.10.2.2安全责任界定:与工务、电气化、电务、车务、房产等其他部门结合部的安全责任区,双方责任是否界定清明确;

6.10.2.3对运营部门施工例会会议记实要求落实是否到位;

6.10.2.4落实项目经理部是否与设备主管单位,配合施工单位的负责人,配合时间、配合工作量(拆除、安装、移设相关行车设备)进行有确认的证实。

6.10.2.5检查施工安全措施,安全技术交底,作业人员安全培训,安全预想是否到位,应急措施准备情况。

6.10.2.6落实施工作业防护,施工联络,慢行防护地段的准确里程和防护距离,防护设施准备是否到位。

6.10.2.7落实施工封锁前准备,作业中安全,开通前安全质量检查,开通后养路维修,值班巡道人员到位、职责是否到位。

6.10.2.8落实施工防护人员持证上岗,岗前安全培训教育,联络设备,测速仪是否状态良好。

6.10.2.9监督检查对行车设备、巡检、与设备主管单位安全监控人员互检记实情况。

6.10.3由施工技术部门负责落实的具体工作

6.10.3.1施工前准备内容:

1、与设备管理单位和行车组织单位分别签定施工安全协议书。

2、向参与施工人员进行技术交底和技术安全培训教育。

3、与设备管理单位共同调查确认各类地下管线,隐蔽建筑物的位置,各类建筑物的界限现状,严禁盲目动用机械施工。

4、制定施工安全技术措施,落实到岗位上。

5、对于既有线行车设备和增加设备相互关系,几何尺寸,配轨尺寸,道岔的位置,标高,限界等有关施工封锁内容进行复检制度:一是项目总工对封锁上述内容与技术人员期间进行现场复检,加以确认。二是施工负责人与技术人员、班长对上述内容共同进行复检,核对确认后,方可施工。

6.10.3.2按运营部门批准的施工方案及施工例会的要求,针对施工封锁现场进行勘测,认真核实、确认无误后,组织参加施工人员进行施工封锁总技术交底,内容:

1、施工地点,既有行车设备现状与新设备的关系,影响范围需要其他单位配合的情况,必要时设专人配合。

2、本次施工工作量,施工工序、采用的方法。

3、人员、材料、工具、机具设备的配备及数量,材料存放位置将使用的部位,谁负责,落实到人。

4、施工登记、要点、消点、领车,开通等重点步骤的施工联络,以及施工主体单位和配合单位,设备主管单位的协调方案,责任到人。

5、防护设置,进行书面交底,责任落实到人。

6、施工工序细化,从未开通使用的线路、轨排、道岔,小到每个螺栓扣件,落实到班组和个人。

7、组织相关人员(施工负责人、班长、相关部门)现场交底,主要内容:施工任务的划分,所需材料堆放位置,预铺位置,拆除旧料堆放位置,班与班分工接口的注意事项。

6.10.4物资设备部门负责落实的具体工作

6.10.4.1对施工封锁需用的各类路料、工具、机具、物资提前到场,保证施工需要。

6.10.4.2施工封锁现场,各类施工机具、设备、施工材料堆码有序整洁。施工结束后达到工完料净,对备用路料和连续性施工不能及时清理的施工材料,要堆码稳固整齐,严禁侵限,必要时加封加锁派专人看管。

6.10.4.3施工封锁需轨道车组、吊车、架桥机组等大型自轮运转设备停存时,必须保证稳固和防溜逸,派专人负责。

6.10.5其它有关部门负责落实的具体工作

6.10.5.1公安派出所,负责对施工现场的治安防范,放火、防盗工作的落实。

6.10.5.2公安派出所负责落实对大型封锁施工,桥梁架设的治安秩序,交通秩序的维护和应急情况的处置工作。

6.10.5.3社会事业管理中心,负责落实大型施工的后勤生活供应和保障工作。

6.10.5.4其它部室项目按施工封锁实际负责落实完成公司领导交办的事宜。

6.11加强现场监督检查和隐患问题整改,各单位安质部门要派人监控和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未整改到位的严禁该部位继续施工作业。

6.12逐级上报制度。各单位要严格落实营业线施工安全卡死制度,保证信息沟通渠道畅通,发生事故,要保证在第一时间内逐级上报。

7?形成的文件和记录

7.1封锁施工前安全例会会议纪要

封锁施工前安全例会会议纪要

例会时间?施工地点?

施工项目部?施工负责人?

施工配合单位?

会议主持人?记录人?

施工计划安排及时间:

一、参加封锁施工前安全例会人员(会签)

部门?姓名?部门?姓名?部门?姓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