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职责大全 > 配电线路作业安全施工规范

配电线路作业安全施工规范

2024-07-10 阅读 4053

(1)、架空线路

a、架空线必须采用绝缘铜线或绝缘铝线。

b、架空线必须设在专用电杆上,严禁架设在树木、脚手架上。

c、架空线导线截面的选择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导线中的负荷电流不大于其允许载流量;

②线路末端电压偏移不大于额定电压的5%;

③单相线路的零线截面与相线面相同,三相四线制的工作零线和保护零线截面不小于相线截面的50%;

④为满足机械强度要求,绝缘铝线截面不小于

跨越铁路、公路、河流、电力线路档距内的架空绝缘铝线最小截面不小于25mm2,绝缘铜线截面不小于16mm2。

d、在一个档距内每一层架空线的接头数不得超过该层导线条数的50%,且一根导线只允许有一个接头,线路在跨越铁路、公路、河流、电力线路档距内不得有接头。

e、架空线路相序排列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在同一横担架设时,导线相序排列是:面向负荷从左侧起为L1、N、L2、L3;

②和保护零线在同一横担上分别架设时,导线相序排列是:面向负荷从左侧起为L1、N、L2、L3、PE;

③动力线、照明线在两个横担上分别架设时,上层横担,面向负荷从左侧起为L1、L2、L3;下层横担:面向负荷从左侧起为L1、(L2、L3)、N、PE;在两个横担上架设时,最下层横担面向负荷,最右边的导线为保护零线PE。

架空线路的档距不得大于35m;线间距离不得小于0.3m,横担间的最小垂直距离不得小于(表格5)所列数值;铁横担应按(表格6)选用,本横担截面应为80×80mm2;横担长度应符合(

表格7)的规定。

表格5横担间的最小垂直距离(m)

排列方式直线杆分支或转角杆

高压与低压1.21.0

低压与低压0.60.3

表格6铁横担角钢型号选用表

导线截面

(mm2)低压直线杆角钢横担低压承力杆角钢横担

二线及三线四线及以上

162535

50∠50×52×∠50×52×∠63×5

7095

120∠63×52×∠63×52×∠70×6

表格7横担长度选用表(m)

横担长度

二线三线、四线五线

0.71.51.8

g、架空线路与邻近线路或设施的距离应符合(表格8)的规定

表格8架空线路与邻近线路或设施的距离

项目邻近线路或设施类别

最小净空距离(m)过引线、接下线与邻线架空线与拉线电杆外缘树梢摆最大时

0.130.050.5

最小垂直距离(m)同杆架设下方的广播线路通讯线路最大弧垂与地面最大弧垂与暂设工程项端与邻近线路交叉

施工现场机动车道铁路轨道1kV以下1~10kV

1.04.06.07.52.51.22.5

最小水平距离(m)电杆至路基边缘电杆至铁路轨道边缘边线与建筑物凸出部分

1.0杆高+3.01.0

h、架空线路宜采用混凝土杆或木杆,混凝土杆不得有露筋、环向裂纹和扭曲,木杆不得腐朽,其梢径应不小于130mm。

i、电杆埋设深度宜为杆长1/10为0.6m。但在松软土质处应当加大埋设深度或采用卡盘等加固。

j、直线杆和15°以下的转角杆,可采用单横担,但跨越机动车道时应采用单横担双绝缘子;的转角杆应采用双横担双绝缘子;45°以上的转角杆,应采用十字横担。

k、架空线路绝缘子应按下列原则选择:

①直线杆采用针式绝缘子;

②耐张杆采用蝶式绝缘子;

l、拉线宜用镀锌铁线,其截面不得小于3×ф4.0。拉线与电杆的夹角应在45°至之间。拉线埋设深度不得小于1m。钢筋混凝土杆上的拉线应在高于地面2.5m处装设拉紧绝缘子。

m、因受地形环境限制不能装设拉线时,可采用撑杆代替拉线,撑杆埋深不得小于0.8m,其底部应垫底盘或石块。撑杆与主杆的夹角宜为30°。

n、接户线在档距内不得有接头,进线处离地高度不得小于2.5m。接户线最小截面应符合(

表格9)规定。接户线线间及与邻近线路间的距离应符合(表格10)的要求。

表格9接户线最小截面

接户线架设方式接户线长度(m)接户线截面(mm2)

铜线铝线

架空敷设10~15

≤104.02.56.04.0

沿墙敷设10~15

≤104.02.56.04.0

表格10接户线线间及与邻近线路间的距离

架设方式档距(m)线间距离(mm)

架空敷设≤25150

>25200

沿墙敷设≤6100

>6150

架空接户线与广播线、电话线交叉接户线在上部600

接户线在下部300

架空或沿墙敷设的接户线零线和相线交叉100

o、配电线路采用熔断器作短路保护时,熔体额定电流应不大于电缆或穿管绝缘导线允许载流量的2.5倍,或明敷绝缘导线允许载流量的1.5倍。

p、配电线路采用自动开关作短路保护时,其过电流脱扣器脱扣电流整定值,应小于线路末端单相短路电流,并应能承受短时过负荷电流。

q、经常过负荷的线路、易燃易爆物邻近的线路、照明线路,必须有过负荷保护。

r、装设过负荷保护的配电线路,其绝缘导线的允许载流量,应不小于熔断器熔体额定电流或自动开关长延时过流脱扣器脱扣电流整定值的1.25倍。

(2)、电缆线路

a、电缆干线应采用埋地或架空敷设,严禁沿地面明设,并应避免机械损伤和介质腐蚀。

b、电缆类型应根据敷设方式,环境条件选择,电缆截面应根据允许载流量和允许电压损失确定。

c、电缆在室外直接埋地敷设的深度就不小于是0.6m,并应在电缆上下各均匀铺设不小于50mm厚的细砂,然后覆盖砖等硬质保护层。

d、电缆穿越建筑物、构筑物、道路、易受机械损伤的场所及引出地面从2m高度至地下0.2m处,必须加设防护套管。

e、电缆线路与其附近热力管道的平行间距不得小于2m,交叉间距不得小于1m。

f、埋地敷设电缆的接头应设在地面上的接线盒内,接线盒应能防水、防机械损伤并应远离易燃、易爆、易腐蚀场所。

g、橡皮电缆架空敷设时,应沿墙壁或电杆设置,并用绝缘子固定,严禁使用金属裸线作绑线。固定点间距应保证橡皮电缆能承受自重所带来的荷重。橡皮电缆的最大弧垂距地不得小于2.5m。

h、电缆接头应牢固可靠;并应做好绝缘包扎,保持绝缘强度,不得承受张力。

i、在建高层建筑的临时电缆配电必须采用电缆埋地引入。电缆垂直敷设的位置应充分利用在建工程的竖井、垂直孔洞等,并应靠近负荷中心,固定点每楼层不得少于一处。电缆水平敷设宜沿墙或门口固定,最大弧垂距地不得小于1.8m。

(3)、室内配线

a、室仙配线必须采用绝缘导线。采用瓷瓶、瓷(塑料)夹等敷设,距地面高度不得小于2.5m。

b、进户线过墙应穿管保护,距地面不得小于2.5m,并应采取防雨措施。

c、进户线的室外端应采用绝缘子固定。

d、室内配线所用导线截面,应根据用电设备的计算负荷确定,但铝线截面应不小于2,铜线截面应不小于1.5mm2。

e、潮湿场所或埋地非电缆配线必须穿管敷设,管口应密封。采用金属管敷设时必须作保护接零。

f、钢索配线的吊架间距不宜大于12m。采用瓷夹固定导线时,导线间距就不小于35m,瓷夹间距就不大于800mm;采用瓷固定导线时,导线间距就不小于100mm,瓷瓶间距就不大于1.5m;采用护套绝缘导线时,允许直接敷设于钢索上。

篇2:架空线路现场带电作业安全管理办法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架空输电线路带电作业的现场组织机构、职责、作业基本要求、安全控制等方面的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浙江省电力公司110kV及以上架空输电线路带电作业的现场安全管理工作。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2900.51-1998电工术语架空线路

GB/T14286-20**带电作业工具设备术语

GB/T2900.55-20**电工术语带电作业

能源部电供[1991]31号带电作业技术管理制度

国家电网安监[2005]83号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电力线路部分)

华东电管局[84]华东电生字590号?华东电网带电作业安全工作规程(试行)

3术语和定义

GB/T14286-20**《带电作业工具设备术语》、GB/T2900.55-20**《电工术语带电作业》、GB/T2900.51-1998《电工术语架空线路》规定的术语适用于本标准。

4带电作业现场组织机构和职责

4.1带电作业现场组织机构

带电作业现场应明确工作负责人,专责监护人,技术负责人,指定专人负责现场材料、工器具、资料管理工作。

4.2职责

4.2.1工作负责人职责(持票人)

a)根据工作票,全面负责本次工作的现场安全、质量和环境符合有关要求,督促线路带电作业规程、作业指导书得到严格执行,正确、安全地组织工作;

b)负责核对工作票及作业指导书所列的安全措施的正确性、完备性及是否满足实际工作条件,必要时予以补充;

c)出工前检查安全用具是否齐备,人员着装是否规范,精神状态是否良好;

d)带头遵守现场各项安全规定,不违章指挥;对全体作业人员认真进行监护,及时制止违反安规行为,监督、检查现场危险点预控措施的执行;

e)认真履行工作许可手续,每天开工前,组织召开现场班前会,工作负责人应按照工作票内容做好“二交一查”,待全体作业人员清楚并签名后,方可下令开始工作;

f)工作负责人对高杆塔及施工复杂容易发生事故的工作,应增设专责监护人和确定被监护的人员。

g)工作结束后,应检查线路作业地段的状况,确认在杆塔上、导线上、绝缘子串上及其他辅助设备上没有遗留的工具、材料等,查明全部工作人员确从杆塔上撤下后,再向调度汇报工作结束,然后办理工作票终结手续。

4.2.2专责监护人职责

a)明确被监护人员和监护范围;

b)工作前对被监护人员交待安全措施、告知危险点和安全注意事项;

c)监督被监护人员遵守本规程和现场安全措施,及时纠正不安全行为;

d)专责监护人不得兼做其他工作。专责监护人临时离开时,应通知被监护人员停止工作或离开工作现场,待专责监护人回来后方可恢复工作。

4.2.3现场技术负责人职责

a)现场技术负责人是带电作业现场的技术指导,协调解决施工工艺、技术、质量难题;

b)负责编写现场作业指导书,督促检查带电作业有关规程和作业指导书的正确执行;

c)负责布置、检查、指导班组的安全施工措施和交底工作,督促检查班组按规定填写工作任务单。

4.2.4工作班成员职责

a)遵守《安规》及有关规定,不违章作业,互相关心,并制止他人违章作业,做到“四不伤害”,对自己的行为负责;

b)作业前,认真参加班前会,接受安全、质量、环境要求和工作任务、作业危险点及预控措施的交底,并提出自己的意见。明确当天带电作业范围、工艺要求、环境要求、危险点及防范措施后,在班前会记录上亲笔签名;

c)检查个人工器具、安全工器具是否符合作业要求并正确使用;

d)严格执行线路带电作业有关规程和作业指导书;

e)作业中不得变更所做的安全措施,发现不安全的情况应及时向工作负责人或专责监护人报告,对无安全措施、未经安全交底和违章指挥,有权拒绝工作;上杆塔作业前必须正确核对线路双重命名、杆塔号;

f)遵守文明生产有关规定。

4.2.5现场材料、工具管理员职责

a)现场材料管理员对现场施工设备材料、工器具的管理负责;

b)按照作业指导书的要求准备好工器具、材料;

c)对使用的设备材料、工器具办理登记手续,并检查使用情况。

4.2.6现场资料管理员职责

a)现场资料管理员对现场施工资料管理负责;

b)负责带电作业资料的收集、填写和上报工作;

c)工作结束检查资料的完整性。

5带电作业人员要求

5.1带电作业工作票签发人应具有带电作业实践经验,工作票签发人必须经局主管生产领导(总工)批准。

5.2带电作业的工作负责人应由有带电作业实践经验、熟悉《安规》、熟悉工作班成员的工作能力、熟悉工作范围内的设备情况并经工区生产领导书面批准的人员担任;专责监护人应由有带电作业实践经验,工作责任心强的人员担任。

5.3带电作业人员,应经专业机构培训、考试合格,取得带电作业合格证并经企业书面批准后,方可参加工作。

5.4带电作业人员应熟悉工器具使用方法、使用范围以及最大允许工作荷重,在工作中要严格遵守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电力线路部分)中有关规定。

5.5带电作业人员应身体健康,适应高空作业;具有一定的电气知识和检修技术;掌握触电急救法和紧急救护法。

6带电作业基本要求

6.1“三要”

6.1.1要有良好气象条件并停用重合闸

带电作业应在良好天气下进行。如遇雷电、雪雹、雨雾不得进行带电作业。风力大于5级时,一般不宜进行带电作业。如因特殊情况确需在恶劣天气下进行带电作业时,应组织有关人员充分讨论并编制必要的安全措施,经本单位主管生产领导(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进行。

带电作业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应停用重合闸,并不得强送电:

——中性点有效接地的系统中有可能引起单相接地的作业;

——中性点非有效接地的系统中有可能引起相间短路的作业;

——工作票签发人或工作负责人认为需要停用重合闸的作业。

严禁约时停电或恢复重合闸。

6.1.2要有合格的带电作业专用工作票

现场合格的带电作业专用工作票是确保作业人员人身安全的关键,各级经批准的签发人、负责人、许可人,应把好现场作业的安全关。一个工作负责人只能发给一张工作票。若一张工作票下设多个小组工作,每个小组应指定工作负责(监护)人,并使用工作任务单。

6.1.3要有带电作业方案和作业指导书

对危险性、复杂性、困难程度较大的线路带电作业项目和工作票签发人或工作负责人认为必要时,必须进行现场勘察,并要有经过严格的编、审、批手续的带电作业方案,使现场作业有各项严密的组织、安全、技术措施。每项带电作业必须有作业指导书。

6.2“六禁”

6.2.1禁止无资质的人员上岗作业

带电作业人员要满足上述第5条带电作业人员基本要求中的有关规定。

6.2.2禁止工器具现场未检验作业

带电作业工器具在使用前,要仔细检查确认没有损坏、受潮、变形、失灵,否则禁止使用,并使用2500及以上兆欧表或绝缘检测仪进行分段绝缘检测,阻值应不低于700MΩ。

6.2.3禁止使用不合格工器具作业

带电作业工器具应按周期试验,不得使用试验不合格或试验超周期的的工器具,并应根据工作负荷校验满足规定安全系数。

6.2.4禁止未经调度许可进行作业

带电作业必须经调度许可,必要时停用重合闸,并不得强送电。

6.2.5禁止现场失去安全监护作业

带电作业应设专责监护人,监护人不得直接操作,监护范围不得超过一个作业点,复杂或高杆塔作业必要时应增设(塔上)监护人。

6.2.6禁止带电作业人员酒后作业

作业人员严禁在酒后进行带电作业。

6.3“九步”

6.3.1两交一查,落实预控

工作负责人在开工前召集工作人员召开现场班前会,具体交待工作任务、作业危险点及预控措施,检查工器具是否完备和人员精神状况是否良好。

6.3.2检查工具,防止受潮

带电作业工器具在使用前要外观检查合格,在运输过程中,带电作业工器具应装入特制的工具袋、工具箱,防止工具表面擦伤损坏,使用中必须戴手套防止受潮受污。

如果绝缘工具遭表面损伤或受潮,应及时进行干燥处理,并经试验合格后方可继续使用。

6.3.3停重合闸,调度许可

带电作业必须经调度许可,必要时停用重合闸,并不得强送电。

6.3.4现场交底,专人监护

带电作业应设专责监护人,工作前要进行两交一查。

6.3.5核对命名,流程作业

工作人员上塔工作前须核对线路的双重命名、杆塔号和相位,要按照带电作业指导书的流程进行作业。

6.3.6作业结束,质量自查

作业结束后,作业人员要对作业质量进行自查,经工作负责人同意后结束作业。

6.3.7工作完成,清理现场

工作完成后,要注意塔上、地面上有无遗留物,按照文明施工的要求,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

6.3.8工作终结,汇报调度

工作终结后,及时汇报调度,恢复重合闸。

6.3.9填好记录,班后小结

做好设备台帐变更记录,填好带电作业情况统计报表,班后对作业情况及存在的问题进行小结,以便改进、提高。

7施工方案的编制

7.1现场踏勘

组织开展以下带电作业时,工作票签发人在工作前应组织现场踏勘:

——500kV带电作业;

——特殊塔型上带电作业;

——工作票签发人或工作负责人对现场不熟悉的带电作业;

——现场交跨、环境复杂的带电作业;

——带电施工作业;

——新工具研制、新项目开展的带电作业;

——工作票签发人或工作负责人认为有必要的带电作业。

现场踏勘时,工区主管生产领导、专职安全员、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均应参加,必要时应有局领导、生技部门、安监部门的相关人员参加。

现场勘察时,应确定施工方案和存在的的危险点,并保留相应的记录。

7.2编制施工方案

对于开展以下带电作业时,工作票签发人应根据带电作业任务、现场踏勘结果合理编制操作工艺方案和安全措施,且须经安全、技术相关方面的审核,并经主管生产领导(总工程师)批准之后方可组织实施:

——组织现场踏勘的带电作业;

——工作票签发人或工作负责人认为有必要的带电作业。

7.3施工方案的审核、批准

对于开展以下带电作业,应经局生技部门、安监部门审核、局总工程师(或副总工程师)批准后执行:

——500kV带电作业;

——现场交跨、环境复杂的带电作业;

——带电施工作业;

——新工具研制、新项目开展的带电作业;

——工区主管生产领导认为有必要的带电作业。

施工方案应包括工作线路概况、工作任务及分工、工作计划时间、组织措施、技术措施、危险点预控措施、安全措施、文明施工等方面的内容,必要时,应配有现场实物图,施工方案需在开工3天前,送交有关施工班组,施工班组应提前熟悉施工方案,做好施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如果涉及多班组施工,应由生技部门召开相关班组的施工负责人会议,共同协调交底。

作业班组必须严格按施工方案作业,未经方案审批人同意,任何人无权擅自更改。并随时接受局生技、安监部门的检查,施工方案工区生技部门应存档。

8应用作业指导书的注意事项:

8.1每项带电作业项目都必须编写作业指导书,实行标准化作业。

8.2作业指导书应包括如下内容:

作业人员的配备;工器具的配备;作业程序单(作业过程及要求);危险点及控制措施;作业工艺标准;其它注意事项;相关的报表和记录。

8.3在按照作业指导书进行作业前,要针对现场作业场地及周围环境,分析有无可能给施工人员或他人带来新的危险,以便对原有的危险点及控制措施进行补充,从技术上采取措施,消除危险。

8.4作业班组必须严格按作业指导书进行作业,任何人无权擅自更改。并随时接受局生技、安监部门的检查。

9防止对地及相间放电安全控制

9.1?带电作业时各作业距离和数据要求不得小于表1的规定。

表1带电作业时安全距离和数据要求表

序号

作业安全距离

电压等级(kV)

备注

110

220

500

1

地电位作业时,人身与带电体最小安全距离(m)

1

1.8

3.2

2

绝缘操作杆最小有效绝缘长度(m)

1.3

2.1

4

3

绝缘承力工具、绝缘绳索最小有效绝缘长度(m)

1

1.8

3.7

4

等电位作业人员对接地体的最小安全距离(m)

1

1.8

3.2

5

等电位作业人员对邻相导线的最小安全距离(m)

1.4

2.5

5

6

等电位作业中的最小组合间隙(m)

1.2

2.1

4

7

等电位作业中转移电位时人体裸露部分与带电体的最小安全距离(m)

0.3

0.3

0.4

8

作业人员与绝缘架空地线之间的最小安全距离(m)

0.4

9

绝缘臂的最小有效绝缘长度(m)

2

3

/

10

带电更换绝缘子或在绝缘子串上作业时必须保证的良好绝缘子片数(片)

5

9

23

11

带电检测绝缘子同一串中允许的最大零值片数(片)[整串片数/零值片数]

#####

5月13日

6月28日

12

边续档导地线上挂梯最小截面要求(mm2)

钢芯铝绞线和铝合金绞线120,钢绞线50(等同OPGW光缆和配套的LGJ-70/40导线)

9.2等电位工作人员必须穿合格的全套屏蔽服,并保证其连接部位接触良好,在现场使用前要测量任意两点间的阻值不得大于20Ω。均压服主要起屏蔽作用,不能以均压服作为接地保护。220kV及以上电压等级的线路上工作,作业人员应穿静电感应防护服,宜穿导电鞋。

等电位人员转移电位时应得到工作负责人的许可,转移电位时,人体裸露部分与带电体的最小安全距离不得小于表1的相应规定。

带电作业传递工器具和材料时,必须使用绝缘工具和绝缘绳索,其最小有效绝缘长度不得小于表1的相应规定。

9.3沿导、地线上悬挂软、硬梯或飞车进行强电场作业应遵守以下规定:

a)其最小截面不得小于表1要求;

b)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经验算合格,并经本单位主管生产领导(总工程师)批准后实施:

——在孤立档的导、地线上作业;

——在有断股的导、地线和锈蚀的地线上作业;

——其最小截面小于表1第12款要求的;

——两人以上在同档同一根导、地线上的作业。

c)作业前应先检查本档两端导、地线的紧固情况。挂梯载荷后,应保持地线及人体对下方带电导线的安全距离比表1数值大0.5m;带电导线及人体对被跨越的电力线路等交跨物的安全距离比表1数值大1.0m。

10防止高处坠落的安全控制

10.1?凡在离地面2米及以上的地点进行工作,都应视作高处作业;

10.2作业人员应定期检查身体,经医院鉴定,患有不宜从事高空作业的人员不得参加高处作业。工作前严禁饮酒,着装规范。

10.3攀登杆塔脚钉、爬梯时,应检查脚钉、爬梯是否牢固。

10.4在杆、塔上工作,必须使用安全带和戴安全帽。在杆塔高空作业时,应使用有后备绳的双保险安全带,安全带应系在牢固的构件上,应防止安全带被锋利物伤害。系安全带后必须检查扣环是否扣牢。在杆塔上作业转位时,不得失去安全带保护。。

10、5杆上人员应防止落物伤人,材料应用绝缘绳索传递,不得乱扔,杆下应防止行人逗留,防止落物伤人。

11工器具使用的安全控制

11.1工作前,工作负责人应对工器具进行全面的检查,应使用经试验合格的并未超过试验周期的工器具,带电作业工具定期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试验站进行试验,试验记录由专人保管。电气试验周期按国家电网安监[2005]83号《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电力线路部分)中工器具试验管理规定执行。

11.2应按技术措施中要求的受力大小,选择工器具,严禁以小代大,严禁超铭牌使用。

11.3各类安全工器具应经过国家规定的型式试验、出厂试验和使用中的周期性试验,使用前要仔细检查确认没有损坏、受潮、变形、失灵,否则禁止使用。并使用2500V及以上兆欧表进行分段绝缘检测,阻值应不低于700MΩ。

不合格的带电作业工具应及时报废,不得继续使用。

11.4在运输过程中,带电作业工器具应装入特制的工具袋、工具箱中,要防止工器具表面受潮和损坏。

如果绝缘工具遭表面损伤或受潮,应及时进行干燥处理,并经试验合格后方可继续使用。

进入作业现场应将使用的带电作业工具放置在防潮的帆布或绝缘垫上,操作绝缘工具时应戴清洁、干燥的手套,防止绝缘工具在使用中脏污和受潮。

12现场文明生产

12.1所有工作人员进入工作现场均应按规定戴安全帽,工作人员应着装规范。

12.2工作场所不要高声喧哗,对作业程序或方法有异议时,应通过工作负责人来指挥纠正。

12.3在山区、林区作业要小心火种,不得随意吸烟,乱丢烟蒂。

12.4工作过程中,应爱护农作物,尽量少损失青苗,少砍伐树木,工作结束后做好合理的青苗赔偿工作。

12.5现场工器具和材料要实行定置管理。

12.6在市区及公路附近作业工作现场要设立围栏,派专人监护,实行封闭管理,并设置安全警示牌。

12.7工作结束后,应清理现场,废旧材料应回收,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

篇3:通信线路作业安全技术规范

第一章总则

一、为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规范作业人员的安全行为,保护人身安全,制定本规程。

二、本规程适用于电信线路施工和维护的各类作业。

本规程所称电信线路施工和维护,是指敷设和维护架空电缆、光缆(以下称“线缆”),埋式线缆、管道线缆、水下线缆、天馈线和线路附属设施等。

三、施工和维护人员在进行高处、供用电、起重、电(气)焊接、爆破、潜水等作业时,除遵守本规程外,还须执行国家现行相关安全技术标准和规定。

四、对环境复杂或危险性较大的作业,设计单位应当在设计中提出保障作业人员安全和预防事故的措施,施工作业前应逐级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签字。

五、施工和维护单位必须为作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用具;作业人员在作业中必须按规定正确穿戴和使用。

六、施工和维护作业的人员,必须经过安全知识教育和安全操作技能的专业培训与考核,持证上岗。

七、施工和维护作业中使用的电气设备、机械设备以及仪器、仪表等,应由专业人员操作。

八、施工和维护作业中使用的各类工具、用具、设备及防护用品等在作业前必须进行检查。

九、施工和维护作业前,必须对作业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检查。

十、施工和维护单位负责人依法对施工和维护作业的安全全面负责。

十一、线路工程的建设、维护、监理单位的人员应熟悉本规程,并严格执行。

十二、本规程由中国电信集团公司负责解释或修订。

?第二章作业环境安全

第一节城镇及道路作业

一、在城镇及道路的下列地点作业时,必须设立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必要时设防护围栏,特殊情况下请交通警察协助。

(一)街巷拐角、道路转弯处。

(二)有碍行人或车辆通行处。

(三)需要车辆临时停止通行处。

(四)挖掘的坑、洞、沟处。

(五)架空线缆接续处。

(六)已揭开盖的人(手)孔处等。

二、在城镇道路上进行测量作业时,应动作迅速,分段丈量。

三、携带较长的测量器材和设备时,应防止触碰行人、车辆;手持标杆杆尖应向下;肩扛标杆杆尖应向上;传递标杆严禁抛、掷。

四、安全警示标志和防护设施应随作业地点的变动而转移,作业完毕应迅速撤除。

五、在作业时,应防止非作业人员接近和触碰下列工具与设施:

(一)揭盖的人(手)孔或立杆吊架以及悬挂物。

(二)接续线缆的设备、燃烧的喷灯、照明灯等。

(三)使用的绳索、滑车、紧线器以及其他料具。

(四)使用的各种机械和电气设备。

(五)正在敷设或拆除的各种线缆和电杆周围的临时设施等。

六、在道路和街道上挖沟、坑、洞时,除须设立安全警示标志外,必要时应用坚固的盖板盖好或搭临时便桥,并派人指挥车辆和行人。

七、在高速公路附近作业时,必须将施工的具体地点、时间和施工方案报高速公路管理部门,经批准后方可作业;若跨越高速公路作业时,必须在距离作业点500m处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夜间作业人员必须穿着带有反光条的工作服。

第二节电力线路附近作业

一、在作业过程中遇有不明用途的线条,一律按电力线对待,不准随意剪断。

二、在高压线下方或附近进行作业时,距高压线最小间距:1KV-35KV以下线路为2.5m;35KV以上的线路为4m。

三、遇有电力线在电信线杆顶上方交越且间距较小的特殊情况时,必须停电后作业,且所用的工具与材料不准接近电力线及其附属设施,作业人员的头部禁止超过杆顶。

四、在电力线附近作业时,必须事先联系电力部门停止送电,并有专人看管,确认停电后再作业,作业时仍须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鞋和使用绝缘钳子。

五、上杆前,应检查杆路附近的架空线缆,确认其不与电力线接触,方可上杆;上杆后,先用试电笔对杆上附挂的吊线及附属设施进行验电,确认不带电后再进行作业。

六、在电信线、电力线、有线电视线混用的杆上作业时,必须注意杆上的电力线、有线电视线及变压器、放大器等设备,并不准接触。

七、如需在电力用户线上方架设线缆时,严禁将线缆从电力线上方抛过,必须在跨越处做安全保护架,将电力线罩住,施工完毕后再拆除。

八、在高压电力线下方架设线缆,应在高压线与缆线交越的上方做保护装置,防止在敷设线缆或紧线时线缆弹起,触及高压电力线。

九、当电信线与电力线接触或电力线落在地上时,除指定专人采取措施排除事故外,其他人员必须立即停止作业,保护现场,禁止行人进入危险地带;不准用导电物体触动钢绞线或电力线;事故未排除前,禁止恢复作业。

十、在地下线缆与电力电缆交叉或平行埋设的地区进行施工时,必须反复核对位置,确认无误后方可进行作业。

十一在带有金属顶棚的建筑物上作业前,应带好绝缘手套,并对顶棚进行验电,接好地线;拆除地线时,身体必须离开地线,再行拆除。

十二作业现场临时用电,必须使用电源接线盘,在供电部门或用户同意下指派专人接线;使用的导线、工具必须保证绝缘良好。

第三节:铁路沿线及江河岸边作业

一、严禁在铁路路基或桥梁上休息。

二、严禁在铁轨上或双轨中间行走。

三、携带较长的工具、材料在铁路沿线行走时,应注意避让。

四、跨越铁路时,必须注意铁路的信号和来往的火车。

五、遇有河流,在未弄清河水深浅时,不准过河。

六、在船只或木排上作业时,作业人员必须熟悉水性,并穿好救生用具,听从统一指挥。

七、在洪水季节,禁止渡河;在融冰季节或冰的承载力不够时禁止从冰上通过。

八、在铁路、桥梁及有船只航行的河道附近作业,不准使用红旗或红灯;遇有火车、船只通过时,须将测量使用的大标旗放倒或收起,以免引起误会而发生意外。

第四节:野外作业

一、勘测线路,应对线路沿线的环境进行调查,掌握深沟、陡坎、涵洞及毒植物或毒蛇等情况,并告知作业人员,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二、遇有地势高低不平的地方,禁止跳跃,以防跌撞扎伤;当地面被积雪覆盖时,应用棍棒试探前行。

三、进入山区和草原作业应遵守:

(一)在山岭上攀登,不准站在裂缝松动的土方和不牢固的石块的边缘上。

(二)在林区、草原或荒山等地区作业,严禁烟火;确需动用明火时,应征得相关部门同意,并制订严密的防范措施。

(三)在已知野兽出没的地方行走和住宿时,应特别注意防止野兽的侵害;夜晚查修线路障碍时,不准单独出行。

(四)不准触碰猎人设置的捕兽陷阱或器具;不准吃食不知名的野果或野菜;不准喝生水。

(五)禁止在有塌方、山洪和泥石流危害的地方架设帐篷。

四、在水田和泥沼地带长时间作业时,必须穿长统胶靴,防止蚂蝗、血吸虫等叮咬。

五、野外作业应备有防毒及解毒药品。

六、携带易燃物品,必须由专人负责。

七、在炎热或寒冷天气,必须注意防暑、防寒;雪地上作业时,必须佩戴防护眼镜。

八、雨天和雪天后进行高处作业时,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滑、防寒和防冻措施。

九、遇有六级以上强风或暴雨、大雪、浓雾、雷电、冰雹、沙尘暴等恶劣气象条件时,应停止露天作业。不准在电杆、铁塔、大树、广告牌底下躲避。

十、打冰凌时应躲避落下的冰凌或折断的工具。

第三章器材储运安全

第一节一般安全规定

一、搬运器材,必须检查担、杠、绳、链、撬棍、滚筒、滑车、抬钩、绞车、跳板等能承担足够的负荷;破损、腐蚀、腐朽的,不准使用。

二、人工挑、扛、抬等作业应遵守:

(一)每人负载一般不超过50kg,抬起超过50kg以上物体时,应以蹲姿起立,不宜弯腰起立。

(二)物体捆绑要牢靠,着力点应放在物体允许处,受剪切力的位置应加保护。

(三)抬电杆或笨重物体时,应配带垫肩;抬杆时要顺肩抬,脚步一致,同时换肩;过坎、越沟或遇泥泞路面时,前者要向后者打招呼;抬起和放下时互相照应。

(四)多人抬运笨重设备和料具时,必须事前研究搬运方法,统一指挥,人员多少、高矮、所放肩位都应视具体情况恰当安排,必要时应有备用人员替换。

三、短距离采用滚筒等撬运、拉运笨重器材时应遵守:

(一)物体下方所垫滚筒(滚杠)须保持两根以上;如遇软土,滚筒下应垫木板或铁板,以免下陷。

(二)撬拉点应放在物体允许承力位置,滚移时要保持左右平衡,上下坡应注意用三角枕木等随时支垫或用绳拉住物体。

(三)注意滚筒和物体移动方向,作业人员不准站在滚筒运行的前方。

四、使用铲车搬运器材时,要叉牢器材,离地不宜过高。

五、用跳板或坡度坑进行装卸时应遵守:

(一)坡度坑的坡度角最好小于30°,坑位应选择坚实土质处;若土质不坚实,应在上下车位置,设护土板挡拦。

(二)普通跳板应选用大于6cm厚、没有死节的坚实木材,放置坡度比1:3(高:底),跳板上端须用钩、绳固定;如遇雨、冰或地滑时,除清出泥冰外,地上应垫草包、粗砂防滑;若装卸线缆等较重物体时,其跳板厚应大于15cm,并在中间位置加垫支撑木凳;跳板使用前必须仔细检查有无破、裂、损、腐等现象。

六、机动车载运行驶,严禁超载,载物的长、宽、高不准违反装载要求;若运载超限的不可解体的物品,影响交通安全,应按照相关管理部门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并悬挂明显标志。

七、禁止货运机动车载客。若需附载作业人员,应当设置保护作业人员的安全设施。

八、器材传递不准使用抛掷;堆放器材不准妨碍交通。

九、使用起重设备(吊车、电动葫芦)应遵守:

(一)起吊前必须检查周围环境,注意避开电力线和变压器。

(二)起吊的物件重量,不准超过设备额定负荷。

(三)禁止在起吊物件时急剧起降。

(四)吊装物件时,严禁有人在吊臂下停留和行走;如要改变物件搁置方向,必须待物件接近地面或车厢时再由人力慢慢移动。

(五)严禁利用吊车拖拉物件或车辆;若吊装不明重量物件时,应试吊可靠后再起吊。

(六)吊装有锐利、棱角、易滑物件时,必须加上保护绳索;一次吊装多个物件时,应妥善处理后再行吊装。

(七)吊装物件应找准重心,垂直起吊,不准斜吊。

(八)严禁人员乘坐在吊装物品上;吊装物品挂起其他物件时,应立即停车,落下吊臂,取下挂物。

(九)吊装大型管件或铺管时,地面上、下作业人员必须注意吊车动向,随时离开起重臂下。

(十)在架空电力线附近进行起重作业时,起重机具和被吊物件与电力线最小距离如下:

电压1kv以下1.5m

电压6-10kv2m

电压35-110kv4m

电压220kv以上6m。

第二节装运杆材

一、机动车装运杆材时,杆材平放在车厢内的,应根向前、梢向后;装运较长电杆时,车上应装有支架,尽量使杆料重心落在车厢中部,用两只捆杆器将前后车架一并拴住,并悬挂警示标志;严禁杆杠超出车厢两侧。

二、用非机动车装运杆材,应先垫好支架,随时调整车辆前后重量的平衡,逐杆架起,用绳捆绑撬紧。

三、卸车时应用三角木枕塞住车轮前后,以防车辆滑动;松捆时,应逐一进行,防止电杆从车厢两边滚下;卸车时,不准抛掷。

四、沿铁路抬运杆材,严禁将杆材放在轨道上或路基边道的里侧。

五、堆放杆材应使梢、根颠倒放置,排列整齐,杆堆两侧应用短木或石块塞住;垒放不能超过两层,并用铁线捆牢。

六、搬运水泥时,须戴口罩、手套,有风时应佩戴防护眼镜。

第三节搬运线缆

一、装卸线缆时,必须有专人指挥,行动一致。

二、用人工装卸时,不准将缆盘直接从车上推下,应用粗细适合的绳索绕在盘上或中心孔的铁轴上,用绞车、滑车或足够的人力控制线缆,使其慢慢从跳板(槽钢)上滚下;作业人员应远离跳板两侧,3m以内不准有人。

三、线缆装车后,应用绳索将缆盘绑固在车身铁架上,若车上无线缆盘座架时,必须垫以三角木枕。

四、运输途中,禁止作业人员坐立在缆盘的前后方及缆盘上,随时检查三角木枕和缆盘移动情况,发现问题,立即停车处理。

五、滚运线缆时,推轴人员不准站在缆盘前方;缆盘上、下坡时,应采用在缆盘轴中心孔穿铁管,在铁管上拴绳拉放,平稳、缓行;缆盘停顿时,将绳拉紧,及时制动;人力滚动缆盘路面坡度不宜超过15°。

第四章高处作业安全

第一节一般安全规定

一、确认患有心脏病、贫血、高血压、癫痫病和其他不适宜高处作业以及患病期间的人员,不准从事高处作业。

二、作业人员必须正确穿戴个人防护用品;系紧安全帽;使用的安全带必须扣好且挂在作业点的牢靠处。

三、作业人员必须穿软底鞋,禁止赤脚、穿拖鞋作业。

四、作业前,必须确保作业工具齐全、可靠;所用材料放置稳妥;高处作业时,除携带必备的工具外,不准携带任何笨重的工具,随身携带工具的总重量不准超过20Kg;操作中不用的工具必须随手装入工具袋内。

五、高处作业人员与地面人员之间不准扔抛工具和材料。

六、遇有恶劣气候(如风力在六级以上)影响施工安全时,应停止高处作业;遇雷雨天气,禁止上杆作业,禁止在杆下站立;霜冻和雨雪天气后上杆必须采取防滑措施。

七、作业时,先进行验电;发现有电,应立即停止作业,并沿线检查与电力线接触情况,妥善处理后,再进行作业。

八、夜间在高处作业光线不足时,应设置照明。

第二节:梯(凳)上作业

一、必须使用绝缘梯、高凳。

二、使用单面梯子应遵守:

(一)使用梯子前,必须检查,确保安全可靠;如已折断、松动、破裂、磨损或腐朽的梯子,不准使用。

(二)梯子的根部应采取防滑措施;不准垫高使用。

(三)架设梯子时,应选择平整、坚固的地面,梯子靠在墙上、吊线上使用,立梯角度以75°±5°为宜。

(四)梯子靠在吊线时,其顶端至少应高出吊线0.5m(梯子顶部装有钩的除外),梯子与吊线搭靠处必须用绳索捆扎牢固,防止梯子滑动、摔倒。

(五)上下梯子应面向梯子,不准携带笨重的工具、材料,需用时应用绳索上下吊放。

(六)梯子上不准站有两人同时作业。

(七)梯子较高或竖立地点容易滑动或有可能被碰撞时,必须有专人扶梯。

(八)站在梯上作业时,必须用力均匀。

(九)不准一脚踩在梯上,另一脚踩在其它物体上。

(十)不准用脚移动梯子。

(十一)在架空电力线下或有其他障碍物的地方,不准高举梯子移动,应放倒后再移动。

(十二)梯子不用时,应随时倒放,妥善保管。

(十三)折叠梯、伸缩梯在使用前要认真检查接口,确认牢固后再使用。

三、使用人字梯时,必须紧好螺丝或扣好搭扣;支设人字梯时,两梯夹角应保持40°,站在上面作业时,下面应有专人扶梯。

四、凡作业点超过工作人员的水平视线时,应使用高凳,使用前应检查是否牢固和平稳;不得两人在同一高凳上作业。

第三节:杆线上作业

一、上杆前必须认真检查杆根有无折断危险,如发现水泥电杆混凝土脱落、露筋,木杆已折断、腐烂或不牢固的电杆,在未加固前,切勿攀登,并应观察周围有无电力线或其他障碍物等情况。

二、作业人员到达杆顶后,安全带放置位置应在距杆梢0.5m下面的安全可靠处,扣环扣牢,然后才能探身和后仰。

三、杆上有人作业时,距杆半径3m内不得有人。

四、在同一根杆上不准两人同时上下。

五、在有部分破损的电杆上进行作业时,应做临时拉线或临时支撑装置后才能攀登。

六、在紧拉线时,杆上不准有人,待紧固稳妥后再上杆作业。

七、对架空线缆进行接线、封焊时,应在接头下悬挂适当的盛器,盛接溶液。

八、使用脚扣、脚钉应遵守:

(一)使用前必须仔细检查脚扣、脚扣带、脚钉,确保完好。脚扣踏板与钩处必须铆固。

(二)使用时先把脚扣卡在离地面约0.3m的电杆上,一脚悬起,一脚用力蹬踏,确保稳固后,方可使用。

(三)脚扣的大小要适合电杆的粗细。

(四)脚扣上的胶管和胶垫必须保持完好,破裂或露出胶里线时应更换。

(五)脚扣的踏脚板必须经常检测,其检测方法是:采取在踏脚板中心悬吊200kg重物,是否有受损变形迹象。

(六)严禁将脚扣挂在杆上或吊线上。

九、使用安全带(绳)应遵守:

(一)使用前必须严格检查,确保安全可靠。如有折断痕迹、弹簧扣不灵活、扣不牢、皮带眼孔裂缝、安全带(绳)磨损和断头超过1/10的,禁止使用。

(二)使用时,带扣必须扣紧,不准扭曲,带头穿过小圈;安全带的绳索严禁有接头。

(三)不准用安全带吊装物件,以免损坏。

(四)严禁用一般绳索或皮带替代安全带。

(五)安全带(绳)不准与酸性物、锋刃工具一起堆放和保管,不准放在火炉、暖气片或潮湿处,以免损坏。

(六)安全带(绳)使用或存放一段时间,应进行可靠性试验。检测办法,可将200kg重物穿过安全带(绳套)中,悬空挂起,无裂痕、折断才能使用。

第四节:建筑物临边作业

一、在建筑物临边作业前,必须观察建筑物的牢固情况,若有松动,禁止攀登。

二、在建筑物临边作业时,必须扎绑安全带,安全带必须扣牢。

三、在屋顶上行走时,瓦房走尖、平房走边、石棉瓦走钉、机制水泥瓦走脊、楼顶内走棱。

四、在屋顶内天花板上作业必须使用行灯,并注意天花板是否牢固可靠。

五、在高处平台上作业前,必须仔细检查平台的牢固情况,确保其安全可靠。

第五章架线作业安全

第一节勘察、测量

一、勘察、测量时,应对作业区域内所有影响作业人员安全的因素作出详细标注,并将各项作业的安全技术要求向有关人员进行交底。

二、在城镇道路上进行测量作业时,应注意行人和车辆,动作必须迅速。

三、在铁路、桥梁及有船只航行的河道附近测量,不准使用仿碍火车、船只通行的测量信号。

四、携带较长的测量器材和设备时,应防止触碰行人、车辆。

第二节挖坑洞作业

一、挖坑洞时,应尽量避开煤气管、自来水管或电力、电缆及其他通信线路等地下设施,若遇有地下设施时,应小心作业,以免引起泄漏和触电。

二、靠近墙根挖坑洞时,应避免引起墙壁倒塌,必要时,应采取安全加固措施。

三、在土质松软或流沙地区挖坑洞时,应避免坍塌;坑深1m以上,必须加护土板支撑;作业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帽。

四、挖坑洞,必须使用爆破时应由有关部门协助进行。

第三节立杆作业

一、严禁非作业人员进入立杆作业现场;

二、立杆必须明确分工,统一指挥,互相配合,用力均衡。

三、工具牢固可靠;作业人员防护用品、用具齐全。

四、坑洞深度符合标准,马道合理,地锚牢固。

五、人工立杆应遵守:

(一)立杆前,应在杆梢适当的位置系好绳索。

(二)在杆根处必须使用挡杆板,并由专人负责。

(三)作业人员应使用同侧肩膀,步调一致。

(四)杆立起至30°角时,须用杆叉、牵引绳,牵引绳同时要保持电杆平衡,防止摇摆。

(五)电杆立起约85°时,应及时回填,当杆稳定后,用牵引绳进行校直,再夯实。

六、使用吊车或立杆器立杆时,钢丝套应栓放在电杆的适当位置上,以防“打前沉”;吊车或立杆器位置应适当,并有油绳牵引方向,发现下沉或倾斜应采取措施;吊车臂下严禁有人。

七、作业上方若有电力线路,必须与相关部门联系,确认停电后再作业,并设专人看守。

八、在房屋附近立杆时,禁止非作业人员进入作业现场,立起的杆子不准碰触屋檐,以免砖、瓦、石块落下伤人。

九、未回土夯实前,严禁上杆作业。

第四节架线作业

一、架设吊线必须遵守:

(一)从线盘上松开钢铰线头时,必须安排专人抓牢钢绞线头,其他作业人员应站在线盘侧面,防止钢线弹起伤人。

(二)机械放线时,线头应与固定点捆扎牢固,缓慢牵引。

(三)人工放线时,作业人员须穿绝缘鞋、戴绝缘手套。

(四)跨越道路应设专人看守。

(五)为防止作业人员在布放钢绞线时触电,应在钢绞线恰当位置上做接地保护。

(六)必须将布放完毕的钢绞线及时收紧,并做临时固定。

(七)升高或降低吊线时,必须使用紧线器,不许肩扛拖拉。

(八)杆上紧线应侧向操作,并将线夹螺栓拧紧;在角杆上紧线时,操作人员应站在外角,角杆应按要求加装吊线辅助装置。

(九)遇电力线交越时,在电力线上方架线,严禁将线缆从电力线上方抛过,在跨越处做好安全保护架后再作业,作业结束后再拆除;在电力线下方架线,必须在电力线与缆线交越的上方做保护装置,防止敷设的线缆触碰电力线。

二、架设线缆必须遵守:

(一)架设线缆时,必须设专人指挥。

(二)缆盘置放的地面必须平实,必须采用有底平面的专用支架,不得用千斤顶代替。

(三)牵引线缆时,看轴人员不准站在缆盘前方;在拐弯处作业人员必须站在线缆弯曲半径的外侧;在过管口处,作业人员的手不准离管口太近,眼及身体严禁直对管口。

(四)禁止作业人员将线缆挎在身上,以免被线缆拖跌。

三、在高处使用喷灯时,必须用绳子把喷灯捆绑牢固吊上或放下;不准把燃烧的喷灯倒放或倒挂在吊线上。

四、使用绞盘应遵守:

(一)开动绞盘前应清除工作范围内的障碍物,转动中禁止用手触摸运动的钢丝绳和校正绞盘滚筒上的钢丝绳。

(二)改变绞盘转动方向,必须在滚筒完全停止后进行。

(三)钢丝绳在绞盘滚筒上排列要整齐;工作时不能放完,至少要留五、六圈。

五、使用滑车(吊板)应遵守:

(一)使用前,应检查滑车上的部件,确保其牢固、可靠;检查吊板的绳索、吊钩的牢固程度,如吊钩已磨损1/4时,不准使用。

(二)坐滑车时,安全带应绕过吊线并锁紧。

(三)使用时,不准两人同座一辆滑车;一档杆线内,不准有两辆滑车同时作业。

(四)7股2.0钢绞线以下的吊线和吊线终结做在墙壁上的,不准使用滑车。

(五)坐滑车过杆或电缆及吊线的接头时,应使用脚扣或梯子,严禁爬抱而过。

六、使用光纤熔接机应遵守:

(一)使用前,应检查仪器是否正常,注意警示标志。

(二)使用时,必须有接地保护。禁止在有易燃液体或气体的环境下使用。

(三)作业时,不准触摸电极;更换电极时,先关机,待放电后进行。

(四)作业人员要始终配戴防护眼镜,以免光纤碎屑伤害眼睛。

(五)设备表面有水汽凝结或湿手的时候,不准进行操作或触摸机器,以免发生电击。

(六)从加热器内取出热缩管时,加热器和热缩管的温度很高,不准马上触摸。

七、使用光时域反射仪(OTDR)作业时必须配戴防护眼镜;不准直视光源或光纤裸露的尾部,不准把裸露的尾部对准能反射光的平面,禁止触摸光源输出口,不用时把光口盖上。

八、使用手持电钻(冲击电钻)应遵守:

(一)使用前,检查绕组与机壳绝缘情况,并卡紧钻头,确保安全可靠。

(二)使用过程中,应先了解钻孔处有无电源线。

(三)不准用水或湿布对电钻冷却。

(四)作业时必须配戴防护眼镜,以防碎片杂物损伤眼睛。

第五节墙壁线缆作业

一、严禁非作业人员进入墙壁线缆作业区区域;在人员密集区应设安全警示标志,必要时应安排人员值守。

二、在梯上作业时,禁止将梯子放在住户门口或路口。

三、墙壁线缆在跨越街巷、院内通道等处,其线缆的最低点距地面高度应不小于4.5m。

四、在墙上及室内钻孔布线时,如遇与电力线平行或穿越时,必须先停电、后作业;墙壁线缆与电力线的平行间距不小于15cm,交越间距不小于5cm。

五、打穿墙洞时,应注意用力均匀,洞深和大小应合理。

六、收紧墙壁钢线时,应轻收慢紧,严禁突然用力;收紧后应及时固定。

第六节拆换杆线作业

一、在进行拆换杆线作业时,必须注意环境安全,统一指挥。

二、拆除线缆前,应先检查电杆根部的牢固情况,如发现危险电杆时,必须用临时拉线或杆叉支撑稳妥后,方可上杆作业。

三、拆除线缆时,必须自下而上松脱,并用绳索系牢慢慢放下;如发现电杆出现异常时,应立即下杆,采取措施后再行作业。

四、在剪断吊线前,必须提醒有关人员注意;在路口和跨越电力线等特殊地点必须有专人看守。

五、拆除吊线时,应将线缆渐渐松放,以免钢线突然卷缩。

六、在收线缆时,作业人员须站在线缆盘两侧,均匀用力。

七、利用旧杆挂设滑轮吊换新杆,应先检查旧杆破损情况,必要时,应设置临时拉线或支撑物;放倒旧杆时,杆下禁止站人。八、不在原洞更换电杆时,必须把新杆立好后,由新杆上杆,并把新旧杆捆扎在一起,再对旧杆上的线缆及附属设备进行拆移作业

九、使用吊车拆换杆时,钢丝套应系牢在电杆的适当位置,防止电杆失去平衡;吊车位置应适当,发现下沉或倾斜应立即采取措施。

第七节过河飞线作业

一、作业前必须仔细检查各种工具、用具,确保安全可靠。

二、过河飞线时,必须设立警戒线,警戒线两端必须有专人指挥来往的船只。

三、作业最好选在汛前水浅时进行,如确须在汛期内施工,须注意水位涨落和流速等情况。

四、在水面较宽、水流湍急的河流上飞线时,应配必要的救生设备。

五、船上作业人员应站在线缆张力的反侧,按预定的号令行动一致,以免被兜入水中。

六、在通航的河流上飞线时,作业前应与有关部门进行联系,在作业地段内所有水上交通应暂时停止。

?

第六章天线作业安全

第一节立杆塔作业

一、立杆前应做好充分准备工作,并由项目负责人进行全面检查,确认安全后方可进行。

二、必须由专人负责检查埋设的地锚,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三、搭建30m以上的杆塔,必须用活动式撑杆。

四、立杆塔时临时拉线必须使用钢丝绳。

五、人力推动木绞车时,拉钢丝绳的人要距绞车3m以外;松动绞车时转速必须均匀。

六、使用机械立杆塔时,必须有专人负责,机械车速应放置低速档;严禁非专业人员操作。

七、固定式撑杆长度应大于立杆全长的1/3,活动式撑杆长度应大于立杆全长的1/4;撑杆的梢径应经过计算或按下表规定:(略)

八、整体立杆塔必须固定好杆塔底座的钢丝绳,以防杆塔底座移动和倾斜。

九、当杆塔吊离地面时,要进行一次全面受力检查(重点是地锚和杆塔本身)和设备安全检查,确认全部正常后方可继续竖立;当杆塔立至70°至80°时暂停,将各方拉线用紧线器固定好,再缓慢升起,待立至85°时,应停止,调整拉线将杆塔初步校直,把拉线固牢,方可上杆作业;杆上有人作业时,不得调动拉线。

十、上层拉线和单层拉线要用两只紧线器,以防脱扣。

十一、在杆上接杆时,杆上作业必须指定专人负责,地面指挥人员和杆上作业人员要密切配合;撑杆应用红线标好重心位置,绑扎撑杆时,红线不得超过支撑杆顶部;在升撑杆时,杆顶控制人员不得用手直接控制,必须用绳索控制。

十二、架设馈线杆一般用三角架,特殊情况可用枷杠或其它方法;使用三角架时,三角架垂直高度必须大于被立杆高度的1/2;立或放倒加杆时严禁撞击和抛掷。

第二节拆杆塔作业

一、拆杆塔前必须对杆身、拉线、地锚等主要部位作全面检查,确认安全后,方可拆杆。

二、拆除旧杆塔时,撑杆后方拉线,应设临时地锚。

三、被拆杆塔倒至与地面成80°左右时,应对各受力点和杆塔变形情况进行全面检查,确认正常后方可继续拆杆塔;拆杆塔时绞车转速必须均匀。

四、当被拆杆塔接近地面时应垫上横木,作业人员应位于杆塔两侧,严禁在杆塔下方作业或穿行。

五、拆馈线杆时,上杆前先检查杆根破损情况,严重者要采取加固措施方可上杆;杆上线条拆除时要用紧线器松开,用绳系到地面,严禁用钳子剪断。

第三节安装维护天馈线作业

一、安装各种天线必须听从统一指挥,未经指挥人员允许,天线下面不准有人。

二、在天线安装过程中,作业人员要互相呼应,保持通信联络。

三、维护、调试微波天线的作业人员,应穿防辐射服装、戴防辐射眼镜。

四、天线塔上作业时,塔下必须有人监护。

五、安装和维护天馈线时必须从铁塔护笼中上下,不得两人交叉上下。

六、吊装天馈线等设备时,应采用滑轮吊运;滑轮应固定良好,大绳与滑轮之间应滑动自如;在吊装过程中应有专人负责。

?第七章地下及水底线缆作业安全

第一节地下室作业

一、进入地下室工作前,须先进行通风,待确认安全后再进入。

二、线缆地下室内的管孔必须封堵严实,施工打开的管孔,暂停施工时,必须及时恢复。

三、在地下室作业时,必须两人以上。

四、地下室有积水,应先抽干后再作业;严禁将易燃易爆物品带入地下室。

五、作业时,若遇有易燃易爆或有毒有害气体时,禁止开关电器、动用明火,必须立即采取措施、排除隐患。

六、夏季在地下室作业,应保持通风,以防中暑。

第二节人孔作业

一、启闭人孔盖应遵守:

(一)开闭人孔盖应用钥匙,防止受伤。

(二)雪、雨天作业注意防滑,人孔周围可用砂土或草包铺垫。

(三)揭盖前,应设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和围栏,作业完毕,确认孔盖盖好后,方可撤除。

二、下人孔作业应遵守:

(一)必须先行通风,确认没有易燃、有毒有害气体,方可下孔作业;作业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

(二)若孔内有积水时,必须先抽水;抽水机的排气管不得靠近孔口,应放在人孔外的下风处;严禁使用潜水泵抽水。

(三)在孔内作业,孔外应有专人看守,随时观察孔内人员情况。

(四)作业期间,应使用仪器对孔内气体进行适时检测;作业人员若感觉不适,应立即呼救,并迅速离开人孔,待采取措施后继续作业。

(五)严禁在孔内点燃喷灯和吸烟;燃烧着的喷灯不准对人。

三、凿掏孔壁、石质地面或水泥地时,必须佩戴防护眼镜。

四、传送工具、用具时,必须用绳索拴牢,小心传递。

五、作业时遇暴风雨,应在人孔上方设置帐篷;若在低洼地段,还应在人孔周围用沙袋筑起防水墙。

六、上、下人孔时,必须使用梯子,不准把梯子搭在孔内电缆上,严禁蹬踏电缆线或电缆托架。

七、使用喷灯应遵守:

(一)使用喷灯时,应先检查喷灯,确保喷灯不漏气、漏油,加油不可太满,气压不可过高。

(二)不准在任何易燃物附近点燃和修理喷灯;不准把喷灯放在火炉上加热。

(三)燃烧着的喷灯不准加油,加油时必须将火焰熄灭,待冷却后才能加油。

(四)喷灯应使用规定的油料,禁止随意代用。

(五)不准用喷灯烧水、烧饭等。

(六)喷灯用完后,及时放气,并开关一次油门,避免喷灯堵塞。

(七)使用卡式气体和灌气式喷灯时,应检查,确保不漏气;喷灯应远离火源、避免暴晒。

第三节地下线缆作业

一、管道线缆敷设应遵守:

(一)作业前,必须检查使用的各种机具,确保齐备完好;作业时,工具不可随意替代。

(二)线缆盘上拆除的护板及护板上的钉子和缆盘两侧内外壁上的钩钉须砸倒或拔掉。

(三)千斤顶须放平稳,其活动丝杆顶心露出部分,不准超出全丝杆的3/5;若不够高,可垫置专用木块或木板;有坡度的地方,底座下应铲平或垫平。

(四)在管道内使用引线或钢丝绳牵引线缆时,应戴手套。

(五)放缆时,使用的滑车(滑轮)、钩链应严格检查,防止断脱;孔内作业人员不得靠近管口。

(六)人工或汽车、机具牵引线缆时,速度应均匀,不准过快过猛。

二、敷设埋式线缆应遵守:

(一)敷设埋式线缆时,应统一指挥。

(二)线缆入沟时,严禁抛甩,应逐段敷设;穿过障碍或悬空时不准强行蹬踩落地。

(三)用机械敷设线缆,必须先清除路由上的障碍物,并设防止牵引钢丝绳断脱伤人的带孔档板。

(四)线缆敷设完毕后,应立即填平。

第四节吹缆作业

一、指定专人负责,作业人员必须服从统一指挥,吹缆设备操作人员必须协调一致。

二、禁止非作业人员进入吹缆作业区域,作业人员必须佩戴个人防护用品,戴安全帽;在人口密集区和车辆通行处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必要时应安排人员值守。

三、使用的吹缆设备必须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防护罩和气流挡板必须牢固可靠,设备内部的所有软管或管道的状态完好、没有磨损,电器元件完好无缺。

四、吹缆作业前必须固定好光缆盘,接好硅管;吹缆时,非作业人员必须远离吹缆设备,防止硅管爆裂、缆头回弹伤人。

五、吹缆收线时,人孔内严禁站人,防止硅管内的高压气流和沙石溅伤。

六、使用吹缆机及涡杆式空压机应遵守:

(一)吹缆机操作人员必须佩戴护目镜、耳套等劳动防护用品。

(二)严禁吹缆设备放在高低不平的地面上。

(三)严禁作业人员在密闭的空间操作设备,必须远离设备排除的热废气。

(四)应保持液压动力机与建筑物、其他障碍物的间距在1m以上;严禁设备的排气口直对易燃物品。

(五)确保所有软管无破损,并连接牢固。

(六)空压机排气阀上连有外部管线或软管时,不准移动设备;连接或拆卸软管前必须关闭缩压机排气阀,确保软管中的压力完全排除。

第五节水底线缆作业

一、在通航河流上敷设水底线缆前,应与相关部门商定敷设时间、封航或部分封航办法,并取得水上公安部门的协组,派船警戒。

二、敷设水底线缆时,应根据不同的施工方法,选用合适的船只;并配备足量救生圈,船缘设安全保护围栏,走道应采取防滑措施。

三、应选择适宜水上操作的人员进行作业;上外甲板或船舷作业的人员必须戴安全帽、穿救生衣。

四、作业前,必须对所有水上工具、用具及机械设备进行检查,并按规定位置摆放好,确保安全可靠。

五、施工作业船只应按水上航行规定设立各种标志(白天信号旗、信号球,夜间信号灯);内河五级以上大风及大雨或起雾时,不可作业。

六、敷设前,应组织好人员,研究方案,并要配一定数量的备用人员,以便应急替换。

七、作业人员必须佩带防护手套,人均负载不得超过50kg。

八、潜水员潜水冲槽应遵守:

(一)下水前,必须仔细检查潜水衣和附属设备是否齐全完好;潜水衣导气管必须无破、漏现象,头盔垫必须严密。

(二)下水时,必须系好安全绳,并保持与船上指挥人员的正常联系。

(三)下水、打气必须有备用人员更换。

(四)水流速大于1.2m/s,不准下水冲槽。

?第八章地下管道作业安全

第一节挖沟作业

一、人工挖沟时,相邻的作业人员必须保持2m以上的距离。

二、沟深超过1m时,必须装置护土板。

三、挖沟地区若有坑道、枯井等,应立即停止作业。

四斜坡地区作业,应采取措施,防止石块、悬垂的土层等物体滚下或坍塌。

五、使用机械开挖时,注意其刀片和吊锤的连接是否紧固,连接的电源设备须加装漏电保护装置。

六、从沟中或土坑内向上抛土,应注意沟、坑上边的人员流动情况,沟坑深超过1.5m的,须有专人在上面清理土石,土石应堆在距离沟、坑边沿0.6m以外。

七、挖掘土方石块,应该自上而下施工;禁止采用挖空底脚的方法;在雨季施工时应该做好排水。

八、开挖隧洞时应遵守:

(一)应在隧洞的顶部搭好支撑支架。

(二)作业时,若发现顶部与两侧土质有松裂现象,应立即停止作业,作业人员必须立即退出洞外。

(三)遇天气炎热时,应做好防暑降温工作。

(四)作业时,应考虑照明、通风、防有毒有害气体等。

九、每天开工或雨后复工时,必须认真检查隧洞顶部或地沟帮,确保四周无裂缝、撑木无变动,若有必要,应先加固。

十、严禁作业人员在沟坑内或隧道中休息。

第二节铺管(塑料管、水泥管)、砌砖体作业

一、管块、砖块不准放在土质松软的沟边,不准斜放、立放或重叠于沟边。

二、自沟上递管下沟时,必须用直径2cm以上的坚实绳索,其绳索每隔40cm打一个结,以免从递管人手中滑脱;递下的管块待沟内人员接妥后,再松绳索。

三、铺管、砌砖体抹缝时,作业人员应配戴必要的防护用具。

四、铺设大型管块时,沟上、沟下作业人员必须听从指挥,统一行动。

五、人孔口圈至少四人抬运,用力均衡。

六、砌好人孔口后,必须盖好内外盖。

七、敷设塑料管时,沟下不得站人;接续塑料管时,防止挤伤。

第三节回填土作业

一、回填前,应由下往上依次逐步拆除沟内护土板。

二、沟、坑边沿建筑物的加固支撑,须在回填夯实之后再拆除,不准先拆除、后回填夯实。

三、拆除各种临时便桥时,沟内不得有人作业。

四、当沟、坑的土未填平时,不准把防护栏全部撤走。

五、电动打夯机,要用橡皮绝缘线,打夯机不得碰伤电源线。

六、人工打夯时,必须注意平稳,用力均匀。

七、回填洞内土时,应由内向外逐段拆除支撑架,逐段回填土;边回填土边夯实,同时洞外要有人监护。

第四节非开挖管道作业

一、在作业点必须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禁止非作业人员和车辆进入作业区内。

二、严禁非专业人员操作非开挖机械设备;作业人员必须正确穿戴防护用品,佩戴安全帽;在有电击危险的地方,作业人员必须佩戴护目镜和绝缘手套,穿绝缘鞋。

三、在进行非开挖作业前,必须制定专人负责,明确统一信号;作业人员要密切配合,服从统一指挥、调度,地面上、下人员必须协调作业,必要时,应设专人维持、指挥通行的车辆。

四、在进行非开挖作业前,必须对作业区内的地下设备(如其他通信线缆、电力电缆、自来水管、然气管道等)的埋设位置、走向调查清楚,并做好必要的防护措施。

五、在高压电缆附近作业,必须做好接地保护。

六、禁止作业人员在设备下方休息。

七、夜间作业必须设置充足的照明。

八、使用机械顶管机必须遵守:

(一)使用前,必须认真检查设备的各个部件,确保安全、可靠。

(二)顶管机的卡头必须使用吊车装卸,吊车臂下面禁止站人。

(三)顶管机卡头放入坑内要平稳,并用撑木固定。

(四)顶管机卡口的规格应与所顶管的直径相匹配。

九、使用非开挖定向钻必须遵守:

(一)使用前,必须认真检查各连接件牢固、可靠,吊车吊臂下严禁站人。

(二)操作时,不准超过设备规定的钻杆最大扭矩和拉伸力,钻进(回拖)时,严禁钻杆逆时针旋转。

(三)非作业人员不准接触设备的任何部位;设备运转时,禁止手或身体的其他任何部位接触设备。

(四)设备停止运转时,拨动各控制健,使机器卸压,打开各部位排水阀,排尽积水。

(五)在调试或维护时,应关闭发动机并取下钥匙,挂上指示牌,确信设备已冷却,再进行维修,维护结束后应将护罩盖好并扣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