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尾矿库电力线路照明管理制度

2024-07-10 阅读 7249

一、电力线路

1、库区内的电力线路,按安全规程要求敷设整齐,无乱搭乱接现象。

2、位置固定的动力与照明线路,应采用绝缘良好的导线固定在磁瓶上,严禁使用裸导线。

3、临时动力与照明线,应使用防水与绝缘性能良好的胶质电缆。

4、电力线路架设高度不得低于2.2m。

二、照明

1、库区坝体应设照明,照明应满足夜班巡查需要。

2、汛期应设强光照明(探照灯等),照明区应覆盖坝体、道路、排洪设施、集水区及排洪设施泄水口。

篇2:尾矿库电力线路照明管理制度

一、电力线路

1、库区内的电力线路,按安全规程要求敷设整齐,无乱搭乱接现象。

2、位置固定的动力与照明线路,应采用绝缘良好的导线固定在磁瓶上,严禁使用裸导线。

3、临时动力与照明线,应使用防水与绝缘性能良好的胶质电缆。

4、电力线路架设高度不得低于2.2m。

二、照明

1、库区坝体应设照明,照明应满足夜班巡查需要。

2、汛期应设强光照明(探照灯等),照明区应覆盖坝体、道路、排洪设施、集水区及排洪设施泄水口。

篇3:临床路径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

临床路径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

一、目的

  为保证临床路径工作持续有效深入开展。

二、范围

  适用于临床路径管理委员会成员。

三、内容

  临床路径管理委员会的工作由临床路径管理委员会的主任主持。临床路径管理委员会的工作主要分为日常工作和召开会议两部分。

  1、 日常工作

  (1)临床路径管理委员会所有成员在各自岗位上对于临床路径的实施过程进行监督,负责收集各自岗位上发现的临床路径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上报给委员会秘书,由秘书负责汇总整理。

  (2各成员在日常工作中,不断学习,积极参加各相关专业的学术活动及临床路径方面的会议,不断更新知识。

  2、 召开会议

  临床路径管理委员会定期召开各相关部门工作协调会议;每年组织相关专家,对本院临床路径实施效果的评估与分析。

  (1)由主任委员主持会议,如主任委员不能参会,可由主任委员指定副主任委员主持。

  (2)会前成员根据所在医院分管的工作范围,收集资料,归纳分析后做出议题。

  (3)议题递交大会秘书,呈递主任委员审核,并确定会议时间、地点。

  (4)会议参会委员尽可能全部参加,部分议题范围确实局限,可按相关成员选择参会人员。

  (5)建立专门会议登记本,记录各委员发言,并将结果及时反馈给临床路径实施科室。

四、支持性文件

  1、《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细则(2011年版)》

  2、《医院工作制度与人员岗位职责》(卫生部2011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