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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品运输车辆检验检定制度

2024-07-09 阅读 5983

一、驾驶员对自己驾驶的危险品车辆要精心爱护,对车辆要做到“三勤”(勤检查、勤保养、勤调整),保持车况良好,车貌整洁。

二、驾驶员每天必须坚持自检和互检相结合,查处隐患及时整改,不带隐患出车,积极参加每月车辆检查,做好车检记录。

三、车辆归场,要接受检测员对车辆的检测。检测结果必须由检测员和司机共同签名确认。

四、对进出场的车辆随时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重大隐患及时上报。

五、每月车辆集中安全检查一次,三个月保养一次,出厂检测一次。

六、每六个月到具有一类维护资质的指定修理厂二级保养一次,上线检测一次,出具二保单。没有参查的车辆,必须在当月补检,否则不准出车。

七、每年车辆年检,按照规定对车辆进行上线检测检定,对车载容器进行质量检测检定。

八、对危险货物运输条件、安全管理、专用防护设备、运输单证、运输质量和技术业务规范等,按国家有关标准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发现隐患和不符合危险品运输的事项,应及时消除和整改,使其符合危险品运输车辆国家一级标准。

篇2:车辆检验员岗位安全职责

1、认真学习和遵守各项安全规章制度,遵守劳动纪律,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直接负责。

2、严格执行车辆修保安全技术规范,对进厂修保车辆按项点详细检查,并认真填写好修保记录。

3、修保车辆出厂,必须按修保等级和送修项点进行检查验收,不合格车辆不得签发出厂合格证。

4、试车时必须遵守交通规则,按规定路线区域试车,确保交通安全。

5、正确分析、判断和处理各种机械事故苗头,将安全隐患降低在最低限度内。

6、积极参加各种安全活动,岗位技术练兵,提高安全意识和技能。

7、有权拒绝违章作业的指令,对他人违章作业加以劝阻和制止。

篇3:A厂机动车辆申报定期检验制度

一、目的和范围

1.目的。

为使厂内机动车辆保证正常的、安全的工作状态,防止由厂内机动车辆而造成的人身伤亡事故和重大设备事故的发生。

2.范围。

适合于按国家规定的要求向国家法定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申请厂内机动车辆定期检验。也适合于按单位内部设备管理制度的规定要求进行的定期检查的报检工作。

二、职责

厂内机动车辆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向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报告厂内机动车辆定期检验工作。

三、定期报检制度

1、新增以及经大修或者改造的厂内机动车辆,投入使用前,应当进行验收检验。。

2、在用厂内机动车辆每年进行一次定期检验;

3、遇可能影响其安全技术性能超群自然灾害或者发生设备事故后的厂内机动车辆,以及停止使用一年以上再次使用的厂内机动车辆,进行大修后,应当进行验收检验。

4、厂内机动车辆安全管理人员在厂内机动车辆定期检验(合格有效期满前一个月向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申请定期检验。

5、申请压力管道定期检验应以书面的形式,一份报送执行检验的部门,另一份由压力管道安全管理人员负责保管,作为压力管道管理档案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