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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气站防雷防静电制度

2024-07-09 阅读 8278

为加强燃气站场防雷、防静电的安全管理,防止火灾爆炸等事故的发生,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与架空电力线路连接的配电变压器和开关设备等应采取防雷措施。

第二条防静电的接地装置可与防感应雷、电气设备的接地装置共同设置,其接地电阻值,应符合防感应雷和电气设备接地的规定,只作防静电的接地装置,每一处接地体的接地电阻值,不应大于10Ω。

第三条在易燃易爆场所、有产生静电导致电击危险的场所应采取静电防护措施,对各种静电装置应定期(每个季度)维修保养和检测。

第四条定期检查燃气管道、加气机、高压胶管及储气场地的静电连接线,保持完好有效。定期检测放散管内有无可燃气体,若有应查明原因,及时处理。

第五条电气设备的金属部分,除另有规定外,均应接地或接零。通用电器设备的保护接地线必须采用多股裸铜线,并符合截面和机械强度要求。利用串接的金属构件、管道作为接地线时,应在其串接部位另焊金属跨接线。

第六条站场员工在工作场所应穿戴劳保防护用品。严禁在生产现场脱换工作服、鞋和帽。静电危险场所不应存在电容大于3pF的孤立导体。

第七条防静电用品及器材主要技术性能指标应符合下列要求:

(1)导静电胶板,其对地电阻值应为1.0×104~1.0×108Ω;

(2)人体静电测试仪检测范围0~∞Ω,测量值误差不大于±10%;

(3)工作服的摩擦带电量应小于0.5uC/件,服装布料的摩擦电位应低于500V,鞋对地等效电阻值应为1.0×104~1.0×108Ω;

(4)生产工器具使用的棉织品或防静电织品,织品的电荷面密度应小于1uC/m2,摩擦起电电位应小于500V。

第八条站内防雷设施应处于正常运行状态。每年雨季前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单位对接地电阻进行检测,其接地电阻值应符合设计要求;防静电装置每年检测不得少于2次。

第九条计算机房与电子仪表室的静电接地:

计算机房与电子仪表室的静电接地应符合国标《电子计算机房设计规范》GB50174以及《石油化工静电接地设计规范》SH3097的规定。

第十条在人体带电易产生静电危害的场所,应采取下列措施:

(1)工作台面应敷设导电橡胶板,凳子的座面应用导电材料制作。如果工作台、凳子的支腿是非金属材料或有塑料(橡胶)套脚时,则台面及座面应有接地措施。

(2)应敷设导静电地面,其导电性能应长期稳定,不易发尘,且应定期洒水和清除绝缘污物等。

篇2:CNG站消防防雷防静电安全制度

为贯彻*同志关于安全工作:“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的指示,确保国家、企业财产和人身安全,制定以下制度:

1、消防、防雷、防静电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把消防、防雷、防静电工作列入CNG加气站的议事日程,每月对职工进行一次安全、防火、防雷的知识讲座,定期检查重点部位(压缩机房、储气库等)防火、防雷措施是否落实到实处,器材是否有专人管理。

2、CNG加气站的主要负责人抓生产的同时,必须抓好安全,将消防、防雷、防静电工作分解到班组,落实到人,实行逐级负责目标管理。

3、进行经常性的自检、自查制度。公司每月对CNG加气站进行安全检查,加气站实行每日巡查制,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认真填好记录,

4、任何人禁止在具有火险、爆炸危险的场所使用明火作业,因特殊情况需要使用明火作业的应经有关部门审批,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后方能进行。

5、进站充气的车辆,应按指定的方向停放,加气时汽车必须熄火,关闭车上所有电路开关,严禁在充气时发动车辆,严禁在站内修车。

6、消防、防雷、防静电设施和器材,按消防、防雷主管部门及相应规范配备,并按规定定期检查和更换。

7、CNG加气站内严禁使用手机和吸烟,全体人员都有维护设施、预防灾害的义务,一旦发生火险和雷击,要立即切断电源、气源,迅速启动消防预案。

站内人员必须按规定着装上班,不得穿化纤制品和带铁钉鞋进入生产区。

篇3:加油站设备防雷防静电管理安全管理制度

(1)加油站的下列设施设备应当设置防静电接地:

a.金属油罐及其通气管;

b.加油站工艺设备;

c.输油管道及阀门;

前款所列设施设备设有防雷接地的可以不另做防静电接地。

(2)加油站设施设备的防静电接地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a.防静电接地、防感应雷接地和电气设备接地可以共同设置,防静电接地装置单独设置的,接地电阻不得大于100欧姆,防静电接地与防雷接地共用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不得大于10欧姆,防静电接地与电气设备保护接地共用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不得大于4欧姆;

b.设施设备和车辆的防静电接地,不得使用链条类导体连线;

c.防静电接地不得使用防直接雷引下线和电气工作零线;

d.防静电接地的测量点位置不宜设在爆炸危险区域内;

e.设备、管道的法兰连接螺栓少于5根的,应当设置防静电跨接连线;

f.检修设备、管道可能导致防静电接地系统断路时,应当预先设置临时性接地,检修完毕后及时恢复。

(3)加油站移动设备的防静电接地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a.在爆炸危险场所作业的运油车辆,应当设置接地端板,作业前接好防静电接地,作业后待罐装油料达到规定的静置时间,方可拆除静电接地线;

b.移动设备的防静电接地线必须连接在作业场所的专用防静电接地点上,并不得采用缠绕等不可靠的连接方法;

c.移动设备的防静电接地连线应当采用铜芯软绞线,横截面积不得小于10平方毫米;

d.装卸油料的输油软管,应当使用耐油导静电软管,作业时软管两端的导静电钢(铜)丝必须与设备可靠连接并接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