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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主管安全管理权力职责

2024-07-10 阅读 7552

一、安全管理权力1、有权在技术负责人的领导下,独立行使设计权,在设计时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条例、技术规范、技术标准。2、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制止违章作业。3、有权对技术科管辖人员进行考核、奖惩,对矿其它部门人员不认真履行安全职责、不按“三大规程”及安全措施组织作业时,向矿长建议任免,矿长原则上应予以支持。4、在生产作业现场出现不安全状态时,有权责令工人停止作业进行处理。5、当生产作业现场未按技术要求施工时,有权责令停止作业整治达标。6、推广应用适合煤矿建设、发展的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二、安全管理职责1、在项目经理领导下,直接受技术负责人指导,对矿技术管理工作负直接责任。2、编制、审查矿井设计、施工工作中,必须认真执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条例、技术规范、技术标准和行业标准等。3、组织编写安全技术发展规划、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救灾演习计划、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按规定上报审查。抓好技术革新与技术改造,不断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提高安全管理的技术水平。4、认真组织、督促、编制审查作业规程、操作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由于编制不及时,造成无措施施工负主要责任。5、领导科内人员抓好现场管理,认真检查各作业场所执行规程和措施情况,根据执行情况及时修改完善,特别是一通三防,顶板管理,严格遵守“三不生产”和“三不走”的管理原则,由于工作检查不细、隐患不责令整改而离开现场后出现事故,检查人员负主要责任,科长负管理责任。6、督促抓好机电运输主要设备的管理,各种保护性设施必须齐全、完好、灵敏、可靠,定期进行测试和校验。由于督促不力,检查不严,考核不到位而出现事故,负管理责任。7、督促矿各部门抓好质量标准化管理工作及工程质量、产品质量等工作,严格检查考评,并责令限期达标,促进安全管理上台阶。由于管理不严、考核不实而发生事故,负主要责任。8、准确掌握矿井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情况,及时督促填绘《煤矿安全规程》要求的十一种图纸,了解清楚周边矿开采情况,制定防事故措施。9、定期检验、检测仪器仪表,误差控制在规定范围内,不出现人为技术事故。10、认真开展好科内人员的业务培训教育管理,协助技术负责人组织管理好矿内工程技术人员,定期开展形式多样的激励活动确保人才不外流。11、参加矿安全大检查和专业性检查、本部门组织的检查,对查出的问题及时下发整改,并责令限期完成,追踪复查。工作面回撤、接替必须安排技术人员现场指导。12、发生事故后,应迅速到达事故现场,了解情况、收集相关资料,参与事故的调查处理,完善与落实防范补救措施。

篇2:作业队技术主管安全职责(新)

1)主持所在作业队的安全技术交底工作,保证科学施工,对本队的安全生产负技术责任。

2)有针对性地制定、审查安全技术措施,并随时跟踪实施情况,监督、检查落实效果;组织本队施工技术人员严格执行安全技术规程、规范和标准。

3)对施工中采取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要及时上报,经上级技术负责人批准后实施,同时组织上岗人员进行安全技术培训,完善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操作规程。

4)主持本队安全防护设施、设备和特种个人防护用品的验收,发现不正常情况应及时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严格控制不符合标准要求的防护设施、设备和个人防护用品投入使用。

5)参加项目部、作业队安全检查,对施工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从技术方面提出整改意见。

6)参加项目部事故调查,为事故调查处理提供技术支持。

7)对本队的文档和记录进行指导、监督和管理。

8)完成上级领导安排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