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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粉喷吹罐安全技术规程

2024-07-10 阅读 6115

(1)煤粉罐工作岗位必须严格执行岗位对口交接班制度。

(2)上岗后首先对岗位所属的设备、仪表进行安全点检,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尽快解决。

(3)进行机械、电气设备的检修工作,必须严格遵守操作牌制度。

(4)到炉前进行检查、更换喷枪或其它工作时,必须熟悉炉前作业环境的安全知识和必要的防护措施并严格遵守炉前系统的有关安全规定。

(5)喷吹罐各层平台均属于三类煤气区,尤其在第四层平台上煤气含量较高,因此到罐上各层平台作业时,要看好风向站在上风侧,如果煤气含量较高而工作点又在下风侧,应该暂停作业,或者配戴防毒面具作业。

(6)到喷吹罐顶从事更换布袋作业时,要带好工具,更换作业时要防止铁块、木头、铁线以及其它杂物落入罐内,更换布袋作业必须两人以上,做好互保。

(7)喷吹烟煤时,必须严格遵守烟煤喷吹的有关安全规定。

(8)作业过程中使用氮气时,各层平台及喷吹室内都是氮气危险区,在该区域作业必须随时监测氧气含量,当氧气含量低于18%时要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9)在喷吹罐的各层平台、风口平台、分配器平台连续作业不许超过2小时。

(10)进入煤粉罐内部检查、检修作业时,如果氧气含量低于18%,作业时间严禁超过1小时。

(11)喷吹罐系统属于易燃易爆系统,如需动火必须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制度,并且要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

(12)喷吹罐系统消防器材必须齐全有效。

(13)更换枪时必须遵守如下安全规定:

①新备品枪各部要安装牢固,长度合适并且确保无泄漏、无堵塞。

②换枪工具:活搬子、管钳子、手锤、大锤、活接垫要放在恰当的位置。

③换枪时要站在风口侧面的位置并且要防止跌伤。

④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要走安全桥、安全道。

⑤换枪时间应尽量缩短。

⑥随时注意风口周围煤气泄漏情况,防止煤气中毒。

⑦到高炉换枪作业时要事先与高炉联系好,得到高炉允许并且在确认作业环境安全后方可作业。

⑧到高炉作业时严禁跨越正在出铁放渣的渣铁沟。

(14)关于橡胶软连接的安全规定:

①该软连接必须有很好的保护外套,受压不超过0.6Mpa。

②该软连接受压超过0.25Mpa时,周围不准逗留和通行。

③检查该软连接时,其受压不许超过0.2Mpa,并且作业时要有人监护。

篇2:煤粉喷吹罐安全技术规程

(1)煤粉罐工作岗位必须严格执行岗位对口交接班制度。

(2)上岗后首先对岗位所属的设备、仪表进行安全点检,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尽快解决。

(3)进行机械、电气设备的检修工作,必须严格遵守操作牌制度。

(4)到炉前进行检查、更换喷枪或其它工作时,必须熟悉炉前作业环境的安全知识和必要的防护措施并严格遵守炉前系统的有关安全规定。

(5)喷吹罐各层平台均属于三类煤气区,尤其在第四层平台上煤气含量较高,因此到罐上各层平台作业时,要看好风向站在上风侧,如果煤气含量较高而工作点又在下风侧,应该暂停作业,或者配戴防毒面具作业。

(6)到喷吹罐顶从事更换布袋作业时,要带好工具,更换作业时要防止铁块、木头、铁线以及其它杂物落入罐内,更换布袋作业必须两人以上,做好互保。

(7)喷吹烟煤时,必须严格遵守烟煤喷吹的有关安全规定。

(8)作业过程中使用氮气时,各层平台及喷吹室内都是氮气危险区,在该区域作业必须随时监测氧气含量,当氧气含量低于18%时要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9)在喷吹罐的各层平台、风口平台、分配器平台连续作业不许超过2小时。

(10)进入煤粉罐内部检查、检修作业时,如果氧气含量低于18%,作业时间严禁超过1小时。

(11)喷吹罐系统属于易燃易爆系统,如需动火必须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制度,并且要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

(12)喷吹罐系统消防器材必须齐全有效。

(13)更换枪时必须遵守如下安全规定:

①新备品枪各部要安装牢固,长度合适并且确保无泄漏、无堵塞。

②换枪工具:活搬子、管钳子、手锤、大锤、活接垫要放在恰当的位置。

③换枪时要站在风口侧面的位置并且要防止跌伤。

④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要走安全桥、安全道。

⑤换枪时间应尽量缩短。

⑥随时注意风口周围煤气泄漏情况,防止煤气中毒。

⑦到高炉换枪作业时要事先与高炉联系好,得到高炉允许并且在确认作业环境安全后方可作业。

⑧到高炉作业时严禁跨越正在出铁放渣的渣铁沟。

(14)关于橡胶软连接的安全规定:

①该软连接必须有很好的保护外套,受压不超过0.6Mpa。

②该软连接受压超过0.25Mpa时,周围不准逗留和通行。

③检查该软连接时,其受压不许超过0.2Mpa,并且作业时要有人监护。

篇3:厂区叉车安全操作规程

叉车安全操作规程

  1.适用范围 本规程适用于厂区内所有叉车.

  2.操作规程

  2.1厂内机动车辆是指限于公司范围内运行及作业的机动车辆。

  2.2厂内机动车辆驾驶员,必须经过上级交通管理部门考核合格,领取驾驶证或者取得上级规定部门颁发的《厂内机动车辆操作合格证》,方准驾驶车辆。

  2.3 厂内机动车辆必须按车辆管理机关规定的期限接受检验,未按规定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不准继续行驶。

  2.4车辆的整车技术状况、污染物排放、噪声应符合程序文件的规定。

  2.5车辆必须保持车容整洁,车身周正,车况良好;车辆的装备、安全防护装置及附件应齐全有效。

  2.6厂内机动车辆在公司内行驶最高时速10公里,出入公司的时速5公里,严禁超速行驶。严禁在公司内鸣汽喇叭。

  2.7厂内机动车辆严禁无证驾驶;严禁穿拖鞋驾驶;严禁在厂区超车;严禁在驾驶车辆时吸烟、饮食、闲谈或有其他妨碍安全行车的行为;厂内机动车不准乱停乱放。

  2.8货运汽车装载货物须均衡平稳,捆扎牢固,严禁超重、超高、超宽载货。

  2.9 叉车严禁拖带挂车或牵引车辆。

  2.10 叉车严禁载人行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