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巷道定期巡检排查制度

2024-07-10 阅读 5894

为加强井巷管理,保证失修巷道早发现,及时修复治理,保证矿井的安全生产,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制定以下巷道定期巡检排查制度:

1、每月中旬前由生产、开拓、通防地质等单位组织专业人员对矿井巷道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在用巷道按照区域划分由责任单位负责挂牌管理,确保巷道清洁,无视觉污染,做到井巷无杂物,管线无尘,物料摆放整齐。

2、严格井巷质量标准,打造精品工程,井巷施工质量必须达到《质量标准》,否则重新返工,并对责任予以处罚。

3、建立井巷档案及巷道检查记录,对失修巷道按照失修等级及时安排修复,确保安全。

4、失修巷道要标明位置名称,失修面积等,根据失修情况,分为A、B、C三级,A级为严重失修,必须马上修复治理,B级为一般失修,近期因需要修复治理,C级为微失修一般不需专门修复。

5、根据失修巷道的工程量,由开拓科安排准备或掘进单位进行修复治理,修复完毕后,矿组织质量科等有关单位联合进行验收。

6、对排查出的非在用巷道、盲巷、废弃巷道等要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按照规定分类处理。

篇2:巷道维护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认真执行《煤矿安全规程》和巷修安全技术措施,遵章作业。

二、按照技术措施要求进行施工,确保质量达标,杜绝不合格品。

三、遵章守纪,坚持八小时工作制,按时完成矿、工区安排的维修任务。

四、在维修巷道时,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严防顶板滑落伤人和堵人事故,出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处理,并汇报调度室。

五、在维修巷道时,本着先急后缓,先重后轻的原则,从外向里逐架进行,严防截后路堵人。

六、在维修或回收过程中,要注意节约材料,不得任意丢弃,回收的材料要运到指定地点,分类码放整齐,保证巷道整洁卫生。

七、确保主要巷道失修率不超过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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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巷道贯通管理制度范本

1.机掘巷道在贯通相距50m前,其它巷道相距20m前,生产技术科必须按要求向生产、通风、安监等部门下发贯通通知单。

2.贯通前,有关单位按要求停止一个工作面作业,且该面切断电源,设置栅栏及警标,保持正常通风和正常的瓦斯检查。

3.通风科负责制订通风方面的贯通安全措施。其内容必须包括:

⑴.贯通期间加强贯通点两侧瓦斯检查和通风管理的具体要求。

⑵瓦斯检查员检查瓦斯过程中的自主保安措施。

⑶防止贯通后风流紊乱的措施,防止瓦斯职聚措施。

⑷.贯通期间对施工探眼、放炮管理的具体要求。

⑸.贯通后检查贯通巷道及其它区域通风瓦斯情况的要求。

⑹.对通风科现场跟班干部的要求。

4.贯通安全技术措施必须于接到贯通通知单24小时内审批完毕,抄送有关单位并贯彻到与贯通有关的每一个职工,否则不得进行贯通工作。

5.通风科必须按照贯通措施要求提前构筑好有关的通风设施,并经常与施工队组取得联系,瓦斯检查员班班交清剩余贯通距离,并汇报矿调度,调度员认真填好贯通进度台帐。

6.巷道贯通作业前,施工单位必须提前通知矿调度及有关单位,由矿调度通知暂停该采区的一切工作。贯通后通风科立即调整通风系统,风流稳定后,方可恢复工作。

7.贯通过程必须有通风部门的干部现场跟班指挥,负责组织贯通点两侧通风瓦斯管理及贯通后当班通风系统的调整工作,并督促生产队组执行贯通措施中规定的有关“一通三防”事项。

8.通风部门现场跟班干部必须认真贯彻安全措施,全面指挥贯通工作,对贯通全过程的通风瓦斯管理负责。贯通后,现场指挥人员必须全面检查贯通巷道及相关区域的通风瓦斯情况。只有在系统正常、风流稳定、无瓦斯积聚的情况下方可撤离现场。

9.贯通后48小时之内,通风科必须加强值班,随时了解和掌握贯通现场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