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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查科工作职责

2024-07-10 阅读 3456

1、负责监督安全指挥中心内设科室、队和公司其它各部门、队厂,对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制度、规定及公司的安全管理制度、标准、规定的执行到位情况。

2、负责监督相关科队对安全调度会议精神及安全隐患问题整改的落实情况。

3、负责督促各责任单位、班组及时落实安全措施和隐患整改要求,监督专职安全员和现场负责人的责任到位情况。

4、参与对主要安全技改工程的全过程监督和验收;参与各类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

5、监督生产过程中,执行“三大规程”情况,发现问题有权现场责成停止生产,进行处理,做到先安全后生产,不安全不生产。

6、参与重大安全隐患的排查活动和日常的安全检查活动,重点监督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和排查活动的到位情况,防止走过场和责任缺失,杜绝安全管理上的漏洞。

7、负责对相关部门责令整改的安全隐患问题进行现场督查和验收报告。

8、负责完成安全指挥中心交办的其它任务。

篇2:机运督查科工作职责

1、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煤炭行业政策、方针、规章制度等,对机运中心主任负责。

2、参加煤矿机运安全操作规程的审定并监督贯彻执行。

3、负责机运大队所有作业现场日常安全检查。

4、负责煤矿机运中心隐患排查,并“三定”督促整改验收。

5、监督“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新工艺”,按要求推广应用。

6、监督培训计划工作,落实执行。

7、发生突发事件,监督立即按程序处置。

8、负责机运质量标准化工作考核。

9、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参加和组织职责范围内事故调查,提出处理意见,监督落实执行。

10、负责机运中心职责体系所属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