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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人民医院职工亲属婚事福利补助规定

2024-07-10 阅读 1021

第二人民医院关于职工及亲属婚事福利补助的暂行规定

为体现医院对员工的关爱,增加国家规定外的福利待遇,使员工有一个集体优越感,经院长办公会议讨论决定,特制订本规定:

第一条:本规定适合在职正式职工、在医院工作三周年及以上的合同工。

第二条:职工结婚医院送礼金1800元,在院双职工结婚,医院送礼金3200元。

第三条:职工子女婚嫁,医院送礼金800元。

第四条:本规定自20**年3月1日开始实施,解释权归人事科。

篇2:第二人民医院职工亲属丧事福利补助规定

第二人民医院关于职工及亲属丧事福利补助的规定

为体现医院对员工的关爱,增加国家规定外的福利待遇,使员工有一个集体优越感,经院长办公会议讨论决定,特制订本规定:

第一条:本规定适合在职正式职工、在医院工作三周年及以上的合同工。

第二条:职工及父母、配偶、子女在本院住院期间,或在外院住院回来后,由人事科组织相关领导探望慰问。

第三条:职工丧葬者医院补助家属1600元左右、鲜花圈一只(300元左右),人事科组织院领导、工会负责人参加葬礼。

第四条:其父母、配偶、子女丧葬由工会补助300元、鲜花圈一只,工会负责人参加。

第五条:退休人员住院、丧葬参照第二、三条规定。

第六条:本规定自20**年3月1日开始实施,解释权归人事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