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职责大全 > 员工假期管理细则范本

员工假期管理细则范本

2024-07-10 阅读 6133

员工假期管理细则

1.假期类别

1.1法定节假日

元旦1天、春节3天、劳动节1天、国庆节3天、清明1天、端午1天、中秋1天,共11天。如国家另有规定,则从其规定。

1.2年休假

在公司工作满一年的员工,可享受年休假。年休假天数为5天,工作每满1年增加1天,年休假期间不包含公休及国家法定节假日,最高不得超过14天。当年累计病假一个月或累计事假14天,以及在违纪处理期间的人员不得享受年休假,年休假必须当年休完,不得累积到下一年。

1.3婚假

符合婚姻法规定结婚,享受3天婚假,晚婚者增加10天;婚假应从注册之日起一年内、一次性连续安排休假,婚假期间不包含公休及国家法定节假日。

1.4产假、陪护假

女员工按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进行生育,期间可依法享受90天假期。多胞胎生育者,每多生一个可增加产假15天。

因流产请假:怀孕不满二个月的15天,不满四个月的30天,怀孕满四个月以上(含四个月)至七个月以下的42天。

男员工若因妻子生育,可享有10天陪护假。陪护假必须在分娩前后一周内享受,过期作废。

产假及陪护假应一次性连续安排休假;

1.5丧假

公司员工直系亲属(指配偶、父母、岳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去世时,员工享有5天有薪假期。

1.6病假

员工因病,出示医院证明或病历后,经部门负责人、行政人事部、总经理批准可休病假,病假期间工资减半。

1.7事假

员工因个人事务,经员工本人申请,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休事假。事假期间无工资。

1.8调休假

主管级以下(不含)员工加班的,经批准可以调休。

1.9工伤假

员工工作期间因工受伤,可以休假,同时公司将给予慰问及酌情于日常生活上予以照顾。

所有假期必须由其本人提出申请,若因客观原因不能做出书面申请,须由代理人代为填写请假单。1天以上病假的申请必须附当地镇/区级以上指定医院的证明及病历方可,否则不予受理。所有假期的安排以天为单位,安排/计算时间至少为0.5天(不足0.5天的计为0.5天)。除工伤假、丧假以外的其他所有假期必须提前提出申请,经获批后方可休假。所有请假申请必须经行政人事部门核实,报经相关权限人员批准方可安排休息。

2.假期审批程序:

2.1员工请假须填写《员工请休假申请表》,经批准后报行政人事部备案。

2.2公司主管领导请假须由总经理执行董事批准;部门负责人请假7天以内由主管领导批准,7天以外由总经理批准;行政人事、财务部门负责人请假由总经理批准(除婚假、年假、工伤假外)。

2.3员工请假1天以内,由部门负责人批准,1天以上3天以内须报主管领导批准,3天以上报总经理批准;行政人事、财务部门员工请假1天以内,由部门负责人批准,1天以上须报总经理批准(除婚假、年假、工伤假外)。

2.4所有请假的批条须交行政人事部存档。

2.5使用年假的最小单位是1天,第一年的年假须在满第二年前休完,不得与第二年的年假叠加,以此类推。

2.6加班调休假需在当年内休完,不能累积或转移到下一年使用。

2.7员工必须按相关程序获得批准后方可休假,否则按旷工处理。

2.8公司不允许事后请假或先假后请,否则作旷工处理。

2.9值、排班工作由各部门负责人拟定计划交行政人事部审核后执行。在工作安排上,不得安排同一部门同一职等的管理人员同时休息或请假,应确保各部门每天都有主要负责人值班,以保障日常工作的正常进行。

篇2:科技公司假期管理规定

行政人事管理制度文件

――科技服务公司假期管理规定

一、目的

为了进一步加强公司内部管理,规范工作时间安排,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订本假期规定。

二、职责权限

(一)行政管理部负责制定公司假期规定及监督制度的执行。

(二)各部门经理负责对本部门人员的假期进行审批,

(三)副总经理负责对各部门经理的假期及申请假期超过3天的员工进行审批。

三、请销假管理

(一)公司严格执行请销假程序,病假、事假、婚假、产假、陪产假、年假、工伤假、丧假必须进行请销假,假期公司支付以《薪酬管理制度》为准。

(二)请销假程序:

经理级以下员工请销假程序:填写《请假申请单》→部门经理审批→(3天及以上)总经办审批→交审批过后的《请假申请单》给行政管理部HR专员备案→销假

经理级员工请假销程序:填写《请假申请单》→总经办审批交审批过后的《请假申请单》给行政管理部HR专员备案→销假

员工请假均应提前提交《请假申请单》。如因紧急情况或突发急病而无法提前提交的,应在休假当天09:00前向部门经理请假并告知行政专员,在上班后尽快补交完成审批的《请假申请单》,月底进行考勤统计时一旦发现没有补交的,按旷工处理。

四、假期类型及请假特殊规定

员工按规享有国务院规定法定假、年假、婚假、产假、陪产假、丧假。

(一)法定假期按照国务院每年具体规定为准。

(二)年假

1、员工自与公司签定正式劳动合同之日起,在公司工作满一年的,每年享受5天年假;满三年的(含第三年),每年可以享受10天年假。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20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2、员工年假须在次年内休完,不得累计。

(三)婚假

1、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并领取结婚证的员工(不含试用期员工)可享受3婚假。

2、婚假需提前两周提出书面申请,出具结婚证,按请假审批权限,逐级上报,最后报行政管理部备案,并一次性连续休完,婚假只能在结婚日后6个月内休完。

(四)产假、陪产假

1、产假

凡与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的已婚女员工可享受产假,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生育时遇有难产的,增加30天产假;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产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享受奖励假80天。

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终止妊娠的,根据医疗机构的意见,享受15天至30天产假;怀孕4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终止妊娠的,享受42天产假;怀孕满7个月终止妊娠的,享受75天产假。

2、陪产假

凡与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的已婚男性员工可以享受陪产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享受15天陪产假。

3、申请产假、陪产假需准备的材料有夫妻双方的身份证、孩子的出生证明及结婚证等证件的复印件,产假陪产假必须一次性休完。

4、其他情形按照广东省《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执行。

(四)丧假

凡与公司签定了劳动合同的员工,其直系亲属(父母、配偶或子女)丧亡,可休丧假3天(不含路途)。

(五)其他假期请假特殊规定

1、工伤假

员工因公负伤,须持相关部门的处理决定及三级甲等或以上医院鉴定后的诊断书,按工伤假考勤,否则按事假处理。非因公负伤须按程序办理请事假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2、病假

1)员工因病请假须按批准权限履行请假手续,经批准后方可离岗治疗。

2)因急病、重病不能亲自请假,应及时告知有批假权的领导,病愈后持医院证明,到所在部门和行政管理部补办请假手续。

3、每月病假、事假累计超过15个工作日,公司可以根据国家相关管理规定与其解除劳动关系。

4、休假前必须安排好个人工作,以保证工作的正常进行为前提。

5、以上婚假、丧假、产假均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假日在内。

五、附件

*Z-QR-013《请假申请单》

篇3:A大学后勤集团假期管理规定

大学后勤集团假期管理规定

为完善后勤集团职工假期制度,保证后勤各项服务保障工作顺利开展,根据国家的有关法令,参照学校有关规定并结合集团实际情况,经集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对原有的《后勤集团职工请假制度》进行修订。修订后规定如下:

一、法定节假日

根据国家、ZZ市政策及学校相关规定并结合集团各单位实际情况执行。

二、带薪年休假

1、根据国家颁布的《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执行。

2、员工可享受的带薪年休假休完后,所请的假期(除本规定所列的假期之外)均为无薪假。

三、婚假

员工结婚可以请婚假,假期为3天。如果女员工年满23周岁、男员工年满25周岁初婚的,婚假为15天。

四、产假

1、根据国家和ZZ市有关产假的规定,后勤集团女员工产假为98天(其中产前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晚育(已婚妇女24周岁以上或晚婚后怀孕生育第一个孩子为晚育)并领取《独生子女证》的,女员工产假为160天。集团男员工的配偶休产假期间,男员工陪护假为7天。

2、女员工自生育之日起6个月内,由本人准备相关资料经用工单位签章证明后,向ZZ市生育保险经办机构申领生育保险待遇。

3、女员工产假请假单由单位负责人签署意见报集团分管领导批准,批件送人力资源部备案。产假期满,女员工应及时销假及办理相关手续。

4、女员工产前假、产假的工资标准不低于ZZ市当年度最低工资标准。产假工资按以下办法发放:

(1)女员工在ZZ市领取生育保险待遇的,集团不再发放产假工资;

(2)若女员工达不到领取生育保险待遇条件的,由集团按ZZ市生育保险待遇标准发放产假工资。

(3)超出ZZ市生育保险待遇发放时间的产假工资,在其正常产假期间,由集团按ZZ市生育保险待遇标准发放。

五、工伤及工伤假

员工经ZZ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定为工伤的,其休息时间作如下处理:

1、为了抢救国家财产,抢救人员所发生损伤的,其休息时间作工伤处理。

2、为了完成工作任务,事先难以预料的无法避免的事故所造成损伤的,其休息时间作工伤处理。

3、属于责任事故,如违反操作规程或与工作无关所造成损伤的,其休息时间作病假处理。

4、工伤假期间,待遇按ZZ市现行《工伤保险条例》执行。

六、请假程序

1、各单位安排员工休假,要从有利于工作出发,在保证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不另增人员加班的前提下作统筹考虑。

2、员工需要请假,应由本人事先提出书面申请,经审批同意后方可离开工作岗位。

3、员工请假三天以内由部门经理批准;三至十五天,由单位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报单位办公室备案;十五天以上,由单位负责人签署意见报集团分管领导批准,批件送人力资源部备案。一级岗位人员请假需报集团党委书记批准,假期五天以上,应提出书面申请,由集团党委书记批准后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4、凡特殊情况,未能事先书面请假者,应先口头请假并于假期后补办请假手续。事后补办请假者,每一个自然年内不得超过两次,违者视为旷工。

5、员工在试用期内如病假天数累计超过六天或特殊事假天数累计超过三天,可予以辞退。

6、假期满后应及时销假,凡未按时销假者,按旷工处理。当月连续或累计旷工三天以上,按自动离职处理。

七、考勤管理

员工应遵照本单位的考勤制度每天进行考勤,各单位应根据实际情况拟定本单位考勤管理制度,设专门考勤员负责本单位的考勤工作,每月将考勤情况汇总,经单位负责人确认后,由办公室存档,人力资源部负责抽查。

八、其他规定

1、所有假期均按公历年度(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予以核定。当年年度内,员工如未申请的假期,不能累积至下一年度使用。

2、所有休假期限,均以一天为单位进行计算,如含每周公休假日、法定节假日的,则合并计算。

3、请假情况是员工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考核结果应结合员工出勤情况进行综合评定。

4、员工在请假期间,必须保证本人各种通讯工具畅通,以便及时联系。

5、本规定包含的国家法定假期随相关法律法规的调整而调整。

九、集团各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参照制定本单位的实施细则。

十、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执行,之前颁发的《后勤集团职工请假制度》([20*8]19号文)及有关产假的规定(*大后勤人[20*4]16号、*大后勤人[20*9]19号)同时废止。

ZZ大学后勤集团

二○**年*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