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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规定

2024-07-10 阅读 6272

为了认真落实国家的“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切实保障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切实加强现场文明施工管理,规范文明施工行为,进一步提高公司文明施工管理水平和社会信誉,树立公司的良好形象,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内容

1安全生产管理主要内容

1.1.1安全生产责任制

安全生产责任制是根据“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原则,明确规定各级领导、各职能部门和各类人员在生产活动中应负的安全职责。建立和健全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中心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是保障安全生产的重要手段。

1.1.2目标管理

?根据公司下达的计划,由项目部具体制定包括死亡、重伤及轻伤事故发生频率,安全生产达标计划,然后再针对安全达标计划,根据工程特征按月、按季分解至各级、各部门、各主要工种。

2文明施工内容

?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2.1组织管理

1.2.2现场围挡

1.2.3封闭管理

1.2.4施工现场

1.2.5作业地点

1.2.6材料堆放

1.2.7现场住宿

1.2.8现场防火

1.2.9治安综合治理

1.2.10施工现场标牌

1.2.11办公设施

1.2.12生活设施

1.2.13保健急救

1.2.14社区服务

2、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评定方法、评定标准

2.1建筑工地安全文明评分划分

安全文明施工总分为100分,其中安全部分80分,文明施工部分20分。

2.2安全部分

2.2.1安全评分分类

安全部分评分按照建设部《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的安全管理(满分值为10分)、脚手架(满分值为10分)、基坑支护与模板工程(满分值为10分)、“三宝”、“四口”防护(满分值为10分)、施工用电(满分值为10分)、物料提升机与外用电梯(满分值为10分)、塔吊(满分值为10分)、起重吊装(满分值为5分)、施工机具(满分值为5分)。

2.2.2安全检查评分方法

执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

2.2.3安全检查考核规定

2.2.3.1?单位工程施工安全检查包括自查,不定期的检查和定期检查三个部分:

1).项目部每周组织人员对其在建工程进行一次建筑安全全面检查,并评估安全形势。

2).单位工程施工进度分别到基础完成、主体结顶(高层建筑每六层)尾工时,由公司安全生产部,(直属项目由工程管理部)进行检查,对单位工程的检查次数,每季不少于一次,检查采取事先不通知方式。

3).公司安全生产部对一些重点工程,窗口工程采取抽查方式。

?2.2.3.2?项目部每月25日前必须将其本月自查情况,随安全统计报表一起报安全生产部(直属项目报公司工程管理部)。

?2.2.3.3?单位工程安全状况由工程公司安全生产部考核,直属项目由公司工程管理部考核,对公司所属项目安全生产部抽查时,考核成绩以工程管理部考核为准。

?2.2.3.4?单位工程施工过程中,考核期内出现安全、质量、治安等重大责任事故的,其文明施工等级不得超过合格。

2.3文明施工

文明施工部分评分按公司《文明施工检查标准》及《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

3、建筑施工安全资料档案

3.1安全资料整理的两个原则

实现安全生产工作资料档案的标准化、规范化,必须坚持以下两项原则:

3.1.1安全生产资料的内容必须是《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中规定的内容,这些内容是安全系统工程,预防伤亡事故的措施。

3.1.2各种表格、文字材料的填写要及时、真实,不可敷衍塞责,更不允许弄虚作假。

3.2安全资料编制目录

?按照《关于建立安全管理档案资料目录的通知》的规定进行,并根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要求完善项目部各项管理规定。

4、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经济责任制

4.1总则

4.1.1为了进一步落实安全责任追究制,将安全、文明管理与经济进行挂钩,加大处罚力度,为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特制定本责任制。

4.1.2本办法是对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文明施工检查标准》和公司《经济责任制管理办法》的补充和细化。

4.1.3每年年初公司与直属项目经理部签订安全生产指标、文明工地指标,将指标逐级分解到项目经理部。

4.1.4发生安全事故要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及时进行调查、分析,教育群众、制定预防措施,并根据责任大小、伤害程度、经济损失情况对责任人进行处理。

4.1.5事故责任划分为直接责任者,责任者,领导责任者三个档次,凡存在以下表现者都要根据三种责任予以划分,并根据情节轻重予以处理。

(1)不遵守公司安全管理制度,违反操作规程,违章指挥,擅离职守,玩忽职守等造成安全事故者。

(2)安全技术措施不落实,盲目抓生产,忽视安全,现场安全隐患多,造成安全事故者。

(3)不坚持开展安全活动,施工前不进行安全交底,职工缺乏安全意识,造成安全事故者。

(4)施工现场不按平面布置图布置,文明施工差,作业环境不安全,存在隐患又不采取整改措施,造成安全事故者。

(5)塔吊、提升架、脚手架、施工用电不经验收使用,安全“四宝”不落实,“四口”和“五临边”防护不严密,施工用电不安全,架子工程搭设不符合规程等存在隐患造成安全事故者。

(6)机械设备、施工机具无安全操作规程,无安全防护装置或有缺陷、带病、超负荷运转使用,造成安全事故者。

(7)安排无特殊作业操作证人员,从事特殊工作操作发生安全事故者。

(8)在施工生产中或在检查中发现隐患不制止,

又不采取措施造成安全事故者。

(9)对人体有伤害的金属、化学材料和其它有害物品,未做任何标识而造成人身伤害者。

4.2工作程序

4.2.1工程项目开工前,要制订本项目部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目标,并按工程项目大小配备专(兼)职安全员,一万平方米以下工程配备一名专职安全员,一万平方米以上工程配备二名专职安全员,或施工人员在200人以下配备1名专职安全员,200人以上配备2名专职安全员。

4.2.2所有施工项目开工前,要根据工程特点进行项目形象策划,以提高企业品牌形象。

4.2.3所有施工项目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要根据工程特点编制安全技术措施,专业性强、危险性大的项目,如脚手架、深基坑支护、施工用电、起重设备安拆、等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工序施工前要进行有针对性的技术交底。

4.2.4项目部每月以安全报表的形式,把项目部安全生产动态报发包公司,发包公司汇总报公司。

4.2.5发包公司安全生产科每季度要对工程项目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检查内容依据按安全检查评分标准JGJ59-99,对检查出问题以安全整改通知书形式下达,被通知单位在限定时间内反馈给下达部门。

4.2.6工程管理部每半年对直属项目部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对发包公司一个项目部进行抽查,抽查内容: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保证措施、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教育、安全持证上岗、安全设施、安全标识、操作行为、安全记录。

4.2.7项目部每月检测食堂、搅拌站等污水的ph值;在场界按《建筑施工场界噪声测量方法》GB12524-90检测噪声值。定期抽查电锯、打桩、振捣砼、搅拌站等周围噪声值;粉尘检测以目测为主,重要封闭场所有粉尘现象可委托有关部门检测。上述数值超标要采取纠正措施。固体废气物要分门别类存放,做好标识;固废的处理要与有关部门签署协议,或记录。

4.2.8项目部发生安全事故要及时上报,并按有关程序处理。

4.2.9工程完工后,项目部要提交本工程项目的安全评估报告。

4.3处罚规定

4.3.1违反建筑安全施工规定、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处罚规定:

(1)进入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不系帽带或戴不符合规定的安全帽,对其本人罚款50元。

(2)高处作业不挂安全带,对其本人罚款100元。

(3)高处作业不搭设安全网或不按规定搭设安全网,视情节对项目部罚款300元至500元。从高空向下扔周转材料或其他物品,罚款1000元以上。

(4)施工现场机械、用电设备的漏电保护器每少一台,对项目经理部罚款200元。

(5)脚手架搭设不按规定搭设,立杆间距、横杆间距、剪刀撑等不符合规定,视具体情况对项目部罚款300元至1000元。

(6)楼梯口、电梯口、预留洞口、通道口等处,无防护栏、防护盖板、防护棚或防护不严密,视具体情况对项目部罚款200元至500元。

(7)施工用电的线路架设、开关箱、保险丝不符合规定每发现一处,对项目经理部罚款100元。

(8)使用不符合规定的提升架对项目部罚款300元至500元,提升架保险限位装置不齐全、楼层卸料平台防护不严密,对项目部罚款200元至500元。

(9)施工机具各种防护、保护装置不齐全、无接零、重复接地,对项目部罚款100元至500元。

(10)从事特殊作业的人员,不能做到持证上岗对其本人罚款50元,对安排其从事工作的人员罚款100元。

(11)塔吊、提升架脚手架、施工用电等不经验收符合标准就使用,对项目部罚款300元至500元。

(12)各种安全活动记录、安全措施、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检查、安全档案不健全,对项目部罚款100元至500元。

(13)对项目部的罚款,项目部可根据责任,在规定的罚款内,对有关责任者(包括劳务队、劳务分包队)进行分解处理。

(14)对违反《建筑安全检查评分标准》JGJ99-59中的有关要求,安全检查汇总表得分达不到合格标准,视情况给予1000元至5000元罚款。

4.3.2安全事故的处罚规定

(1)对轻伤事故的处罚规定

?责任者写出书面检查,并罚款100元至500元。公司对项目罚款1000元至3000元。

(2)重伤事故的处罚规定

?发生一次一人重伤事故,直接责任者给予行政警告或罚款300至1000元。其他责任者视情节给予一定的罚款。公司对项目罚款3000元。

?发生二人重伤,直接责任者给予行政记过并处以500元至1000元的罚款,其他责任者给予200元至300元的罚款。公司对项目罚款5000元。

(3)对发生死亡事故的处罚规定:

?发生一次一人死亡事故,直接责任者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并处50000元至150000元的罚款。其他责任者给予行政警告记过和30000元至50000元的罚款。发包公司对项目罚款1000000元。

?发生一次二人死亡事故,责任者给予行政降级或记大过处分,并处以100000元至200000元的罚款。其他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记过处分并处以50000元至100000元的罚款。公司对项目罚款2000000元,吊销项目经理资质证书.

?发生三人以上死亡事故,对责任者分情节给予行政撤职、降级、记大过处分;?并罚款2000000元至3000000元。情节严重,触及法律者,承担法律责任。其他责任者给予必要的行政处分或罚款。公司对项目罚款4000000元。

?上述事故当地劳动部门的罚款及其它费用由所在发生事故的项目部支付。对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和主管安全的负责人给予不少于项目罚款的10%。

(4)其他处罚

?凡在上下班途中、因公出差、工地检查等造成的人身伤害事故,依据有关文件比照工伤处理不予处罚。因公出差游山玩水,工作时间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如:钓鱼、酗酒等)发生人身伤害事宜,公司安全部门不予处理。

(5)公司下文处罚和开据的罚款单,由发包公司和直属项目部交公司财务。发包公司下文处罚和开据的罚款单,由项目部交发包公司财务;项目部开据的罚款单;由被罚者交项目部财务。限期不交者,由公司、发包公司、项目部财务从上交费用或人工费中2倍扣除。

发包公司、项目部的罚款,用于奖励安全生产搞得好的劳务队、作业班组和安全员,发包公司由安全生产科提出意见,报总经理批准后实施。项目部由安全员提出,报项目经理批准后实施。

(6)对于重大安全未遂事故也要根据情节按已发生事故给予必要的处罚。

4.3.3安全生产部(科)对项目检查评分考核中,发现项目部出现违反《建筑安全检查评分标准》(JGJ59-99)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状态和行为,检查人员可以随时对施工现场出现的不安全状态和不安全行为按照上述规定予以处罚。若是个人违章,按照违章个人罚款额的三倍处罚项目部。对项目部罚款额的20%由项目经理支付。

4.3.4安全生产部(科)在项目部的检查考核中,项目部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没有达到合格标准,视情况给予1000元-5000元罚款。

4.3.5公司安全生产部对项目部发生的轻伤、重伤、死亡事故按上述规定进行处罚,发包公司出现死亡事故或事故频率超过公司下达的指标要求,按公司经济责任制办法规定执行。

?4.3.6安全生产部对施工现场发生的重大未遂事故,视情节给予必要的处罚。

4.3.7对事故隐瞒不报,从重处罚。具体额度由公司安全生产部确定。

4.3.8公司安全生产部对发生的机械设备事故的处罚依据经济损失和产生的后果按经济损失的5-30%酌情处罚。

4.3.9违反2.1条规定,不按规定配备专职安全员,罚项目部5000元,并限期配备能胜任工作的安全员。

4.4奖励规定

4.4.1创建文明工地的奖励获得省级文明工地称号的项目奖励1-3万元;获得市级文明工地称号的项目奖励0.3-1万元。

4.4.2对不能进入省级文明工地评选,但在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中业绩突出的工程项目,为公司赢得良好信誉的项目部,公司给予2000元-5000元的奖励。

4.4.3对工程从开工到竣工,没有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及重大安全隐患的个人和部门,公司给予100-1000元的奖励。

4.4.4对在生产施工过程中,及时制止或检举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的有功人员,公司给予100元-1000元的奖励;对检举安全事故隐瞒不报的有功人员,公司给予100-500元的奖励。

4.4.5发包公司一年内无重伤、死亡事故发生且事故频率不超过公司下达的指标,安全工作符合本责任制规定,由发包公司奖励有关人员。

?连续两年以上无重大伤亡事故发生且事故频率不超过公司下达的指标且各项安全工作符合公司安全规章制度的单位,公司给予发包公司安全主管部门1000-2000元的奖励。

6、有关本规定支持性的建筑施工安全法律、法规、规范、规程、文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91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77号)

3、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号)

4、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8号)

5、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国务院令第302号)

6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国务院令第75号)

7、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建设部1991年第15号令)

8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1991年第13号令)

9、工程建设重大事故报告和调查程序规定(建设部19*第3号令)

10、第167号国际劳工公约《施工安全与卫生公约》

11、第175号国际劳工建议书--施工安全与卫生建议书

12、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120-99)

13、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4、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

15、安全帽试验方法(GB2812-85)

16、安全网(GB5725-85)

17、安全带(GB6095-85)

18、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88)

19、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范(JGJ88-92)

20、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范(JGJ88-92)条文说明

21、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GB5144-94)

22、塔式起重机技术条件(GB/T9462-1999)

23、塔式起重机性能试验(GB/T5031-94)

24、塔吊起重机操作使用规程(ZBJ80012-89)

25、建筑卷扬机安全规程(GB13329-91)

26、施工升降机安全规则(GB10055-1996)

27、施工升降机技术条件(GB/T10054-1996)

28、手持式电动工具的管理、使用、检查和维修安全技术规程(GB3787-93)

29、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1991年7月21日颁发)

30、起重机械安全规程(GB6067-85)

31、起重机械安全规程(GB6067-85)

32、漏电保护器安装和运行(GB13955-92)

33、起重机械用钢丝绳检验和报废实用规范(GB5972-86)

34、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

35、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条文说明

39、《安全标志》(GB2894-1996)

《安全标志使用导则》(GB16179-1996)

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

建筑施工门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28-2000)

高处作业吊蓝安全规则(JGJ5027-92)

建筑施工附着升降脚手架管理暂行规定[建建(2000)230号]

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11.1)

7、附则

7.1本标准由公司安全生产部负责解释。

7.2本办法自二○一四年三月一日起执行。

篇2: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规定制度

—、为了贯彻<<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CJ59—99)中文明施工要求,推行现代管理体制,加强公司各施工现场管理,保障工程施工顺利进行,进一步树立公司形象,建设企业文化,根据建设部15号令《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和省、市及总公司有关统一标识和施工现场宣传的文件精神,制定本管理规定。

二、市区主要路段的工地设置高2.5米的围墙,非主要路段的工地设置不抵于1.8米的围墙或围挡。围墙在设置期内要做到坚固平稳、整洁美观。

三、施工现场大门用铁质材料制作封闭式大门,大门要求整洁、美观、牢固。严格门卫保卫制度,在大门一侧要修建门卫室,室内挂门卫制度,要严格执行,严禁闲杂人员进人施工现场。进入施工现场要佩戴工作卡和安全帽。

四、施工现场必须统一使用甘肃建工集团标志,标志一律以蓝色为背景,标志为白色。工地大门以蓝色乳胶漆涂刷,以白色乳胶漆书写“甘肃建工”四个字,字体为黑体字。工地围墙或围挡以蓝色乳胶漆涂刷底色,书写白色字“甘肃三建、风光无限”以及公司的质量方针及服务宗旨,逐步形成三公司的企业文化。

五、施工现场内道路、料场应硬化,保证不扬尘、不泥泞,有防止车辆将泥浆带出工地而造成现场外的环境污染的措施。

六、施工现场建筑材料、机械的设置堆放、临舍的搭设必须严格按照施工组织设计总平面布置图的要求实施。各种材料必须堆放整齐、安全并有标志牌。建筑垃圾与生活垃圾必须分开堆放,及时清运,保持现场清洁卫生。

七、现场内搭设临建,生活区和办公区要明显分开,临舍搭设要统一、整齐、美观,临舍室内净高不得低于2.5米,硬化地面,办公室有条件的要吊顶。施工人员的生活区应符合有关卫生规定要求,保持干净、卫生、整洁的环境。

八、工地内设置六牌一图,即工程概况牌、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牌、消防保卫牌、安全生产牌、文明施工牌、卫生须知牌、施工现场总平面图。

九、凡在建工程项目,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CJ59—99)的要求,实行立网式封闭防护。封闭防护必须用合格的绿色密目式安全网,封闭高度应高出作业面1.5米以上,围网一律挂在围杆内侧,要求平整牢固,周围人行通道的上方搭设整齐安全可靠的防护棚。

十、现场需设置食堂的只能集中设置一个,统一就餐,不得一个施工队设置一个。炊事员要有卫生防疫部门颁发的体检合格证,食堂应在明显处张挂卫生许可证和卫生责任制。

十一、工地厕所有条件的一定要采用水冲式,保持卫生清洁,无大小便横流、蝇虫滋生。因特殊情况采用旱厕的要规范修建,并做到便坑加盖,专人清扫,及时清运。凡高层建筑施工要每隔五层设置一个流动式厕所,并由专人管理清扫。

十二、要设置工人学习和娱乐的场所。要有医疗急救措施、器具。有条件的要设淋浴房,无条件时,可与附近浴池联系,签订合同,保证职工洗澡。

十三、各项目要制定创建文明工地计划,确定组织机构,制定目标、措施,责任落实到人。施工区域内,划分卫生责任区,随时保持现场整洁卫生,有明确并严格执行的安全、文明管理制度,有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并定期进行岗位职业道德教育和安全生产教育。

十四、各种机构人员图表,岗位责任制要上墙,统一规格、材质,铝合金框,面层玻璃,内容统一打字。

十五、施工现场人员,在现场一律佩戴工作卡,现场施工人员一律佩戴符合国标的安全帽。

十六、施工现场要挂安全标志牌,如安全通道、防止坠落、小心触电等,标志牌要符合国标,挂在相应处。

十七、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对违反规定,公司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通报批评,并对项目经理及责任人依据《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中的奖惩条例进行处罚。

十八、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承建的所有施工项目。

十九、公司生产安全部负责全公司的文明施工的管理检查工作,各分公司负责组织实施。

篇3: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规定

为了进一步加强施工现场管理,促进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改善工地施工环境,提高工程质量和经济效益,增强企业竞争能力,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湖北沪蓉西高速公路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和集团总公司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如下:

一、管理体系

1.施工现场管理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

2.项目部需建立健全施工现场各项规章制度,施工现场管理责任到人,分工明确,并设立项目管理体系,质量保证体系和安全保证体系。

3.现场施工人员须带牌上岗,特殊工种须持证上岗。

二、施工现场管理

根据施工组织设计,对工程施工过程中的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材料等进行全面的指挥、协调和控制。

(一)场地管理:深入开展创建文明工地和施工现场管理达标活动。

1.施工现场一图、二牌、三板须齐全。现场材料堆放、临电设施、食堂、厕所及生活区、施工区要按平面规划布置。

2.施工现场应设立统一规格和色彩的标语、标牌,尺寸大小符合有关规定。

3.施工现场围墙、大门、门垛、围档(栏)需符合有关规定。

4.施工现场须有足够的消防器材和符合要求的消防通道。

5.工地食堂应清洁卫生,防止食物中毒和传染病的发生。

(二)施工进度管理

1.施工进度计划应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特殊情况应单独再编制分部施工进度计划。

2.项目部及工程部应定期检查施工进度完成情况,及时制定措施,保证进度计划的顺利实施。

(三)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防护等安全生产管理执行《安全生产管理规定》(GB/QB04-10)。

(四)施工现场材料管理执行本公司“施工现场材料管理规定”。

(五)施工现场设备管理执行本公司有关机械设备管理文件及《施工设备技术安全操作规程》有关规定。

(六)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执行本公司技术部有关规定。

(七)人工挖孔施工现场管理执行本公司《人工挖孔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三、施工过程检查与监督

(一)工程处检查

1.建立并坚持检查制度。工程处必须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施工安全、材料管理、消防保卫、文明施工、分包等进行进行自检,每项工程应至少检查三次。检查要有记录、有分析、有总结、有整改意见。

2.施工现场主管人员要坚持“施工日志”制度。“施工日志”主要记录施工中发生的事项,包括:施工内容、施工班组、施工变更、人员调配、供应情况、质量事故(或问题)、安全事故(或问题)、上级指示、会议记录、有关检查记录等。必须坚持天天记,工程竣工后要存档备查。

3.及时办理变更、洽商。无论是甲方原因、设计原因或重大自然灾害所造成的工程变更或延缓工期,都要及时办理有关手续。

(二)上级领导及主管部门检查

1.对每个施工现场至少组织一次现场大检查,检查内容与项目部自检一致。

2.工程部经常到施工现场,检查、指导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及时发现和整改存在的问题和施工隐患,并组织有关部门对文明施工、安全生产进行评比。

四、奖励与处罚

1.奖励

(1)若该工程施工管理被总公司或指挥部评为文明工地或施工过程中推广先进施工经验,并节省大量资金的项目部,经总公司领导审批后,给予项目部该工程造价的千分之五,作为一次性奖励。

(2)在施工过程中,避免重大事故发生的个人,给予500-2000元奖励。

(3)在施工过程中,能及时将不安全隐患报告工程部或公司主管领导的个人给予50-100元奖励。

2.处罚

(1)施工现场被集团公司或主管领导或部门检查认定为脏、乱、差的工地,给予项目经理100-500元罚款。

(2)施工不文明、不达标的工地,给予项目经理50-200元罚款。

(3)临时用电、机械设备管理不符合集团总公司要求,不按规定配置消防器材;材料不按规定堆放、标识或浪费材料严重的项目部给予100-500元罚款。

(4)不按规定配戴安全帽、胸牌,浪费粮食,随地大小便者,给予责任人10-50元罚款。

(5)在安全检查中,存在重大隐患,被签发安全隐患通知书的工地,并限期整改而逾期不改的项目部,扣该工程项目部产值千分之十,并视情节给予项目部经理、副经理各500元以上罚款。

以上各项奖罚,均由工程部负责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