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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责任制:安全防护措施

2024-07-10 阅读 8704

为保证北马村村民自住楼西区工程的顺利进行,更好地加强安全管理力度,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工程安全防护措施专项责任制:

一、项目部经理、生产经理职责:

1、负责制定并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2、负责督促检查专项责任制的落实和实施效果。

3、在组织生产例会时要安排研究生产安全问题的专项议程。

4、参加各级组织的安全生产检查,及时落实整改措施,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5、负责保证安全生产所需的各类安全防护用品,安全防护设施材料的投入和有效实施。

6、负责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二、技术负责人(总工)职责:

1、负责主持制定工程安全措施专项方案。

2、负责组织参加各类脚手架、垂直运输大型设备的验收。

3、参与应急救援预案的完善和实施。

三、项目部安全员职责:

1、参与组织制定并实施生产安全事故救援预案。

2、坚持现场日常巡视检查,督促安全责任制的有效实施,发现不安全隐患随时落实解决措施及责任人,消除隐患保证生产安全。

3、负责检查各类安全防护用品,材料的质量保证和投入情况。

4、在大型脚手架搭设和机械设备安装时,尽到旁战监督职责。

5、负责协助值班领导组织好项目部的定期安全检查。

6、参与组织机电架各部位的验收,收集验收资料备查。

四、架子工长职责:

1、负责基坑槽池周边安全防护标准化。

2、负责各类型脚手架所需安全防护项目的完善。

3、负责安全规范所规定的“四口五临边”的安全防护设施。

4、负责楼梯通道各位置所需的安全防护设施。

5、负责电梯井、通风管道等类型竖井的水平防护并协助竖井洞口、安全防护门栏的安装。

6、负责各类垂直运输设备运料平台的周边防护,配合安全门的安装。

7、负责混凝土泵送管沿线所需的安全牢固性能加固(配合混凝土)。

8、参与生产安全事故,救援预案的实施。

五、钢筋工长职责:

1、负责建筑物内各项预留洞口,起安全防护作用钢筋网的预埋。

2、负责各项焊制钢筋围栏所需材料的配制。

3、负责钢筋加工机械使用中安全性能的日常检查。

4、负责配合其它工种所需钢筋埋件的制作与预埋。

5、负责其它与安全防护有关所需钢筋工配合的项目。

六、木工工长职责:

1、负责本工种各项施工作业前安全环境自检,包括脚手架搭设安全性、操作人员配备,劳保用品使用,施工所需材料的质量保证。

2、负责10cm-150cm各类预留洞口牢固性盖板的封闭。

3、负责所有伸缩缝后浇带牢固性盖板的封闭。

4、负责各类模板拆除时危险区域的外围安全维护。

5、负责各类大型模板存放标准化和模板吊点的检查。

6、负责配合架子工所需木工协助完成的其它安全防护项目。

七、混凝土工长职责:

1、负责混凝土泵管走向连接加固的质量安全自检。

2、负责施工作业面脚手架使用和安全防护自检。

3、负责打混凝土所用机电工具使用前自检。

4、负责监督操作人员防护用品的配备和使用。

5、负责施工渣土及时清运出场(文施项目)。

6、负责安全防护所需混凝土配合完成的其它项目。

八、机电工长或施工准备职责:

1、负责机工、电工、电焊工、信号工等特殊工种人员的资质审查。

2、负责塔吊指挥、信号人员的书面安全交底,人员配备,通信设备的配用。

3、负责电气设备、电缆走向防砸,防触电措施的落实情况。

4、负责吊装机械、垂直运输所用吊索具、卡具、容器的配备和安全质量保证。

5、负责各类竖井、运输平台、电器棚围护所需钢筋围栏的焊制与安装(按标准化执行)。

6、负责与安全生产有关需配合完成的其它项目。

九、材料部门职责:

1、负责监督检查进入现场所有材料标准化码放。

2、负责保证安全防护用品和安全防护设施所需材料的及时到位。

3、负责各类机电设备工具发放前,质量安全性能检查,建立专项记录备查。

4、参与生产安全事故救援预案的实施(材料工具保障)。

以上专项岗位责任制望各级各部门管理人员落实到位,尽职尽责严格执行,为国家会议中心工程顺利进行做出自己的贡献。

工程项目部

年月

篇2:智能交通安全防护措施制度

安全防护措施是保证生产安全的重要手段与保障,搞好安全防护措施的管理,有利于安全、文明生产,减少或避免事故的发生。为了保证安全生产,降低生产安全隐患,进一步加强对安全防护措施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节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建立,健全各级各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责任落实到人。各项生产任务都必须有明确的安全指标等保证措施。

2、新进公司员工上岗都须进行安全知识培训。员工变换工种,须进行新工种的安全技术教育。工人应掌握本工种操作技能,熟悉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3、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时,应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经技术负责人审查批准。

4、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要进行全面的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

5、特种作业持证上岗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操作证必须按期复审,不得超期使用。

6、各生产队每天做好班前安全检查,各负责人进行安全记录交接。

7、遵章守纪、佩戴标记,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8、安全事故处理要建立安全事故档案,按调查分析规则、规定进行处理报告。

第二节项目工程安全防护制度

施工现场的防护范围有建筑物周边防护;建筑物五临边防护;现场施工用电安全防护;现场机械设备安全防护;施工人员安全防护;现场防火、防风等措施。

一、“三宝”“四口”安全保护措施

1、安全帽

(1)安全帽须经有关部门检验合格后方能使用。

(2)正确使用安全安全帽并扣好帽带。

(3)不准把安全帽抛、扔或坐、垫。

(4)不准使用缺衬、缺带及破损安全帽。

2、安全带

(1)安全带须经有关部门检验合格后方能使用。

(2)安全带使用两年后,必须按规定抽检不合格的,必须更换安全绳后才能使用。

(3)安全带应储存在干燥、通风的仓库内,不准接触高温、明火、强碱酸或尖锐的坚硬物体。

(4)安全带应高挂抵用,不准将绳打结使用。

(5)安全带上的各种部件不得任意拆除。更换新绳时要注意加绳套。

3、安全网

(1)网绳不破损并生根牢固、绷紧、圈牢,拼接严密。

(2)网宽不小于2.6m,里口离墙不得大于15cm,外高内低,每隔3m设支撑。

二、施工用电安全防护制度

1、支线架设

(1)配电箱的电缆线应有套管,电线进出不混乱。

(2)支线绝缘好,无老化、破损和漏电。

(3)支线应沿墙或电杆架空敷设,并用绝缘子固定。

(4)过道电线可采用硬质护套管埋地并作标记。

(5)室外支线应用橡皮线架空,接头不受拉力并符合绝缘要求。

2、现场照明

(1)一般场所采用220v电压。

(2)照明导线应用绝缘子固定。

(3)照明灯具的金属外壳必须接地或接零。

(4)室外照明灯具距地面不得低于3m;室内距地面不得低于2.4m。

3、电箱(配电箱、开关箱)

(1)电箱应用门、锁、色标和统一编号。

(2)电箱内开关电器必须完整无损,接线正确。各类接线装置灵敏可靠,绝缘良好。无积灰、杂物,箱体不得歪斜。

(3)电箱安装高度和绝缘材料等均应符合规定。

(4)电箱内应设置漏电保护器,选用合理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进行分级配合。

(5)配电箱应设总熔丝、分熔丝、分开关。零排地排齐全。动力和照明分别设置。

(6)配电箱的开关电器应与配电线或开关箱一一对应配合,作分路设置,以确保转灵专控;总开关电器与分路来管电器的额定值、动作整定值相适应。熔丝应用电设备和实际负荷相匹配。

(7)金属外壳电箱应作接地接零或接零吧保护。

(8)开关箱与用电设备实行一机一闸一保险。

(9)同一移动开关箱严禁配有380v和220v两种电压等级。

4、接地接零

(1)接地体可用角钢、圆钢或钢管,但不得用螺纹钢,其截面不小于48mm一组2根,接地之间间距不小于2.5m,入土深度不小于2m,接地电阻应符合规定。、

(2)橡皮线中黑色或绿/黄双色线作为接地线。与电气设备相连接的接地或接零线截面最小不能低于2.5mm2多股铜芯线;手持式民用电设备应用不小于1.5mm2多股铜芯线。

(3)电杆转角杆、终端杆及总箱、分配电箱必须有重复接地。

(4)高层配电箱重设接地,必须从地下引入。

三、机具安全使用措施

1、电焊机

(1)有可能的防雨措施。

(2)一、二次线(电源、龙头)接线处应有齐全的防护罩,二次线使用线鼻子。

(3)有良好的接地或接零吧保护。

(4)配线不得乱拉乱搭,焊把绝缘良好。

四、防火安全措施

1、施工地建立防火责任制,职责明确。按规矩设专职防火负责人。

2、建立动用明火审批制,按规定划分级别,明确审批手续,并有监护措施。

3、一般建筑各楼层、非重点仓库及宿舍,明确用火审批手续,并有监护措施。

4、焊割作业应严格执行“十不烧”及压力容器使用规定。

篇3: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使用管理制度

一、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是指按照国家现行的建筑施工安全、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和有关规定,购置和更新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和作业环境所需要的费用。包括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环境保护费、文明施工费、安全施工费)和临时设施费。

二、根据现行标准规范,结合工程特点、工期进度和作业环境要求,在施工组织设计文件中制定相应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结合自身的施工技术水平、管理水平对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单独报价。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的报价,不得低于依据《河北省建筑工程安装工程费用定额》规定的计取标准计算所需费用总额的90%。

三、在施工合同中应当与建设单位明确约定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的总费用,并约定该费用的使用要求、调整方式等内容。

四、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阶段验收时,施工单位要会同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再通知建筑安全监督机构进行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阶段监督评定。评定不合格的,应按建筑安全监督机构的整改意见进行整改,并重新要求监督评定。

五、依法将建筑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应当在分包合同中明确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由总承包单位统一管理。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由分包单位实施的,由分包单位提出专项安全防护措施及施工方案,经总承包单位批准后,由总承包单位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向分包单位支付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

六、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要切实用于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上,确保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专款专用,在财务管理中单独列出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费用清单备查。

七、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对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的组织实施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并有权向建设主管部门反映情况。

八、按《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和省、市有关文明施工、施工现场管理的有关规定,保证对安全文明施工的投入,确保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专项使用,不得弄虚作假、挪作它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