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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基坑开挖专项安全监理实施方案

2024-07-10 阅读 5814

1.工程概况

2.监理目标

2.1有责死亡事故监控目标为零。

2.2有责重伤事故监控目标为零。

3.监理依据

3.1政府有关安全生产的法令、法规和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国家主席令91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主席令70号)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

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3号)

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建设部令第81号)

3.2有关安全的标准、规范

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国家建设总局、建工劳字(80)第24号)

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T120-99)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3.3委托监理合同

3.4深基坑支护设计方案(必须经过专家组论证通过)。

3.5已审批的深基坑施工组织设计及安全专项方案

4.监理范围

4.1

5.监控方式

5.1现场巡查旁站监控

5.2对违章作业者,应当场指出,要求整改。情况严重的可发监理工作联系单、监理工程师通知单、暂停令等,要求施工单位限期整改,必要时上报当地有关安全监督部门。

6.深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的安全监理

6.1基坑临边应设置护栏、夜间照明等

6.2坑壁支护应按方案实施,并按要求实施基坑环境监测,基坑监测报警位,水平位移连续3天每天的位移都超过3mm,单日位移超过5mm或累计位移达40mm时应向有关各方报警,并采取有效应急措施。

6.3基坑坑底及基坑四周应设置有效排水系统

6.4坑边荷载、堆土、机械设备距坑边距离应符合方案规定要求。

6.5上下基坑必须设置登高措施。

6.6进场机械必须经过验收,作业人员须持证上岗,作业区设警戒线。

6.7临时用电设施必须符合相关临时用电规范要求。

6.8应急措施材料准备应符合安全方案要求。

6.9发生重大安全伤亡事故按规定要求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并组织抢险救援工作。

7.土方工程的安全监理

7.1挖土时要注意土壁的稳定,发现有裂缝及倾坍可能时,人员要立即撤离并及时报告处理。

7.2人工挖土时,前后操作人员间距不应小于2~3米.

7.3每日雨后必须检查土壁及支撑稳定情况,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继续工作,并且不得将土和其它物件堆放在支护上,不得在支护上行走或站立。

7.4机械挖土时,起动前应检查离合器、钢丝绳等,经空车试运转正常后再开始作业。

7.5机械操作中,进铲不要过深,提升不应过猛。

7.6机械不得在输电线路下工作,如在输电线路一侧工作,不论在任何情况下机械的任何部位与架空输电线路的最近距离,应符合安全操作规程要求。

7.7机械应停在坚实的地基上,如土质过差,应采取路基箱等加固措施,在与挖空的基坑2米内,挖土机不能停驶,运土机械不宜靠近基坑平行驾驶,防止塌方翻车。

7.8配合挖土的清坡、清底工人,不准在机械回转半径下工作。

7.9向汽车上卸土,应在车辆停稳后进行,禁止铲斗从汽车驾驶室上越过。

7.10基坑四周必须设置1.5米高护栏,要设置一定数量的临时上下施工专用梯子。

7.11场内道路应及时整修,确保车辆安全畅通,各种车辆应有专人负责指挥引导。

7.12车辆进出门口的人行道下,如有地下管线,必须铺设厚钢板。

7.13开挖基坑时,必须有切实可行的排水措施,以免基坑积水,影响基坑土壤结构。

7.14基坑开挖前,必须摸清基坑下管线排列和地质勘察资料,以便考虑开挖过程中的意外应急措施。

7.15开挖出的土方,要严格按照组织设计堆放,不得近距离堆于基坑外侧,以免引起地面受荷超载而引起土体位移、板桩位移或支撑破坏。

7.16挖土机械不得在施工中碰撞支护,以免破坏或拉损支护。

7.17开挖土方必须按批准之挖土方案进行,特别应严格控制每层挖深及台阶的水平距离。

8.监理工作方针。

在基坑施工中严格监理,热情服务,以预控为主,防治结合,确保安全施工,满足业主要求。

9.监理工作指导思想

恪守职业道德、廉洁自律,接受各方监督,在深基坑支护施工的安全监理中,为确保无重大伤亡事故目标而奋斗。

篇2:深基坑开挖监理细则

一.依据标准

应符合国家标准GB50202-20**《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二.基本要求

1.开挖准备

(1)按设计或施工要求标高平整场地,清除和搬迁施工区域内地上、地下所有障碍物;

(2)做好防洪、排洪工作保证场地不积水;

(3)设置测量控制网,水准点要求设在不受基坑影响之处;

(4)挖土机械,降水设备试运转正常。

2.基坑排水

(1)设置有效的地面排水措施;

(2)基坑内设排水沟,四角或每隔30-40m设置直径900mm-800mm集水井。排水沟、集水井应在基础轮廓线外。排水沟边缘离开坡脚不小于0.3m,坡度为0.1-0.5%,并应比基坑底低300mm,集水井比排水沟低0.5m,井壁应及时加固,集水井内水及时排出。

3.人工降水

(1)井点管在运输、装卸和堆放时应防止波网破坏,下入井点孔前,必须逐根检查,保证滤网完好;

(2)降水设备的管道部件和附件在组装前,必须检查和清洗,并妥善保管;

(3)井孔应垂直,深度符合要求,孔径上下一致;

(4)滤管位置应按要求埋设,严禁将滤管插入土中;

(5)灌填砂料前应把孔内泥浆稀释,灌填高度应满足要求,灌填量不得少于计算值的95%;

(6)轻型井点

①井点管连接管与集水总管使用前严格清洗;

②井点管埋设要求冲孔直径不小于300mm,冲孔深度比滤管低0.5m。

③井点管埋设后应检验渗水性能:井点管与孔壁之间填砂滤料时,管口应有泥浆水冒出或向管内灌水时,能很快渗下方为合格;

④井点管在地面以下0.5~1.0m深度内应用粘土填实,以防止漏气;

⑤埋设完毕应检查漏水、漏气、出水是否正常、有无淤塞;

⑥井点使用时应保证连续不断抽水,并准备备用电源;

(7)喷射井点

①喷射井管间距满足设计要求;

②成孔直径为400-600mm,深度应比滤管深1m,管距一般为2-3m;

③套管内含泥量小于5%才下井管及灌砂;

④下导管进水泵应连续运转,下好后,立即试抽排泥,水变清为止,地面测定真空度不宜小于93300Pa;

⑤试抽两天后更换新水,工作时应保持工作水清洁;

(8)电渗井点

①阳极使用钢管(D=50-70mm)或钢筋(D≥25mm)埋设时应垂直严禁与阴极相碰

②阳极外露在地面上20-40cm,入土深度比井点管深50cm;

③阴阳极间距一般为0.8-1.0m(采用轻型井点)或1.2-1.5m(采用喷射井点);

④通电前应将阳极、阴极之间金属与其他导电物清理干净,有条件应涂沥青;

⑤在不需要通电范围(渗透系数较大土层)的阴极表面涂两层绝缘;

⑥通电时,电压不宜大于60V,土中电流密度0.5-1.0A/M2;

(9)深井井点

①深井布孔位置符合设计要求;

②深井孔径应较井管直径大300mm以上,钻孔深度根据抽水期间可能沉积高度适当加深;

③井管沉放前,应用压缩空气洗井,或用吊筒反复上下取出洗孔;

④井安放力求垂直,过滤部分应放置在设计位置,井管与土壁间填砂滤料,该滤料直径大于滤网直径。

4.开挖

(1)深基坑开挖总原则:分层开挖,先撑后挖,边撑边挖,严格按设计要求控制每个层面深度,在各处挖土面支撑体系全部施工完毕,混凝土支撑达到设计要求强度70%后方可进行下一阶段土方开挖,先挖围檩支撑范围内土体并及时进行围檩支撑施工;

(2)采用机械开挖,地下水位低于开挖底面0.5m;

(3)为防止超挖,机械开挖至设计坑底或边坡边界应预留20cm厚土层用人工挖土清底;

(4)挖土期间严禁挖土设备撞击支撑体系,设计未允许,严禁施工机械上支撑,围檩施工;

(5)坡度应根据土质情况由设计决定;

(6)严格按设计要求控制基坑周围地面超载,尤其是大型施工机械行走路线及停靠地点;

(7)弃土应及时运出,如需堆土或留作回填土用堆土坡脚至坑边距离及堆土高度应严格按设计要求执行;

(8)基坑挖至土底面后,应对坑底找平,如有小部份超挖,应用素填土,灰土或砾石回填,并整实至与地基土基本相同密实度;

(9)基坑开挖至设计标高底面后,应及时施工排水沟和集水井及垫层,控制围护结构,无支撑暴露时间控制在48小时内。充分利用土体结构的时空效应,减少支护墙体变形。

5.监测

在基坑降水挖土阶段,对支撑围护结构及周围环境要进行严密监测。发生事故险情及时处理。

控制点

1.防止地下水降深不足或降低太慢?⑴详细复查降水施工组织设计,充分考虑到地下情况复杂性,保证降水方案合理;

⑵施工严格按规范,施工组织设计及有关规定执行,避免出现死井;

⑶管道安装前必须要清洗;

⑷灌填砂填料后,及时按规定试抽,洗井;

⑸井点孔口到地面一定深度应用粘土填塞封孔,防止漏气和地面水下渗。2控制基坑降水对周围环境影响⑴抽出地下水含砂量应符合规定,如水质浑浊,应分析原因,并及时处理,防止泥砂流失;

⑵适当放缓降水坡度,减少不均匀沉降;

⑶井点应连续运转,尽量避免间歇加载;

⑷加强施工进度控制,减少降水时间;

⑸对沉降要求较高区域采用隔水墙或回灌技术。3防止围护结构发生过大变形⑴严格执行“分层开挖,先撑后挖,边撑边挖”的原则;

⑵挖土至设计标高后及时进行排水措施,垫层,支撑施?工控制无撑暴露时间48小时以内;

⑶发现围护结构有质量问题及时并派充足施工力量进行修补,以免影响支撑施工,增加暴露时间;

⑷严格控制基坑周围土体超载符合设计要求。4控制挖土对周围环境影响⑴加强各施工环节管理,尽量减少围护结构变形;?

⑵挖土阶段对周围有保护要求的对象进行严密监测;

⑶有处理事故应急能力(措施,人力,材料,机械设备)。风险分析:

随着建筑高度的不断发展和人类对地下空间要求的不断提高,深基坑开挖施工项目越来越多。但由于对地基土认识不足,设计方法需要进一步改善,使得深基坑开挖风险相当大。深基坑开挖施工与前后施工环节搭接密切,前期围护结构没有保证质量或后期底板没有及时施工,都可能引起工程事故。除此之外,深基坑开挖工程本身也要求施工队伍要严格按规范要求施工,否则围护结构变形,导致周围管线、道路、建筑物破坏,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难以估计。降水工程使用不当,将使周围地基土发生不可恢复的差异沉降。深基坑开挖受天气影响也是造成风险系数大的一个重要因素,降雨将直接引起基坑积水无法施工,或挖方、堆土边坡失稳造成工程事故。预检项目:

1.施工方案⑴人员、机械配备情况;

⑵挖土方案;

⑶降排水方案;

⑷监测及事故应急方案。2.复测⑴红线、轴线、标高;

⑵控制坐标转移保护3.降水系统⑴降水材料尤其是人造砂质量情况;

⑵井管、滤管、滤网完整情况。4.降水深度开挖前满足设计要求。试验项目:

1.土工试验?根据设计要求

旁站检查:

1.开挖⑴开挖标高距设计标高20cm时,人工开挖;

⑵接近红线,灰线时,严密注视避免误差。2.降水系统洗井,试抽?正常操作,抽出清水3.意外事故处理处理措施的可靠性实测检查:

1.开挖面标高及边坡坡度??符合设计及规范2.降水系统运转正常3.堆土高度符合设计及规范4.围护结构荷载⑴周围堆载不超过设计要求;

⑵施工机械不碰撞支撑,设计未允许,施工机械不上支撑隐蔽工程验收:

1.深井井点⑴成孔质量

⑵充填砂滤料量及高度2.分层开挖标高及基底标高符合设计及审批后施工组织设计要求3.基底土质会同设计单位(或建设单位)检查提供资料:

1.挖土、降水施工方案;

2.井点成孔记录;

3.降水记录;

4.隐蔽工程验收单;

5.技术核定单;

6.沉降、变形、监测报告;

7.事故处理报告;

附表

土方开挖工程的质量检验标准应符合本表的规定

项序检查项目允许偏差或允许值(mm)检验方法柱基基坑基槽挖方场地平整管沟地(路)面基层人工机械主控项目1标高-50+30+50-50-50水准仪2长度、宽度(由设计中心线向两边量)+200

-50+300

-100+500

-150+100—经纬仪,用钢尺量3边坡设计要求观察或用坡度尺检查一般项目1表面平整度2020502020用2m靠尺和楔形塞尺检查2基底土性设计要求观察或土样分析注:地(路)面基层的偏差只适用于直接在挖、填方上做地(路)面的基层

篇3:基坑开挖支护监理控制细则

1基坑施工前必须编制专项施工方案,需经专家论证的必须经过专家论证审查。

2基坑施工方案须经施工单位总工程师批准,并报项目监理机构审查同意。

3深度超过2m的基坑,临边应设置防护栏杆,上下基坑应设有专用通道或登高设施。

4地下水位较高的基坑应有降水措施。

5对地质较差、深度较大的基坑、坑壁支护应有专项方案或措施。

6对毗邻基坑的建筑物、构筑物、管道、高压线路等应有防范措施。

7基坑上下周边应设置有效的排水系统。

8未经验算或采取保护措施,禁止在坑边堆土、存放材料或机械设备,通行车辆。

9进场施工机械应经查验,司机须持证上岗,作业区应设警示标志。

10土方开挖

(1)所有施工机械进场后应经有关部门检查验收,并确认合格(查记录);

(2)挖土机司机应持证上岗;

(3)当机械挖土与人工挖土(清理、修坡)配合操作,人员不得进入挖土机作业半径内,必须进入时,应停机;

(4)挖土机作业位置的土质及支护条件,必须满足机械作业的荷载要求,机械应保持水平位置和足够的工作面;

(5)挖土程序必须符合专项施工方案,并不得超挖。

11基坑工程施工过程中应对基坑支护变形(包括支护体系的变形和坑外地表的变形)进行监测。同时应对基坑毗邻建筑物和重要管线沉降观测。对所有的深基坑工程,必须编制变形监测方案,并委托有资质的监测单位,对深基坑进行全过程的观测,检测数据要及时与设计文件要求比对,若变形值超过设计预警值时,应立即停止施工,由建设单位组织相关单位调整方案,必要时应启动应急抢险预案,杜绝重大险情的发生。

12基坑工程施工的作业环境:

(1)人员作业必须有安全立足点;

(2)交叉作业、多层作业上下应设置隔离层;

(3)光线不足的场所应设置足够的照明;

(4)电器应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

(5)当支撑采用钢筋混凝土且用土模施工时,应检查挖土时支撑掏空后底模是否仍浮粘在支撑底面,若浮粘有底模等杂物必须采取措施清除。

13深基坑支护时严格控制预应力锚杆和土钉墙支护体系的应用。如果待建深基坑工程的场地内有淤泥、强风化岩层、丰富地表水、相邻建(构)筑物、地上(下)管杆线安全距离过近等危及安全的因素时,严禁使用土钉墙作为主要支护体系,必须使用桩锚或其他可靠度更高的体系,预应力锚杆和土钉墙只能作为辅助支护。

14深基坑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汇总施工技术资料,监理单位提交深基坑工程施工质量专项评估报告。

15深基坑工程施工完成后,建设单位应组织相关单位进行深基坑工程专项验收,并及时通知市质安监站。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不得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