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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店营销部管理制度

2024-07-10 阅读 1352

某酒店营销部管理制度:

1、严格按照《员工手册》履行职责。

2、思想端正,责任心强,视酒店利益为第一位。

3、礼貌待人,诚心待客,维护酒店形象。

4、提高警惕,严格保持酒店机密,杜绝外泄。

5、加强学习,不断创新,富有理想。

6、爱护公物,维护酒店财物安全。

7、尊重领导,服从酒店的内部安排。

8、遵守考勤制度,工作时间内严禁办理私事。

9、主动与相关部门加强沟通,发现问题,协商解决。

10、未经领导同意,严禁私自宴请,否则费用自理。

篇2:酒店营销部管理意见

酒店营销部管理意见

1、建议研究一套全酒店电脑管理客户的详细档案,各营业员也应建立个人电脑客户资料,离职时交回酒店,否则不能结算工资。

2、建立研究一套营业部怎样协助娱乐、餐饮、客房三大营业收入部门利用酒店场地进行营销推广方法。

3、建议建立一套销售人才培训简易教材与营业员成才培训程序。

4、建议营业部研究一个专题活动“酒店推广一齐做”怎样进行全酒店各个部门员工都能一齐参与活动。

5、建立研究一套“客户消费累加优惠方案”试行。

6、建议研究一套几间**酒店给客户消费联合优惠方案试行。

7、建立每月营销推广工作总结,特别重视挖掘营销推广典型事例加以分析。使营业员从中得到启发,提高营销推广水平,并在《**通讯》发表。

8、建立一个关系网,了解和研究周围酒店的营销策略和动向。做到知已知彼,针锋相对,提高自己竞争力。

9、建议各酒店独立做一份较详细、有特色的宣传画册存放其他酒店,并设计一封面把几本酒店画册放在一起组成**酒店宣传画册。

10、建议营业部在管理公司指导下,每年12月前完成下一年度营业计划书(营销计划与推广计划)交总经理审批,上交一份给管理公司。

11、设计营销独特产品:A、公务客人组合产品;B、会议组合产品;C、家庭住宿组合产品;D、蜜月度假产品;E、婚礼组合产品;F、淡季度假产品;G、特殊活动组合产品。

篇3:酒店营销部员工工资计发办法

酒店营销部员工工资计发办法

【工资构成】

工资总额=基本工资+效益工资+辅助工资+奖金提成

【工资项目的说明】

1、基本工资:此工资为保底工资,不受效益影响,同日常出勤挂钩。根据岗位与工作职能不同制定以下基本工资标准

经理级:1000元/月

主管级:500元/月,

员工级:350元/月

试用期员工:500元/月(试用期员工无效益工资,三个月内累计销售10万元以上即可转正,转正后享受营销员待遇。)

2、效益工资:根据酒店下达的月销售及回款任务计发效益工资。为确保酒店正常经营,对效益工资的考核办法做如下规定:

(1)各级销售人员效益工资标准:

经理级:200元/月

主管级:400元/月

员工级:营销代表:400元/月

一级营销员:350元/月

营销员:300元/月

(2)个人销售或回款任务其中任何一项低于70%,将不再不发放效益工资;

(3)个人销售及回款任务完成均超过70%,按照销售任务及回款任务实际完成比例发放效益工资(销售和回款任务各占效益工资总额的50%);

(4)超额完成销售任务及回款任务,超额部分按照酒店有关奖励细则计发奖金提成。

3、辅助工资:

(1)店龄工资:20元/月,按照员工手册规定发放;

(2)车补:100元/月(以公交卡形式发放);

(3)通讯补助:按酒店规定以现金形式发放。

4、奖金提成:

按照部门整体销售或回款任务的实际超额完成比例发放奖金提成,个人提成分配方案由部门商定,报人力资源部和财务部审核,总经理批准。

(1)超额完成当月销售任务10%以内按1%予以提成,超额完成11%―20%按1.5%予以提成,超额完成21%以上按2%予以提成;

(2)超额完成当月回款任务的按0.5%予以提成;

(3)营销部经理的奖金按照部门奖金总额的15%予以发放,另外奖金总额的5%做为部门活动经费;

(4)凡采取特殊方法争取的营销收入款项(领导介绍或亲自安排)可以计入营销部的整体销售任务,但不再计入提成基数,不再计提奖金。

(5)凡通过特殊方法回收的应收账款(酒店领导出面协调、抵账业务、财务催款及通过非营销部渠道回款等)可以计入营销部的整体回款任务,但不再计入提成基数,不再计提奖金。

(6)如部门未完成整体销售或回款任务,但完成个人销售或回款任务,则个人奖金提成按照部门整体销售或回款任务的实际完成情况按比例予以发放;

(7)在结算应收账款时,如收回账龄超过一年的实属呆、坏、死账的且折让比例在10%以内的,按实际收回款项的2%―5%加计发个人奖金,此部分回款不再计如部门任务。

营销所有奖罚均在当月发放工资时兑现。

5、呆、坏、死账处理意见:

(1)对于呆坏账的时间界定,以超出1年为限;

(2)营销人员(协议负责人)对所签单客户负有账款追回责任。由于营销人员签协议前,未能全面地了解客户信誉及还款能力,造成的呆坏账,营销人员要负有相应的经济责任,协议责任人须承担呆坏账款总额11%的经济处罚。

6、未尽事宜由营销部、人力资源部、财务部协商确定,最后由总经理批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