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修企业汽车进出厂登记制度
汽车维修企业汽车进出厂登记制度
1、车辆进厂送修时,客户应描述故障现象,提供技术档案和行驶证等有关资料。
2、业务接待人员和检验人员应认真听取客户陈述,了解车辆技术状况。
3、车辆进入预检工位,检验人员经过检验确认维修项目,交前台对维修费用进行预核算,然后与客户签订维修合同。
4、车辆进入待修区,等待维修。
5、汽车维修竣工检验合格后,根据工时、材料结算清单结清费用,向车辆托修方提供结算凭证和竣工出厂合格证。
6、建立维修车辆档案。
篇2:汽车进出厂登记制度
1、车辆进厂送修时,客户描述故障现象,提供技术档案和行驶证等有关资料;
2、业务接待人员和检验人员应认真听取客户陈述,了解车辆技术状况;
3、车辆进入预检工位,检验人员经过检验确认维修项目,交本厂财务部门对维修项目进行预核算,然后与客户签定维修合同;
4、车辆进入待修区,等待维修;
5、汽车竣工检验合格后,根据工时,材料结算清单结清费用,向车辆托修方提供结算凭证和竣工出厂合格证;
6、建立维修车辆档案。
篇3:汽修厂车辆进出厂登记制度
汽修厂车辆进出厂登记制度
1、维修车辆进厂维修,由业务部门负责在进厂登记本(或电脑)上做好登记工作,记录进厂时间、车型、车牌号、驾驶员姓名、车辆所属单位、驾驶员报修项目、车辆装备的齐全情况(如有缺件应详细记录)、油箱中存油量等内容。
1.1一般情况下,随车工具等与车辆维修无关的物品由托修方自行保管。如需置于车内,应清点登记并上锁。
1.2登记完毕后双方经手人员共同签字,办理车辆移交手续。
2、业务部门应对进厂车辆进行标识,待修车、在修车、竣工车应分别在不同区域停放,以免发生意外。
顾客车辆由厂保卫部门负责看管。
3、车辆修竣检验合格后,由厂方通知托修人验收付款,然后由业务部门与托修人当面按进厂时登记清单清点交接。交接双方在交接单上签字。交接完毕后由业务部门在出厂登记本中做好记录,并开具出厂证,厂门卫凭出厂证查对车牌号后放行出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