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工程部明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酒店工程部明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1."明火作业"是指工程部机修车间以外的工程明火作业。
2.明火作业者提前一天填写《动焊动火作业申请表》,内容包括:作业内容、作业现场负责人、防护措施等项,交工程总监/经理批准。
3.明火作业前一天将《动焊动火作业申请表》提交保安部,经保安部审核批准后,方可进行作业施工。
4.保安部接到作业申请后,立即勘察现场,提出防护措施和准备防护器械。
5.作业期间,保安部派人到现场监护,密切注意各种情况,发现不安全因素立即停止动焊动火施工。
6.明火作业实行专人操作、专人管理、专人负责,操作人为工程部机修班组指定的机修技工,该技工受过动焊动火的专业培训,持有特殊工种操作证书,其他部门和个人严禁在酒店内私自明火作业。
7.大功率电焊机作业所使用的电源需经过配电领班的批准。
篇2:加油站明火管理制度
1、未经上级部门批准不得自行动火。
2、需动用明火时,要报告上级主管部门,经批准采取可靠消防安全措施后方可动火。
3、站房内不准采用明火取暖。
4、不要采用碰撞产生火花的工具,要使用铍铜合金、铝青铜或黄铜等材料的工具。
5、站内工作人员不得穿着化纤服装和带钉子的鞋。
篇3:CNG加气站明火管理制度
一、各加气站必须参照,《石油库动火安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明火管理规定并严格落实。
二、凡在加气站的爆炸危险区域和火灾危险区域内,使用各种直接或间接明火施工作业,均应按照规定办理《动火票》手续。
三、《动火票》应经主管公司审批,并报法地消防安全部门备案。作业期间,站长应亲临现场指挥,作业现场应临时增设消防器材,安全监护人必须在场。
四、严格执行“三不动火”规定,即“没有批准动火票不动火,监护人不在场不动火,防护措施不落实不动火”。动火完毕,由监护人和动火人共同对现场进行检查和清理。经防火责任人确认后,方可离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