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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工机床对工作场所标准要求

2024-07-25 阅读 4497

一、凡使用有毒的、刺激性的以及易燃物质的工艺过程应放在单独的厂房中,或安排在厂房内专门隔出的地段上,并配备个人防护用品和消防器材。

二、车间里运送原木、锯材、废料的通道应设置消除穿堂风的设施如走廊、门厅、门帘、帘幕等以及防止火灾蔓延的设施如自动防火门、防火防烟挡板、水幕等。

三、在车间内需要安全地到达设备上方的工作岗位时,应安装带防护栏杆和楼梯的天桥。厂房地面和天桥通道应敷设防滑地面。

四、常用的人行通道上不应有设备和管线,其宽度不小于1m。

五、地面以下的传送带要用盖板或栅格状防护板齐地盖上。金属板表面应防滑。栅格防护的缝隙宽度不超过30mm。

六、锯末和废料贮槽应安放在厂房外。

七、凡噪声级超过国家标准规定时,应在建筑、布局上采取降噪措施。

1.高度达6m的大厂房内应安装吸声材料的天花板(矿渣棉吸声板)。又高又长的厂房,如宽度小于高度,则两旁墙上亦应安装吸声板。

2.厂房高度超过6m时,在靠近木工机床的上方安装吸声的吊顶天花板。

3.如果厂房内装木工机床的噪声级很高,而又允许进行远距离操作时,操作人员可在隔音室内工作。

4.根据木工机床的不同噪声强度,适当布置各个设备,也能达到降低噪声级的目的。噪声最大的设备如刨床、圆锯、带锯应与其他设备分开布置。

八、在木工机床设计阶段采取降噪措施。

1.改进刀具。例如改进圆锯片的齿形和结构,木工刨床上采用螺旋刨刀片或分段刀体,螺旋线提升角为72°时,噪声级可降低10dB(A)。

2.圆锯片上采用阻尼措施。

3.改进气流特性。例如,在木工平刨床的唇板上打孔或开梳状槽。

4.选择最佳的吸尘装置,降低空气动力噪声。

5.零部件的减振和隔振。

6.对工件的减振和隔振。

7.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降低主轴转速和进结速度。

8.采用涂覆层、吸声、隔声罩。

9.提高圆锯片、刨刀轴及各种旋转体的平?精度。

10.为了降低圆锯的噪声,如锯口深度不大时,可采用消声装置如铁制消声盘。如锯口很深时,可采用氟塑料制成的弹簧消声器。

11.为降低平刨床空转噪声,可采用开有小孔的定位垫片。

九、厂房内使用电介质加热炉的木材干燥工,其高频辐射电磁场应符合有关规定。

十、厂房内凡对工人有危险的地段,应设安全标志。

十一、工作岗位、通道不应被坯料、成品和废料所阻塞。应在车间内划出专门的场地或在地面上用颜色标出范围存放上述材料。

十二、木工机械应配备局部通风和粉尘接收器。抽风装置应安装在易于维修的地方。

篇2:木工机床操作方法2

(三)木工刨床:

1、工作前用手动盘车,确认刀具转动灵活后才能开动机床。

2、机床开动运转正常后方可刨料。

3、平刨:

(1)应根据木料的宽窄移动防护板。

(2)刨料时要注意检查木料上的节疤是死的还是活的,以免打出伤人。

4、压刨:刨料时要注意木料大头小尾,要根据木料大小予给适当吃力量,最大不得超过5厘米。

(四)木工锯床:

1、圆锯机:

(1)工作前检查圆锯片应安装正确、紧固牢靠。用手动盘车应转动灵活。

(2)锯料时送料进给量不准过大,如因送料过大导致锯片转速减慢时,应立即将木料稍往回撤,待转数恢复后再送料。

2、普通带锯:

(1)工作前应调正锯条其松紧合适,齿顶高出飞轮边缘端面一些。

(2)根据需要调正工作台斜度时,要注意勿碰锯条和卡子,工作结束后要及时将工作台调平。

(3)锯料时送料进给量不准过大,如因送料过大导致锯条转速减慢时,应立即将木料稍往回撤,待转数恢复后再送料。

(4)工作后将上飞轮下降使锯条放松。

3、48"跑车带锯机:

(1)工作前做到:

①调正锯条使其松紧合适,齿顶高出飞轮边缘端面20毫米。

②上下轧头有硬木块将锯条夹好不使锯条摆动,但不能夹得太紧使锯条发热。

③将上飞轮的木制防护罩门关好。

(2)工作中作到:

①锯料时将调节带锯移动的离合器分开,以备随时调节。

②锯条上应经常擦些煤油或水,使其润滑和冷却。

③上轧头滑块应移到上轧头距离所锯木材50~100毫米处。

④应根据所锯木材体积大小,质地软硬而决定跑车速度。

⑤圆材锯方料时只要扎上钓就可以了,圆材锯薄时必须上下钓一起扎。

⑥当木材锯去边皮或一块木板后,跑车再退回时要防止木材因变形而碰撞锯条。

⑦当木材锯到中途发生故障,跑车要退回来时,应将装在跑车架上制止木架移动的操纵杆握住不使木架移动。

⑧不准在机床一动时加注润滑油或紧固螺栓等工作。

⑨机床停止使用或跑车上料时,应将跑车操纵杆控制器控制住。

(3)工作后将上飞轮下降,使锯条放松。

篇3:木工机床操作方法1

一、凡固定有专人操作的木工机床,操作者必须经过考试合格,持有本机床的《设备操作证》方可操作;没有固定专人操作的木工机床,使有人员亦应持有该机床的《设备操作证》方可使用机床。

二、认真执行下述木工机床通用规定:

(一)工作前认真作到:

1、固定有专人操作的机床,操作者应仔细阅读交接班记录,了解上一班机床的运转情况和存在问题。

2、检查机床上及工作现场,如有与工作无关的杂物应清除之。

3、检查安全防护装置应齐全完好。无防护装置的机床不准操作。

1、检查操作应处于非工作的位置上。

2、检查电器配箱应关闭牢靠,电气接地良好。

3、检查润滑储油部位的油量应充足、密封良好。油标、油杯、油嘴等应齐全,安装正确,油眼无堵塞。按润滑图表规定进行加油。

4、停车一个班以上的机床应作空运转试车,确认运转正常后方可工作。

(二)工作中认真作到:

1、固定有专人操作的机床,操作者应坚守岗位,认真操作,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离开机床时要停车,切断电源。没有回定专人操作的机床,使用人员有完机床后,应停车,切断电源。

2、刀具、木料应装夹正确,紧固牢靠。

3、传动及进给的机械变速,必须在刀具离开工件后停车进行。

4、注意木料不得有铁钉,严防损坏刀具。

1、密切注意机床的运转情况、润滑情况、温升情况、声音情况,发现有任何异常现象,应立即停车检查,排除故障后再工作。

2、机床发生事故时应立即停车,保持事故现场,报告有关部门分析处理。

(三)工作后认真作到:

1、将操作手柄放到非工作位置上,切断电源。

2、擦净机床,清扫工作场地。

3、固定有专人操作的机床,操作都应将班中发现的机床问题填到交接班记录本上,做好交班工作。

三、认真执行下述木工机床的特殊规定:

(一)木工车床:

刀具应装在可调节的刀架上或手握着紧靠在刀架上进行车削,不准悬空有的拿着车削。

(二)木工铣床:

1、工作时要待主轴运转正常后才能进刀铣削,使用大直径铣刀时应开慢车铣削。

2、主轴升降不宜过快,吃力深度不宜过大,手动进给要均匀。

3、需要主轴倒转时,须待刀具退离工件,主轴旋转停止后再进行换向。

4、ФM木工铣床,只允许在1320转/分这一速度使用刀头,其余2010、2645、4080

三种转速不准使用刀头进行铣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