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制度大全 > 关于国营工业企业租赁费用财务处理的规定

关于国营工业企业租赁费用财务处理的规定

2024-07-25 阅读 3280

(1985年6月30日财政部批准发布)

近几年来,租赁业务的发展,对帮助中小企业采用先进技术、进行技术改造起了有益的作用。为了适应租赁业务发展的需要,现对国营工业企业租赁费的财务处理做如下规定:

一、关于通过融资租赁方式租入的机器设备。

l.企业通过融资租赁方式租赁机器设备,应向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经营租赁业务的公司和入。企业的租赁项目,应列入技术改造计划、并报经主管部门和同级财政部门批准。

2.租赁设备的租赁期限应参照国营企业各类固定资产折旧年限确定。折旧年限在10年以上的(含10年),其租期应不低于该类设备折旧年限的百分之五十至百分之六十,折旧年限在10年以下的,其租期应不低于该类设备折旧年限的百分之六十至百分之七十。租入的设备,应按国务院国发1985)63号文件颁发的《国营企业同定资产折旧试行条例》的有关规定,计提折旧。

3.租赁设备所需租赁费(包括和货手续费、利息以及构成固定资产价值的设备价款、运输费、途中保险费、安装调试费,下同),应首先用该项设备提取的折旧基金和企业的更新改造资金、生产发展基金等企业自有资金支付。不足部分按不同情况分别处理:属于租人成套生产线设备的项目,可在缴纳所得税之前用该项目投产后新增加的利润支付;属于租入不便单独计算新增利润的单台生产设备和为管理服务的设备,在不减少企业原有上交利税的前提下,可分期摊入成本(费用)。租赁费用项目新增利润支付或直接列入成本(费用)的,企业编报年终决算时应单独予以说明,经同级财税部门审查后列报。设备的租赁费全部用企业的自有资金支付的,租赁期限可不受本规定限制,由承租单位与租赁公司商定。

4.在租赁期内,对租入的设备,应视同国家同定资产进行管理。租赁期满,按合同规定设备所有权转归承租单位后,转为国家投资的固定资产。

二、企业由于生产需要,临时租借的少量机器设备所付的租赁费,可从成本(费用)中列支。

三、本规定从1985年1月1日起执行。我部1982年颁发的(82)财金字第473号“关于租赁费用的财务处理的暂行规定”同时废止。

篇2:关于国营工业企业租赁费用财务处理的规定

(1985年6月30日财政部批准发布)

近几年来,租赁业务的发展,对帮助中小企业采用先进技术、进行技术改造起了有益的作用。为了适应租赁业务发展的需要,现对国营工业企业租赁费的财务处理做如下规定:

一、关于通过融资租赁方式租入的机器设备。

l.企业通过融资租赁方式租赁机器设备,应向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经营租赁业务的公司和入。企业的租赁项目,应列入技术改造计划、并报经主管部门和同级财政部门批准。

2.租赁设备的租赁期限应参照国营企业各类固定资产折旧年限确定。折旧年限在10年以上的(含10年),其租期应不低于该类设备折旧年限的百分之五十至百分之六十,折旧年限在10年以下的,其租期应不低于该类设备折旧年限的百分之六十至百分之七十。租入的设备,应按国务院国发1985)63号文件颁发的《国营企业同定资产折旧试行条例》的有关规定,计提折旧。

3.租赁设备所需租赁费(包括和货手续费、利息以及构成固定资产价值的设备价款、运输费、途中保险费、安装调试费,下同),应首先用该项设备提取的折旧基金和企业的更新改造资金、生产发展基金等企业自有资金支付。不足部分按不同情况分别处理:属于租人成套生产线设备的项目,可在缴纳所得税之前用该项目投产后新增加的利润支付;属于租入不便单独计算新增利润的单台生产设备和为管理服务的设备,在不减少企业原有上交利税的前提下,可分期摊入成本(费用)。租赁费用项目新增利润支付或直接列入成本(费用)的,企业编报年终决算时应单独予以说明,经同级财税部门审查后列报。设备的租赁费全部用企业的自有资金支付的,租赁期限可不受本规定限制,由承租单位与租赁公司商定。

4.在租赁期内,对租入的设备,应视同国家同定资产进行管理。租赁期满,按合同规定设备所有权转归承租单位后,转为国家投资的固定资产。

二、企业由于生产需要,临时租借的少量机器设备所付的租赁费,可从成本(费用)中列支。

三、本规定从1985年1月1日起执行。我部1982年颁发的(82)财金字第473号“关于租赁费用的财务处理的暂行规定”同时废止。

篇3:高校医务室管理规定

高校医务室管理规定

  一、针对本校师生员工的健康与全校环境卫生状况,并注意检查总结,及时向学校领导汇报工作情况。

  二、牢固树立为教学、为师生服务的思想,努力做好本职工作。建立学生健康管理工作制度,健全学生体质健康资料,做好学生体质监测评价资料归档存放工作。在体检中发现学生有器质性疾病的,应配合学生家长做好转诊治疗,对学生,加强健康指导和心理卫生咨询。

  四、做好学生一般伤病事故的处理,做好学校运动会等大型*活动期间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和卫生保健工作。

  五、积极做好近视眼、砂眼、龋齿、寄生虫、营养不良等学生常见疾病的群体预防。

  六、认真贯彻《传染病法》,做好急慢性传染病和地方病的预防、控制和管理工作,建立学校疫情报告制度。

  七、面向全体学生,广泛做好卫生保健宣传教育工作,上好健康教育课。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咨询活动,做好青春期教育和青春期卫生指导,普及卫生保健知识,提高学生的卫生素质和自我保健功能。

  培养学生良好卫生行为习惯,定期开展卫生宣传教育工作。

  八、建立和完善学校卫生的各种制度,配合有关部门对学校教学卫生、体育卫生、劳动卫生、环境卫生、饮食卫生及营养配餐等,实施卫生监督。

  九、查找学生因病缺课的原因及时解决。

  十、完成学校领导交办的相关学校医务室卫生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