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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综合岗位职责任职要求

2024-07-25 阅读 6879

物业综合岗位职责

岗位职责:

1、参与制定、修改程序文件、工作指导书和服务标准;

2、按照公司的各项程序文件及各项服务标准,对公司各服务中心的各项工作进行检查,对检查不合格的提出整改意见;

3、对各服务中心落实公司各项程序文件及服务标准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对不符合规定或不规范的行为及时进行纠正,对不合格整改工作进行监督;

4、对各服务中心管理人员进行业务指导,对管理人员实际操作中的遇到的困难进行指导并协助其解决;

5、提出奖、罚动议,执行奖罚规定;

6、对各服务中心负责人进行绩效考核,对设备主管、管理员、员工的工作绩效进行复评;

7、对公司员工进行程序文件、工作指导书、服务标准、行业规范进行培训。

任职要求:

1、专科以上学历,物业管理、工商管理等相关管理学专业优先考虑;

2、有5年以上物业管理经验,对物业人力资源管理、品质管理有一定见解;

3、具备较强的亲和力,深入一线,意向在物业行业长远发展。

物业综合岗位

篇2:项目物业接管综合验收办法

项目物业接管综合验收办法

1、规范物业管理交接验收接管工作,维护企业利益,依据《物业管理条例》、《NJ市物业管理办法》、《NJ市新建住宅小区(大厦)物业管理配套设施综合验收办法》及公司ISO9000体系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2、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全委项目的交接验收

3、综合验收小组由经营班子成员任组长,从综合管理部、市场发展部、工程管理部及A类项目中各选派1~2名专业技术管理人员任组员,项目管理处为主要配合。

4、接管综合验收的内容包括以下内容:

第二条给排水系统及配套设施、资料

第三条污水处理系统、资料

第四条消防系统及配套设施、资料

第五条供气房设施、资料

第六条空调系统及配套设施、资料

第七条电梯及配套设施、资料

第八条变配电系统及配套设施、资料

第九条防盗监控系统及配套设施、资料

第十条电话、通信、有线电视、宽带网络等设施及其配套

第十一条其它智能化系统、资料

第十二条室外行车道路、停车场配套设施及标识

第十三条绿化及其养护设施

第十四条垃圾中转或处理设施

第十五条房屋本体及每户单元

第十六条楼幢户编号及邮政设施

第十七条物业管理用房

第十八条宣传告示栏及其它公益性文体设施

第十九条各专业部门验收资料

5、接管验收程序

第二条发展商在物业交付前15天向物业公司书面提出接管验收申请

第三条综合管理部接到申请首先确认其是否符合接管验收前提要求

不符合接管验收前提要求的,通知发展商暂不予以验收交接,并说明理由,提出整改要求。

符合接管验收前提的,组织相关人员组成验收小组,按照双方约定的时间依据验收标准对物业进行接管综合验收。

第四条公司经营班子负责验收结果的审批

第五条验收合格的,在验收结束后5天内向发展商出具验收合格通知,并由验收小组代表公司办理接管手续,管理处负责现场主要协助。

第六条验收不合格的,在验收结束后3天内向发展商发出整改通知书

第七条整改结束后,由发展商提出申请,约定时间后再次复验

6、不符合接管验收前提要求及验收(复验)不合格的物业,公司不予以接管;确实需要接管的,可在协商的前提下先与发展商进行岗位交接。

7、物业接管验收的前提

第二条小区(大厦)的所有建设项目全部施工完毕,并经过竣工验收合格,验收资料齐全

第三条住宅小区(大厦)的所有建设项目应按照规划、设计的要求建成并满足规划设计的使用功能

第四条消防、安全、供电、供气、给排水、卫生、绿化、道路、电信等主要设备设施正常使用并符合相关规定,相关验收证明齐全

第五条通过质监站的《综合配套设施验收》,验收证明齐全

第六条临时设施、施工机具、建筑构件、建筑垃圾、废料等全部清运完毕,室外无架设临时管线

第七条施工单位及施工单位已完工退场,不再占用小区(大厦)内房屋且临时施工用房已拆除

第八条绿化已按要求种植

第九条主要机动车非机动车停车场已按规定配置,室外道路建成并保持通畅

第十条共用区域垃圾中转站(箱、桶)已按规定配置

第十一条共用部位消防设备设施及信报箱已按规定配置

第十二条合同中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

8、物业接管验收的标准

第二条公司管理处工作手册《房屋本体接管验收规程》、《公共配套设施设备验收规程》、《物业资料接管验收规定》

第三条《NJ市新建住宅小区(大厦)物业管理配套设施综合验收标准》

第四条国家另有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

9、旧物业的接管验收参照此办法执行

设备故障报告制度

1、为加强管理处/中心设施设备的管理,保障设施设备的安全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2、本规定中的设备故障分为一般故障、重大故障和事故三类。

一般设备故障是指维修费用较少,基本不影响业主使用的设备故障。

重大设备故障是指影响面广,停机时间4小时以上的故障。

设备事故是指设备重大毁损,影响极大或因设备故障造成人员伤亡。

3、管理中心/处发生设备故障的,应及时处理,抓紧时间恢复。

4、管理中心/处发生一般设备故障的,由管理中心/处直接处理,处理结果、过程报公司备案。

5、管理中心/处发生重大设备故障的,应在2小时内向公司工程部报告,发生设备事故应立即向公司报告。

6、发生重大设备故障和设备事故的,公司应成立事故调查组,按ISO9000体系进行调查处理。

7、发生人为重大设备故障和设备事故的管理处/中心不得申报当年度先进集体。

篇3:物业综合维修岗位工作职责

1、严格履行维修工职责及各项规章制度,维修、保养好项目公共设备,确保设施运行正常。对商铺报修及时、热情、服务周到,保证修理质量,防止发生安全事故。

2、按时上下班,佩带工作卡,按要求着装,仪表端庄,精神饱满。

3、管理好各项设施管线及设备的保养及维修,并作好日常的清洁、保养及巡视检查,并作好记录。

4、文明礼貌服务,随叫随到,凡事不得推诿扯皮,为商铺排忧解难。

5、团结协作,维护公司信誉,爱护项目财产,工作认真负责。

6、负责管理区域内各项维修、检查等工作。做好下水管道维护、疏通及雨水井检查工作。

7、完成对分管区域日常巡场检查工作。对重点设备、设施、水表、阀门及电机等每天必查。

8、按项目规定的时间,分批开启、关闭分管区域设备电源,并协助清场。

9、熟悉项目内自来水网络走向,水阀门、水表的位置和数量,并会正常维修操作。

10、对露天设施设备每年要除锈刷漆做好保护。

11、负责对商铺装修的现场设施部分按物业管理中心各项标准进行管理、监督及验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