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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管理制度(精选)

2024-07-30 阅读 4302

第一篇:生产管理制度意见

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意见征求

为了进一步加强项目工程施工的安全管理,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做到“安全生产,警钟长鸣”,加强安全教育、严格规章制度、确保安全生产、提高项目部全体成员的安全责任意识,全面实现项目工程安全、优质和高效完成的目标,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遵照《中交一公局第三工程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结合本工程实际,制定办法。

为了实现安全生产总目标,安全“零”事故的前提下,保证项目工程进度,现制定德商高速公路范县段tj-4标《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及《附件》。确定各部门负责人的责任,积极履行《安全管理办法》中的义务。如发现有违反《办法》中规定,将给予严肃处罚。

中交一公局第三工程有限公司德商高速公路tj-4标

第二篇:文明生产管理制度

文明生产管理制度

(一)上岗操作人员,一律要穿好厂服,正确配戴厂证和防护用品,才能上岗操作。不准赤膊、赤脚、散发、穿拖鞋上岗。

(二)不准在车间进食或吸烟。

(三)工作时不能离岗串岗,不准在岗位睡觉、躺卧及聚众玩耍,不准看杂志、书报及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四)各生产车间和设备、工具工作台、地面及周围道路、排水沟等,要经常保持整齐清洁,不能随意乱丢杂物。

(五)通风除尘装置要定期清理,下班时车间要进行大清扫,清扫的垃圾和废纸必须放到指定地方进行处理。注意公共卫生,使厂容厂貌保持美观整洁。

(六)下班后要搞好个人卫生,工作服要勤洗勤换,加强营养,保证精力充沛,身体健康,更好地做好工作。

(七)对违反本制度或因此而发生事故的人员,给予行政或经济处罚。

(八)遵纪守法,执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注意仪容仪貌,礼貌待人,做一个文明职工。

第三篇: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xxxx公司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生产工作的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进公司事业的发展,根据有关劳动保护的法令、法规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贯彻执行总经理负责制,各级领导要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生产要服从安全的需要,实现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

第三条对在安全生产方面有突出贡献的团体和个人要给予奖励,对违反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造成事故的责任者,要给予严肃处理,触及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论处。

机构与职责

第四条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是公司安全生产的组织领导机构,由公司领导和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组成。其主要职责是:全面负责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研究制订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和劳动保护计划,实施安全生产检查和监督,调查处理事故等工作。安委会的日常事务由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安委办)负责处理。

第五条公司下属生产单位必须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对本单位的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制订安全生产实施细则和操作规

程。实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贯彻执行安委会的各项安全指令,确保生产安全。安全生产小组组长由各单位的领导提任,并按规定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各机楼(房)、生产班组要选配一名不脱产的安全员。

第六条安全生产主要责任人的划分:单位行政第一把手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分管生产的领导和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员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主要责任人。

第七条各级工程师和技术人员在审核、批准技术计划、方案、图纸及其他各种技术文件时,必须保证安全技术和劳动卫生技术运用的准确性。

第八条各职能部门必须在本职业务范围内做好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

第九条公司安全生产专职管理干部职责:

1.协助领导贯彻执行劳动保护法令、制度,综合管理日常安全生产工作。

2.汇总和审查安全生产措施计划,并督促有关部门切实按期执行。

3.制定、修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对这些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经常深入现场指导生产中的劳动保护工作。遇有特别紧急的不安全情况时,有权指令停止生产,并立即报告领导研究处理。

5.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协助有关部门搞好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和专业培训。

6.对上级的指示和基层的情况上传下达,做好信息反馈工作。

第十条各生产单位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员要协助本单位领导贯彻执行劳动保护法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处理本单位安全生产日常事务和安全生产检查监督工作。

第十一条安全员要经常检查、班组人员遵守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做好设备、工具等安全检查、保养工作。及时向上级报告安全生产情况。做好原始资料的登记和保管工作。

第十二条职工在生产、工作中要认真学习和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爱护生产设备和安全防护装置、设施及劳动保护用品。发现不安全情况,及时报告领导,迅速予以排除。教育与培训

第十三条对新职工、临时工、民工、实习人员,必须先进行安全生产的教育才能准其进入操作岗位。

第十四条对从事特殊工种人员,必须进行专业安全技术培训,经有关部门严格考核并取得合格操作证(执照)后,才能准其独立操作。对特殊工种的在岗人员,必须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

设备、工程建设、劳动场所

第十五条各种设备和仪器不得超负荷和带病运行,并要做到正确使用,经常维护,定期检修,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陈旧设备,应有计划地更新和改造。

第十六条电气设备和线路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规定。电气设备应有可熔保险和漏电保护,绝缘必须良好,并有可靠的接地或接零保护措施;

第十七条。劳动场所布局要合理,保持清洁、整齐。并有一定的防护设施。

电信线路

第十八条电信线路的设计、施工和维护,应符合邮电部安全技术规定。凡从事电信线路施工和维护等工作人员,均要严格执行《电信线路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第十九条电信线路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安全施工程序组织施工。对架空线路、天线、地下及平底电缆、地下管道等电信施工工程及施工环境都必须相应采取安全防护措施。施工工具和仪表要合格、灵敏、安全、可靠。高空作业工具和防护用品,必须由专业生产厂家和管理部门提供,并经常检查,定期鉴定。

第二十条电信线路维护要严防触电、高空坠落和倒杆事故,线路维护前一定要先检查线杆根基牢固状况,对电路验电确认安全后,方准操作。操作中要严密注意电力线对通信线和操作安全的影响,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作业。不准聘用或留用退休职工担任线路架设工作。易燃、易爆物品

第二十一条易燃、易爆物品的运输、贮存、使用、废品处理等,必须设有防火、防爆设施,严格执行安全操作守则和定员定量定品种的安全规定。

第二十二条易燃、易爆物品的使用地和贮存点,要严禁烟火,要严格消除可能发生火种的一切隐患。检查设备需要动用明火时,必须采取妥善的防护措施,并经有关领导批准,在专人监护下进行。检查和整改

第二十三条坚持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公司组织全公司的检查,每年不少于一次;各生产单位每季检查不少于一次。

第二十四条发现不安全隐患,必须及时整改。第二十五条本规定自发文之日起执行。公司以前制定的有关制度、规定等如与本规定有抵触的,按本规定执行。

xxxx公司

x年x月x日

第四篇:车间生产管理制度

为了本厂的有序发展,员工有个良好的工作环境,特制定如下规章制度,所有员工必须遵守本规章制度。

1.员工应按时上下班,遵守本厂有关的打(刷)卡规定。员工如需提前下班或外出的,应征求主管部门同意并签名的通行证明出厂,违反将按早退及旷工处理。

2.员工午休时(包括其它非工作时间内)不准在车间休息、逗留,违反对其进行警示、罚款。

3.厂内各部门下班后应当关好门窗,关好水电,清除不安全因素。

4.维持厂内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发现打架,闹事,赌博等违法行为,应立即予以制止并汇报有关部门,将对其处50―500元罚款。严重者送交法办。

5.严格执行本厂《考勤制度》《行政制度》及其它工位等有关规章制度,不得代人打上、下班卡,违反者将两人都按旷工一天处罚。

6.车间员工上班期间拒绝私事探访。

7.员工必须无条件服从主管安排,凡无故不服从主管安排,不按时完成领导交办的任务或推诿不办、消极怠工者,除责令停职检查外,第一次罚款50元,第二次罚款100元,第三次罚款200元,超过三次将按自动离职处理,自动离职员工将扣除50%工资,如给工厂造成损失的还将追究其经济责任。

8.员工辞工期不得消极怠工及不服从安排,否则扣除50%工资

9.员工不得在车间吸烟,违者每次罚款50元。如因吸烟而引起重大事故者除需赔偿公司损失外还需负刑事责任。不得在上班时间玩手机,如发现玩手机及戴耳机听mp3将给予该员工每次20元的处罚。

10.如发现员工有盗窃工厂财物(如工具、模具原材料等)或其它员工的物品等无条件开除不计算工资,严重者送交公安局处理。

11.办公室人员上班期间应努力工作,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不打私人电话,不闲聊,恪尽职守。

12.员工上班需按照工厂统一上班时间提前5分钟上班,不得提前下班或者提前在卡钟旁等候打卡,如主管有口头需要安排延迟几分钟则要绝对服从。否则按迟到,早退处理。

13.严禁参与及煽动他人怠工、罢工、打架斗殴及违犯厂规和任何危害社会安定的违法行为。如经发现有此行为的将视情节轻重予以罚款50-500元,严重者送交公安局法办。

14.本厂员工均有责任和义务保守本厂经营秘密,维护本厂利益,未经领导书面批准同意,任何人不得擅自向外泄露本厂所有秘密,否则作盗用和侵权行为论处,如给本公司造成损失的将追究违反者的经济责任。

15.任何员工在其上班时间及厂内出现突发性的个人疾病、非本职业引起的职业病、打架伤亡等非因工受伤均与本厂无关的疾病一律不负任何责任与费用.本厂工人与外人打架,在厂外偷窃等犯罪行为,均属刑事犯罪,本厂不负任何责任。

16.各车间组长及主管在日常工作中应随时监督本部门员工的工作情况,及时纠正处理违反安全生产的情况,并视情节轻重对责任人进行批评,通告等处理。

17.凡一个月无请假、无旷工、无迟到早退、无违反以上条例及其它各项制度者将有勤工奖50元/月。

18.不得请假,如病假需持有医院的证明,请假由部主管批准,请假3天或3天以上需由经理或老板批准,请假一天之内可享有另外两天的休假工资,但当天工资是不计算,无全勤奖;请假超过一天不享有另外两天的休假工资,也无全勤奖。

19.看机人员在上班时间不能打瞌睡、玩手机、听mp3等,要尊守安全操作规定。厂部示

第五篇:生产管理制度

新智皮具有限公司

生产管理制度

目的:为了维持良好的生产秩序,提高劳动生产率,保证生产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订以下管理制度。范围:适应于生产车间全体工作人员。

一、早会制度

1.员工每天上班必须提前5分钟到达车间开早会,不得迟到、早退;

2.员工在开早会时须站立端正,认真听主管或组长的讲话,不得做一些与早会无关的事项;

3.各组组长每天上班必须提前10分钟到达车间组织员工准时开早会;

4.各组组长在开早会时必须及时向员工传达前天的工作情况以及当天的生产计划,时间应控制在15分钟;

5.组长开早会时讲话应宏亮有力,多以激励为主,不得随意批评和责骂员工。

二、请假制度

1.如特殊事情必须亲自处理,应在2小时前用书面的形式请假,经主管与相关领导签字后,才属请假生效,不可代请假或事后请假(如生(请收藏好范文网)病无法亲自请假,事后必须交医生证明方可),否则按旷工处理。

2.员工每月请假不得超过两次,每天请假不得超过两人。

三、清洁卫生制度

1.员工要保持岗位的清洁干净,物品要按规定位置放置整齐,不得到处乱放,组长要保持办公台的整齐干净。

2.每天下班后有清洁工打扫卫生,每月须进行大扫除(公司内的门、厕所、窗户、生产线、设备保养、风扇、饮水机等都须清洁)。

3.卫生工具用完后须清洗干净放在指定的区域,工具由专组专人保管,不得乱丢,倒置、甚至损坏。

4.不得随便在公司内乱丢垃圾、胡乱涂划;卫生间须每天用水清洗。

四、车间生产秩序管理制度

1.员工上班应着装整洁,不准穿奇装异服。必须正确佩带厂牌;

2.服从管理人员的工作安排,完成当天管理下达的工作任务;

3.因为本公司薪资是保底计件,管理安排工序时要合理,不能带有私人情感,而让员工心中有不满情绪,同时也要监督员工的责任心,和工作态度,不可让有浑水摸鱼思想的员工留在公司;

4.上班时,各组收发须及时把物料备到生产线,并严格按照规定的运作流程操作,不得影响工作的顺利进行;

5.员工作业时,不可擅自使用不良材料以及让不合格品流入下道工序,必须严格按照品质要求作业,每道工序必须接受车间品管检查、监督,不得蒙混过关,虚报数量,并配合品检工作,不得顶撞、辱骂;

6.任何裁片不容许堆放在地上,整齐叠放在左右两边台面上,生产中发现不良裁片不能随意丢弃,应该统一交收发换料;

7.所有员工必须按照操作规程(作业指导书,检验规范等)操作,如有违规者,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罚;

8.员工在工序操作过程中,不得随意损坏物料,工具设备等违者按原价赔偿;

9.工作时间离岗时,需经组长同意并领取离岗证方可离开,限时十分钟内;

10.上班注意节约用水用电,停工随时关水关电;

11.下班前必需整理好自己岗位的产品物料和工作台面,凳子放入工作台下面;

12.员工之间须互相监督,对包庇、隐瞒行为不良者一经查处严厉处罚;

13.任何会议和培训,不得出现迟到、早退和旷会;

14.本公司鼓励员工提倡好的建议,一经采用根据实用价值予发奖励。

新智皮具有限公司行政部2014年2月10日

篇2:较大危险因素生产经营场所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制度

具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设备和设施的安全管理在安全生产工作中非常重要,并且不安全状态与不安全行为往往又是相互关联的,很多不安全状态(机器设备的不安全状态)可以导致人的不安全行为,而人的不安全行为又会引起或扩大不安全状态。所以,加强安全管理是非常必要的。安全管理好,可能使不安全状态与不安全行为减少,反之,则会使不安全状态和不安全行为增加;安全管理不好,有时甚至会成为发生事故的根本原因。

《安全生产法》对设备、设施的安全保障要求,做了明确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生产经营场所以及有关的设备、设施,应有完备的安全装置和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有关的安全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维护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有关行业标准的要求,特种设备必须由指定专业生产厂家生产并取得安全许可证才能投入使用;应按有关规定加强对设备、设施的维护与检测管理,淘汰不安全的设备、设施,以确保生产经营场所及有关设备、设施的安全。

1.设备、设施设计与制造的安全保障

(1)生产经营设备、设施应有配套的安全设备或安全警示装置《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凡可产生危险、有害因素较大的场所、部位,都应设置相应的安全防护装置,例如,设备的可动零部件是否设置有相应的安全防护装置,凡人员易触及的可动零部件,应尽可能封闭或隔离。对于操作人员在设备运行时可能触及的可动零部件,必须配置必要的安全防护装置。对于运行过程中可能超过极限位置的生产设备或零部件,应配置可靠的限位装置。

(2)安全设备设计、制造应符合安全标准要求《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安全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测、维修、改造和报废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有关安全设备设计、制造的安全要求,国家或行业部门已颁发了有关的安全标准,设计、制造单位必须执行。

2.安全设备、设施使用、维护、检测的安全保障《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安全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测、维修、改造和报废,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并定期检测,保证正常运转。维护、保养、检测应当作好记录,并由有关人员签字。"根据这条规定,安全设备使用安全保障应包括安装使用方面的空保障和维护、保养、检测、管理方面的安全保障。

(1)设备安装的安全要求设备安装好后,应逐项检查设备的安全状态及性能是否符合安全要求。检查的安全项目包括静态和动态两方面,静态检查项目在设备不运行的条件下进行,如设备表面安全性、安全防护距离等;如控制系统安全性能、可动部件安全防护性能、安全防护装置的工作性能与可靠性、设备运行中尘毒、易燃等的产生情况等。

(2)设备使用、维护保养的安全要求安全设备使用应建立设备使用保养责任制,制定安全操作规程,实行操作证制度,以确保设备的安全正常运行。

(3)设备安全检测的要求安全检测是了解设备运行状况,预测设备运行变化趋势的有效手段,其根本目的是避免安全设备故障或事故发生,保证生产经营安全。

(4)设备的报废与淘汰《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国家对严重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实行淘汰制度。生产经营单位不得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设备经长期运行使用,不断磨损、老化,生产效率、安全性、可靠性不断下降对这些设备就应进行报废处理以避免因设备不安全而引发事故。《安全生产法》从法律上对设备的报废、淘汰制度加以确认,有利于该制度的有效实施。设备报废或淘汰后,任何生产经营单位不得使用已报废、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与设备。

(5)建立设备安全档案设备的档案管理是设备管理的基础性工作,它为生产经营单位设备安全管理提供信息、资料和数据,通过对档案信息资料的整理、分析,可了解设备运行状态,为设备安全检查、检测、故障诊断、隐患整改等提供科学的依据。

3.特种设备实行安全许可证《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使用的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以及危险品的容器、运输工具,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专业生产单位生产,并经取得专业资质的检测、检验机构、检验合格,取得安全使用证或者安全标志,方可投入使用。检测、检验机构对检测检验结果负责。"特种设备是指危险性较大、易发生事故而危及生命安全、对管理有特殊要求的一类设备,如叉车等。对特种设备,国家制定专门的管理规定,实行安全使用证制度,具体内容包括:(1)设计单位、生产厂家具有设计或生产特种设备的许可证。对特种设备,国家通常采用定点生产由具备生产能力的专业生产单位生产,并发给生产许可证,没有取得生产许可证的单位不得生产特种设备。(2)安全使用证。

篇3:机械厂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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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保护从业人员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防止和减少事故的发生,促进公司的发展和壮大,共同构建和谐社会,特制定《山东普鲁特机床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根据国家现行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公司对安全生产管理的规定进行编制,凡在公司管理范围内从事与安全生产活动有关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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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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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公司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总经理任主任,副总经理、总工程师任副主任,各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本级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第一责任人。安全生产办公室管理部,各职能部门根据人员结构成立安全领导小组或设立安全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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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安全生产管理方针、原则、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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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条?安全生产管理方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第五条?安全生产管理原则:?(1).“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原则;(2).“四全”(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全天候)动态管理和安全一票否决制原则;(3).“四不放过”(对发生事故的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广大职工群众没受过教育不放过,安全防范措施不落实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得到处理不放过)原则。

第六条?安全生产管理目标:杜绝因工死亡和重伤事故,轻伤率≤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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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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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条?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1、作为公司法定代表人,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

2、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规,掌握公司安全生产动态,每年组织一次董事会研究安全生产工作,决策并制定公司安全生产方针和目标。在研究制定公司中、长期规划和年度生产经营计划的同时,研究制定安全生产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3、建立健全公司安全生产保证体系,领导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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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条?总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对本公司安全生产实行动态管理,贯彻执行公司安全生产方针和目标,领导本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对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负全面领导责任。

2、建立健全本公司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明确考核指标,组织本公司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工作,并将安全生产考核指标与经济承包指标挂钩,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

3、建立健全公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配备足够的监督管理力量,完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手段,并将安全生产综合管理与监督的经费列入公司财务预算。

4、健全和完善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奖惩办法,保证公司安全生产工作有计划、有目标、有检查、有考核、有奖罚。

5、公司发生伤亡事故后,应组织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研究制定防范措施并组织实施。

6、领导制定并实施公司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健全公司事故应急救援体系。

第九条?安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1、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宣传贯彻公司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2、协助领导组织本公司安全生产活动,宣传安全生产法规,提高全体生产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

3、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检查中,遇有发现重大事故隐患或违章指挥、违章生产时,有权制止违章,停止生产作业,或勒令违章人员撤出生产区域。遇有重大险情时,有权指挥危险区域内的人员撤离现场,并及时向上级报告。

4、有权对进入生产现场的单位或个人进行监督检查,发现不符合安全管理规定的应立即予以纠正。

5、参加生产例会,掌握生产信息,预防、预测事故发生的可能性,提出防范措施。

6、及时为车间主任,技术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改进生产工艺和操作方法提供资料信息,协助主管工程师及时解决生产安全方面的技术问题。

7、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进行事故统计、分析,按规定及时上报,对伤亡事故和未遂事故的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

8、遇有特殊紧急的不安全情况时,有权指令先行停止生产并且立即报告领导研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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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条?技术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1、对生产经营中的安全生产负技术责任。

2、作为技术人员,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负技术管理责任,并主持本岗位的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3、在日常生产技术指导时,要制定、审查安全技术措施,保证其可行性与针对性,并随时检查、监督、落实。

4、主持制定技术措施计划和生产方案的同时,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并监督执行,及时解决执行中出现的问题。

5、认真执行安全技术措施与安全操作工艺、要求,预防生产中因易燃物品引起的火灾、中毒或其新工艺实施中可能造成的事故。

6、参加安全生产检查,对生产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从技术方面提出整改意见和办法予以消除。

7、参加、配合因工伤亡及重大未遂事故的调查,从技术上分析事故原因,提出防范措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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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条?质检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规,落实公司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结合车间生产特点、对本车间安全生产负协查管理责任。

2、对生产现场环境安全和一切安全防护设施的完整、齐全、有效是否符合安全要求负监督责任。

3、日常工作检查时,随同的安全工作随时查验,并及时纠正工人违章作业,认真消除事故隐患。

4、发生伤亡事故要保护现场并立即上报。

5、有权拒绝不科学、不安全的生产指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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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条?库管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1、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对实现安全技术措施必须的材料保证供应,并对进仓库的材料进行验收,符合规定方准提供使用。

2、定期对进库的防护设施进行检查,对腐朽、破损、失修或不合格的材料,及时报废更新,不得迁就和凑合使用,酿成隐患。

3、积极学习安全材料业务知识,为安全生产创造良好条件打下安全生产牢固基础。

4、作好物质材料的防火、防盗、防潮、防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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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条?班组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1、每天上班之前,要进行安全注意事项说明和提示,作业过程中要进行安全巡逻,发现违章或不安全现象立即纠正,并且班后进行安全讲评和总结,并做好每日的安全记录。

2、经常组织班组人员学习安全操作规程,对工作人员进行日常性安全教育,督促班组人员正确使用个人劳保用品,不断提高自保能力。

3、认真落实安全技术交底,不违章指挥,冒险蛮干。

4、经常检查班组作业现场安全生产状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上报有关领导。

5、认真做好新工人的岗位教育、培训工作,在工作过程中,时时对安全进行检查。

6、发生因工伤亡及未遂事故,保护好现场,立即上报有关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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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职能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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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条?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安全生产责任制

1、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宣传贯彻公司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2、制定定期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和方针目标,并负责贯彻实施。

3、研究公司安全动态,组织调查研究活动,编制研究报告,制定或修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负责审查本公司制定的安全操作规程,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协助领导组织本公司安全生产活动,宣传安全生产法规,提高全体生产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

5、组织本公司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工作,定期对各单位主管生产的负责人进行培训。

6、建立定期安全检查制度。公司每年组织一次安全生产施工检查,公司所属各部门应每半月组织一次安全生产检查。

7、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检查中,遇有发现重大事故隐患或违章指挥、违章作业时,有权制止违章,停止生产作业,或勒令违章人员撤出生产区域。遇有重大险情时,有权指挥危险区域内的人员撤离现场,并及时向上级报告。

8、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有权随时进入所辖范围内的生产现场进行检查,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接受检查,检查人员发现事故隐患均由受检查单位负责人组织整改,按时限要求及时反馈整改情况。

9、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有权对进入生产现场的单位或个人进行监督检查,发现不符合安全管理规定的应立即予以纠正。

10、参加生产组织设计(或生产方案)的会审,对其中的安全技术措施签属意见,由编制人负责修改,并对安全技术措施的执行情况监督检查。

11、参加生产例会,掌握生产信息,预防、预测事故发生的可能性,提出防范建议。

12、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进行事故统计、分析,按规定及时上报,对伤亡事故和未遂事故的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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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条?技术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技术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保障在生产中的安全技术措施的制定与实施。

2、对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应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操作规程。

3、参与伤亡事故和未遂事故中技术性问题的调查,分析事故原因,从技术上提出防范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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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条?人事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1、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做好公司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2、组织对新入职的员工及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工作。

3、按照上级有关规定,负责审查安全管理人员资格有权向主管领导建议调整和补充安全监督管理人员。

4、参与伤亡事故的调查,认真执行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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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条?财务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1、根据本公司实际情况及安全技术措施经费的需要按计划及时提取安全技术措施经费,劳动保护经费及其他安全生产所需经费,保证专款专用。

2、按照国家、地方以及公司对劳动保护用品的有关标准和规定,负责审查购置劳动保护用品的合法性,保证其符合标准。

3、协助安全生产主管部门办理安全奖罚款的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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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其它安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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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条?安全例会制度

1、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工作会议,每年召开一次,由总经理主持,主要学习贯彻上级文件,研究制订安全生产方针、目标及分析当前的安全工作,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落实防范措施,并决定有关安全工作重大事宜。对上年度安全工作全面总结和表彰,并且计划部署下年度安全工作。

2、公司设备部应在年度总结汇报安全生产及设备管、用、养修情况,讨论分析安全生产形势及影响安全生产的不利因素,采取有效措施,提前做好预防工作。

3、各部们安全领导小组每月不得少于一次安全生产会议,总结当月安全生产情况,部署下月的工作。

4、各车间要认真组织安全会,车间主任在安排总结工作的同时,要针对本车间的生产工作实际情况,进出安全防范措施和安全注意点,要对生产工作中出现的不安全因素及事故隐患进行分析,解决处理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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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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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新员工三级安全教育

新员工都必须进行公司、车间和班组的三级安全生产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才准许进入生产岗位。其中三级安全教育时间不得少于12个学时。

2、特殊工种教育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则》规定:电工作业;起重机械作业;金属焊接(气割)作业。这些工种必须进行专门培训,持证上岗。

3、经常性安全教育

经常性安全教育由各部们负责组织采用多种多样形式进行。如:安全日、安全周、安全月、百日无事故活动、安全生产学习班、看录像、图片展等形式,力求生动活泼。

4、转岗及复工安全教育

5、职业健康教育

6、工人应知应会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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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1、根据国家《特种作业人员专业性技术考核管理规则》的有关规定,为了加强公司从事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和教育及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和复审工作,提高安全生产技术知识和安全技术素质及实际操作技能,减少和避免工伤事故的发生及职业危害,保障员工的安全和健康,实现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中所指的特种作业人员是根据国家《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的规定,指在劳动过程中,易发生危害和伤亡事故,对操作者本人,尤其对他人及周围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的作业。

3、在本制度中,公司特种作业人员包含以下几个作业内容。

3.1电工作业(含配电工,电气设备的装、运行、检修(维修)、试验工);

3.2金属焊接、切割作业(含焊接工、切割工);

3.3起重机械作业(含起重机械司机,索工,信号指挥工,安装与维修工);

3.4企业内机动车辆驾驶(含在企业内作业区域和生产现场行驶的各类机动车辆的驾驶人员);

3.5登高架设作业(含2米以上登高架设、拆除、维修工);

4、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4.1必须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无妨碍从事本工种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4.2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工作认真负责,遵章守纪;

4.3按上岗要求,技术业务理论考核和实际操作技能考核合格并取得地、市以上劳动行政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做到持证上岗;

5、凡公司需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必须进行培训、考核、发证,操作证到期的人员要按期限进行培训复审。无操作证者,严禁上岗作业。

6、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发证及复审工作,依照有关规定执行。

7、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取证和复审费用,由单位进行支付,由于学员考核不及格需进行补考或再次参加培训复审的费用,由个人承担。

8、特种作业人员要佩证上岗,并要按“操作证”限定的作业内容操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犯规定,强迫非特种作业人员从事特种作业。。

9、《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是从事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证要妥善保管,不准涂改、转借。

10、特种作业人员脱岗一年以上,再上岗时需重新进行安全技术教育,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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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条?安全检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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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检查以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上级部门和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等为依据。以查思想、查制度、查措施、查隐患、查教育、查安全防护、查机械设备、查操作行为、查伤亡事故处理等为主要内容。

公司组织的安全检查以定期检查为主,以查处制度性违章为主要内容,每半年组织一次。各部们组织的安全检查要以经常性安全检查和自查为主,以查操作性的违章为主要内容,每月检查的次数不得少于一次,各级检查都应对检查情况互相通报,检查结果将作为安全评比的主要依据。

各级检查结束后要全面系统地分析总结,针对发现的问题制定限期整改措施,并将整改复查情况及时反馈到检查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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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条?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及处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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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安全生产事故的报告、统计、调查和处理工作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

2、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负伤者或者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直接向部门领导报告,部门领导应在2小时内报告公司安全生产办公室。

3、公司安全生产办公室接到重伤、死亡、重大死亡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报告公司主管领导,由公司主管领导研究采取进一步措施。

4、对于死亡、重大死亡事故,公司主管部门应当立即按系统逐级上报。事故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

(2)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3)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

(4)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

(5)事故报告单位。

5、发生死亡、重大死亡事故的公司应当保护事故现场,并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

6、轻伤、重伤事故,由项目部或分公司负责人组织成立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死亡事故,由公司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7、事故调查组有权向发生事故的公司和有关单位、有关人员了解有关情况和索取有关资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

8、事故调查组提出的事故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经公司主管领导同意后,由发生事故的项目及其主管部门负责处理。

9、因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玩忽职守或者发生事故隐患、危害情况而不采取有效措施以致造成安全生产事故的,或者事故发生后隐瞒不报、谎报、故意延迟不报、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或者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调查以及拒绝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由公司主管部门或者公司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公司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0、在调查、处理伤亡事故中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或者打击报复的,由其所在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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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条?班组安全活动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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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班组长要模范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领导本班组安全作业,认真执行安全交底,有权拒绝违章指挥。

2、班前要对所使用的机械机具、设备、防护用具及作业环境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立即采取改进措施。

3、组织班组安全活动,开好班前安全生产会,并建立记录台帐,每天由作业班长进行记录。

4、班前安全活动记录,应统一集中在现场办公室,以备检查。

5、发生工伤事故要立即向项目部或上一级主管部门报告。

6、遵守劳动纪律,服从领导和安全检查人员的指挥工作时,思想集中,坚守岗位,未经许可不得从事非本工种作业,不得擅自离岗。

7、严禁酒后上班,不得在禁止烟火的地方吸烟。

8、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不得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对违章作业的指令有权拒绝并有责任制止他人违章作业。

9、按照作业要求,正确穿戴个人防护用品。?10、严禁赤脚或穿高跟鞋、拖鞋进入生产现场。

11、在生产现场,行走要注意安全。

12、正确使用防护装置和防护设施,对各种防护装置,防护设施和警告、安全标志等不得任意拆除和随意挪动。

第二十四条?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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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档案室保存的档案,主要供本公司使用。

如其它部门或个人查阅时,须经档案室负责人或档案形成部门领导同意,并仅限于室内阅览。

凡因特殊需要,经批准同意借出的档案,外借时间一般为三周左右,到期仍需继续利用,须办理续借手续。

借出的档案不得转借他人,不得随意涂改、圈划、眉批,不得拆卷,不得增删档案内容或污损档案。

凡外单位或个人查阅档案,须持单位正式介绍信,写明查档目的。安全、公安部门查阅有关档案,须经公司领导批转。

凡复制、摘录档案,须经档案室负责同志。利用档案的单位和个人未经上级主管部门或档案室同意,不得擅自公布档案内容。

借阅档案须办理借阅登记手续,并确保档案的完整与安全。

电话查询档案,只限于一般问题的咨询。档案的储存必须规范、分门别类,标识明确,便于查询。

第六章?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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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五条?公司所属各部门必须层层签订《项目安全目标责任书》,明确双方的职责权限范围,并严格执行公司安全方针和各项规章制度。

第二十六条?当本制度的有关规定与国家法律、法规等要求相互矛盾或抵触时,应依据国家法律法规执行。

第二十七条?本制度下发范围为公司下属各部室、车间等。

第二十八条?本制度由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对本制度的制定有任何异意和建议的请以书面形式上报公司管理部

第二十九条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开始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