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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岗位职责(顾问律师团)

2024-07-30 阅读 8707

1.担任法律顾问,应当为聘请人就有关法律问题提供意见,协助草拟、审査法律文书,代理参加诉讼,调解或者仲裁,办理聘请人委托的其他法律事务,维护聘请人的合法权益。

2.担任诉讼代理人,应当依照法律规定和委托权限做好出庭前的准备工作,按时出庭参加诉讼,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3.犯罪嫌疑人聘请的律师,应当为其提供法律咨询,可以代理申诉、控告,申请取保候审。

4.担任刑事辩护人,应当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5.担任非诉讼法律事务代理人,应当在受委托的权限内完成委托事项,依法为委托人提供法律帮助。

篇2:律师事务所内勤岗位职责内容

内勤负责律师事务所的内部管理,是律师之间、律师与外界联系的纽带,也是律师事务所对外形象的窗口,内勤工作的好坏对律师事务所有直接影响。为此,特制定内勤岗位职责,以便年终考核。

1.内勤人员在正副主任领导下开展工作,并对其负责。

2.负责律师事务所对外出具的一切书面函件,内容真实,不得有错,不得涂改;律师出差带律师事务所空白函件和对外盖有律师事务所公章的非格式函件须经律师事务所主任批准。

3.负责日常接待工作。

(1)填写接待登记本,搞好登记工作。

(2)接听电话、客户咨询,需文明用语,热情大方并告知相关律师的电话号码及联系方式,经客户同意,留下客户的联系方式,以便客户的问题回复。

(3)对司法行政部门和律协布置的工作在职权范I"韦丨内自行处理,无权处理的应向分管副主任或主任汇报,并将处理结果报告相关负责任人。

4.负责本所日常管理工作。

(1)应熟记每位律师手机电话号码(含主管局、市律协分管领导及其管理科)。

(2)及时向律师提供所需的文件资料、枵案及物品。包括:司法行政部门文件、年度的专业报刊、书籍、所里的规章制度、合伙人会议记录、律师会议记录、所里的历史朽案、律师事务所重要文件的记录、照片、影像资料、报纸杂志上的律师事务所的报道、公益档案、荣誉证书、聘用

协议、法律顾问合同、律师个人档案以及所里其他的公共物品。

(3)内勤每天上午8:30之前应将律师考勤簿收回。对律师考勤情况次月5日之前上墙公布。

(4)对收案登记簿、收费登记簿、合伙人会议记录、发票及相关凭证等应专项保管,不得由他人随意翻阅。

(5)每天下午下班之前,将每日报纸分门归类上夹,每月更换。内勤应将办公楼及各律师办公室检查一遍,注意安全防范,水、电等开关是否关闭。

(6)阅览室开放的图书应及时检

篇3:公证律师科工作职责内容

1.拟定和实施全市公证、律师事业的发展规划;协助局领导做好公证、律师等方面的调查研究工作。

2.管理全市的公证、律师工作和法律顾问工作;管理社会法律服务机构;协助搞好公证、律师专业职务评聘工作;协助搞好律师、公证员的业务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

3.负责搞好律师事务所、律师、公证处、公证员的职业道德、执业纪律教育和监督工作;协调市律师协会秘书处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