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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新劳动合同法绩效工资管理

2024-08-01 阅读 7661

“根据员工年度考核结果,对于考核等级为“不合格”的员工,公司可考虑调整岗位;对于年度考核等级连续两年为“不合格”的员工,公司有权选择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类似于这样的规定,以往我们可以从很多企业的绩效考核制度中看到。但随着《劳动合同法》的实施,这样的做法如果不及时调整,企业将面临着法律诉讼的风险。

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一方面要考虑如何提高劳动生产率,另一方面也要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以往,很多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往往考虑后者过少,甚至根本没有考虑到法律因素,忽略了所有规定与措施的底线是国家法律。但随着《劳动合同法》的颁布和实施,人力资源管理将受到很多法律上的限制,这就要求企业必须及时做出相应的调整。

绩效管理是人力资源管理的核心内容之一,《劳动合同法》虽然没有直接对绩效管理作出规定,但由于绩效考核的结果会影响到薪酬调整、岗位调整和解雇等人事决策,这些决策又涉及到劳动合同的履行、变更和解除,所以,《劳动合同法》中有关劳动合同的履行、变更和接触的规定必然对绩效管理体系的设计产生影响。

一、《劳动合同法》对绩效管理体系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实际上,《劳动合同法》对绩效管理的影响主要体现在对绩效不佳的员工处理上。绩效管理应该实现奖优罚劣、盘活人力资源的目的。奖优一般不会出现法律风险,但罚劣尤其是对不合格的员工进行惩处,在《劳动合同法》下,将遇到很多障碍。在以往的绩效管理体系中,对绩效考核结果不佳的员工,企业往往单方面采取调整岗位甚至解雇的方式,但在《劳动合同法》实施后,这种方式已经不能行得通。

《劳动合同法》对企业变更合同予以严格的限制,要求企业与劳动者协商一致,才可以变更合同、并且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对合同解雇也严格限制,只有在法定情形下才能解除终止合同。这种规定有利于保护劳动者免受企业的随意调岗调薪,保证劳动合同的平稳履行,保持劳动关系的稳定。但另一方面,这种规定对企业的绩效管理(尤其体现在考核结果的应用环节)也产生一定的限制。《劳动合同法》严格限制企业变更合同的规定中存在唯一一个例外,即在劳动者被证明不能胜任工作的情况下,企业享有了单方变更劳动合同乃至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这实际上对企业的绩效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必须提供充足的证据证明员工“不能胜任工作”。

岗位调整――必须有理有据

对于绩效不佳的员工,企业在很多情况下会单方面采取调整岗位的做法。将一个表现不好的员工调整到一个更合适的岗位。在这种岗位调整中常常会同时调整劳动报酬。许多企业为此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企业可以根据工作表现和经营需要调整员工的工作岗位。这种做法在原有的法律环境下有一定的操作空间。但在《劳动合同法》实施后,企业调整劳动者工作岗位将受到严格限制。

《劳动合同法》第35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岗位的调整涉及到劳动合同的变更。变更劳动合同要具备的首要条件就是当事人双方的协商一致。任何一方当事人不与对方协商、单方面变更劳动合同的行为都是不合法的。现实中,劳动合同的变更大多由企业提出,企业应当纠正“企业掌握合同变更的自主权”这一错误的合同变更理念,不能单方面强制地变更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只允许在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时,用人单位可以变更劳动合同,重新安排劳动者工作岗位。这就要求企业的绩效考核评价系统必须有充足的证据说明员工“不能胜任工作”。

解雇――必须是正当的,而且是有充足理由的

《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的,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企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根据这一规定,以不能胜任为由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满足三个条件:劳动者被证明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然不能胜任工作。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3条规定,因用人单位作出的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的劳动争议、企业负举证责任。也就是说,解除劳动合同由企业负举证责任,所以企业对不能胜任工作的员工解除劳动合同需要举证证明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负有三次举证义务。这同样要求企业的绩效考核评价系统有充足的证据说明员工“不能胜任工作”,且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后,“仍不能胜任工作”。

另外,《劳动合同法》规定企业在劳动合同中应当约定劳动报酬,这一规定迫使企业必须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工资标准,而且一旦约定,企业不能自行调整,但人力资源管理又需要保证企业在薪资上的自主权,为了在法律规定和人力资源管理之间保持平衡,在具体操作上企业必然会加大绩效加薪、浮动薪酬和长期激励的比例,这也对绩效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二、《劳动合同法》下的绩效管理体系设计

1.绩效计划的制定

绩效计划制定的基础是工作分析。在绩效管理中,对员工进行绩效考核的主要依据就是事先制定的考核指标,而考核指标的内容在很大程度上来自通过工作分析而形成的岗位说明书,借助岗位说明书来制定考核指标,可以使绩效管理更具科学性和针对性。一份清晰的岗位说明书可以让员工清楚自己的岗位职责是什么,本职工作中应该达到怎样的要求,也是在劳动争议中的重要证据。国外有学者曾对绩效考评导致的法律诉讼案件进行研究,找到了1976年来使组织在这类案件中胜诉的6个因素,其中最为重要的因素是,企业必须肯定绩效考评的内容确实基于工作分析,绩效标准与工作相关,考评的内容是具体的工作内容,而不是考评者的意见或者主管的意见。

绩效目标的制定应当与员工沟通,并要求员工确认。企业制定的绩效目标应当明确的告诉劳动者。劳动争议处理中,企业在许多情形下要承担举证责任,如果企业以劳动者没有完成绩效目标对劳动者进行惩处,则首先必须证明绩效目标已经告诉劳动者。企业可以在绩效计划制定及辅导反馈的过程中与劳动者进行沟通,为降低法律风险,企业可以在绩效计划制定及辅导反馈的过程中要求员工签署有关书面文件,以此证明劳动者对绩效目标了解并认可。

绩效指标应该量化或者可行为化,增强考核指标的可衡量性。在考核指标的设计上,企业应避免使用抽象的指标,如“忠诚度”或“诚实性”等,除非可以用量化的数据或可观察的行为去定义它们。在劳动争议中,绩效的量化或行为化分析较易成为法律证据,无法量化或行为化的主观评估难以被司法部门采纳。同时,绩效考核指标应该包含多个相互独立的指标,对于司法部门来说,只有一个笼统模糊的绩效考核指标是不可行的,司法部门一般会要求将这些独立的评价结合起来,分配权重,进而产生一个总分。

2.绩效信息的收集

应重视从多种渠道收集绩效信息。绩效考核是一项鉴定活动,因此一定要讲求证据,要使员工的绩效得到真实而具体的反映,并成为员工行为是否符合绩效标准的最有利佐证,绩效信息收集是一个绩效监控的过程,同时也是为考核收集证据的过程。法律规定的证据包括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证人证言、当事人的陈述、鉴定结论、勘验笔录等多种形式。各种证据之间的证明效力并不相同,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规定,物证、档案、鉴定结论、勘验笔录或者经过公证、登记的书证,其证明力大于其它书证、视听材料和证人证言;证人提供的对与其亲属或者其他密切关系的当事人有利的证言其证明力一般小于其他证人证言。许多企业在劳动争议中让单位的员工作为证人或提供证言,但常常难以得到争议处理部门的认可。因为职工为单位提供劳动、领取报酬,二者之间有一定的利害关系,当职工为单位提供有利证言时,其证明效力较低。由于举证的困难,故企业败诉率较高。在司法实践中,客户意见可以作为判定是否不能胜任的依据,而上级对下级的评估则难以为司法部门采纳。这就要求企业要注意通过不同的信息渠道获得绩效信息,尤其要注意通过第三方如客户、供应商来收集绩效信息。值得注意的是,无论通过何种渠道,评价者与被评价者有着日常的、实质性的接触是非常重要的。而且尽可能地让一个以上的评价者各自独立完成同样的工作绩效评估,这样可以减少个人偏见和错误问题。在司法实践中,由单个评价者决定一项人事行为往往导致企业败诉。

绩效实施过程应当收集辅助材料。由于劳动争议中企业负有举证责任,所以企业在评估过程中应当尽可能收集可以作为证据使用的辅助材料,如员工的绩效报表、客户的投诉信函等。考核开始前可以要求员工提交任务报告或定期述职,所有报告应通过书面形式并有员工签字。业绩不佳的员工在业绩评估中可能会争辩、解释,企业可以要求员工用书面形式做解释辩解,也可以将解释辩解做成谈话记录要求员工签字确认,这些都可以作为争议处理时的证据使用。

绩效数据应当要求员工确认。企业应当要求员工在绩效考核的文件签字确认,这样证明员工对绩效考核的结果予以认可。不过考核结果不佳的员工常常拒绝在考核结论上签字,对此企业可以将绩效考核的过程分为事实调查和性质认定两个环节,在绩效数据收集完成之后无须立即得出考核结论。企业可以先要求员工对收集回来的具体事实和数据予以签字确认,在员工确认基本事实后,企业再依据员工确认的事实得出是否胜任的考核结论。

3.绩效考核方式的选择

表现性评价技术更容易获得法律的支持。在考核方式上,近年来,目标管理、关键绩效指标、平衡记分卡等考核法在我国很多企业大行其道,但企业往往忽视了图尺度考核法、行为锚定法、行为观察量表法等表现性评价技术的运用。实际上,从西方企业的绩效管理发展历程来看,目标管理、关键绩效指标、平衡记分卡等都是战略性的绩效考核工具,他们能够将员工的绩效与整个组织的战略相承接,使得个人绩效的提高能指向组织整个企业的绩效。但是,战略性绩效管理工具的实施离不开表现性评价方法和技术的支撑。许多表现性评价技术如行为锚定法和行为观察量表法通过直接为考评者提供具体的行为等级和考评标准的量表,为考评者建立一个统一的考评标准,它们不仅有利于管理者有效的对员工做出客观的评价,还有利于引导和开发员工的行为。在法律诉讼中,一套科学合理的表现性评价技术体系更容易获得法律的支持和认可。

以员工比较为基础的考核方法有较大的法律风险。以员工比较为基础的考核方法如强制分配法尤其是末位淘汰法,在《劳动合同法》实施的背景下不能获得法律的支持。企业必须明确一个概念,在业绩考核中处于末位不等于不胜任工作。在10个劳动者的竞争中可能10个人都胜任工作,但总有一个处于末位;可能10个人都不胜任,即使处于第一名也不符合工作要求。所以以员工比较为基础的考核方法难以证明员工能否胜任工作,从西方国家的司法实践中可以看到,采取这种考核方法的企业面临较大的法律风险,也频频成为法律诉讼的对象。如福特公司曾经把中层管理人员按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A、B、C三个等级。在一个年份中被评为C级的管理人员将不能获得任何奖金;如果一位中层管理人员连续两年被评为C级,那么这就意味着,此人很可能被降职或解雇。公司每年都会把10%的中层管理人员评为C级。福特汽车公司的这种绩效评价方法使它成为几次法律诉讼的被告。后来,福特汽车公司不得不改变其原有的绩效管理过程中的一些主要内容,其中包括:每年必须有固定比例的管理人员被划为C级,而被划为C级的管理人员不仅得不到任何奖金和绩效加薪,而且还可能失去工作。现在,每年必须列入C级的管理人员下降到了5%,原来的A、B、C三级也被换成了“高绩效者”、“绩效达标者”以及“绩效有待改进者”的说法,并且,那些被评为“绩效有待改进者”的员工还可以得到以帮助他们改善绩效为目的的相关指导和咨询。

4.考核公平性的保证措施

要对管理人员进行绩效考核的培训。绩效考评是高度感情化的过程,在考评的过程中,考评者难免会受到主观因素的影响,导致考评出现偏差。减少考评者主观因素造成的误差的办法就是对考评者进行培训,至少应该向评价者提供关于使用评价工具的书面指导,指导他们如何使用绩效评价系统,其中包括指导他们在作出判断时如何使用绩效评估标准,而不是简单地把它交给考评者,让他们自己去解释如何进行绩效评价。

建立绩效考核的审查与申诉系统。企业的高层管理者应该对所有的绩效评价结果进行某种形式的审查,同时应当建立一种允许员工对他们认为的不公正的评价结果作出申诉的系统,也就是说,在评价结果最终决定前,员工有权利通过书面的或口头的方式对其自身的评价结果进行回顾和评论,企业要为员工建立正式的申诉渠道。

篇2:绩效工资制度

第一篇:绩效工资制度

绩效工资制度的前身是计件工资,但它不是简单意义上的工资与产品数量挂钩的工资形式,而是建立在科学的工资标准和管理程序基础上的工资体系。

绩效工资制度的基本特征是将雇员的薪酬收入与个人业绩挂钩。业绩是一个综合的概念,比产品的数量和质量内涵更为宽泛,它不仅包括产品数量和质量,还包括雇员对企业其他贡献。企业支付给雇员的业绩工资虽然也包括基本工资、奖金和福利等几项主要内容,但各自之间不是独立的,而是有机的结合在一起。根据美国1991年《财富》杂志对500家公司的排名,35%的企业实行了以绩效为基础的工资制度,而在12年以前,仅有7%的企业实行这种办法。

绩效工资制度的基本特点

与传统工资制相比,绩效工资制的主要特点:

1、有利于雇员工资与可量化的业绩挂钩,将激励机制融于企业目标和个人业绩的联系之中。

2、有利于工资向业绩优秀者倾斜,提高企业效率和节省工资成本。

3、有利于突出团队精神和企业形象,增大激励力度和雇员的凝聚力。

绩效工资体系的不完善之处和负面影响主要是:容易导致对绩优者的奖励有方,对绩劣者约束欠缺的现象,而且在对绩优者奖励幅度过大的情况下,容易造成一些雇员瞒报业绩的行为,因此,对雇员业绩的准确评估和有效监督是绩效工资实施的关键。

绩效工资制度的主要内容

绩效工资的计量基础是雇员个人的工作业绩,因此,业绩评估是绩效工资的核心。工作业绩评估手段可以分为正式体系和非正式体系,非正式体系主要是依靠管理人员对雇员工作的个人主观判断;正式体系建立在完整的评估系统之上,强调评估的客观性。

1、评估目标及其制订原则

业绩评估的目的不仅是为付给雇员合理的劳动报酬提供依据,更重要的是发挥雇员个人的能力和创造性,达到雇员个人发展目标与企业发展目标的一致。因此,制定切实可行的评估目标是绩效工资的基础,在评估目标确定中,要遵守以下原则:

1)雇员对评估目标一定要接受认可,业绩评估目标一定要在上下级(推荐打开制度大全:)之间,主管和雇员之间充分交流的基础上制定。

2)业绩测量手段要可靠、公正和客观,评估后,要将规划业绩和实际业绩的差距及时反映给被评估者,达到及时沟通的目的。

3)对非业绩优秀者,要帮助和监督被评估者制订完善的计划,根据计划有针对性的进行培训,或提供改进的条件,达到鞭策后进的目的。

4)对业绩优秀者,不仅要给予外在奖励(增加收入),还要给予内在奖励(提供晋升和发展机会),从内外两方面鼓励优秀者为企业做出更大的贡献。

2、业绩要素

业绩评估要选择一些有代表性的业绩要素,这些要素能够全面、客观的反映被评估者的业绩,也利于评估者做出公正的评价。不同企业在业绩要素的选择上,侧重不同,下表为英国伦敦收入资料局(incomedataservices)1989年做的一项研究,将使用频率最高的业绩要素筛选如下:使用频率高的要素使用频率稍低的要素/与工作有关的知识、能力和技能/工作热情、责任感、工作态度和敬业精神/工作质量及其关注意识/工作数量/处理问题和工作方式的灵活性/独立处理问题的能力和开创性/管理他人的能力/对岗位需要的熟悉程度/出勤和守时情况/确定和实现优先目标的能力/劳动卫生和安全生产意识

此外,在业绩要素的选择上要注意:

1)要和评估方式相结合。

2)避免选择一些与工作关系不大,纯属个人特点和行为的要素。

3)培养关注业绩评估的文化氛围,尽管业绩评估的作用不仅限于工资发放,最终目标是为了激励雇员实现企业目标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3、评估方式

企业业绩评估的方法很多,但先进的评估方法一是体现规范化和程序化的特点;二是注重评估效果,突破为评估而评估,为报酬而评估的传统框架

4、实施条件

业绩工资的实施需要具备一些条件,包括:

1)工资范围足够大,各档次之间拉开距离。

2)业绩标准要制订的科学、客观;业绩衡量要公正有效,衡量结果应与工资结构挂钩。

3)有浓厚的企业文化氛围支持业绩评估系统的实施和运作,使之起到奖励先进、约束落后的目的。

4)将业绩评估过程与组织目标实施过程相结合,将工资体系运作纳入整个企业的生产和经营运作系统之中。

自2014年起,中国开始实施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制度。

第二篇:员工绩效工资制度

员工绩效工资制度

移动pos机一台底价:1400元固定pos机一台底价:800元

有责底薪:

1、月底累计卖出5台pos机底薪为:1000元综合工资为底薪+全勤+车费补助+话费补助+提成

2、月底累计卖出10台pos机底薪为:2014元综合工资为底薪+全勤+车费补助+话费补助+提成

3、月底累计出单一台鼓励奖金为:200元

综合工资为底薪+全勤+车费补助+话费补助+提成

备注:迟到扣50元,旷工扣150元。

第三篇:医院绩效工资制度初探

医院绩效工资制度初探

2014-9-2710:47毛锡锋【大中小】【打印】【我要纠错】

【摘要】公立医院即将实施绩效工资制度,医院现阶段收入状况如何,实施过程中应注意那些问题,采取什么对策,本文对此进行了探讨。

随着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逐渐深入,新医改方案的出台,医疗卫生体系将日趋完善。按照国务院的要求,建立新型的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制度,加强绩效管理,是医院面临的新课题。因此,在实施绩效工资制度中应注意什么问题,绩效工资与绩效管理如何进行有机的结合,是每一个医院管理者必须考虑和解决的问题。

1绩效工资的涵义

根据国务院2014年关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方案规定。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由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和津贴补贴四个部分组成。其中,岗位工资与薪级工资为基本工资,执行国家统一的政策与标准;绩效工资则是收入分配中“活”的部分,按照工作人员的业绩和贡献大小,拉开收入分配差距。

公立医院实施绩效工资的目的就在于充分调动工作人员的积极性,激励工作人员努力做好本职工作,为广大患者提供优质的医疗卫生服务,使广大患者能够在医改中得到更多实惠。医院的绩效工资要和医疗服务收入紧密挂钩,这就要求医院根据专业技术、管理、工勤等岗位的不同特点和要求,实行分类考核,建立完善的绩效管理体系,真正体现按“绩效分配”的原则,有效实施绩效工资制度,有利于充分挖掘工作人员的工作潜力,有利于管理目标的实现和医院可持续发展。

2医院收入分配的现状

目前,公立医院工作人员的工资收入大体上分为基本工资、奖金两部分,其中,基本工资是按照国家规定,根据工作人员职务与级别的不同,执行国家统一的政策与标准。奖金是作为医院内部分配的薪酬,其考核与分配方案由各医院自行制定,尽管在奖金分配方案上提倡拉开档次多劳多得,但实际上多数医院的奖金分配基本上还是“大锅饭”,各科室由于效益不同奖金也不一样,但同一科室的人员,多是按人头平均分配,对关键岗位和成绩突出的工作人员虽然在奖金分配上有所倾斜,但力度不够,起不到激励的作用。另外,医院的经济效益与医疗服务收入密切相关,由于各医院效益有别,造成医院工作人员之间工资收入差距较大,加之缺乏科学的激励机制和完善的分配制度,因此,导致一些医院出现技术骨干不安心、工作积极性不高、服务效率低下、资源利用率低、患者满意度下降等一系列问题,因此,实施科学的绩效管理与绩效工资制度,是每一个医院管理者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3医院绩效工资分配中存在的问题

3.1对绩效管理认识不足

部分医院领导对绩效管理的认识不足,认为绩效管理只是针对员工个人进行绩效管理,缺乏对医院、科室、部门绩效管理的计划、考评、分析与改进。将绩效管理简单的认为是奖金的分配方案,因此,导致绩效管理工作流于形式,使之失去了激励工作人员持续改进工作并最

终实现医院战略目标的效用。

3.2绩效指标量化困难

医院不同于企业,产品质量有严格的技术标准和实物样品,表述比较准确,易于把握。而医院是特殊的服务行业,其医疗质量、服务质量、病人满意度、贡献大小、部门效益等相关因素很难量化,也没有统一的标准,许多指标的评价需要患者的参与。因而,医院在绩效指标分解上存在着量化困难,往往是指标制定较详细,落实难。

3.3考核尺度难以把握

医院具有岗位构成复杂、绩效管理面广、指标量化困难等特点。加之医院管理模式一般是按行政职能科室、临床一线科室、辅助检查科室、后勤保障科室划分的,工作性质、收入渠道、效益程度差别较大。如绩效考核指标制定不当,核算方法不妥,将导致绩效工资分配不合理。绩效考核是绩效管理的重要环节,也是绩效工资分配的主要依据,直接牵涉到工作人员的切身利益。如何平衡各部门关系,激励全员斗志,是医院管理层需要认真研究的问题。

4医院实行绩效工资制度的措施

4.1提高对绩效管理的认识

绩效管理对医院发展壮大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绩效管理与考核有利于对各部门及全体工作人员进行科学、合理、公正的评价;有利于人力资源决策和薪酬分配;有利于激励全体工作人员的工作热情;有利于医院战略目标的实现,全体工作人员特别是医院的管理者要引起充分重视。绩效工资的分配关系到工作人员的切身利益,绩效考核方案的制定要依据各部门、各岗位的实际情况,既要具有挑战性,又要有科学性。方案制定过严不仅影响工作效率,而且容易挫伤工作人员的积极性,方案制定过松即起不到激励的作用,也失去了绩效考核的意义。绩效考核要与奖惩、晋升、加薪、人力资源配置、教育培训等挂钩,让绩效考核真正起到促进和激励作用。

4.2绩效指标要科学合理

医院战略目标的实现,要通过各部门及全体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绩效指标的制定既要科学合理便于操作,又要有所难度激人奋斗。绩效指标通过层层分解,层层落实,相互监督,定期考核,将整个绩效管理体系与医院、各科室和各岗位绩效管理目标有机的结合起来,增强工作人员服务质量意识,提高医疗技术水平和患者满意度,使医院整体实力得到加强,最终实现医院战略目标。

绩效指标的制定与分解要根据各科室、各岗位特点,公正、客观、实事求是,尽可能量化便于考核。相关职能部门要做好调查研究,确保绩效指标科学合理操作性强。

4.3分配要突出重点兼顾一般

医院各科室、各岗位由于专业不同、性质不同、要求不同、服务重点不同、工作量不同

等,因此,回报也各不相同,有高有低差别较大,但他们都为医院总目标的实现做出了贡献。绩效工资分配要以实际贡献多少、技术含量高低、风险程度大小、工作负荷强弱、管理责任轻重为向导,在绩效考核过程中,按照各科室、各岗位绩效管理目标实施考核。在绩效工资分配上要依据考核结果和工作实际,向重点科室、重点岗位倾斜,同时兼顾一般,使绩效工资分配真正起到奖勤罚懒激人奋进的效果。使工作人员在绩效管理考核中得到组织的认可,实现自身价值。

绩效考核指标一经确定,要保持相对稳定。在实施过程中,随着条件、环境的变化考核指标和内容也会有所变化,相关职能部门应适时对绩效考核情况进行评价,及时补充、修改、完善考核指标和内容,使绩效管理考核更加科学规范。

参考文献

[1]闫大海.《公立医院绩效工资与绩效管理之探讨》,经济师,2014.11.

[2]王步清.《浅谈医院绩效工资考核应注意的问题》,徐州教育学院学报,2014.6.

[3]崔莹.《如何解决公立医院绩效工资分配中的难点问题》,现代商业,2014.8.

第四篇:绩效工资制度

绩效工资制度,是随着企业改革不断深入、发展的里程。经历了85年企业工资改革――取消八级工资制――学习合资企业工资制度――实行现代企业工资制度――乡镇企业照搬国企工资制度――国企学习私企工资制度――国企、私企、股份制各类性质企业工资制度大融合。这样一种历史性地扬弃、整合、融合的演变过程逐渐形成的。它具有历史的先进性和与现阶段生产力发展水平相适合性。虽然,不同行业、不同的生产工艺流程企业,(如:流水线型生产工艺企业;以机器设备主导生产工艺,决定产品产量、质量,工人只起操控机器。由机器主导生产,人只起辅助、操控机器作用型生产工艺企业。等等。)形成了不同的绩效工资考核方法及管理制度。但就绩效工资制度的基本设计理念;基本考核手段;结果指标的基本设计理念和计算方法;过程指标的基本设计方法;它们原理是相通和相同地。现以生产型、由机器主导生产,人只起辅助、操控机器作用型生产工艺的中小企业为例。介绍一下,绩效工资制度的基本设计理念;基本考核手段;结果指标的基本设计理念、计算方法;过程指标的基本设计方法。

一、现阶段普遍施行的绩效工资模式。

1、员工实发工资=固定工资+绩效工资(注:实发工资是指不含“五险一金”实际向员工发放的工资)是现阶段普遍实行的比较先进、适用的绩效工资基本模式。

固定工资=岗位工资+工龄工资+各种福利待遇-个人应缴纳的“五险一金”

绩效工资=按企业绩效工资制度考核发放的工资。

固定工资、绩效工资占实发工资的比例:固定工资占―60%;绩效工资―40-50%;最为适宜。

2、把绩效工资设计成“固定工资+绩效工资”的理念是:

..固定工资中的“岗位工资”可以体现:不同岗位,技术含量不同,责任大小不同,劳动强度不同。在绩效工资考核中得到扣罚工资的概率不同。所取得的报酬不同。

..固定工资中的“工龄工资”可以体现:工龄长短不同,贡献大小不一。所取得的报酬不同。

..固定工资中的“各种福利待遇”可以体现:不同岗位,劳动条件不同,为了工作所付出的支出不同(如:有毒作业岗位、销售人员手机费用),所取得的报酬不同。

..绩效工资是指:按所在岗位绩效工资标准,考核规定。按完成工作任务;安全生产任务;机器设备的一级、优级运转率等考核面前,人人平等,公平、公正、公开地得到的工资。

二、绩效工资标准设计理念和计算方法。

1、企业平均绩效工资标准=企业领导理想中的全体员工最高平均绩效工资。它的总量应该是企业工资总量的45%左右(剔除“五险一金”)。其中,每月按绩效工资制度、规定,考核,平均应扣罚的工资总量,应该掌握在企业工资总量的5%左右。

2、企业绩效工资总量与企业生产产品总量之间关系的计算方法:

企业绩效工资总量=企业机器设备理论设计最高产量*85%。为设定的工资最高点。

企业保本点产量*0%。为设定的工资最低点。

绩效工资的增长速度,必须要与产品的平均利润率增长速度和劳动生产率增长速度相适宜。

3、标准点岗位绩效工资标准:

a、“标准点岗位绩效工资”,是专指这个企业的产品通过这个岗位的员工劳动后,产品便转化为商品。这个岗位的生产量,代表着这个企业的商品生产能力。或者说,这个岗位的生产能力就是这个企业的商品生产能力。在生产型、由机器主导生产,人只起辅助、操控机器作用型生产工艺企业中,这种岗位是唯一性的。我们把这种特殊岗位,设定为:标准点岗位。

标准点岗位绩效工资标准=企业平均绩效工资

计算方法=企业平均绩效工资*100%

b、“标准工资”的确定:

标准工资=标准点岗位所有员工,按照绩效工资制度、规定,考核以后,实际所得到的绩效工资加权平均数+-调整点数。

“调整点数”是指:当按“标准工资*系数”后,计算出的全员绩效工资总量,严重偏离了企业工资总量的“45%”这一原则时,所要做出的必要调整数。“调整点数”平时很少用,只有当标准点岗位员工严重违纪扣罚工资,出现责任设备事故等特殊情况下,才用的上。

4、其它岗位绩效工资标准:(岗位系数标准)

辅助工岗位绩效工资标准=标准工资*

清洁工岗位绩效工资标准=标准工资*

保全工岗位绩效工资标准=标准工资*

工段长岗位绩效工资标准=标准工资*

车间主任岗位绩效工资标准=标准工资*

科室主管岗位绩效工资标准=标准工资*

一般管理岗位绩效工资标准=标准工资*100%

三、施行绩效工资制度的前提和必备条件。

施行绩效工资制度,企业必须具备的前提条件是:-企业具有明确的生产工艺流程,与之相适应的劳动组织,稳定明确。-企业劳动定员、定额管理制度完备。-企业各岗位职责范围、岗位责任制明确、完备。

施行绩效工资制度,企业的必备条件是:必须具备完整、全面的“盘存制度”和手段。否则,无法把企业各个岗位的工作完成情况考核到。产量、质量、消耗、等等指标统计不出来。使绩效考核无依据,绩效工资制度无法施行。

四、各岗位绩效工资制度考核规定的制定。

各岗位绩效工资考核规定,分结果指标和过程指标两部分。管理工作岗位:结果指标占总体考核指标的30-40%。过程指标占总体考核指标的60-70%。执行工作岗位、操作工岗位:结果指标占总体指标的60-70%。过程指标占总体指标的30-40%。

例如:

销售人员岗位:

结果指标__接产品销售订单指标。――这类指标的完成情况考核比重,占

完成产品销售量指标。绩效工资额的60-70%。就是说:结

完成销售额指标。果指标都没能完成,绩效工资将被扣

回款率指标。罚60-70%(以下雷同)

过程指标__安全生产完成情况。

完成领导交办任务情况。――这类指标的完成情况考核比重,

出、入库手续,收、交发应占该岗位绩效工资的30-40%

票等具体工作完成情况。(以下雷同)

操作工岗位:

结果指标__产品产量完成指标。

一等、二等品率完成指标。――占60-70%。

消耗指标。

过程指标__安全生产指标。

工艺上机率。

交接班记录。――占30-40%。

岗位清整洁。

生产计划工作岗位:

结果指标:生产计划完成率。

一等品、二等品入库率。

消耗完成指标。――占30-40%。

工艺上机率。

机器设备生产效率。

过程指标:生产计划调度情况。

盘存、计划统计工作考核指标。――占60-70%。

安全生产、设备完好率、温湿度、清整洁、

等。生产现场环境生活监督、检查情况。

五、各岗位绩效工资制度考核规定的设计理念和原则:

a、所有岗位全部员工绩效工资“系数”的加权平均值等于100%。也就是说:绩效工资总量=标准工资*员工总人数*100%=企业工资总量*45%

b、企业全体员工的工资,随企业产量的高低,上下浮动,最高浮动值为工资最高点的45%。当企业的产量在最高点时,员工能拿到最高工资。当企业的产量才达到保本点产量时,员工只能拿到最高工资的55%工资。

企业员工的绩效工资,随绩效工资考核指标的完成情况,上下浮动。员工只有在100%地完成,结果指标、过程指标时,才能100%地拿到本岗位的最高绩效工资。

当执行工作岗位员工:结果指标全部没有完成;过程指标全部完成时,他只能拿到30-40%的本岗位绩效工资。当管理工作岗位员工:结果指标全部没有完成;过程指标全部完成时,他只能拿到60-70%的本岗位绩效工资

以上是多年企业管理实践中,了解到得企业绩效工资制度梗概。建立、推行绩效工资制度是企业管理实践中的浩大工程。它要求设计者懂得企业生产工艺流程。熟悉劳动定额、定员管理。了解企业供、产、销、财、物、仓库、后勤各

环节的管理程序。它的建立、推行,需要从“一把手”到“统计员”共同高度重视、共同努力方可实行。没有一定的条件和基础,任何人都不可轻言,更改、变动一个企业的工资考核管理办法。

第五篇:岗位绩效工资制度初探

岗位绩效工资制度初探

李洪权沈阳铁路建设监理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

摘要:工资分配制度是企业激励机制的重要内容。工资作为人力资源的价格,其分配是否科学、合理,直接关系到员工的劳动积极性,影响着人力资源的合理配置,进而影响着企业的经济效益和市场竞争能力。本文对工资制度改革的理论做以简述,对岗位绩效工资制度改革方案提出建议。

关键词:工资制度岗位绩效工资工资制度改革方案设计

一、背景

篇3: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

第一篇:浅谈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改革

随着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纵深推进,事业单位原有工资制度已不能适应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如何探索建立既坚持按劳分配、又体现效益和公平原则的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成为当前自上而下亟待解决的一个问题。

一、回顾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历程

建国以来,我国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先后经历了四次大的改革。1956年第一次工资制度改革,完成了分配制度由供给制向职务等级工资制的过渡;1985年第二次工资制度改革,事业单位建立了以职务和工龄为基础的结构工资制;1993年第三次工资制度改革,在事业单位建立起了相应的工资增长机制,并与考核结果相挂钩,进一步体现了收入分配的效能。纵观前三次工资制度改革,都充分体现了宪法规定按劳分配的基本原则,解决了当时事业单位收入分配中突现的问题,符合当时的国情,但吃大锅饭的问题,在三次工资制度改革中都难以破题,个人的业绩、贡献难以在工资中具体体现出来,分配不合理与收入差距悬殊问题依然制约着事业单位内部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玉门教育系统从2014年就开始尝试把基本工资构成中的活的部分(30%的津贴)纳入考核工资,年底根据工作实绩、贡献和考核结果进行二次分配,但这次尝试由于种种原因,逐步流于形式,并未收到预想的效果,反而在广大教职工队伍中造成了一些不良影响,没有把当初设立工资活的部分的调节和激励作用在实际工作中体现出来。

二、实行岗位绩效工资改革对事业单位分配制度产生了积极的影响

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1993年的工资制度已不适应时代发展要求,为了进一步贯彻按劳分配与按生产要素分配相结合的原则,建立与岗位职责、工作业绩、实际贡献紧密联系和鼓励创新的分配激励机制;适应事业单位聘用制改革和岗位管理的要求;进一步增强事业单位活力;以岗定薪、岗变薪变,加大向优秀人才和关键岗位的倾斜力度;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2014年人事部、财政部印发了《关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施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14〕59号),我省结合实际,出台了《甘肃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甘政办发〔2014〕147号)。从2014年7月1日起事业单位全面实施了岗位绩效工资制度,国家对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分配实行总量调控和政策指导,省上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制定相应的绩效工资分配的实施办法。在新的岗位绩效工资分配办法没有出台之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暂时按照“先入轨”的原则,分别套入现职务对应的最低档。虽然我省的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实施办法尚未出台,事业单位岗位总量和结构比例以及专业技术岗位等级比例和任职条件仍未明确,岗位绩效工资制度改革仅处在入轨阶段,但从启动实施岗位绩效工资制度以来,已在我市教育、卫生及其它事业单位的职工中引起了较大触动,并对进一步推动事业单位工资分配制度改革产生了积极的影响:

一是逐步形成了工资随业绩好坏自行调节的新机制。这样就更好地发挥了工资的杠杆作用,有利于充分调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革除干多干少一个样,吃大锅饭的痼疾,充分体现多劳多得、优劳优酬、奖优罚懒的分配原则。二是进一步推进了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加大了事业单位内部管理力度,完善了岗位设置、岗位聘任制、工资基金管理等制度。三是有效地扼制了年度考核中走过场的现象。新的绩效考核办法,将个人业绩、贡献及考核结果与工资挂钩,有助于建立公正、科学、规范的竞争机制和激励机制。

三、通过推行工资与岗位绩效挂钩我们认为应把握好三个环节

岗位绩效工资是以岗位责任为重点,以绩效考核为核心,把职工的工资收入与其工作岗位、绩效挂钩,实行“以岗定薪、薪随岗变”的工资分配制度。各个事业单位根据财政拨款性质和单位效益的不同,纳入职工绩效工资的比例也不一样。我市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实施以来,经过一年多时间的运行,我们认为在岗位绩效工资分配工作中,主要把握好三个环节:

(一)科学制定方案。在教育、卫生及其它事业单位制定岗位绩效工资分配方案时,应广泛开展调研、多方征求意见,紧扣职能、职责要求,研究制定方案。一要细化、量化单位工作目标、考核办法、工资分配方案及各岗位职责。依据我市出台的《玉门市乡镇、政府工作部门、直属事业单位及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绩效评估实施方案》的有关精神,制定本单位的岗位绩效考核细则、岗位绩效工资分配方案,并提交职工代表大会反复讨论,广泛征求意见,确保方案的科学合理性和可操作性。根据《玉门市规范机关公务员津贴补贴实施细则》文件规定,事业单位可参照执行,到2014年我市事业单位职工的津贴将达到平均每人每年18000元,按照财政供给性质和单位效益,我们对教育、卫生、农口和部分自收自支事业单位,职工纳入绩效考核的工资的提取比例进行详细测算,并通过一段时间的运行情况看,认为一般全额拨款单位提取比例占工资津贴部分50%以下比较合适;差额单位为工资津贴部分50%―100%;自收自支单位可实行全额工资浮动。二要突出“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事业单位的每个岗位都是责、权、利的统一体,是科学管理体系的基础,三者相辅相承,在制定完善与之配套的岗位绩效考核细则时,要充分考虑三者的关系。三要抓好目标责任书的落实。领导与分管领导、分管领导与科室主任、科室主任与工作人员层层签订责任书,各司其职,分工协作,将责任分解落实到人。充分发挥全体职工的主观能动性和整体合力。

(二)严格绩效考核。岗位绩效工资分配方案顺利实施的关键是加强内部考核,抓好责任追究,公平兑现奖惩,否则,将形同虚设。首先要成立绩效考核领导小组。研究制定可操作性强的考核办法,按月、季度、年度,对个人的思想品质、业务能力、完成工作任务等指标进行综合考核;其次要做好制度公开。要对分配方案、绩效考核办法、目标责任书、考核结果、运作程序、兑现绩效工资等等,在一定范围内充分公开,阳光操作,要让职工做到心中有数,清楚他们需要做什么才能增加绩效工资,他们的绩效能给自己带来多大的回报,这样才能充分调动大家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

(三)强化监督检查。一是要规范审批程序。根据我市初步尝试的情况,单位实行岗位绩效工资的方案,必须经主管部门和本单位职工大会讨论通过后,报人事部门审核批复;由财政、人事和单位主管部门,根据本单位上一年完成任务情况进行综合评估,确定当年目标任务,人事部门下文批复分配方案和考核办法,并在相关单位的监督下进行考核,最后根据考核情况予以公示。二是要加强部门间的协调配合。财政、人事、监察及事业单位主管部门要加大检查、督查力度,对事业单位申报的岗位绩效工资方案要认真审核、严格把关,每年要进行1到2次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督查、检查工作,对超计划发放、违规乱发钱物的单位给予处罚,并限期改正。三是要做好多渠道,多方式监督。通过公布监督电话、设立意见箱、深入基层走访调查和聘请社会监督员等形式,征求各方面的意见、建议,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四、在实施岗位绩效工资制度的过程中,我们也发现了几个方面的问题

岗位绩效工资制度是市场经济条件下逐步形成的新的工资收入分配办法,在推行过程中难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如果不加以重视,绩效工资制度改革就难以实施下去,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职工思想认识不统一,单位工资收入分配方案很难通过。由于长期受计划经济体制分配观念的影响,部分职工认为自己是单位人,端的是铁饭碗,工资只能涨不能降,按档案工资发工资天经地义;有的职工担心考核方案不合理,竞争不公平,领导会从中循私舞弊;也有一部分职工错误将工资制度改革同市政府搬迁、市上重点工程建设联系到一起,难以同改革大局结合起来,片面地认为是市政府或单位领导的决定,对实行岗位绩效工资存在较大抵触情绪,从而增加了岗位绩效工资方案出台的难度。

(二)岗位绩效评价标准不好把握。如我市农口系统、建设系统事业单位存在职能交叉,单位职能相近,但供给渠道不同(有全额、差额、自收自支),在同一系统不同事业岗位的绩效评价标准难以平衡,推行绩效工资制度不仅工作量大,而且很容易由于内部沟通不畅和各岗位间平?难度大而无法做到公平合理,导致岗位绩效工资难产。

(三)岗位绩效工资制度容易带来职工行为短期化。考核是岗位绩效工资分配的主要依据,在我市教育系统三年一度的全员竞聘工作中,部分职工注重搞人际关系、拉人情票、关系票为追求眼前的考核结果,而忽视了长期责任,注重当前经济效益而忽略长远社会效益,出现以人情关系定考核的现象,而具有真才实学,业绩突出,但不善人际交往的职工考核结果差甚至落聘。

(四)可能造成单位人才分布不合理。收入高的岗位竞争激烈人满为患,收入低的岗位无人问津,导致岗位结构变化,不能适应单位工作的实际需要。

五、为不断改进和完善岗位绩效工资运行机制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一)强化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工资福利涉及广大干部职工的切身利益,全面推行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必须正确地处理好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关系,要深入细致地宣传改革工资收入分配制度的相关政策和意义,破除收入分配中的平均***,树立争先创优的竞争意识和激励机制,消除大家对改革的恐惧和抵触感。

(二)做好绩效工资分配制度改革的基础管理工作。要合理地做好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合理设计各级各类岗位并切实进行岗位分析与评价是确保岗位设置公平性的重要手段。岗位设置,必须坚持以引导和激发职工不断地进行工作创新、业绩创新、管理创新的原则,保证事业单位的整体优化和优秀人才群体的健康成长,建立健康有序的竞争激励机制,因此在岗位条件和岗位职责的设置上综合考虑年龄、工龄、职称及历史贡献等各种因素,科学地制定岗位绩效工资分配方案。我市对农口部门科技特派员,教育系统、卫生系统一些急需紧缺的人才,在岗位设置时适当放宽条件,并试行“低职高聘”的竞争制度;对年龄大、职称高的职工在岗位竞聘时予以照顾,削除他们的后顾之忧,最大限度地调动职工的积极性。

(三)建立健全科学有效的考核机制。建议借鉴干部任期制度、届期制等办法,尝试建立平时考核与聘期考核有效结合,个人考核与科室,单位考核合理衔接的岗位绩效考核办法。近期,我市出台了《玉门市乡镇、政府工作部门、直属事业单位及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绩效评估实施方案》,对工作人员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分解细化,按7个绩效考核项目(德行绩效,能力绩效,勤政绩效,任务绩效,管理绩效,制度绩效,廉政绩效),31个指标要素开展绩效考核,这样各个岗位的不同要求执行既定的量化体系或衡量标准,对每个职工的工作加以评定。这种考评方式一方面方便了对不同类别人员的管理,另一方面,绩效考核量化指标的确立也使考核具有一定的刚性,可以使职工的考核更加规范,克服形式主义,充分调动广大职工的积极性,也可以人尽其才,充分发挥自己的特长。

(四)尽快研究出台岗位设置实施办法。根据原人事部《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国人部发〔2014〕70号)文件规定,省上应尽快研究出台我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明确事业单位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的岗位总量和结构比例,进一步确定专业技术岗位内部等级岗位比例及任职条件,避免目前同岗位职工不论业绩、贡献大小都执行同一个岗位工资标准的现象。

(五)积极推行全员聘用制。改革用人方式,逐步取消现有事业单位的行政级别,全面推行岗位等级管理制度及与之相配套的人员聘用制度、工资分配制度和社会保障制度,建立职员制和雇员制管理模式,彻底打破行政、事业职能混淆的现状,将人员由身份管理转变为岗位管理,个人待遇与所在岗位的工作量、工作难度、责任大小密切相关,实行“级随岗走、薪随岗变”。以后机构编制部门不再确定其主要负责人的行政级别待遇,从而真正实现事业单位从行政体系中分离出来,政府的角色就由过去的行政领导变成参与、监管和服务。

(六)加强岗位绩效工资的全面监督。岗位绩效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是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触及到事业单位职工的切身利益。在组织实施中要建立起人事、财政、监察等部门定期或不定期的监督检查制度,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新闻媒体进行全面监督。

第二篇: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在实施中的问题与思考

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在实施中的问题与思考:

论文: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在实施中的问题与思考

摘要:建立岗位绩效工资制度是现行事业单位分配制度改革的核心。本文通过阐述岗位绩效工资体系的构成和在近几年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具体问题,对岗位绩效工资制度的特点加以分析,并提出几点建议。

关键词:

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

6月,人事部、中组部等部委联合下发了《关于印发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改革方案的通知》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施办法》等文件,各省市相继进行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改革落实工作。目前,全国范围的“政策入轨”工作已基本完成,但改革只进行了第一步,还有绩效工资、津贴补贴两部分需进一步完善。以下就近年来岗位绩效工资制度在实施过程中遇到的主要问题谈一点肤浅的看法。

一、岗位绩效工资制度的含义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施办法》,事业单位实行岗位绩效工资制度。岗位绩效工资由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和津贴补贴四部分组成,其中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为基础工资。

1.岗位工资。岗位工资主要体现工作人员所聘岗位的职责和要求,事业单位岗位分为专业技术岗位、管理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不同等级的岗位对应不同的工资标准,工作人员按所聘岗位执行相应的岗位工资标准。

2.薪级工资。薪级工资主要体现工作人员的工作表现和资历,对不同的岗位规定不同的起点薪级。工作人员根据工作表现、资历和所聘岗位等因素确定薪级,执行相应的薪级工资标准。

3.绩效工资。绩效工资主要体现工作人员的实绩和贡献,国家对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分配实行总量调控和政策指导,事业单位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内,按照规范程序和要求,自主分配。

4.特殊岗位津贴。对在事业单位苦、脏、累、险及其他特殊岗位工作人员,实行特殊岗位津贴补贴。国家将规范特殊岗位津贴补贴管理,统一制定特殊岗位津贴补贴的项目、标准和实施范围,明确调整和新建特殊岗位津贴补贴的条件,建立动态管理机制。

二、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实施现状

目前的事业单位均已进行了工改的第一步,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部分均已实施,绩效工资和津贴补贴政策的具体实施办法还未出台。12月,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关于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的指导意见》,从1月1日起在全国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确保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在此基础上,从10月1日起,配合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特别是实行基本药物制度,在疾病预防控制、健康教育、妇幼保健、精神卫生、应急救治、采供血、卫生监督等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和乡镇卫生院、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等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也实施了绩效工资改革。这次义务教育学校和医药卫生机构实施绩效工资,也是深化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一项具体措施,相信很快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的落实也会相继启动。

三、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在实施中存在的问题

岗位绩效工资制度是市场经济条件下逐步形成的新的工资收入分配办法,在推行过程中难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如果不加以重视,改革就难以实施下去,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岗位工资实施的基础有待完善。岗位工资的实质是以岗定薪,在一个单位中,实施岗位工资要先进行岗位评价,再以岗定薪,但由于有些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基础较为薄弱,实行岗位分析基础上的岗位评价工作难度比较大,同时要符合国家总体控制的各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加之事业单位编制控制,科学定岗的工作量和难度较大。岗位工资先于岗位设置“政策入轨”,造成目前很多事业单位岗位工资实施的基础不尽科学合理。

第二,绩效工资发放基础有待夯实。绩效工资的发放基础是进行绩效评价,有评价标准才有发放依据。绩效管理已在先进企业中普遍实施,但目前有相当一部分事业单位没有建立起科学的绩效评价体系。没有绩效评价作为依据的绩效工资发放,难免有失公正,缺乏说服力,容易引发矛盾。

第三,规范津补贴困难重重。目前事业单位津补贴情况繁杂,占总收入比重差异较大,地方、行业性政策较多,根据单位自身的创收能力不同,各自的津贴水平和科目设置也很复杂,有的以实物形式发放,有的以折价形式发放。如何将合理的津补贴规范到统一的岗位绩效工资制度中来,同时又不至于引发新的矛盾,是有待研究解决的问题。第四,其他配套措施尚未到位。对于一个单位来说,任何一项工资制度都是整个管理制度链条中的一个环节,只有与其他制度结合进行才能取得预期效果,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也不例外。

四、岗位绩效工资制度改革进一步推进的思考

第一,要进一步完善加快推

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合理改进事业单位财政投入体制,完善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完善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等。我国事业单位规模庞大,纷繁复杂,几乎涉及社会各个领域,其社会功能和活动方式各异。加快推进事业单位的分类改革,是进行事业单位工资改革、人事制度改革、养老保险改革,乃至事业单位整体改革的前提。在此前提下确定哪些单位需要财政定额补

助,哪些单位财政定项补贴,逐步调整经费供给渠道,变“以钱养人”为“以钱养事”,合理确定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量,提高财政投入的使用效率。

第二,对于岗位设置要科学分析,制度落实。各事业单位应在对现有岗位进行科学分析和评价的基础上,建立起一套合理的岗位设置制度并加以落实。科学合理的岗位设置应当是建立岗位绩效工资制度的重要前提,由于不同的岗位有不同的职责、要求、劳动强度、技能、经验等,所以,不同的岗位有不同的岗位价值。一个单位,首先应当建立科学合理的岗位描述、岗位分析和评价,准确地衡量各个岗位的价值,然后根据工作需要,设置合理的岗位,把岗位设置作为一种制度落实下来。这样,用人制度才能随之变化,做到因岗设人,岗变薪变。

第三,加强绩效管理,建立科学的绩效评价机制。绩效工资的实施是这次工资制度改革的一个核心内容,要使绩效工资落到实处并为广大的事业单位职工认可,建立起一个科学有效的绩效评价机制是非常关键的。所谓绩效评价机制就是为正确评价员工的工作业绩而建立的一套评估系统,针对不同岗位的工作性质、工作内容、职责权限等制定严格的考核标准。各个事业单位应根据自己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加以制订。绩效评价机制建立之初,应广泛听取职工的意见,在绩效工资的设计中,应当体现对优秀人才和关键岗位及“双肩挑”人员的激励作用。正确的评价会对职工产生激励作用,从而通过考核促进员工绩效水平的提升与改进。

第四,事业单位内部管理要规范。目前,事业单位逐步实行聘用合同制,用人单位与劳动者需签订聘用合同以明确双方的合同期限等一系列法律问题。而在实际工作中,由于用人单位对人员的岗位调整比较随意,甚至有时并不考虑相关的岗位要求,随意调换,结果造成了职工的生涯规划比较困难,甚至没有职业上升的通道。如果把职工的岗位任职情况写入聘用合同,在合同中明确规定该岗位的职责要求、技能要求、任职能力和经验要求等,就可以更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关系,有利于形成“能上能下”的灵活用人机制。

参考文献:

[1]郭祥林,李双双.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改革探析[j].中国人力资源开发,

[2]胡正友.事业单位工资改革与岗位绩效工资制的实施[j].安徽工业大学学报,

[3]彭青松,宋银清.分类指导突破三难[j],中国人才,

第三篇: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肯定离出台的日子不远了

“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肯定离出台的日子不远了,大概就在本月。”8月9日,人保部信息中心的一位工作人员向《华夏时报》记者透露,此次“岗位绩效工资制度”的改革,只针对除义务教育学校和基层卫生机构以及乡镇卫生院这两类事业单位外的其他类事业单位,主要是“去两头,留中间”中得以保留的公益类事业单位。

“在此之前,事业单位所实行的工资制度主要包?"?工资、薪级工资?"?工资和津贴补贴四部分,而即将出台的"岗位绩效工资制度",将工资分成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两部分。”上述官员称,新制度还根据单位公益的纯粹度将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的比例确定为7:3、6:4和5:5三档,公益性质越强,其岗位工资占比越大。

不过,虽然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的出台已经是板上钉钉的事情,但相关的配套细则却有待时日。

“绩效工资是活的,这部分工资如何界定,至今没有任何标准。”国家行政学院公共管理教研部教授竹立家明确告诉记者,此次即将出台的制度中对绩效部分如何界定依然没有明确的标准,这也在业界引起了巨大的争议。

艰难的最后一步

依照2014年国务院部署,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变革分为三步走:第一步,从2014年1月1日起先在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目前已有1200万员工实行绩效工资;第二步,从2014年10月1日起,在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和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实施,已完成改革的人数约在300万人;第三步,从2014年1月1日起,在其他事业单位实施,同时对离退休人员发放生活补贴。

第一步和第二步改革实施至今,事业单位已有近一半人基本实施了绩效工资,此次改革主要针对的就是剩下的这部分公益纯粹度相对较低,改革难度相对较大的公益类事业单位。

“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改革是我们国家事业单位改革的重要内容,不管是在中国还是国外,分配制度改革都是关键性的一个改革,关系社会稳定和发展。”竹立家告诉记者,此次绩效工资改革的目的是调动公共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从而更好地为社会提供服务,但需吸取前两步改革的经验和教训。

业内人士普遍认为,尽管我国在2014年就提出了“绩效工资”的概念,近些年来很多???业单位在工资制度方面也都进行了一些改革,增加了一点激励因素,但主要还是针对传统的工资制度间接地进行了一些调整,并没有从根本上以工资的绩效制度来调动人员的积极性,人们在事业单位所作出的贡献以及工作质量,与工资水平之间并没有直接挂钩。

“相对公务员不断增长的工资水平,事业单位工资确实过低。但愿这次改革不要像教师绩效工资那样,搞得怨声载道。”一位教育系统人士告诉记者,各地各校的工资分配方案五花八门,比如有的地方教师月收入七八千算是穷老师,有的地方绩效工资却只有可怜的几十块钱,绩效和评级依然是领导一个人说了算。“可谓是七八千穷教师,两三文绩效钱。”他说。

同时,据记者了解,很多医院的工资考核依然采取与效益挂钩的原则,多看多得,少看少得,至于患者最终的治愈率和意见反馈,却不在医生的绩效考核范围之内。这一做法最终导致的结果,就是医生快速看病、开大处方和多做检查的现象更严重。

“绩效工资改革的目的就是要调动公共人员的工作积极性,绩效越强,基本工资占比越小,越是激励公共人员更好地为社会服务。但如果这种改革的结果恰恰降低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或者社会并未因此得到更好的服务,那么,这个绩效工资改革就是失败的,就必须从中找出原因。”竹立家说。

无细则有争议

事业单位依据单位不同类别,其绩效工资的经费来源和保障有所不同。义务教育中小学教职工的绩效工资经费主要来自国家财政,其他事业单位员工的绩效工资,按单位类型不同分别由财政和事业单位自行担负。

但是,事业单位的创收收入如何规定,又是如何分配的,至今没有公开而明确的标准。这就导致一些(来源好范文网:)公益型事业单位把主要精力都用在创收方面,甚至对其提供的公共服务也进行高价收费,从而偏离了公益性事业单位的性质。

竹立家表示,绩效工资改革是为了调动工作人员的积极性,方向没有错误,但这个制度实施的关键是设置绩效标准和运转机制,这些内容在此次改革中均未提及。

记者获悉,此次改革的基本工资被确定下来,但是对绩效工资部分的界定却无规定和细则。

“无标准、不公开、不透明就意味着人为的可操作余地比较大,最终的结果不是起了激励作用,而是赋予了领导更多的权力,就目前来看,这种趋势非常明显。”竹立家告诉记者,在很多事业单位里,员工职务的晋升、涨工资、绩效评定等方面均是领导说了算。干的好,领导照样不给好评,干的不好,但跟领导关系好,领导照样可以找出多种理由对其进行提拔。而这一切都无法对证,因为没有细则和标准。

据记者了解,目前我国的绩效考核尚无系统和成熟的经验,尽管已经有许多企业和一些事业单位都建立了按绩效考核结果兑现绩效工资,但仍没有统一的模式可以借鉴。

“绩效工资改革成败的关键在于三点:首先,需要针对各事业单位特点制定实施细则,制定一套行之有效的标准;其次,运行机制一定要公开透明;最后,减少管理层的人为因素,这一点需要依托在前两点的基础之上。”竹立家坦言,他对此次绩效工资改革并不看好。

第四篇:事业单位工资改革方案之岗位绩效工资制度的实施

石家庄:

邯郸站:

河北站:

承德站:

保定站:

沧州站:

唐山站:

秦皇岛:

事业单位工资改革方案之岗位绩效工资制度的实施

(一)岗位工资的实施。

1、专业技术人员。

专业技术人员按本人现聘用的专业技术岗位,执行相应的岗位工资标准。具体办法是:聘用在正高级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执行一至四级岗位工资标准,其中执行一级岗位工资人员,需要经人事部批准;聘用在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执行五至七级岗位工资标准;聘用在中级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执行八至十级岗位工资标准;聘用在助理级专业的技术岗位的人员,执行十一至十二级岗位工资标准;聘用在员级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执行十三级工资标准。

在事业单位按国家有关规定设置专业技术岗位并完成岗位聘用前,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工资暂按以下办法执行:聘为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执行四级岗位工资标准;聘为副高级专业技术的职务的人员,执行七级岗位工资标准;聘为中级专业专业技术的职务的人员,执行十级岗位工资标准;聘为助理级专业技术的职务的人员,执行十二级岗位工资标准;聘为员级专业技术的职务的人员,执行十三级岗位工资标准。待完成规范的岗位设置并按规定核准后,专业技术人员再按明确的岗位等级执行相应的岗位工资标准。

2、管理人员。

管理人员按本人现聘用的岗位(任命的职务)执行相应的岗位工资标准。具体办法是:聘用在职岗位的人员,执行一级职员岗位工资标准;聘用的部级副职岗位的人员,执行二级职员岗位工资标准;聘用在局级正职岗位的人员,执行三级职员工资标准;聘用在局级副职岗位的人员,执行四级职员岗位工资标准;聘用在处级正职岗位的人员,执行五级职员岗位工资标准;聘用在处级副职岗位的人员,执行六级职员岗位工资标准;聘用在科级正职岗位的人员,执行七级职员岗位工资标准;聘用在科级副职岗位的人员,执行八级职员岗位工资标准;聘用在科员岗位的人员,执行九级职员岗位工资标准;聘用在办事员岗位的人员,执行十级职员岗位工资标准。

3、工人。

工人按本人现聘用的岗位(技术等级或职务)执行相应的岗位工资标准。具体办法是:聘用在高级技师岗位的人员,执行一级岗位工资标准;聘用在技师岗位的人员,执行技术工二级岗位工资标准;聘用高级工岗位的人员,执行技术工三级岗位工资标准;聘用在中级工岗位的人员,执行技术工四级岗位工资标准;聘用在初级工岗位的人员,执行技术工五级岗位工资标准;聘用在普通工岗位的人员,执行普通工岗位工资标准。

国家制定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规定,对岗位总量、结构比例和最高岗位等级设置进行管理。各地区、各部门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制定实施意见,报人事部备案。各事业单位根据国家规定和本地区、本部门的实施意见,按上级主管部门核定的岗位总量、结构比例和最高岗位等级具体实施。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规定由人事部另行制定。

(二)薪级工资的实施。

工作人员按照本人套改年限、任职年限和所聘岗位,结合工作表现,套改相应的薪级工资(附表一至三)。

套改年限,是指工作所限与不计算工龄的在校学习时间合并计算的所限,其中须扣除1993年以来除见习期外年度考核不计考核等次或不合格的年限。不计算工龄的在校学习时间,是指在国家承认学历的全日制大专以上院校未计算为工龄的学习时间(只适用于这次分配制度改革,不涉及工龄计算问题)。在校学习的时间以国家规定的学制为依据,如短于国家学制规定,按实习学习年限计算;如长于国家学制规定,按国家规定学制计算。

任职年限,是指从聘用到现岗位当年起计算的年限。

套改年限和任职年限的计算截至2014年6月30日。

工作人员按现聘岗位套改的薪级工资,如低于按本人低一级岗位套改的薪级工资,可按低一级岗位进行套改,并将现聘岗位的任职年限与低一级岗位的任职年限合并计算。

工作人员高等级的岗位聘用到较低等级的岗位,这次套改可将原聘岗位与现聘岗位的任职年限合并计算。

工作人员按套改办法确定的薪级工资,低于相同学历新参加工作人员转正定级薪级工资的,执行相同学历新参加工作人员转正定级薪级工资标准。

(三)绩效工作的实施。

国家对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分配实行总量调控和政策指导。

各地区、各部门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和规定,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制定绩效工资分

配的实施办法。

事业单位在上级主管部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内,按照规范的分配程序和要求,采取灵活多样的分配形式和办法,自主决定本单位绩效工资的分配。绩效工资分配应以工作人员的实绩和贡献为依据,合理拉开差距。

(四)津贴补贴的实施。

完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制度。建立科学合理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实施范围和类别的评估指标体系,建立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水平正常增长机制和实施范围、类别调整机制。完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的方案另行制定。

规范特殊岗位津贴补贴管理。对在事业单位苦、脏、累、险及其他特殊岗位工作的人员,实行特殊岗位津贴补贴。国家统一制定特殊岗位津贴补贴政策和规范管理办法,规定特殊岗位津贴补贴的项目、标准和实施范围,明确调整和新建特殊岗位津贴补贴的条件,建立动态管理机制。除国务院和国务院授权的人事部、财政部外,任何地区、部门和单位不得自行建立特殊岗位津贴补贴项目、扩大实施范围和提高标准。

第五篇:浅谈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制度

浅谈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制度

一、事业单位执行绩效工资的必要性

一是规范收入分配秩序的需要;事业单位收入分配领域出现的无序和混乱现象已经影响到事业单位的发展;二是完善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的需要。绩效工资在整个岗位绩效工资构成中占据很大的比例,这次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成功与否,关键在于绩效工资体系是否能够科学建立并有效应用;三是平?收入分配关系的需要。在缺乏宏观调控的情况下,不同地区、单位、人员之间的收入差距等等都处于一种失控状态,需要通过实施绩效工资建立起有效的宏观调控机制,把各方面收入分配关系控制在一个合理的范围内。

二、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的原因

事业单位,是指国家为了社会公益目的,由国家机关举办或者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活动的社会服务组织,事业单位不以盈利为直接目的,其工作成果与价值不直接表现或主要不表现为可以估量的物质形态或货币形态。大体可以分为“参公(即参照公务员)”、“全额拨款”、“差额拨款”、“自收自支”四类。

我国现行的收入分配制度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和完善所呈现出来的问题越来越多,对单位自身的发展起到了阻碍作用。具体表现为:①现行的工资水平与各类事业单位的目标不协调、标准较低,没有充分体现事业单位员工的劳动和职业特点,事业单位工资水平的确定应充分考虑其不同于其他行业的特点。②工资结构的设计不尽合理、平均主义现象比较严重。③事业单位工资的总???管理缺乏调控,工资的计划和基金管理基本是流于形式。另外缺乏监督制约机制,必要的财政和审计监督、税收约束等没有做好,这些会干扰正常的工资分配秩序。④国家财政和国民经济决定了事业单位的工资标准,统一集中的工资制度、工资标准、工资政策导致分配上的平均主义,干预事业单位的权限。而作为独立的事业单位主体,没有充分的分配自主权,不能制定和实施单位内部的分配制度。

三、事业单位执行绩效工资制度的原则

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的基本原则。一是实施绩效工资与清理规范津贴补贴相结合,规范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和收入分配秩序,严肃分配纪律。二是以促进提高公益服务水平为导向,建立健全绩效考核制度,搞活事业单位内部分配。三是分级分类管理,因地制宜,强化地方和部门职责。四是统筹事业单位在南方台职人员与离退休人员的收入分配关系,不断完善绩效工资政策。绩效工资主要体现工作人员的实绩和贡献。应坚持“按劳分配、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严格程序,强化监督。实行总量控制。事业单位的绩效工资总量由当地规范的津补贴和上年度十二月份基本工资及保留的活工资组成,同级政府人事部门和财政部门核定后下达到单位,各单位只能在核定的总量内,按宠物论坛规范的分配程序和要求进行分配。

四、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执行中存在的问题

第一,由于事业单位情况复杂,又刚刚实行绩效工资,没有成功的经验积累,也没有一个行之有效的,各方达成共识的绩效评估办法,所以要根据各单位自己的行业特点,制定有

利于本行业发展的评估办法很难。

第二,考核标准大而笼统,没有具体的评价标准。如仅从“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来考评。这种评??式的考核缺乏客观的?量尺度,仅仅定出了一般性原则,具体如何分解到定量上,没有统一的规定和标准,这必然会掺杂主观因素。

第三,量化评价标准把握难的问题。规模大、岗位多的事业单位(如学校、医院),要对每个岗位建立科学公正的绩效评价标准难度十分大。推行绩效工资制度不仅工作量大,而且很容易由于内部沟通不畅或各岗位间平?难度大无法做到公平合理,导致绩效工资方案难以实施。

第四,可能会造成单位人才分布不合理的问题。收入高的岗位竞争激烈,收入低的岗位无人问津,导致岗位结构变化,影响整个单位事业发展。

五、建立公平和公正的考核和评估办法

首先,事业单位的绩效评估办法不能变成简单“计工分”的形式,要充分体现公平、公正,在规范事业单位工资、津贴制度的同时,逐步形成合理的绩效工资水平决定机制、完善的分配激励机制和健全的分配宏观调控机制。事业单位是为社会提供专业服务的机构,不同于企业纯为利润,具有公益性,因而,不能用考核企业的办法来考核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不能等同于企业的绩效。企业的绩效重在营业收入,事业单位的绩效重在为社会提供专业的、优质的服务,而不能光看效益。服务本身则是一个难以计量的东西。

第二,考核办法应该更多关注员工内在的积极性,让他们有发自内心的对单位的热爱,有发自内心的主人公感觉,有充足的能量,有高度的责任感。如果制定出来的考核和评估办法不合理,同事间进行比较后,“差异过大或不公平”,势必导致单位内部结构的破坏,甚至使同事之间的“勾心斗角”加剧,使得单位员工精神涣散,没有凝聚力,没有工作的积极性,所以绩效考核和评估办法必须经全员参与制订的,大家都认可了的,因此大家都会积极主动地完成自己的工作任务,主动协作,互相帮助,对单位的成长非常有利。

第三,在单位内部建立一个考核小组,由单位员工从各个层级中选出,来制定及执行本单位职工的考核办法,并在实践中不断改进本办法,以达到更加符合本行业发展及员工切身利益的行之有效的办法。

六、结语

现行的事业单位工资制度不仅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也是生产力发展的要求,只有建立起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分配原则和机制,使之真正成为具有活力的激励手段,才会使事业单位在激烈的人才竞争中充满活力和生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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