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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医院双向转诊制度流程图

2024-08-02 阅读 5058

双向转诊制度

为了给患者提供方便、快捷、优质,连续性的医疗服务,进一步加强我院与上、下级医院之间的联系,逐步形成一个有序的转诊网络,特制定本制度。

一、高度重视双向转诊工作,对于只需进行后续治疗、疾病监测、康复指导,护理等服务的患者,医院应结合患者意愿,宣传、鼓励、动员患者转入相应的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由下级医院完成后续康复治疗。

二、建立健全组织领导体系,加强双向转诊管理,将其作为工作的重点任务之一。医院成立双向转诊领导小组,业务副院长为组长,医务科科长为副组长,各临床科室科主任为成员。

三、双向转诊协议医院双方要保持通讯畅通,遇危、急病人和大批伤员时直接沟通,建立急救绿色通道。

四、我院负责接收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转诊的患者,上级医院转回的病情稳定患者,使转诊患者得到及时、有效的诊治。如遇急重症患者,根据病情,协议医院拨打我院急诊科急救电话或将病人转入我院急诊科,急诊科任何医务人员不得延误及推委病人,要保证及时、有效的抢救治疗。转诊预约专线电话。

五、根据患者病情需要,病房科主任或诊疗组长认定确需要转出的病人,需与上级医院或下级医院做好联系,保证病人在转出过程中病人的安全。

六、转诊程序

(一)转入病人

接转诊病人后,在急诊科进行转诊登记,实行优先就诊、检查、交费、取药;需住院者优先安排。

(二)转出病人

根据病情,需要转到上级医院进一步治疗的患者,在征得科室主任同意、患者及家属同意后,科室医生进行登记、填写转诊病情介绍单,联系好上级医院,医护人员要护送患者转院,确保患者安全转入上级医院,并做好病情交接工作。

符合下转条件者,在征得科室主任同意、患者及家属同意后,由科室医生进行登记、填写转诊病情介绍单,并联系好下级医院。由患者家属附带相关诊疗资料,将患者转送至下级医院。

七、双向转诊需具备的条件

(一)转上级医院条件(除急诊抢救外)

1.由于我院治疗条件有限,不能实施有效救治,且转运途中风险相对较小的患者;

2.多次诊断不明确或治疗无效的病例,疑难复杂病例;

3.甲、乙、丙类传染病及其他需要住院治疗的新发传染病人;

4.疾病诊治超出我院核准诊疗登记科目的病例,因技术、设备限制或其他原因不能处理的病例。

(二)转下级医院

1.各种危重症患者经救治后病情稳定进入疗养康复期;

2.诊断明确,不需特殊治疗或需要长期治疗的慢性病患者;

3.手术愈合后需要长期康复的患者;

4.老年病人护理和照护;

5.心理障碍等精神疾病恢复期可以在社区进行恢复性治疗的患者;

6.经治疗后病情稳定具有出院指征,家属要求继续康复治疗者。

八、加大宣传教育力度,使医务人员充分认识双向转诊工作的重大意义,明确自己应当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增强自觉性、主动性和积极性。

九、定期与签订双向转诊协议的上下级医院进行沟通,加强联系,改进转诊协调配合能力。

十、全院各部门互相配合、沟通协调,作好双向转诊衔接工作。各科室医务人员要做好转诊登记。医务科采取定期检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的办法,加强双向转诊工作的督促指导,及时总结经验,发现和解决问题,并将检查考核情况纳入月考核。

4双向转诊流程图

征求科主任及患方意见

患者病情需要转上级医院

登记并填写转诊单

联系好上级医院

确保患者安全到达上级医院,做好病情交接工作

安排医生接诊

及时了解病情

做好转诊登记

接下级乡镇卫生院转诊电话

安排转诊患者住院治疗

上级医院

乡镇卫生院

转出流程

转入流程

医院名称

转出流程

转入流程

接上级医院转诊电话

安排医生接诊

及时了解病情

做好转诊登记

安排转诊患者住院治疗

患者病情稳定符合下转条件

征求科主任及患方意见

登记并填写转诊单

联系下级医院并交代转诊注意事项

做好病情交接工作

表示上转流程,

代表下转流程

篇2:基层首诊分级医疗双向转诊上下联动制度

为合理利用区域卫生资源,加快形成“基层首诊、分级医疗、双向转诊、上下联动”的医疗服务模式,切实降低城乡居民的医疗费用,提升基层首诊率,确保转诊服务规范、落实到位,结合医院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双向转诊原则

(一)患者自愿原则

(二)分级诊治原则

(三)专科特色原则

(四)资源共享原则

(五)连续治疗管理原则

二、转诊指征

(一)上转指征

1、临床急危重症,难以实施有效救治的病例;

2、不能确诊的疑难复杂病例;

3、重大伤亡事件中,处置能力受限的病例;

4、疾病诊治超出核准诊疗登记科目的病例;

5、因技术、设备条件限制不能明确诊断或处置的病例;

6、依据有关法律法规,需转入专业性防治机构治疗的病例。

(二)下转指征

可从上级医院下转至我院进行后续治疗、康复治疗的:

1、急性期治疗后病情稳定,需要继续康复治疗的病例;

2、诊断明确,不需特殊治疗的病例;

3、各种恶性肿瘤病人的晚期非手术治疗和临终关怀;

4、需要长期治疗和护理的慢性病病例;

5、精神疾病病情稳定可在社区进行恢复性治疗的患者;

6、可在我院诊治的一般常见病、多发病病例。

三、双向转诊程序

(一)上转流程:符合上转指征的患者→征求患方意见→诊治医生开具双向转诊《威海市基层医疗机构/医院双向转诊介绍信(上转)》介绍信→登录双向转诊管理平台录入信息→患者持介绍信至医政办盖章→到上级医院就诊→住院病历首页填写上转。

(二)下转流程:符合下转指征的患者→到我院继续治疗→住院病历首页填写下转。

四、双向转诊绿色通道

(一)医院双向转诊工作由医政办统一管理。

(二)上转病例时应提供前期诊疗信息;下转病例应提供检查结果、后续治疗方案及康复指导;对急危重患者上送均需派专人护送,并向接诊医生说明病人病情。

(三)我院对下转来的患者应合理安排,尽可能提供优先就诊、优先检查、优先住院。对转来医疗机构已做的检查、检验结果,如能满足诊疗需要,应按照医学检验检查结果互认的有关规定予以认可,不做不必要的重复检查。

(四)转诊时要在住院病历首页按要求填写转出、转入登记及相关信息,医政办每月对双向转诊结果进行总结统计,对不按要求填写的科室与工作质量考核目标挂钩。

(五)为提高转诊质量,医政办负责与上级医疗机构加强沟通,做好衔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