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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休闲广场工程实施办法

2024-08-02 阅读 4929

为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城市品味,根据县政府《关于20**年实施34项民生工程的通知》(××政〔20**〕4号)精神,按照建设方面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理论和“****”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加强工程监管和调度,推动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城市品味,为建设生态文明县服务。

二、目标任务

4月底完成附属工程建设,11月底前整个工程完工,并一次性通过验收。12月份投入使用。努力将该工程打造成优良工程。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工程调度和质量,成立××门县茶山公园市民休闲广场建设领导组。组长:程银汉,副组长:李森,成员:许振宇、马倩、程建新。领导组协调工程中有关事宜,保证工程进度,并对工程质量进行监督,确保工程按时保质完成。

四、计划管理

工程具体计划:

3月底前完成附属工程规划设计,3月底完成附属工程道路建设;

4月至5月完成附属工程护岸建设;

6月份茶山公园市民休闲广场主体工程动工兴建;

7月份完成?8月份完成主体工程的70%;

9月份完成主体工程的90%;

10月份整个广场初具雏形;

11月份整个工程基本结束,通过验收;

12月份茶山公园市民休闲广场投入使用。

各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工程建设计划,不得擅自调整。确需调整的,应按报领导小组审批。

五、工程管理

(一)严格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度、工程监理制度和合同管理制度。

(二)按照要求建立质量保证体系和质量责任追究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质量监督工作。

(三)实行项目公示制,在施工现场设立告示牌,将项目实施的时间、规模、技术标准、资金筹集和使用安排、主要施工工艺、质量控制措施等情况向群众公示,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四)组织专家对茶山公园市民休闲广场工程进行验收。

(五)建设要注重节约用地、生态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

六、资金管理

建设资金必须专款专用,建立健全资金管理办法,实行财务公开,分级负责,分级监管,严禁截留、挤占和挪用,违反者将严格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触犯刑法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有关人员刑事责任。

篇2:市民休闲广场工程实施办法

为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城市品味,根据县政府《关于20**年实施34项民生工程的通知》(××政〔20**〕4号)精神,按照建设方面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理论和“****”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加强工程监管和调度,推动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城市品味,为建设生态文明县服务。

二、目标任务

4月底完成附属工程建设,11月底前整个工程完工,并一次性通过验收。12月份投入使用。努力将该工程打造成优良工程。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工程调度和质量,成立××门县茶山公园市民休闲广场建设领导组。组长:程银汉,副组长:李森,成员:许振宇、马倩、程建新。领导组协调工程中有关事宜,保证工程进度,并对工程质量进行监督,确保工程按时保质完成。

四、计划管理

工程具体计划:

3月底前完成附属工程规划设计,3月底完成附属工程道路建设;

4月至5月完成附属工程护岸建设;

6月份茶山公园市民休闲广场主体工程动工兴建;

7月份完成?8月份完成主体工程的70%;

9月份完成主体工程的90%;

10月份整个广场初具雏形;

11月份整个工程基本结束,通过验收;

12月份茶山公园市民休闲广场投入使用。

各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工程建设计划,不得擅自调整。确需调整的,应按报领导小组审批。

五、工程管理

(一)严格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度、工程监理制度和合同管理制度。

(二)按照要求建立质量保证体系和质量责任追究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质量监督工作。

(三)实行项目公示制,在施工现场设立告示牌,将项目实施的时间、规模、技术标准、资金筹集和使用安排、主要施工工艺、质量控制措施等情况向群众公示,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四)组织专家对茶山公园市民休闲广场工程进行验收。

(五)建设要注重节约用地、生态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

六、资金管理

建设资金必须专款专用,建立健全资金管理办法,实行财务公开,分级负责,分级监管,严禁截留、挤占和挪用,违反者将严格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触犯刑法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有关人员刑事责任。

篇3:绿化美化工程采购委托代理协议书

  绿化美化工程采购委托代理协议书

  甲方(采购人):X县X店人民政府

  乙方(代理机构):XX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甲方赵县新寨店镇绿化美化工程采购项目已经核准,乙方愿接受甲方委托,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甲方的要求组织采购。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就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招标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赵县新寨店镇绿化美化工程

  采购内容:绿化美化工程

  采购数量:1批

  采购金额:拟投入金额151.049794万元

  二、项目完成的时间

  自本合同签定之日起至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供货合同并由乙方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完成备案止。

  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指定一位负责人作为甲方的项目负责人,代表甲方联系和处理招标过程中的有关具体事项。

  (二)向乙方提供招标项目的有关行政批准文件及政府采购监管部门要求办理的相关手续。向乙方提供采购需求,所提供的需求应符合《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三)对乙方编制的招标文件进行确认。

  (四)推荐一位代表会同乙方代表到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抽取论证招标文件和评标所需的评审专家。

  (五)负责向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介绍项目情况,回答供应商提出的疑问。

  (六)推荐一位代表参与评标。

  (七)与中标单位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八)负责组织项目的验收工作。

  (九)按政府采购合同规定,办理与中标供应商结算资金有关事宜。

  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指定一个项目负责人,代表乙方联系和处理招标过程中的有关具体事项,协助做好招标项目的市场调研。

  (二)对甲方所提供的技术指标等具体需求进行审查,使其符合《政府采购法》的要求,并据此编制招标文件。

  (三)组织招标文件的论证。

  (四)根据国家和省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的有关规定发布相关采购信息。

  (五)按照有关规定,负责向省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提供论证招标文件、评标专家需求。向省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反馈评审专家论证招标文件、评标表现情况。

  (六)负责依法组织成立评标委员会、谈判小组、询价小组,并负责采购活动现场的组织工作。

  (七)中标、成交供应商名单在省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指定网站公示三天,无异议的在省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指定媒体发中标公告、向其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将结果通知甲方。

  (八)负责甲方与中标或成交供应商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的见证,同时在《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时间内将合同副本送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九)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十)负责相关采购资料的整理、归档和保管。

  五、工作原则

  (一)甲、乙双方均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按照省采购办的有关规定,坚持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开展工作。重大事项,由双方协商研究决定。

  (二)在整个采购过程中,双方均接受政府采购监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六、其他

  1、甲乙双方应当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如发生违约行为,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2、本协议一式伍份,交采购办一份,甲、乙双方各贰份,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

  地址:石家庄市中山东路466号

  新世纪钻石广场B座24层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