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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林着火森林火灾事故现场应急处置方案

2024-08-03 阅读 6251

重庆蟠龙抽水蓄能电站上下库连接道路工程山林着火现场应急处置方案

编制:

审核:

审批:

中铁七局集团西安铁路工程有限公司

重庆蟠龙电站交通工程Q2标项目部

二一五年十二月

中铁七局集团西安铁路工程有限公司现场应急处置方案

目录

1.事故特征1

1.1危险性分析1

1.2事故发生的区域、地点1

1.3事故出现的季节性及危害程度1

1.4事故前可能引发的征兆1

2.应急组织与职责1

2.1应急组织机构1

2.2人员职责2

2.2.1.值班员2

2.2.2组长职责2

2.2.3组员职责2

3.应急物资3

4.应急处置3

4.1事故应急处置程序3

4.2现场应急处置措施3

4.3报警电话及相关应急救援单位联络方式和联系人员4

4.4事故报告的基本内容4

5.注意事项

山林着火现场应急处置方案

1.事故特征

1.1危险性分析

山林着火是一种突额发性强破坏性大处置救助较为困难的自然灾害,是山林面临的主要风险源。严重的森林火灾会对附近居民的日常生活造成影响,扑救林火需要耗费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给国家和人民群众带来巨大的损失,并影响社会稳定。除此之外山林着火还会破坏森林生态系统的平衡,排放的气体污染大气环境,对全球气候变化和氮循环影响也很严重。

1.2事故发生的区域、地点

可能发生森林火灾事故的重点防火部位;靠近油库、集中办公区域、气瓶库、物资储存库、作业点及施工场所等的林区。

1.3事故出现的季节性及危害程度

山林着火多发生在干燥的冬季。山林着火是山林最危险的敌人,也是林业最可怕的灾害,它会给森林带来最有害,具有毁灭性的后果。森林火灾不只是烧毁成片的森林,伤害林内的动物,而且还降低森林的更新能力,引起土壤的贫瘠和破坏森林涵养水源的作用,甚而导致生态环境失去平衡。对于我们工程施工人员的安全以及施工机具的完整造成很大的影响。

1.4事故前可能引发的征兆

火灾原因不外乎自然的和人为的两类。自然原因中,有雷电触及林木引起树冠燃烧和在干旱季节,由于阳光的辐射强烈,使林地腐殖质层或泥炭层发生高热自然。这类性质的森林火灾是少数的。而最普遍、最大量的森林火灾,是由人为引起的。人为原因中又有生产性和非生产性火源之分。生产性火源如烧灰积肥、烧田埂草、炼山整地、烧垦烧荒、烧牧场以及烧炭等用火不慎引起的。这种生产性火源引起的森林火灾占百分之七十以上。非生产性火源如烧山驱兽,在林中烧火取暖、煮饭、小孩玩火、夜间行路用火把照明、乱丢烟头以及敌人纵火烧山等。山林着火前期并无多大的火光只是会有烟雾升起,这时候我们千万不可麻痹大意,要抓紧时间找到火焰源头,不能等火焰升起才去扑救。说不定那时火焰已经到了无法控制的地步。

2.应急组织与职责

2.1应急组织机构

应急救援指挥部的组织和形成

应急救援指挥部由项目经理部综合办公室、安环部、工程部、财务部.物机部,工经部以及各作业队队长组成。设总指挥、副总指挥,下设专业处置组。

组长:郭

副组长:王春马伟

组员:

专业处置组包括:工程部,物机部。安环部,工经部,财务部,办公室。实验室

2.2人员职责

2.2.1.值班员

(1)发现山林起火之后第一时间到达事故现场,确定现场险情发生区域的基本情况;

(2)按预案规定,通知领导小组人员迅速到达集中地点。

2.2.2组长职责

组织编制现场处置方案;

组织现场处置方案演练,指挥应急行动。

及时掌握现场事故灾害和险情;

根据事故现场情况,启动并组织实施现场处置方案,向应急指挥报告有关情况;

组织落实现场善后恢复。

2.2.3组员职责

办公室:由项目经理综合事务部负责,承担重大山林火灾事故的报告;通知指挥部成员立即赶赴现场;协调各专业处置组的抢险救援工作;按照火灾报告的规定及时上报火灾情况以及事故抢险救援的进展情况;落实上级和地方政府主管部门的指示和批示。

安环部:组织保安人员对火灾现场及周边地区和道路等进行警戒,控制,必要时组织人员有序疏散。

工程部:负责应急救援事先组成应急救援队。

工经部:组织有关医疗人员对伤亡人员实施救治和处置,尽速联系医疗单位予以帮助。

物机部:紧急组织协调调配交通车辆及相关物资。

财务部:会同有关部门进行现场勘查、取证,配合政府等有关部门开展重山林火灾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实验室:组织有关人员为抢险救援等工作提供技术支持。与总指挥保持及时的信息沟通,会同有关部门处理伤亡人员的善后工作。

3.应急物资

1、体表防护装备。应配备阻燃服装、防火鞋靴、消防头盔防火手套。

2、呼吸防护装备。应配备防烟面罩、防烟口罩、逃生呼吸器、森林消防人员呼吸器。

3、救生装备。应配备避火罩、便携式火场呼吸机等

4、灭火器和大扫把、消防斧、指挥哨、消防铲等扑火工具

4.应急处置

4.1事故应急处置程序

现场发生因山林火灾导致的事故第一时间以电话的方式通知应急自救小组,应急自救小组组长接到报警后,以电话的方式通知各成员赶赴事故现场,启动事故现场处置方案。

4.2现场应急处置措施

一是派有扑火经验的同志担任前线指挥员。二是临时组织的扑火人员,必须指定区段和小组负责人。三是明确扑火纪律和安全事项。四是检查扑火用品是否符合要求,扑火服十分宽松、阻燃。五是加强火情侦察,组织好火场通信、救护和后勤保障。六是从火尾入场扑火,沿着火的俩翼火线扑打。七是不要直接迎风打火头,不要打上山火头,不要在悬崖、陡坡和破碎地形处打火,不要在大风天气下、烈火条件下直接扑火,不要在可燃物稠密处扑火。八是正确使用扑火机具。

按照上级统一的灭火作战计划,迅速调集主要灭火力量,利用防火线、道路和河流等有利条件,对火场外围快速展开封控,把正在蔓延的火线变为圈内火,切断火线蔓延。具体行动包括多路开进,迅速封控;突出重点,多层封控;阻截火线,控制蔓延等。

灭火队伍在火场、地形、植被和机动装备等条件允许的情况下,从外侧沿火线两个侧翼向火头夹击,或从火线尾翼突入,沿火线内侧夹击火头,控制火场的主要方面,最终实现合围的战法。具体行动包括避开火锋,侧翼迂回;两翼并进,对进合围;压制火势,控制火头等。

当灭火人员在实施救助的过程中发生事故时,要及时送往附近的医院及时救助。同时要在最短的时间内清理出一条安全通道。

4.3报警电话及相关应急救援单位联络方式和联系人员

组长:郭77003

副组长:王913、东琛:157265

组员:何67188、史44101

4.4事故报告的基本内容

发生事故的单位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

事故的简要经过、遇险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

事故抢救处理的情况和采取的措施。

需要有关部门单位协助事故抢救和处理的有关事宜。

事故报告单位、签发人和报告时间。

报告事故时必须说明事故的地点、性质、严重程度、受威胁的人员数、可能影响的范围是否扩大等。

事故发生后,项目部在1小时内向监理、业主等有关单位报告,可以先用电话报告,简要说明事故的类型、危害、损失、原因、救援情况等。待事故救援完毕后再以书面形式补报。

5.注意事项

灭火中应始终贯彻“以人为本,科学扑救,效益优先”的原则。若遇到危及灭火队员安全时,应放弃扑救。

1.避让火头。

①迎面来的火焰高度超过3m的急进地表火或树冠火;上山坡的冲火。

②易燃可燃物载量达8~12t/hm2,火焰高度超过3m。

③火线象“火墙”一样向灭火人员推进。

④4~5级大风,且风向不定,蔓延速度超过10m/min。

⑤火头宽度超过2m,火焰高度1.5~3m迅速向灭火人员蔓延。

⑥险峻陡崖或跳石塘中的山火。

⑦灭火最危险的时间13:00时前后。

⑧特殊因素不允许灭火的地段。

2.严禁进入易伤亡地段。

①即将发生或已发生上山火烧的山坡。②前面有大火,后面是陡坡无退路。

③孤独的山头,火从四面烧来。

④急进地表火从两山夹沟中的沟腹或沟口顺风蔓延。

⑤陡坡、乱石、灌丛杂草中,大火烧来行动不便的地段。

⑥大面积的草塘或向阳山坡地段。

搞好后勤保障

为确保灭火队员的人身安全及灭火战斗的顺进行,在搞好火场通信保障,强化灭火行动安全的同时,还要配齐灭火队员的个人防护装备,加强医疗救护工作。

勇于跨越

追求卓越

篇2:森林火灾应急方案

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针,切实做好各项应急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工作,正确处理因森林火灾引发的紧急事件,确保全在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时反应及时、准备充分、决策科学、措施有力,把森林火灾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省处置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和《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结合实际,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境内发生的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工作。

1.4基本原则

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落实各项责任制的原则;坚持密切配合、通力合作、尽职尽责、快速反应的原则;坚持以人为本,把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把损失降到最低程度的原则;坚持“打早、打小、打了”的原则。

1.5预案启动条件

森林火灾发生后火场8小时内仍未得到有效控制;对居民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区及重要设施构成极大威胁;造成重大人员伤亡或重大财产损失并有继续发展趋势,启动本预案。

2组织指挥机构及职责

2.1领导机构及职责

成立森林防火指挥部,指挥长由政府分管副长担任,副指挥长由军分区副司令员、政府分管副秘书长、林业局局长、部队参谋长、武警支队支队长担任,成员由林业局、民政局、城乡规划建设委、气象局、卫生局、财政局、监察局、公安局、交通局、教育局、人防办、人社局、广播电视台、日报社组成。

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需要森林防火指挥部应急响应时,森林防火指挥部派出扑火前线指挥部(以下简称扑火前指)。

扑火前指总指挥:由政府分管副长担任,全面负责组织指挥火场扑救工作,组织制定并落实扑救实施方案,调度指挥各种扑火力量,处置火场紧急情况。

扑火前指副总指挥:由森林防火指挥部副指挥长担任,或由扑火前指总指挥临时任命,负责协助总指挥检查落实扑救方案和救援措施,承办总指挥交办的其他应急指挥协调任务。

扑火前指调度长:由扑火前指总指挥临时任命,负责扑火前指的各项协调调度工作,组织落实各项扑救方案和保障措施,综合上报扑火情况。

扑救指挥组:由林业局组成,负责火场情况调度,协调组织扑火力量,落实具体扑救措施。火场扑灭后,负责火场的检查验收。

力量调配组:由军分区、部队、武警支队、公安局、交通局、林业局组成,负责火场扑救人力、物资的调配,协调落实公路运输车辆等。

通讯信息组:由林业局、气象局组成,负责组织扑火前指通讯保障,确保扑火前指通信畅通。

后勤保障组:由林业局、财政局组成,负责火场前线扑火工具、扑火服装、燃料、食品等灭火物资的供应保障。

综合材料组:由林业局、广播电视台、日报社组成,负责收集汇总火场信息,拟制、上报阶段和综合火场情况报告,同时负责扑火前指文秘工作。

火案调查组:由公安局、林业局组成,负责火灾调查、火案查处及扑火前指安全保卫工作。

宣传报道组:由林业局、教育局、广播电视台、日报社组成,负责火场宣传报道和新闻发布工作。

救护安置组:由城乡规划建设委、人社局、民政局、卫生局组成,负责森林火灾伤病员和灾民安置的协调救护工作。

扑火督察组:由监察局组成,负责督察参加扑火工作的单位和人员执行任务情况,督办各项任务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