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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商品展销会管理办法

2024-09-24 阅读 3040

  近接对外经济贸易部《关于印发〈举办来华经济贸易展览会等的审批管理办法〉的通知》和《关于印发〈在国外举办经济贸易展销会等的审批管理办法〉的通知》。现将与海关监管工作有关问题摘下

  一、由中国国际展览中心举办的展览会,报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审批,并报对外经济贸易部备案。其它有举办来华展览经营权的公司(企业)及外贸总公司、工贸公司举办展览会报对外经济贸易部审批。各外贸总公司、工贸公司为配合进口订货举办的展出场地面积在五百平方米以下的小型技术交流会、国外样品展示会,由公司自行审批。

  地方贸促分会及其所属展览公司(中心)和对外经济贸易部及其授权单位批准的有举办来华展览会经营权的公司(企业)举办展览会,由主办单位提出计划后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或其授权单位审批,并报对外经济贸易部备案。

  二、以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名义在国外(不含港澳地区、未建交国家和苏联、东欧等协定贸易国家)举办展览会(包括展销会,洽谈会)或参加国际博览会,均由各地省级人民政府的对外经贸部门自行审批。

  根据外交工作需要,以国家名义出国举办展览或参加国际博览会,由贸促会组织并商经贸部、外交部报国务院审批。

  各工贸公司出国举办展览会或参加国际博览会,由其上级主管部门或授权总公司总经理审批。经贸部所属外贸进出口总公司出国举办展览会或参加国际博览会,由经贸部授权总公司总经理审批。

  赴未建交国家举办展览会,或参加国际博览会,由各审批单位商外交部办理。

  赴港澳地区、苏联、东欧(协定贸易)国家举办展览会、或参加在上述国家、地区举办的国际博览会,仍由经贸部审批。

  三、海关凭上述审批单位的批件,按照海关对进、出口展览品监管办法的规定进行监管。

篇2:商品展销会策划方案

一、汇报的目的

1.将前阶段工作所形成的开幕式方案、意见和安排向市长和在座的各位领导作个汇报。

2.请各位领导对方案、意见和安排给予进一步的科学完善。

3.请*市长给予指示,以便下阶段按照市长的要求,更科学地开展工作。

二、开幕仪式方案

1.构成:由时间、地点、要求、预计人数、会场布置和议程安排等六项内容构成。

考察各投洽会的开幕式,基本上是由这六部分构成。

2.内容

⑴时间:*年9月28日上午10:00-10:26

⑵地点:**市闽中汽车城

⑶要求:规模与省级同类展销会相当;仪式要求热烈、隆重、朴实、大方。

⑷预计参加人数:3500人(省、市领导30人,特邀嘉宾50人,境内外客商500人,市政府各部门及各县(市、区)政府领导、相关部门人员300人,参展参会人员500人,新闻记者30人,工作人员30人,各界群众2030人,军乐队30人)。

⑸会场布置

■主席台:

▲规格:为16米×8米,钢管构架,安全可靠,建筑模板铺台,红色地毯铺面;

▲款式:由主台及两个副台构成,形成两进两出错层,落差自然有序,主台突出,副台庄重,主次分明,整体感强。

▲背景规格:高5米,宽16米;以新**、新形象为主题,配上会标及9.28**投资贸易洽谈会暨商品展销会开幕仪式字样,采用双层布置,第一层为红灯箱布配以白色立体字,底层为彩色喷绘主要以赞助企业形象产品为背景。

■主席台前:用鲜花盆构成一个立体花坛。

■闽中汽车城广场入口处:由一组8个充气拱门组成迎宾大道,“热烈祝贺9.28**投资贸易洽谈会暨商品展销会隆重举行”,左右各立灯笼柱一个。

■闽中汽车城上空、墙面及广场:悬挂兄弟省、市及企业祝贺布条、广告汽球。

■闽中汽车城围墙:现有围墙在竣工时除根据需要留出进出口及消防通道外,其余予以封闭,为渲染气氛,对围墙进行彩色喷绘。因商品展销会规模大,人流量大,这样有利于大会现场进出口人流有序及参展活动的安全,

⑹议程安排

①司仪(**电视台节目主持人)介绍大会情况,9:55-10:00。

②主持人(市政府分管领导)介绍出席仪式的领导、来宾,10:00-10:03。

(主持人:***商品展销会开幕仪式现在开始,首先,向大家介绍应邀参加今天开幕仪式的领导、来宾,他们有:依序从国家至省、地、市,让我们对他们的到来表示热烈的欢迎!)

③市委*书记致欢迎辞,10:03-10:10。

(欢迎辞:一是对国内外及港澳台客商应邀出席本次展销会表示欢迎;二是主办这一活动的目的,展示**市这几年来商品经济迅猛发展的良好局面,突出“新**,新形象”;三是请来自五湖四海的朋友共同为**的发展出谋划策,让**的企业走出**!面向全国!融入世界经济大潮中去……)

④境外客商代表或团组负责人讲话,10:10-10:16。

(展销会的举办体现**市委、市政府对发展**经济的高度重视,通过举办展销会为企业创造一个良好的平台,并邀请了众多的国内外客商参加活动为**企业走向全国,与世界接轨提供了良好的桥梁和纽带,作为境外客商,对这一活动十分重视,希望通过这一活动把**产品介绍给各界朋友,为建设美好的新**而携手合作!)

⑤省领导讲话(或省相关主办单位代表发言),10:16-10:22。

(对**市成功举办如此大规模的商品展销会表示祝贺,展销会汇聚了**市各行各业的精英,这些企业为**市经济的发展作出了重大的贡献;展销会是**市委市政府为**企业搭建了一个展示企业风采的大舞台,我们希望参展企业把这台戏唱好唱活,把这次展销会办成富有成效的大会,而且一届比一届更好!)

⑥请领导为开幕仪式剪彩,10:22-10:25。

(主持人宣布为开幕仪式剪彩,礼仪小姐8-10人手持剪彩礼花、托盘、剪刀、彩球走入指定位置请领导为开幕仪式剪彩。鸣放礼炮、放飞彩球、威风锣鼓、军乐队齐奏等)

⑦庆典仪式结束,请领导、来宾参观展销会,10:26。

三、方案的产生

1.与过家广告公司交流洽谈、比较综合形成了开幕式方案初稿。

2.经**秘书长召集市经委、市外经局研究,选择了**公司作为这次开幕式的策划代理公司。

3.经**市长两次开会研究,形成现开幕式方案。

四、方案中要明确的几个问题

1.时间要确定,这样便于我们按时开展工作。现方案中的时间是我们的假设。

2.主席台的款式有三种,我们倾向由主台及两个副台构成。请领导给予明确。

3.背景的主题、会标、字样是我们的初步安排,需要领导研究确定。

4.议程安排七项,这七项是常规的设置。是否要增减,需要早日明确。

5.议程安排如无变动,需要市领导协调相关单位配合开幕式工作。

⑴司仪主持人需要电视台推荐。

⑵市政府分管领导为主持人要明确具体人,以便工作上好对接。

⑶境外客商代表或团组负责人讲话和省领导讲话是谁,这项工作由谁来负责要明确,以便工作上好衔接。

6.参加剪彩的领导人数要明确,以便好安排礼仪小姐人数等工作。

7.拨款经费不足部分通过赞助、广告等几个一点解决。在非主办单位征集,筹委会统一操办的情况下,广告费的收入和开支最好指定人员立个规则。

五、下阶段工作进度安排

1.根据市长的指示和筹委会的要求确定的开幕式方案,做出每项工作的预算明细。

2.按**筹备,联系相关的施工单位进行具体实施。

3.与相关企业沟通,配合做好广告及赞助单位的征集工作。

4.草拟相关讲话材料。

5.在开幕的前三天,召集相关人员进行一次彩排,确保开幕式的顺利进行。

篇3:商品展销会管理办法

商品展销会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商品展销会的监督管理,维护市场秩序,规范市场行为,保护生产者,经营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商品展销会,是指由一个或者若干个单位举办,具有相应资格的若干经营者参加,在固定场所和一定期限内,用展销的形式,以现货或者订货的方式销售商品的集中交易活动。

  第三条举办商品展销会的单位(以下简称举办单位),参加商品展销商品的生产者或者经营者(以下简称参展经营者),均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四条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商品展销会进行登记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举办商品展销会,应当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发《商品展销会登记证》后,方可进行。未经登记,不得举办商品展销会。

  第六条举办单位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二)具有予展销规模相适应的资金,场地和设施。

  (三)具有相应的管理机构,人员,措施和制度。

  第七条参展经营者必须具有合法的经营资格,其经营活动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

  第八条举办单位应当向举办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办理登记。

  若干个单位联合举办的,应当由其中一个具体承担商品展销会组织活动的单位向举办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办理登记。

  县级人民政府举办的商品展销会,应当向举办地地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办理登记,地,省级人民政府举办的商品展销会,应当向举办地省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办理登记。

  上一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以委托举办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商品展销会进行监督管理。

  第九条异地举办商品展销会的,经申请举办单位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转,依照本办法第八条规定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办理登记。

  第十条申请办理商品展销会登记手续时,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证明举办单位具备法人资格的有效证件。

  (二)举办商品展销会的申请书,内容包括:商品展销会名称,起止日期,地点,参展商品类别,举办单位银行帐号,举办单位会务负责人名单,商品展销会筹备办公室地址。

  (三)商品展销会场地使用证明。

  (四)商品展销会组织实施方案。

  (五)其它需要提交的文件。

  依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经政府或者有关部门批准方可举办的商品展销会,应当提交相应的批准文件。

  两个以上单位联合举办商品展销会的,还应当提交联合举办的协议书。

  第十一条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自接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准予登记或者不予登记的决定。准予登记的,发给《商品展销会登记证》。不准予登记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商品展销会登记证》应当载明商品展销会名称,举办单位名称,商品展销会负责人,参展商品类别,商品展销会地点及起止日期等内容。

  第十二条举办单位领取《商品展销会登记证》后,方可发布广告,进行招商。

  第十三条举办单位负责商品展销会的内部组织管理工作,对参展经营者的参展资格,按照本办法第七条的规定进行审查,并将审查情况报告该商品展销会的登记机关备案。

  第十四条举办单位应当与参展经营者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五条参展经营者的经营行为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消费者可以依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向参展经营者或举办单位要求赔偿。

  举办单位为两个以上的,消费者可以向具体承担商品展销会组织活动的举办单位要求赔偿,其他举办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六条未经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商品展销会名称不得使用“中国”、“全国”等字词。

  第十七条举办单位、参展经营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予以处罚:

  (一)举办单位违反本办法第五条规定,未经登记擅自举办商品展销会,或者在登记中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责令其改正,并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警告、处以违法所得额三倍以下的罚款,但最高不超过三万元,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举办单位违反本办法第十二条规定,未领取《商品展销会登记证》,擅自发布广告,进行招商的,责令改正,并处以五千元以下罚款。广告经营者违反本规定,为举办单位刊播广告的,处以五千元以下罚款。

  (三)举办单位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商品展销会登记证》的,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警告、处以违法所得额三倍以下的罚款,但最高不超过三万元,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四)举办单位违反本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视情节处以一万元以下罚款。

  (五)参展经营者违反本办法第七条规定,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予以处罚。

  第十八条《商品展销会登记证》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统一格式。

  第十九条本办法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