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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井绞车安装安全技术措施

2024-07-23 阅读 5807

为确保我公司更换后的主井绞车安全可靠的运行,根据《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经公司研究决定:特制订主井绞车安装安全术措施如下:

一、主要技术参数

主井深:156米、井架高16米

绞车型号:2jtp1.6m

主绞车用钢丝绳直径:21.5mm长250m

柔性罐道钢丝绳直径21.5mm?长200m

罐笼自重(含防坠器):1.45t

绞车最大静张力:42kn

二、成立领导小组建立责任机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三、工艺流程:

1、施工准备→定位放线→基础验收→一次浇注→机械设备安装→电器设备安装→二次灌浆→设备调试→空负荷试运转→负荷试运转→竣工验收移交。

2、基础验收

(1)绞车到位后应检查各项证件是否齐全,按初设是否达到标准。

(2)绞车安装前应根据设计图纸对设备基础进行全面检查,是否符合尺寸要求。

(3)绞车安装前、应在基础表面铲出麻面,以使二次浇灌的混凝土或水泥砂浆能与基础紧密结合。

(4)c30混凝土基础标准:

水水泥沙子碎石175kg461kg566kg1261kg

*按照比例配比混凝土,比列:0.38:1:1.11:2.74

*碎石最大直径31.5mm

(5)卷筒旋转方向应符合设备技术文件的规定。

(6)绞车设备搬运应配合起重工专人指挥使用的工具及绳索必须符合安全要求。

四、安装

1、绞车安装

(1)绞车设备安装就位前,按设计图纸并依据建筑物的轴线、边线线及标高线放出安装基准线。将设备基础表面的油污、泥土杂物清除和地脚螺栓预留孔内的杂物清除干净。

(2)整体安装的绞车,搬运和吊装的绳索不得捆缚在转子和机壳或轴承盖的吊环上。

(3)整体安装绞车吊装时直接放置在基础上,用垫铁找平找正,垫铁一般应放在地脚螺栓两侧,斜垫铁必须成对使用。设备安装好后同一组垫铁应点焊在一起,以免受力时松动。

(4)现场组装的绞车、绳索的捆缚不得损伤机件表面,转子、轴颈和轴封等处均不应作为捆缚部位。

2、主轴安装:

(1)主轴装上卷筒后的水平度:滚筒直径2m及其以上的提升机不超过0.1/1000;滚筒直径2m以下的矿用提升绞车不超过0.2/1000

(2)轴承座与底座必须紧密接触,其间严禁加垫片

(3)轴瓦与轴承座必须接触良好,轻敲轴瓦时轴瓦能转动

3、滚筒组装:

(1)组装滚筒时,连接螺栓必须拧紧。拧紧后应露出螺母2-4个螺距。

(2)连接螺栓的型号、规格、数量和防松装置,必须符合设备文件的规定。

(3)连接螺栓装配时,螺栓、螺母与连接件的接触应紧密。

(4)轮毂组装时,轮毂与大轴必须贴紧,两半轮毂的结合面处应对齐和接触紧密,并严禁加垫。

(5)切向键与键槽的配合必须严密,工作面的接触面积不应小于总面积的60%;挡扳与键靠紧,严禁有间隙。

4、减速机的安装:

根据厂家要求不需解体检查,整体吊运、安装。

5、盘式制动器安装:

(1)同一副闸瓦与制动盘两侧的间隙应一致,其偏差严禁超过0.1mm

(2)各制动器制动缸的对称中心在铅垂面内的重合度严禁超过3mm

(3)同一副制动器的支架端面与制动盘中心线平面间距离允许偏差±5.0mm

(4)同一副制动器两闸瓦工作面的平行度不应超过0.3mm

(5)制动器支架端面与制动盘中心线的平行度不应超过0.2mm

(6)闸瓦与制动盘的间隙不应超过1.0mm

(7)闸瓦与制动盘的接触面积不小于60%

6、液压站安装:

(1)液压站安装标高必须符合设备出厂技术文件的要求。当出厂技术文件无规定时,二级制动安全闸的回油管口必须高于盘形制动器油缸中心线80mm。

(2)液压站的油泵、阀、内部油管、油箱等必须清理干净,管道接口处在0.7mpa油压下,严禁漏油。

(3)液压站用油必须符合出厂技术文件规定。

(4)制动手把在全制动位置时,直流毫安表必须接近零;制动油缸的残压必须低于0.5mpa。

(5)液压站外部油管安装应排列整齐、不漏油、不渗油、美观。7、电气部分安装

(1)低压电源柜、变频调速柜、制动电阻柜等柜体吊装运输带包装进行,避免损伤设备油漆和使低压电源柜、变频调速柜、制动电阻柜等柜体产生变形,待就位前再拆包装,对柜中的精密仪表、继电器及附件根据情况拆卸保管,以防损坏。低压电源柜、变频调速柜、制动电阻柜等柜体运至现场后应进行开箱检查。检查其型号、规格是否与设计图纸相符,制造厂的技术文件是否齐全,备用件是否齐全,有无损坏。柜体应无机械损伤,柜内所有元件应完好无损。

(2)低压电源柜、变频调速柜、制动电阻柜等柜体组装采用自制专用吊装架安装就位,吊装时应利用低压电源柜、变频调速柜、制动电阻柜等柜体吊环作吊点,无吊点时应有软绳捆住底部吊装,安装过程应保护好本体的油漆完整,内部元件的完好无损。按要求,柜后留800㎜操作通道。

(3)低压电源柜、变频调速柜、制动电阻柜等柜体安装的允许偏差应符合下列表中要求:

项次项目允许偏差(㎜)1垂直度(每m)1.52水平度相邻相盘顶部2成列盘顶部53不平度相邻两盘边1成盘面54盘间接缝2

五、质量标准

1、保证项目:

(1)地脚螺栓必须拧紧,并有防松装置;垫铁放置位置必须正确,接触紧密,每组不超过三块。

检验方法:小锤轻击,扳手拧拭和观察检查。

(2)试运转时,卷筒旋转方向必须正确。经不少于2h的运转后,滑动轴承温升不超过35℃,最高温度不超过70℃,滚动轴承温升不超过40℃,最高温度不超过80℃。

检验方法:检查试运转记录或试车检查。

2、允许偏差项目:

绞车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规定。

绞车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①主轴轴心线在水平面内的位置偏差

允许偏差:10/2000l

检验方法:检查施工记录或尺量检查

②主轴轴心标高(mm)

允许偏差:±50

检验方法:检查施工记录或尺量检查

③提升中心线的位置(mm):

允许偏差:5mm

检验方法:检查施工记录或尺量检查

④主轴轴心线与提升中心线的垂直度

允许偏差:0.15/1000

检验方法:检查施工记录或水平仪检查

⑤轴承座沿主轴方向的水平度

允许偏差:0.1/1000

检验方法:检查施工记录或水平仪检查

⑥轴承座垂直于主轴方向的水平度

允许偏差:0.15/1000

检验方法:检查施工记录或水平仪检查

六、绞车试运转;

2次浇注经过24小时后,达到凝固期。进行全面检查手动盘车,供应电源相序正确后方可送电试运转,运转前必须加上适度的润滑油;并检查各项安全措施;卷筒旋转方向必须正确;在额定转速下试运转时间不得少于2h。运转后,再检查绞车基础有无移位和损坏现象,做好记录。

七、安装安全技术措施:

1、施工人员施工前,必须按规定穿戴劳保用品。

2、设备运抵现场后要依据装箱单进行清点和检查,看是否存在因装卸、运输等原因造成的损伤和丢失

3、严格按安装工艺流程施工。

4、施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5、安装绞车时,操作人员要相互配合、协调一致,并有专人指挥,

6、设备进入施工现场后加强防盗管理,防止配件、器材的丢失和设备的损坏。

7、严禁作业人员在主轴装置下面拆除轨道和木垛,吊件下面严禁站人和人员行走。

8、安装时,在设备吊装过程中,应加强指挥,避免设备碰撞梁、墙、柱。重要的设备指定专人管理、保管与存放。

9、进行有污染的作业时,各种设备、阀门等均需进行覆盖保护。

10、对有传动轴的设备在吊装时,不能将传动轴作为吊点,防轴承变形。

11、在设备吊装时,钢丝绳不能直接捆绑在设备上,要在钢丝绳与设备之间垫软木来保护设备表面不受损坏。

12、进入施工现场不许吸烟。

13、施工现场备有数量、质量合格的消防工具,除非消防急用,任何人不准挪作它用。

14、易燃品、要单独储存。码放整齐。油料、油漆等要隔离封闭存放,专人保管,并建立防火制度。

15、配电室及用电气设备集中的地点必须放置干粉等不导电灭火器。

16、焊工必须严格执行各项焊接操作规程和焊接设备、工具的使用要求;

17、操作前必须认真检查工具、设备是否完好,安全装置是否安全有效;

18、绞车安装后,要做到各部件连接紧固。

19、停、送电需派专人负责,严格执行停送电制度。

20、不得带电检修、搬移电器设备和电缆,特殊情况带电作业时,必须采取安全措施。

21、施工过程中,必须有现场负责人在现场统一协调,指挥作业,所有参加施工人员必须搞好自主保安、互保联保,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22、其他事项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煤矿矿井机电设备完好标准》等相关规定。

23、所有参加施工人员施工前必须在技术员带领下认真学习本措施,学习后在措施上签字方可上岗作业。

八、安全使用技术措施

1.严禁人员和物料混合提升,要做到“下料不下人,下人不下料”,由运输队陈广道负责监督。

2.安全检查作业人员和“三固定”(绞车司机、井口把钩工、井底把钩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由苏占奇负责进行监督。

3.井口和井底车场都必须有把钩工,且持证上岗。人员上下井时,必须遵守乘罐制度,听从把钩工指挥,严禁争抢上下,开车信号发出后严禁人员进出罐笼,由运输队陈广道负责进行监督。

4.进、出口必须装设罐门或罐帘,高度不得小于1.2m。罐门或罐帘下部边缘至罐底的距离不得超过250mm,罐帘横杆的间距不得大于200mm。罐门不得向外开,门轴必须防脱,由张玉培负责进行检查。

5.每班绞车运行前,必须由机电队程俊峰、张玉培对金属井架、井筒抓捕绳和其他装备的固定情况进行检查1次,发现松动,应采取加固措施,确认牢固可靠后,方准运行,并做好记录。

6.提升装置的各部分,包括提升容器、连接装置、防坠器、罐耳、罐道、阻车器、罐座、摇台、装卸设备、天轮和钢丝绳,以及提升绞车各部分,包括滚筒、制动装置、深度指示器、防过卷装置、限速器、调绳装置、传动装置、电动机和控制设备以及各种保护和闭锁装置等,每天必须由程俊峰、王旭峰检查1次,每月还必须组织有关人员检查1次。发现问题,必须立即处理,检查和处理结果都应留有记录,由机电科科长姚汉伟进行监督。

7.绞车滚筒上缠绕的钢丝绳层数不得超过1层,且内偏角保证不咬绳,由王旭峰进行检查。

8.钢丝绳必须定期检验,每根钢丝绳的拉断和弯曲2种实验,由机电矿长丁书敏负责到洛阳重工机械厂进行拉断和弯曲试验,必须有实验报告结果,并且存档后,方可继续使用,并填写实验记录。

9.由机电队负责井下信号畅通,做到井底、井口、车房的信号保持灵敏、可靠和声光语音装置齐全,电话保持畅通,井底车场的信号必须经由井口信号工转发,不得越过井口信号工直接向绞车司机发信号,由机电副总马荣恩负责监督检查。

10.入井人员携带的工具必须戴套,严禁长柄工具露出罐笼以外,由运输队陈广道负责检查。

11.必须配备主、副绞车司机,在交接班升降人员的时间内,必须由正司机操作、副司机监护。工作时间严禁绞车司机离开工作岗位和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由程俊峰、张玉培、王旭峰监督。

12.每个提升容器(或平衡锤)设有4根罐道绳时,每根罐道绳的最小刚性系数不得小于500n/m,各罐道绳张紧力之差不得小于平均张紧力的5%,内侧张紧力大,外侧张紧力小,由机电队负责检查,确保安全,并由安全科负责监督。

13.由机电队负责检查,不合格钢丝的断面积与钢丝总断面积之比达到6%,不得用作升降人员;达到10%,不得用作升降物料.不合格钢丝的断面积与钢丝总断面积之比达到25%时,该钢丝绳必须更换,由机电科马荣恩负责监督检查。

14.每班升降人员前,由机电队长负责,当班绞车司机和机电科副科长张玉培具体落实开一次空车,检查绞车的各种保护装置、紧急制动和手用制动装置、罐笼连接部件、信号、通信、监控、罐帘等,发现有异常,必须立即停止运行,并向矿调度室和主管部门报告,待隐患排除确认安全后,方可运行。绞车司机要对绞车制动系统、联轴器、显示器、各种保护系统详细检查,并及时填写巡回检查记录,如有异常立即报告当班检修人员经检修人员检修并确认达到安全标准后,方可升降人员。绞车司机要填好运行记录。

15.绞车升降人员的加速度、减速度都不得超过0.75m/s2,提升人员时车速不得超过3m/s;提升物料时车速不得超过5m/s;当有人站在罐笼顶上检修井筒时,作业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检修用信号必须安全可靠,提升速度一般为0.3—0.5m/s,最大车速不得超过2m/s,由王旭峰、张玉培负责监督检查。

16.提升前井口把钩工要对井口周围卫生打扫干净,对罐笼、楔绳环、防坠器、阻车器等涉及安全部位全面检查,并做好记录,由运输队长陈广道负责监督检查,切实负起安全责任,为入井人员站好安全岗。

17.重点检查制动系统、防坠装置、钢丝绳磨损程度、断丝情况、腐蚀情况、润滑情况、变形情况、绳连接部分和末段紧固部位有无异常;每天必须由机电科副科长程俊峰负责检查一次,发现问题立即处理,检查和处理结果都必须做好记录。由安全科苏占奇要认真做好监督检查工作,切实履行安全职责。

18.本措施未尽事宜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执行。

19.本措施自下发之日起认真贯彻执行。

篇2:H矿调度绞车安装安全规定

1、使用时间3个月以内和25kW以下的调度绞车,可以采用“四压两戗”固定方式。使用“四压两戗”固定时,戗柱角应为65°~75°,圆木柱直径不小于200mm,柱顶应打在柱窝内,且牢固可靠;调度绞车必须设有底座或底梁。

2、使用3个月以上的调度绞车采用钢筋混凝土基础,绞车安装基础必须符合设计要求(或符合绞车生产厂家说明书要求)。浇灌基础时混凝土应按规定比例搅拌均匀。浇灌时,料要捣实,不得出现马蜂窝。

3、使用锚杆作为电绞安装基础的,其锚杆直径、锚杆抗拔强度必须符合绞车生产厂家说明书要求和相关技术要求。

4、进入调度绞车安装地点前,施工负责人安排专人检查安装地点支护情况,顶帮支护必须安全可靠,便于操作和瞭望,无杂乱异物和积水,确认无安全隐患后,方可施工。

5、调度绞车安装前,上方预先打好专用起吊锚杆。

6、从平板车上面卸电绞以及安装电绞时,必须使用符合规定要求的起吊锚杆、钢丝绳头、马镫、卡子等,并通过手拉葫芦进行起吊作业。选择手拉葫芦吨位大于绞车重量1.5倍、钢丝绳头破断拉力大于绞车重量的6.5倍。手拉葫芦应完好,钢丝绳头插接不小于3.5个捻距,无断丝、无锈蚀、无磨损。

7、电绞入位后,调度绞车滚筒中线应与轨道中线一致,必须上好电绞地脚螺丝并紧固牢固,确保施工安全。

8、绞车附近30m范围内不得安装风机,防止影响绞车司机操作。

9、安装完毕后,进行试运行,试运行时,人员必须站在安全地点。确认绞车安全可靠无问题后方可交付使用。

篇3:倒拉牛绞车安装使用管理规定

1、生产单位在选用绞车时,必须根据巷道条件(巷道坡度、使用长度)选择合适的绞车,在施工措施中必须有绞车的选型验算,明确绞车的型号、技术参数和钢丝绳绳径、长度等内容。

2、绞车安装峒室应符合设计,其净高不小于1.8m,绞车最突出部分与巷道一侧或棚子距离不小于500mm。硐室必须满足设备安装、电器设备摆放、方便维修和便于操作的要求,峒室支护符合要求。

3、绞车安装原则上必须按照厂家提供的图纸施工混凝土基础,图纸由机电部门提供。因临时打运(使用时间在三个月以内)施工时,在底板岩性较好的情况下(硬砂岩),可打地锚加锚链固定,地锚数量必须满足打运最大件时安全系数不小于6的要求,并在施工措施中进行校验,但地锚数量不得小于六根,保证绞车四拐角固定。

4、掘进上山施工的倒拉绞车要安装在轨道外侧,绞车最突出部分与轨道的间距不得小于500mm。

5、绞车导向轮安装:导向轮选择20T平式导向轮(回头滑子),导向轮的固定方式为:采用长度不小于3m的12号工字钢,横放在轨道下面,在工字钢上均匀布置8个孔,每个孔打φ22mm×2500锚杆,锚固长度不小于0.6m,然后将导向轮固定在工字钢上。导向轮中心线必须和轨道中心线一致。在岩巷施工时,可选择用32T导向轮作主导向轮,(导向轮和锚杆用8×64锚链连接牢固)。每次移动位置重新安装后,检查科、机电科和安装使用单位共同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6、绞车前方应设有护身石垛,在施工措施中要有保护强度计算、选择材料要求,并确定尺寸和施工方式等内容。

7、绞车附近30m范围内不得安装风机等噪音较大的设备。

8、绞车安装竣工后,必须经驻矿安监处、生产办、机电办和安装使用单位共同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9、在轨道外侧的钢丝绳因巷道起伏导致飘绳或磨底板时,需加托、压绳轮装置。

10、斜巷悬车装、卸料时,必须有安全保障措施:

1)绞车司机要集中精力手握闸把;

2)用锚链从两边锁住矿车轮子;

3)现场设好临时阻车器;

4)拉好警戒绳、挂好警戒牌,并有专人警戒;

5)装料后封车要牢固,装、卸料结束需打运时,拆除锁车链条和临时阻车器,撤除警戒,人员撤进躲避硐室后,方可按照斜巷打运安全措施要求,进行打点松车。

11、其它未尽事宜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绞车司机操作规程》执行。

12、为规范检查管理,制定以下处罚规定:

(1)绞车、导向轮基础或固定方式不符合要求,绞车基础螺栓松动,罚责任单位1000元,责令停止使用,立即整改。

(2)绞车防跑偏装置不符合要求,罚责任单位1000元,单位负责人200元,责令停止使用,立即整改。

(3)闸带断裂、磨损超限,闸把开程超限,罚责任单位500元,责令停止使用,立即整改。

(4)绞车运行没有设置声光信号或设置不当,罚单位1000元,责任人100元;每少一盏红灯或一盏红灯不亮的罚单位100元,责任人50元。

(5)绞车不使用保险绳或保险绳不合格,罚责任单位500元,不使用钩头或钩头不合格罚责任单位500元。

(6)钢丝绳与滚筒连接未使用压绳板或压绳板不全、不合格的每台罚责任单位200元;联杆由于调整不合格而导致与滚筒相互摩擦的每台罚责任单位200元。

(7)绞车钢丝绳断股、断丝、不注油、锈蚀超限仍然在用的,罚责任单位1000元,由于管理原因导致钢丝绳损伤的,罚责任单位负责人、机电负责人、责任人各200元。

(8)绞车未按规定加注油的,罚责任单位500元,罚机电负责人、责任人各100元;造成设备损坏的按照原值赔偿,并罚责任人2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