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煤筛检修安全技术措施
一、概述
中煤筛经过一年多的运行,近期在生产过程中主梁频繁断裂,为确保安全生产和提高中煤筛的使用寿命特利用检修日对主梁进行更换,对激振器、弧形筛进行全面的检查并紧固松动的螺丝,为确保安全施工特制定本检修措施。
二、施工时间2010年09月06号8:00~16:00
三、劳动组织
1、检修负责人:
2、安全负责人:
3、参加检修人员:维修工5人
四、准备工作
1、准备好施工中所用工具如:两吨的手拉葫芦一个、大锤、电焊机、氧气乙炔、方颈螺栓以及高强度螺帽、m20*80的绞孔螺栓等。
2、提前将拆下矸石筛主梁运至主厂房三楼(报废的矸石筛与中煤筛型号相同)。
五、主梁运输
1、将拆下的矸石筛主梁用滚动的方式运至主厂房吊装口。
2、在主梁中部焊上吊耳并用钢丝绳套连接紧固。
3、将行吊放下挂上钢丝绳套,利用四楼的吊装空间将主梁直接运至中煤筛附近(起吊时重物的下方和其可能倒向的位置不得站人)。
六、施工顺序
1、停机前,集控室一定将介质桶液位降至最低,将筛上物排净。
2、停机后,先由专职电工停电并挂好停电牌,现场进行闭锁。
3、维修工将中煤筛板固定螺栓松开,拿掉木压条。最后将全部15块筛板卸下,用木板将中煤下料口挡住,将合格介质下料口挡住。
4、卸下筛上的辅梁,并清理好辅梁和完好主梁处的焊渣。
5、在需更换的主梁上焊吊耳并用电动葫芦拉紧,拆下筛子与主梁的连接螺栓,将主梁起吊运至施工范围外放牢,用同样的方法将另一根主梁拆下。
6、依次将完好的主梁起吊运至安装位置,用螺栓紧固。
7、将新的辅梁安上,并焊牢。
8、检查中煤弧形筛,若磨损严重,应更换。
9、检查中煤分料箱,有漏的地方应补好,若有大块煤应捡出。
10、全部焊接完毕并检查完后,将筛板安装上,清理现场,清点工具,撤离人员准备试机。
七、安全措施
1、施工前,要组织好检修人员认真学习本措施,明确布置检修任务及安全注意事项,并签字后方可参与施工。进入现场后要听从指挥,服从管理。
2、严格执行停送电制度,并挂好停电牌,现场进行闭锁。
3、所有施工人员必须穿戴好劳保用品。
4、拆卸筛板时,筛上两个人,筛下两个人,接纳时一定抓牢,防止掉下伤人。
5、起吊重物时,严禁站在起吊的重物下和重物可能倒向的位置。
6、电气焊工具必须完好无损,电焊机必须可靠接地,氧气乙炔表指示正确,气线不漏气,电焊机不漏电。
7、在分料箱和弧形筛上作业时,必须佩戴保险带并栓在牢固的构件上,受力点在人体重心的上部。
8、工作完毕后,必须清理现场,清点工具,防止大件进入离心机,毁坏离心机刮刀和筛篮。
9、只有试运行正常后检修人员方可离开。
10、使用电气焊时,严格执行《电气焊措施》。
11、本措施未提及事项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煤矿操作规程》等有关规定。
篇2:设备检修现场安全工作措施规定
1.有关部门在布置检修任务同时,指定项目的技术负责人即为该项目的安全负责人。实行项目负责制。
2.各车间对所负责的区域的动火审批、消防器材的使用等要进行监督,实行区域负责制。杜绝区域内的隐患存在。
3.检修前检修负责人在交待任务的同时要交待安全工作措施,如有外委检修项目的,也要向他们交待安全工作措施,明确安全职责。
4.要严格执行停送电管理制度,联系好停送电事宜,经有关人员确认后方能进行工作。
5.检修时要挂检修牌,检修标示信号要明显。
6.各检修单位必须遵照所检修项目的安全技术措施及要求执行。明确安全职责,责任落实到人,并有据可查。
7.各检修单位的专(兼)职安全员保证在现场进行监护,做到任务明显,责任到位。
8.各检修部门必须根据自己所承担的任务,制定出工作对策及安全措施。对检修条件复杂、危险性大的项目,必须有专门的安全措施,并派专人负责安全工作。
9.检修人员在作业中必须严格执行安全技术规程、设备维护检修规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及试车规程等。
10.使用行车必须要有专人负责指挥,指吊人员必须佩戴好指吊衬标,其他人员不准指挥。
11.拆下的设备零部件,要摆放有序,不准放在安全通道上。因检修时揭开的盖板,拆卸的防护栏杆,必须要采取临时的安全防护措施,并用隔离线围好,检修好后立即恢复。
12.检修时使用的氧气瓶、乙炔瓶,必须按规定使用,作业时需要用的电、气源必须与有关部门联系,不得擅自动用。
13.单机试车,局部联动或全线联动,必须经检修指挥组批准,按规定进行,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启动设备。
14.重点要害部位动火,必须按厂动火制度规定,到安环科办理动火手续,并做好安全确认后方可进行。
15.轧线操作人员必须按检修停机位置停机,经确认后与检修人员共同进行停电、挂牌、关阀、插销等,方能开始检修。否则不准作业。
16.外委项目的检修人员,必须遵守厂部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并接受厂安全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
17.检修完毕后要清理现场,必须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设备整洁,地面干净。
篇3:机电检修工程措施规定
一、总则
1、凡机械、电气设备安装、拆除、检修,以及设备性能测定与检验等机电工程施工时,必须坚持“一工程,一措施”的制度,编制专门的施工措施。
2、生产过程中突发机电事故可由机电矿长、机电副总或矿值班领导组织人员现场会审,确定施工方案,由现场施工负责人编制口头措施,并贯彻落实,以争取时间处理,避免事故扩大。施工负责人应在事故处理完毕将现场口头措施整理存档。
3、正常的检修施工必须按操作规程和检修质量标准执行。
4、突发的抢险救灾和事故处理应按事故应急预案执行。
二、措施的编制及审批
1、措施应由施工单位组织工程技术人员针对现场情况提前编制,并编号存档。措施编制人必须熟悉现场情况,熟悉《煤矿安全规程》及上级文件有关规定。编制的措施要体现严肃性、科学性、针对性和现场可操作性。
2、重点工程应由矿、处领导召集相关单位有关人员现场会审后,由工程技术人员编制措施,按照程序审批后贯彻执行。
3、措施的内容应包括施工项目名称、时间、地点、负责人、安全监护人、影响范围、施工目的、施工方法、施工程序和安全技术要求。措施中的有关技术参数要量化。
4、措施必须由基层单位负责人或技术主管审核签字,技术部门、安监部门、矿(处)机电副总(或机电矿长、总工程师)审查批准后方能生效。措施审批人应具备相应的审批资格,掌握机电相关知识及相关规程、规定,熟悉现场情况,审批人应对措施提出针对性要求。经批准的施工措施必须提前送达相关单位。
5、措施的格式要规范,打印纸张要统一。
三、措施的贯彻
1、措施的传达贯彻应由措施编制人或施工负责人现场负责,措施必须传达到每位参与施工的人员,所有人员对措施的内容和要求无异议后,在措施上签名确认,签名后的措施要存档备查。若工程需要分多班次施工才能完成的,每班施工前都必须做好措施贯彻落实的交接工作。
2、现场情况发生变化需要修改、补充措施时,应及时请示措施最终批示人或矿、处值班领导同意后,并将修改、补充的措施传达到每位施工人员。
3、对于重点工程的安全技术措施,应在工程开工前组织施工人员认真学习,针对措施内容对施工人员进行考试,考试合格后方可参加该项工程的施工,措施考试试卷要存档备查。
4、措施编制人应现场检查措施的执行情况。特殊情况下,如当天执行措施有多项时,措施编制人应指定专人履行监督职责。
5、施工负责人必须始终在施工现场,保证措施的贯彻落实。
四、措施的责任及工程验收
1、由于编制和贯彻的失误,要追究编制人、审批人和贯彻人的责任。
(1)措施提供的情况与现场不符的,要追究编制人的责任。
(2)措施有漏洞或对主要安全问题编制不详细的,要追究矿批示人、安监部门批示人、技术部门批示人、单位负责人(或技术主管)、措施编制人的责任。
(3)措施贯彻不力的,要追究施工负责人、安全监护人和措施编制人的责任。
2、矿、处安监部门和技术部门对措施的传达贯彻负有监管责任。
3、矿、处技术部门对措施的贯彻执行负有协调责任。
4、倒、停电措施的指挥权属各矿机电调度室,任何人不得越权指挥停送电。
5、一般工程竣工后,应由施工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共同验收确认。重点工程应由矿、处机电领导召集矿、处安监、技术及相关单位负责人在现场一同验收。工程验收后,要由验收负责人出具验收报告,并存档备查。
6、严格执行开工请示和竣工汇报制度。开工前必须由施工负责人向矿、处调度室请示(倒、停电操作向机电调度室请示),竣工并试运转无问题后必须由施工负责人向矿、处调度室汇报(倒、停电操作向机电调度室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