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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立井方钢罐道座加固安全技术措施

2024-07-23 阅读 9786

一、工程概况

由于副立井方钢罐道座左右松动较严重,部分螺栓锈蚀严重,紧固时,因个别螺杆原浇注不牢松动严重。给副立井主提升正常运行带来严重的隐患。现急需加固轨道罐座,保证副立井主提升机的安全运行。此工程外委于中煤五处施工,运输二队配合施工。为确保施工安全,特制定本措施。后附具体施工方案。

二、施工时间

2008年月日至2008年月日;

每日时至时

三、施工地点

沙曲矿副立井井筒

四、组织机构及职责

施工总负责人:孙*

施工现场负责人:褚眉廷徐伟

施工人员:中煤五处、运输二队

现场安全员2名;瓦斯员2名等。

五、施工现场人员安排及职责

1、总负责人负责全面指挥,保证施工的顺利进行。

2、施工现场负责人,要现场指挥,并处理好施工现场发生的各类事情,随时与矿调度取得联系,听从矿调度及总负责人的指挥。

3、现场施工带班长要组织现场施工人员严格按照规程规定施工,确保安全施工。

4、通风科、瓦斯员负责随时检查作业地点及附近的瓦斯浓度,主要检查地点为井口、井筒、井底。

5、安全科长、安全员负责现场监督,现场安全工作,并协同井口检查人员共同检查作业人员的上岗证件、措施审批及电焊机,氧气、乙炔瓶的装运等安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并及时处理,保证现场安全作业。

6、开工前必须先由安全员、瓦检员、运输二队三方人员共同确认,然后由运输二队人员汇报矿调度,由矿调度通知安监处、通风科等有关单位及总负责人等,不经矿调度批准不准施工。

六、施工现场安全措施

(一)一般规定:

1、施工作业人员必须劳保齐全,高空作业当中,必须戴安全帽、系安全带、穿防滑鞋,并用对讲机互相联系作业。

2、参加施工的所有人员必须佩戴上岗证。

3、井口、井底设立安全警示牌,设立警戒范围,并由安全员专职负责与施工无关的任何人员不得靠近施工附近。

4、施工当中随时可能动用电氧焊,需动用电氧焊时,必须与矿调度现场安监员、瓦检员联系,并经安全员许可,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施焊作业。

5、施工作业当中,必须与矿调度随时保持联系,以确保安全第一。

6、绞车司机必须具有强烈的责任心,严格按照要求所需档位操作,对不明确的信号必须及时联系,在明确后再开车。

7、绞车司机必须坚守岗位,操作期间不得擅离职守,并要做好当班的巡回检查工作。

8、井口信号工必须服从乙方人员的指挥并打好每一次点。

9、井口信号房内必须有乙方专职人员使用对讲机与乙方井筒检修人员随时联系,并指挥井口信号工打好各类信号。

10、井底信号工必须坚守岗位,在保证与井口信号工联系的同时,严禁任何闲杂人等靠近井底罐笼附近。

(二)施焊安全措施

1、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第二百二十三条规定。

2、施焊前必须先由安全员、瓦检员、运输二队三方人员共同确认,然后由运输二队人员汇报矿调度,由矿调度通知安监处、通风科等有关单位,不经矿调度批准不准施焊工。

3、施工总负责人要认真执行本安全措施并要随时与矿调度取得联系,听从矿调度指挥,出现异常情况立即停止施工。

4、现场施工负责人要协调好施工现场人员的配合和施工现场的安全,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汇报,并立即停止施工。

5、电焊、气割作业地点10m范围内不得有易燃易爆物品。设置供水管路,有专人负责喷水,洒水灭尘,上述工作地点应至少备有2个灭火器。

6、在井口井筒进行焊割作业时,必须在工作地点下方用不燃性材料设施接受火星,并有专人不断向该设施上洒水保证火星下落后能够迅速熄灭。

7、瓦检员负责随时检查施工地点及井下的瓦斯浓度,同时在井上下两侧进出口20m设警戒,工作地点附近20米风流中瓦斯浓度不超过0.5%并无瓦斯集聚时方可施焊,所有人员必须服从瓦检员指挥。

8、电工负责电焊机的接线、拆线,外壳接地工作,接、拆全过程必须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第四百四十四、四百四十五、四百四十六的有关规定执行。

9、井口检身工负责检查施工人员上岗证件、措施审批表及电焊机、氧气乙炔瓶的入井装运安全情况。

10、在焊割地点安装水管并安装水雾化喷头,有专人不断向焊割地点的井筒中洒水,以保证火星在井筒中下落过程中熄灭。

11、安全员负责现场监督,负责现场的安全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向上级领导汇报并迅速处理,保证现场安全作业。

12、焊割作业完毕后,工作地点应再次用水喷洒,如发现异状,立即处理。

13、施工负责人要统筹安排,焊割作业时必须配备两人,一人工作,一人监护。

14、所有施工人员必须认真学习本安全技术措施。

15、施工前必须检查各工具及开关、综保、电焊机、氧气瓶、乙炔瓶、焊把线、氧气带、乙炔带、减压阀等的完好状况,不完好不得使用。施工前作业人员要正确佩带好劳动保护用品。

16、氧气、乙炔瓶要求分装分运,装运过程必须轻装轻放,支垫平稳、绑扎牢靠,防止抛摔、滚动。

17、焊割地点必须无浮煤、无易燃物。

18、瓦检员必须时刻注意瓦斯浓度的变化,发现异常立即通知停止施工。

19、整个焊割过程不得停风停水,若停风或停水无论瓦斯浓度多少必须立即停止焊割作业。

20、焊割作业过程中必须风流畅通,只有检查证明焊割地点附近20米范围内瓦斯浓度不超过0.5%时方可焊割作业。

21、焊工必须背风作业,风大时应设挡风设施,工作过程中一定要站稳站实。

22、焊割设备的气体通路、减压阀不允许沾染油脂,以防遇氧燃耗爆炸。

23、发现焊割设备漏电、漏气或密封不严时,必须立即停止作业检查处理。

24、焊割工作完成后,施工单位必须将电焊机、氧气乙炔瓶回收到地面,不得在井下存放。

(三)主扇停风时的应急措施

1、矿调度员在接到主扇停风报告后立即通知副立井口或井底施焊人员,立即停止施焊,并迅速拆除施工设备,整理好施焊工具(电焊机、氧气瓶、乙炔瓶等),以最快速度保证副立井正常投入运行。

2、现场施工人员要清理现场施工过程中落下的具有一定温度的渣子,并迅速洒水降温,检查现场无可燃性物体后汇报矿调度,施工现场负责人继续观察,其他人员携带好工具迅速升井。

4、副立井各岗位信号工、把钩工、安全员、瓦斯员要坚守岗位,以保证井下其他单位人员安全顺利上下井,没有接到矿调度的升井命令不得随意升井。

篇2:副立井方钢罐道座加固安全技术措施

一、工程概况

由于副立井方钢罐道座左右松动较严重,部分螺栓锈蚀严重,紧固时,因个别螺杆原浇注不牢松动严重。给副立井主提升正常运行带来严重的隐患。现急需加固轨道罐座,保证副立井主提升机的安全运行。此工程外委于中煤五处施工,运输二队配合施工。为确保施工安全,特制定本措施。后附具体施工方案。

二、施工时间

2008年月日至2008年月日;

每日时至时

三、施工地点

沙曲矿副立井井筒

四、组织机构及职责

施工总负责人:孙*

施工现场负责人:褚眉廷徐伟

施工人员:中煤五处、运输二队

现场安全员2名;瓦斯员2名等。

五、施工现场人员安排及职责

1、总负责人负责全面指挥,保证施工的顺利进行。

2、施工现场负责人,要现场指挥,并处理好施工现场发生的各类事情,随时与矿调度取得联系,听从矿调度及总负责人的指挥。

3、现场施工带班长要组织现场施工人员严格按照规程规定施工,确保安全施工。

4、通风科、瓦斯员负责随时检查作业地点及附近的瓦斯浓度,主要检查地点为井口、井筒、井底。

5、安全科长、安全员负责现场监督,现场安全工作,并协同井口检查人员共同检查作业人员的上岗证件、措施审批及电焊机,氧气、乙炔瓶的装运等安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并及时处理,保证现场安全作业。

6、开工前必须先由安全员、瓦检员、运输二队三方人员共同确认,然后由运输二队人员汇报矿调度,由矿调度通知安监处、通风科等有关单位及总负责人等,不经矿调度批准不准施工。

六、施工现场安全措施

(一)一般规定:

1、施工作业人员必须劳保齐全,高空作业当中,必须戴安全帽、系安全带、穿防滑鞋,并用对讲机互相联系作业。

2、参加施工的所有人员必须佩戴上岗证。

3、井口、井底设立安全警示牌,设立警戒范围,并由安全员专职负责与施工无关的任何人员不得靠近施工附近。

4、施工当中随时可能动用电氧焊,需动用电氧焊时,必须与矿调度现场安监员、瓦检员联系,并经安全员许可,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施焊作业。

5、施工作业当中,必须与矿调度随时保持联系,以确保安全第一。

6、绞车司机必须具有强烈的责任心,严格按照要求所需档位操作,对不明确的信号必须及时联系,在明确后再开车。

7、绞车司机必须坚守岗位,操作期间不得擅离职守,并要做好当班的巡回检查工作。

8、井口信号工必须服从乙方人员的指挥并打好每一次点。

9、井口信号房内必须有乙方专职人员使用对讲机与乙方井筒检修人员随时联系,并指挥井口信号工打好各类信号。

10、井底信号工必须坚守岗位,在保证与井口信号工联系的同时,严禁任何闲杂人等靠近井底罐笼附近。

(二)施焊安全措施

1、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第二百二十三条规定。

2、施焊前必须先由安全员、瓦检员、运输二队三方人员共同确认,然后由运输二队人员汇报矿调度,由矿调度通知安监处、通风科等有关单位,不经矿调度批准不准施焊工。

3、施工总负责人要认真执行本安全措施并要随时与矿调度取得联系,听从矿调度指挥,出现异常情况立即停止施工。

4、现场施工负责人要协调好施工现场人员的配合和施工现场的安全,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汇报,并立即停止施工。

5、电焊、气割作业地点10m范围内不得有易燃易爆物品。设置供水管路,有专人负责喷水,洒水灭尘,上述工作地点应至少备有2个灭火器。

6、在井口井筒进行焊割作业时,必须在工作地点下方用不燃性材料设施接受火星,并有专人不断向该设施上洒水保证火星下落后能够迅速熄灭。

7、瓦检员负责随时检查施工地点及井下的瓦斯浓度,同时在井上下两侧进出口20m设警戒,工作地点附近20米风流中瓦斯浓度不超过0.5%并无瓦斯集聚时方可施焊,所有人员必须服从瓦检员指挥。

8、电工负责电焊机的接线、拆线,外壳接地工作,接、拆全过程必须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第四百四十四、四百四十五、四百四十六的有关规定执行。

9、井口检身工负责检查施工人员上岗证件、措施审批表及电焊机、氧气乙炔瓶的入井装运安全情况。

10、在焊割地点安装水管并安装水雾化喷头,有专人不断向焊割地点的井筒中洒水,以保证火星在井筒中下落过程中熄灭。

11、安全员负责现场监督,负责现场的安全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向上级领导汇报并迅速处理,保证现场安全作业。

12、焊割作业完毕后,工作地点应再次用水喷洒,如发现异状,立即处理。

13、施工负责人要统筹安排,焊割作业时必须配备两人,一人工作,一人监护。

14、所有施工人员必须认真学习本安全技术措施。

15、施工前必须检查各工具及开关、综保、电焊机、氧气瓶、乙炔瓶、焊把线、氧气带、乙炔带、减压阀等的完好状况,不完好不得使用。施工前作业人员要正确佩带好劳动保护用品。

16、氧气、乙炔瓶要求分装分运,装运过程必须轻装轻放,支垫平稳、绑扎牢靠,防止抛摔、滚动。

17、焊割地点必须无浮煤、无易燃物。

18、瓦检员必须时刻注意瓦斯浓度的变化,发现异常立即通知停止施工。

19、整个焊割过程不得停风停水,若停风或停水无论瓦斯浓度多少必须立即停止焊割作业。

20、焊割作业过程中必须风流畅通,只有检查证明焊割地点附近20米范围内瓦斯浓度不超过0.5%时方可焊割作业。

21、焊工必须背风作业,风大时应设挡风设施,工作过程中一定要站稳站实。

22、焊割设备的气体通路、减压阀不允许沾染油脂,以防遇氧燃耗爆炸。

23、发现焊割设备漏电、漏气或密封不严时,必须立即停止作业检查处理。

24、焊割工作完成后,施工单位必须将电焊机、氧气乙炔瓶回收到地面,不得在井下存放。

(三)主扇停风时的应急措施

1、矿调度员在接到主扇停风报告后立即通知副立井口或井底施焊人员,立即停止施焊,并迅速拆除施工设备,整理好施焊工具(电焊机、氧气瓶、乙炔瓶等),以最快速度保证副立井正常投入运行。

2、现场施工人员要清理现场施工过程中落下的具有一定温度的渣子,并迅速洒水降温,检查现场无可燃性物体后汇报矿调度,施工现场负责人继续观察,其他人员携带好工具迅速升井。

4、副立井各岗位信号工、把钩工、安全员、瓦斯员要坚守岗位,以保证井下其他单位人员安全顺利上下井,没有接到矿调度的升井命令不得随意升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