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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场改造施工安全卡控措施

2024-07-23 阅读 3214

1、项目部根据站场改造施工方案严格组织施工。

2、施工前一个月,并携带相关材料参加铁路局月度要点计划审批会,经审定合格纳入局月度施工计划后方可进行要点施工。

3、要点实施开始3日前,向铁路局施工调度台发出请求要点施工电报,并根据铁路局天工指营业线施工管理通知的要求发送至相关主送和抄送单位。

4、施工前一日,项目部调度主动与局施工台联系,收到准许次日施工调度命令后,落实并通知配合单位;施工当日给点前40分钟,由项目部驻站联络员在车站(运统-46)中分别登记要点,并按列车调度员发布的施工调度命令批准的时间组织施工;施工完毕,经现场指挥的施工副经理确认达到放行列车条件,办理登记销点。

5、签订安全责任状,落实责任制:一是施工前,必须与设备管理单位签定施工安全协议书,明确使用、养护和施工部门的责任,未签订施工安全协议及施工安全协议未经审查的严禁开工;二是项目经理部同各施工队签订施工安全责任书,明确职责;三项目部与职工签订责任状,作业人员按照各自职责坚守工作岗位。

6、每次要点前由项目部副经理组织技术人员、现场管理人员、参加施工的外协队伍召开点前准备会议,对施工防护布置、施工作业要点、人员分工及安排、安全注意事项进行安排。点后召开总结会议,对上次要点施工进行总结,改进下次安全卡控措施。

7、施工前,必须与设备管理单位或产权单位共同对站场内的地下管线进行调查,并在产权单位的配合下或探测下明确管线方位、走向;对探明的管线进行标志,制定专门的防护措施。

8、严禁作业人员在既有线上行走、休息;严禁施工机具、材料侵入行车限界;在快速列车到达施工地点前20分钟,停止影响列车运行的施工,人员、机具设备等撤离至规定距离;路料堆码牢固不侵限,保证列车安全通过。

9、通车后线路维护期间或利用列车间隙作业,禁止使用齿条式起道机,必须采用防撞液压起道设备及有绝缘装置的撬棍。

10、为确保行车设备的稳定与安全,施工前按照应急预案准备一定数量的材料、机具设备,并组织好抢险队,随时应急抢险;一旦出现险情,及时拦停列车,保证行车安全。

11、穿越运营股道运输钢轨、枕木,必须在项目部副经理的指挥下,按规定设置好防护后实施。

12、在更换带有轨端绝缘的钢轨之前,除必须用横向连接线将被换钢轨相邻的轨条与相对的轨条连接以前,还要用连接线将轨道抗流变压器中间点与被换钢轨相对的钢轨连好,并断开抗流变压器上的连接线后,才准更换。

13、防护员是专职防护员,不得兼做施工员,及时准确发出来车、下道信号;防护员按规定带齐防护信号备品,按规定设置防护;掌握列车运行时分,监督施工人员及时下道;当班时,集中精力,认真了望,不得擅自离岗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与驻站联络员保持3-5分钟通话一次。

篇2:站场改造砌墙施工安全措施

(1)所有既有线施工均应在运营管理方批准的“天窗”时段进行。拨道、便线换道、临时中断行车和限速行驶时,需与有关部门配合共同采取措施,应符合现行《铁路技术管理规程》的有关规定。

(2)对既有线影响的施工,必须首先探明施工范围的通讯、水电、信号等管线及其他设施情况,并与运营设备管理单位共同确定防护范围。

(3)站场施工安全保证措施,经过充分论证后,由铁路局运输管理部门批准。过渡方案涉及停运跨局旅客列车、封锁主干线时间较长、对路网运能可能造成较大影响时,应报经铁道部批准方可实施。

(4)施工中要严格按运营单位批准的施工范围及施工内容进行施工。若可能引起行车径路或接发、调车条件发生较大变化,应提前与车务部门协商沟通。

(5)插铺、改移道岔,施工要点结束,岔后警冲标必须在道岔启用前设置完毕。暂停使用或封闭的线路。自停用或封闭点起,应设置临时车挡和停车标牌,夜间应显示红色停车信号。

(6)在影响既有线范围内施工时,施工人员戴白色或黄色安全帽,在轨道上作业时必须穿黄色防护服背心。施工人员严禁在既有线范围内戴红色安全帽,穿红色衣服。

(7)严禁施工机具、材料以及临时设施侵入界限(正线直线段距线路中心2.44m,正线曲线为2.9m)严禁施工人员上、下班时在线路及轨道上行走、横跨既有线或坐、卧轨道上休息。

(8)对受地形影响限制,驻地与工地间跨越桥梁必须走既有线时,要求走人行通道(人行步板),严禁在线路、路肩等限界范围内行走。发现列车接近时,须及时避车。其他人员严禁进入既有线范围。

(9)临近既有线施工时,场地严禁悬挂红色标语,彩旗尽量减少红色和绿色,以免影响司机瞭望。在施工过程中,必须由跟班防护员进行跟班防护。

(10)严禁施工人员擅自挪移和破坏防护设施,严禁夜间在既有线附近生火。

(11)在既有线旁测量放线时,严禁使用钢卷尺等金属测量工具测量既有线线路轨距,如需用时,可以使用皮尺。严禁用金属将两股轨道连接一体。穿越铁路的人员应遵守“一看、二慢、三通过”原则。

(12)跨越既有线搬运工程材料时,应得到公务部门许可,在搬运地点两端不小于800m处设防护,由专人统一指挥,及时互传信息。确保搬运材料期间的行车、人员安全。

(13)在既有线旁搭设防护排架时,应注意上方的接触网,应与其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

(14)严格按照有关公路、铁路施工规范要求办理,加强施工技术管理,坚持技术复核制,采取有效的技术管理手段提高工程质量。工程技术人员做到对施工图纸审查、技术交底、施工测量及时、准确、无误,各项资料保存完好,以备核查。对收到的设计文件,开工前组织有关技术人员进行会审,对存在的疑问及时与设计部门联系解决。

(15)既有线改造过程中注意接触网和信号等站后设备的正确显示、运用及改造,保证施工与运营安全。

(16)施工单位施工期间要确保机具和施工人员人身安全,注意施工期间自然灾害的预防措施必须到位(如洪水、滑坡防护等)。

篇3:安全审查注意事项《专用线和站场改造》

一、专用线设计:主要到发线配60道岔(钢筋混凝土轨枕),线路采用钢筋混凝土轨枕,运量超过100万吨以上按直通要求设计。

二、与国铁接轨前,在临近既有线进行专用线施工时,应采取物理隔离措施,并提出大型施工机械施工安全措施。

三、Ⅱ级施工。路局“316号文”第7条规定:繁忙干线封锁正线3小时及以上,影响全站(全场)信联闭4小时及以上的施工;干线封锁正线4小时及以上、影响全站(全场)信联闭6小时及以上的施工列为Ⅱ级施工,Ⅱ级施工由路局确定,在下达的月度施工计划中公布。Ⅱ级施工应制定施工方案示意图、施工作业流程计划图、安全关键卡控表。

四、站场改造中涉及的供电(电化)、电务和铁通通信等行车设备改造或新增工程,应委托设备管理单位组织实施,并各自提出专项施工方案报路局业务处审批。

五、施工计划和行车条件均应在施工组织方案中提出。比如插铺和拆除道岔、恢复线路和电务站场改造、信号开通、停用设备、接发列车(引导速度)等均应明确封锁时间和限速条件,失去联锁的道岔明确由工务钉闭,车站确认加锁,使用时手摇等。电务关门试验联锁时间和相关信号设备开通时间或暂不开通,都应明确规定,重型轨道车配合施工和安排机车对线路进行压道(正线轧道50次、站线轧道30次),均应按规定提出具体要求。

(如采用大型养路机械进行捣固和稳定作业后可不需轧道)。

六、按“316号文”规定:站改或线路施工,需要分步实施、分步开通的项目,施工主体单位在编制施工方案时,必须明确:

⑴每一步要实现的目标、完成的工作量、具体时间节点等。

⑵每一步要影响的设备(按工、电、供等工种)。

⑶每一步需要设备管理单位和行车组织单位配合的事项。

⑷每一步施工结束后设备发生的变化,施工单位必须向设备管理单位和行车组织单位、路局相关单位按规定提供分步开通后经签认的图、表等相关资料(如:联锁关系图表,信号平面示意图,设备限界图表,线路、站场平纵面示意图,接触网平面布置图、供电示意图等)。

七、施工计划。站场技改及技术站施工组织复杂的施工,在申报月度施工计划前可先行会同车务段(直属站)进行研究,初步拟定施工方案后再按程序申报。

八、接发列车。按铁道部“190号文”第47条规定:营业线站场改造工程中,凡所接入或移动的道岔,必须按信号过渡工程设计、施工,将道岔表示纳入车站联锁后方可开放相应的进出站信号机,否则,只能按非正常情况办理接发列车作业。

九、LKJ管理

凡与工程施工相关的线路基础数据变化,均应按规定及时上报。报送流程:施工单位经设备管理(接管)单位会审后→各地铁公司(本部工程部)→东华公司(安质部)→路局电务处、工务处、运输处、机务处(若路局业务处无异议,可直接报送路局)。

涉及需修改LKJ基础数据的施工计划,必须提前15天提出申请电报,经运输处批准后,方可安排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