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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叉施工安全保证措施

2024-07-23 阅读 8896

甲方:

乙方:

施工各方在同一区域内施工,应互相理解,互相配合,建立联系机制,及时解决可能发生的安全问题,并尽可能为对方创造安全施工条件、作业环境。

1、双方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作业时,应在施工作业前对施工区域采取隔离措施,保证人员和设备的安全。

2、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起重吊装作业时,应充分考虑对各方工作的安全影响,制定起重吊装方案和安全措施。指派专业人员负责统一指挥,检查现场安全和措施符合要求后,方可进行起重吊装作业。作业人员与被吊物体必须保持有效的安全距离。索具与吊物应捆绑牢固、采取防滑措施,吊钩应有安全装置;吊装作业前,起重指挥人通知有关人员撤离,确认吊物下方及吊物行走路线范围无人员及障碍物,方可起吊。

3、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焊接作业时,施工单位必须事先通知对方作好防护,并配备合格的消防灭火器材,消除现场易燃易爆物品,不留安全隐患,防止焊接火花死灰复燃,酿成火灾。

4、各方应自觉保障施工道路、消防通道畅通,不得随意占道或故意发难。车辆进入施工区域,须减速慢行,确认安全后通行,不得与其他车辆、行人争抢道。

5、同一区域内的施工用电:应各自安装用电线路。施工用电必须做好接地(零)和漏电保护措施,防止触电事故的发生。各方必须做好用电线路隔离和绝缘工作,互不干扰。敷设的线路必须通过对方工作面,应事先征得对方得同意;同时,应经常对用电设备和线路进行检查维护,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6、施工各方应共同维护好同一区域作业环境,切实加强施工现场消防、保卫、治安,文明施工管理;必须做到施工现场文明整洁,材料堆放整齐、稳固、安全可靠。确保设备运行、维修、停放安全;设备维修时,按规定设置警示标志,必要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派专人看守、切断电源等),谨防误操作引发事故。

甲方:乙方:

代表:代表:

年月日年月日

篇2:交叉施工安全规程

1交叉作业定义:作业内容和对象不同的2方或2方以上作业人员同时在相互影响的区域进行作业的状况。

2尽量避免交叉作业,若无法避免,双方应协同作业,一方作业产生的危害不得威胁到另一方,否则先停止交叉作业。

3严禁3方或3方以上作业人员同时进行交叉作业。

4进入他人工作区域,须先告知本方作业内容的性质及可能产生的危害。

5交叉作业时,确保相互之间视线畅通,不存在视觉盲点,否则先停止交叉作业。

6支模、砌墙、粉刷等各工种,在交叉作业中,不得在同一垂直方向上下同时操作。

7下层作业的位置必须处于依上层高度确定的可能坠落范围半径之外。不符合此条件,中间应设安全防护层。

8拆除脚手架与模板时,下方不得有其他操作人员。

篇3:交叉施工安全管理制度

1.所有交叉作业都必须遵守公司安全管理规定和所在部门的现场管理。

2.需要交叉作业的部门根据本部门的实际情况,制定详细的交叉作业方案、明确交叉作业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等。

3.对于进入危险区域(进入有限空间、维修电器设施、运转设备等作业)除按上述有关规定外,还必须放置安全警示牌,告知正在作业或施工,安排专人监护。

4.交叉作业前,所在部门必须向交叉作业人员交代本部门安全事项和作业管理要求;作业人员向所在部门了解安全管理规定、作业要求和安全事项。

5.作业时,所在部门必须派人监护,一同落实好安全措施,直至作业完成。

6.由于违章作业或安全措施落实不到位所造成的安全事故,经安全调查组调查后,由责任人员的部门承担事故责任。

7.作业人员的职责

7.1负责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实施作业任务。作业前应了解作业的内容、地点、时间、要求,熟知作业中的危害因素和应采取的安全措施。

7.2确认安全防护措施落实情况。

7.3遵守作业安全操作规程,正确使用作业安全设施与个体防护用品。

7.4应与监护人员进行必要的、有效的安全、报警、撤离等双向信息交流。

7.5服从作业监护人的指挥,如发现监护人员不履行职责时,应停止作业并撤出作业现场。

7.6在作业中如出现异常情况时,应立即向作业监护人发出信号,迅速撤离现场。

8.监护人员的职责

8.1对作业人员的安全负有监督和保护的职责。

8.2了解可能面临的危害,对作业人员出现的异常行为能够及时警觉并做出判断。与作业人员保持联系和交流,观察作业人员的状况。

8.3当发现异常时,立即向作业人员发出撤离警报,并帮助作业人员逃生,同时立即呼叫紧急救援。

8.4掌握应急救援的基本知识。

9.审批人员的职责

9.1到现场了解具体情况。

9.2督促检查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

10.作业过程中涉及到其它特殊作业的按照相关作业管理制度执行。

11.本制度如与国家法律、法规以及集团相关规定不一致时,按上级规定执行。

12.考核

违反本规定者,按照安全管理考核相关制度执行。

13.本制度由生产技术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