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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处遗失物品招领程序

2024-07-23 阅读 8301

物业管理处遗失物品招领程序

1、员工在工作期间或非工作期间发现遗失的任何物品,都应主动交到管理处,由前台人员负责管理。

2、前台人员接到送来的遗失物品后,要立册登记和备案,逐项登记核对,贵重物品必须存放在安全的位置。

3、根据遗失物品的位置、时间查寻找失主,或者通过管理处在各楼的通知栏张贴招领启事。

4、如果有失主前来认领时,前台人员要仔细询问失主的相关情况,判断与丢失的物品是否相符。确认无误后,失主需在值班记录本上签名。

5、根据有关规定,遗失物的保存期为贵重物品保存期限三个月,一般物品一个月,食品三天。

6、遗失物品逾期无人认领,可经管理处主任签字同意,上交公司。

篇2:大厦客人遗失物品招领工作程序

大厦客人遗失物品招领程序

1.每个员工在工作中如有发现客人遗失在广场的任何物品,都应主动上交至保安部内保,保安部设专人管理。

2.保安部内保在接到送来的遗失物品后,要立册登记,备案,逐项登记核对,贵重物品必须存入保险箱。

3.在确认客人所失物品无误时,方能发还,请客人在丢失物品认领本上签字认领。

4.根据有关规定的遗失物的保存期,对贵重物品保存期限为二年,一般物品六个月,食品一个月。

5.客人遗失物品逾期无人认领,可经保安部经理签字同意,上交广场,食品除外。

篇3:大厦客户遗失物品招领程序制度

大厦客户遗失物品招领程序

1.每个员工在工作中如有发现客户遗失在大厦的任何物品,都应主动上交至保安部内保,保安部设专人管理。

2.保安部内保在接到送来的遗失物品后,要立册登记,备案,逐项登记核对,贵重物品必须存入保险箱。

3.在确认客户所失物品无误时,方能发还,请客人在丢失物品认领本上签字认领。

4.根据有关规定的遗失物的保存期,对贵重物品保存期限为二年,一般物品六个月,食品一个月。

5.客户遗失物品逾期无人认领,可经保安部经理签字同意,上交大厦,食品除外。